澳大利亞史 · 第26章 科羅瓦會議
精彩看點
喬治·格雷的提議——聯邦精神——聯邦議會——聯邦制的局限性——亨利·帕克斯——1891年的聯邦大會——新南威爾斯退出聯邦制——科羅瓦會議——1897年至1898年大會
1849年,當澳大利亞各殖民地考慮實行自治時,喬治·格雷向貿易種植園委員會提出了一個議題。委員會建議,除了在各殖民地設置立法機關,總督應該組織成立澳大利亞代表大會。代表大會包括一個單獨的代表議會,其成員不是由人民選出,而是由各殖民地議會選出。此外,該機構還應該擁有特定權力,可以影響整個澳大利亞的共同利益。代表議會將負責管理海關稅、消費稅、郵政業務、道路及鐵路業務、燈塔建設、規定度量衡單位等。殖民地還應該建立一個最高人民法院,作為各殖民地法院的上訴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有權就所有殖民地議會提出的問題制定相關法律。但委員會沒有對該機構的防禦提出意見,因為這是英國政府需要考慮的問題。
1850年,喬治·格雷考慮了多方建議後,向英國政府遞交了關於自治政府的議案,並在議案中提出了上述建議。當時,建立聯邦制的時機還不成熟。無論在澳大利亞還是在英國,關於自治的建議都不太受歡迎。因此,喬治·格雷沒有極力爭辯,他的議案也止步於此。
喬治·格雷試圖通過兩部厚厚的書向後世證明自己開明的殖民政策,但實際上,他的殖民政策充滿狹隘冷漠的思想,以及輝格黨貴族的階級偏見。但關於自治的問題,他和貿易種植園委員會敏銳洞察到了澳大利亞不可逆轉的政治趨勢。澳大利亞本來有五個獨立的殖民地,昆士蘭從新南威爾斯獨立出來後,就變成了六個殖民地。澳大利亞殖民地的居民所有是英國人的後裔,說同一種語言,擁有相似的政府體制。現在,殖民者面臨兩種選擇。第一種是像外國民族那樣互相嫉妒,實行互不干涉甚至是互相敵對的政策。第二種是意識到自己所處的位置,然後將所有人的力量凝聚起來,向世界展示一個團結的陣營,從而通過貿易獲得財富和普遍的幸福感。顯然,第二種選擇更明智。不像法蘭西人不同於德意志人、俄國人不同於西班牙人、義大利人不同於瑞典人那樣,澳大利亞殖民地的居民並沒有特別之處。在新南威爾斯養羊的殖民者或在南澳大利亞種植小麥的殖民者,與在維多利亞地區採礦的殖民者一樣,在性情上並沒有太大差別。在澳大利亞,導致不同國別的歷史性因素並沒有發揮作用。一條河流的邊界或一度經線也沒有將同宗同源的人劃分成不同的民族,但這種情況也許會在兩三個世紀後出現。可以肯定的是,一個世紀內,澳大利亞不會出現民族劃分的問題,或朝民族劃分方向發展的趨勢。西方國家存在太多民族不和諧的音符,因此,沒有必要將不和諧音符帶到新興的澳大利亞。
然而,聯邦思想的成長也需要時間的灌溉。顯然,僅憑議會的一項法案根本無法促成聯邦制度。澳大利亞人需要明白的是,分裂的局面會給他們造成很大損失。此外,他們應該意識到,利己排他的政策並不利於整體的團結。雖然成為一名塔斯馬尼亞人或昆士蘭人是一件光榮的事,但成為一個澳大利亞人更是一件值得驕傲的事。殖民者需要從已經發生的事中總結經驗教訓,狡猾的俾斯麥在新幾內亞事件上的所作所為就是其中一件。
有關共同利益的問題經常出現,最常見的解決辦法是通過殖民地會議解決。亨利·帕克斯認為,是時候用某種永久性機制解決這一問題了。1883年,面對一大堆需要商議解決的重要問題時,亨利·帕克斯兩年前提出的關於建立聯邦議會的建議,被昆士蘭州長塞繆爾·格里菲斯具體落實下來。1885年,英國議會通過法案,授權澳大利亞殖民地建立聯邦議會。六個殖民地以及紐西蘭和斐濟通過法案選出了兩名代表。斐濟派代表參加了1886年的澳大利亞聯邦議會舉行的第一次會議,但後來又退出了。紐西蘭從來沒有參加過這類會議。
