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史 · 第14章 約翰·巴特曼與菲利普港的發展
精彩看點
亨蒂家族——約翰·巴特曼在菲利普港——約翰·巴特曼和當地人的「契約」——選擇建立村莊的地方——約翰·帕斯科·福克納在亞拉河——官方反對在菲利普港建立殖民地——威廉·朗斯代爾接管殖民地——理察·伯克命名威廉鎮——查爾斯·拉特羅布被任命為警司——約翰·巴特曼去世
托馬斯·米切爾在1836年的陸地探險中,偶然發現了波特蘭灣,同時也發現了亨蒂兄弟在那裡建立的安置點。亨蒂兄弟的父親是一個英國農民,受到托馬斯·皮爾鼓舞后,希望在天鵝河附近開拓大片土地。八年前,亨蒂一家從蘇塞克斯郡遷到了這裡。然而,他們很快意識到,現實遠沒有托馬斯·皮爾等人宣揚的美好。他們尋找了幾百英里,一直沒有找到可以定居的土地,於是,將資金轉到了范迪門斯地。
托馬斯·亨蒂已經七十歲了,賣了蘇塞克斯郡的產業後,帶著一萬英鎊來到了澳大利亞。他離開英國並不是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而是想讓七個兒子在澳大利亞立業。其中三個兒子離開英國後,在天鵝河失望地掙扎了幾個月。第四個兒子愛德華·亨蒂在乘船環遊澳大利亞南部海岸時,偶然來到了波特蘭灣。當時,波特蘭灣荒無人煙。愛德華·亨蒂認為如果在那裡開屋出一個農場,一定很有發展前景。波特蘭灣的草場十分茂盛,而且沒有政府的約東。托馬斯·亭蒂立即前去物察了波特蘭灣,同意了愛德華·亨蒂的選擇。因此,在1834年11月,他們在朗塞斯頓租了一條叫「西斯爾」號的帆船,裝上牲口、農具、工具、植物、漁具、合同工等,前往波特蘭灣。愛德華·帶在維多利亞安置了下來。不久,他的兄弟弗朗西斯·亨蒂、史蒂芬·亨蒂和約翰·亨蒂也加入了。兄弟四人一起捕鯨、放牧。他們的父母和三個哥哥留在了澳大利亞南部的島上。亨蒂兄弟不僅建了房子,養了牲口,還開墾土地種植了菜園,他們的殖民生活顯