隨後,新南威爾斯退出了聯邦議會。亨利·帕克斯在推廣建立聯邦議會的思想時,曾婉拒了新南威爾斯。這件事在其他人看來是一種喪失信念的表現。亨利·帕克斯是一位很有遠見的政治家,但也像其他議會制度下的成功領袖一樣,心思敏銳,一眼就能看出一些問題中牽涉的黨派利益或計劃是否具有可行性。聯邦議會的計劃在新南威爾斯並沒有獲得廣泛支持。亨利·帕克斯解釋說,他後來得出結論,認為「建立聯邦議會的提議不會取得成功」,因為「聯邦議會會阻擋穩定統一的聯邦的建立」。
塞繆爾·格里菲斯(1845—1920)
事實上,聯邦議會絕對不會阻擋聯邦制的建立。但如果新南威爾斯退出,勢必會影響議會的正常運轉。聯邦議會的所有交易將得不到人們的充分認可,因為聯邦議會不能代表整個澳大利亞。此外,聯邦議會的立法效力也會被削弱,只能涉及幾個不重要的問題,甚至失去這幾個問題的執行能力。同時,聯邦議會也不具備增加稅收的權力。聯邦議會也許可以就隔離檢疫或罪犯的引渡問題制定法律,但制定的任何法律只能通過各殖民地政府的機制和方式執行。聯邦議會不能像警察那樣下達命令,也不能為任何事花一個先令,或向澳大利亞公民徵收一便士的印花稅。然而,每兩年舉行一次的聯邦會議卻能對有關澳大利亞人切身利益的問題進行討論,並為此展開辯論,而且參與辯論的人都是擁有尊貴身份的政治家。
然而,亨利·帕克斯渴望看到澳大利亞聯邦的建立。他再次下定決心完成使命,為自己的國家盡一份綿薄之力。19世紀末期,他是澳大利亞政壇上最獨特、最有影響力的人物。他身材高大,體格健壯,有著白色的鬍鬚和雄獅一般濃密的頭髮。不論他出現在哪裡,都會立刻引起所有人的關注。說話時,他的聲音極富穿透力,而且語速緩慢,用詞準確。他的言語仿佛有某種魔力,總能打動人心,說服民眾。然而,亨利·帕克斯出身低微,他出生在沃里克郡,是一個窮苦農民的孩子。少年時代,他曾在制繩廠工作,每天四便士的酬勞,後來又在磚廠主人的拳頭下做工度日。他當過馬路上的碎石工,在破爛不堪的路棚里瑟瑟發抖,也在移民船上工作過,吃了很多苦。但他的靈魂永遠是聖潔的。窮困潦倒的時候,他通過讀書、思考和寫作喜歡上了文學。在生命的最後階段,他對文學的熱愛也從未有絲毫消減。他的作品《移民者的家書》描寫了他1839年來到澳大利亞後的艱難歲月。伴隨著責任制政府的誕生,他在新南威爾斯政界的奮鬥過程也開始了。當他在政界得到進一步發展時,也正是澳大利亞聯邦憲法拉開序幕的時候。
1889年,亨利·帕克斯重新提出了聯邦制議題。與他交流過的政治家感到非常氣惱,他們認為亨利·帕克斯沒有公平地對待聯邦議會,也沒有在帶領他們走向聯邦的道路上取得令人滿意的成果。但亨利·帕克斯仍然堅持聯邦制議題,並最終成功召開了商討如何籌備憲法的部長會議。這次會議也使1891年的第一次澳大利亞聯邦大會得以順利召開。參加會議的成員都是從各殖民地的議會中選舉出來的,他們代表了澳大利亞當時的政治水平。
1891年的聯邦大會擬定了澳大利亞憲法的第一稿。關於憲法的文件雖然並沒有被採用,但為後來的大會打下了堅實基礎,對澳大利亞憲法意義重大。大會討論了憲法第一稿中包含的思想,但擬定具體條款的工作由一個小型委員會完成。委員會由塞繆爾·格里菲斯、埃德蒙·巴頓、英格利斯·克拉克和擅長起草立法的專家查爾斯·卡梅隆·金斯頓組成。
精心擬定的憲法必須得到殖民地人民的認可,但只要有三個殖民地認可了憲法,憲法就可以作為英國議會的法案通過了,繼而成為法律。然而,新南威爾斯再次阻礙了聯邦制的進程。亨利·帕克斯在自己的議會中遭到了強烈反對。以喬治·里德為首的黨派譴責這份憲法是「澳大利亞最具野心的政治家們」的作品,不具備普遍的民主性,尤其是其中涉及的金融貿易條款。值得一提的是,喬治·里德並不是聯邦大會的成員。內閣中也有反對聯邦條款的聲音,但反對黨的呼聲似乎勢不可擋。最後的統計結果顯示,亨利·帕克斯的法案無法通過。除非新南威爾斯成為聯邦政府的一部分,否則只有其他殖民地的支持也是無濟於事。亨利·帕克斯無法繼續引導聯邦大會,因此,1891年的大會以失敗告終。
埃德蒙·巴頓(1849—1920)(左)
查爾斯·卡梅隆·金斯頓(1849—1920)(右邊戴大禮帽者)與南阿德萊德足球俱樂部成員
喬治·里德(1845—1918)
亨利·帕克斯的政治生涯就此結束,並於1895年去世。新南威爾斯聯邦黨派的新領導人是埃德蒙·巴頓。他的政治生涯正處在鼎盛時期。作為一名博採眾長、學識淵博的政治家,他希望有所建樹,決定將建立聯邦製作為政治生涯的主要目標。
聯邦運動很快轉向了另一個戰場,即民主權力所處的團體。為了推進聯邦制事業,澳大利亞成立了一些民間同盟。1895年,在科羅瓦舉行的同盟會議上,本迪戈聯邦同盟的代表約翰·奎克提出了一項新的議案,並被議會採納。他的議案的指導思想是,建立聯邦制的新動力應該來自人民,憲法應該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的大會制定。此外,憲法一旦擬定好,就應該交給人民決定是否通過。如果兩個以上的殖民地選擇通過,那麼憲法就可以獲得英國議會的通過,成為法律。這項議案從本質上來說是以人民為基礎的,因此,應該由人民控制通過議案的始末。1893年,該議案的採用標誌著聯邦運動即將獲得成功。猜忌、野心、利己主義和黨派權術等可能會使歷史的車輪暫時停止,但只是臨時的阻礙,並不能阻擋歷史前進的步伐。
約翰·奎克(1852—1932)
1897年至1898年的大會為澳大利亞聯邦制憲法的出台提供了必要條件。除了昆士蘭,每個殖民地都派出十位代表參加了大會,因為昆士蘭的議會沒有通過選舉代表的授權法案。各殖民地的十位代表都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但由於西澳大利亞的淘金者口太多,當地議會擔心採用選舉制並不公平。在現行的公民投票制度下,西澳大利亞的淘金者口將在立法中占據絕對優勢。因此,西澳大利亞的十位代表由議會直接指派。在這十位代表中,沒有人為淘金地區的居民發聲,但淘金地區對聯邦制的呼聲非常強烈。
阿德萊德、雪梨和墨爾本分別舉行了大會。從參會人員方面來看,這是澳大利亞政壇歷史上最盛大的會議。雖然塞繆爾·格里菲斯作為昆士蘭的首席大法官身居高位,但人民選舉制可以確保每一位有經驗、有個性、有領導能力和有個人威望的人在當時的政治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
如何讓自治殖民地將手中的大部分權力交給一個新成立的高級政府是一個十分複雜微妙的問題。即使沒有外部壓力或內部分裂的威脅,這個問題也很難解決。美國的聯邦制誕生於獨立革命戰爭的炮火和國家分裂的不幸中。聯邦運動成功的決定因素,是通過大眾教育和民主經驗的共同思考,尋求解決方案的路徑。然而,澳大利亞並沒有受到戰火或國家分裂的打擊,也從未經歷過戰爭,英國海軍的層層保護使澳大利亞避免了外部侵略。此外,澳大利亞也沒有發生過軍隊或警察平息不了的大型叛亂或暴動。各殖民地充分意識到了非聯盟狀態的不利影響,終於做出了實行聯邦制的決定。聯邦運動的成功是民主智慧和經驗的實踐成果。一位著名的政治家在下議院提到大會擬定的憲法時,稱其為「立法行政能力的豐碑」。澳大利亞的民主制並不是某位精於政務的外國政治家悉心指導的結果,而是人民通過選出代表自己利益的代表,再由代表們共同設計出一座安放民主思想的憲法大廈。參會的五十名代表都是英國人的後裔,沒有一個是外國人的後裔,他們在澳大利亞大陸上接受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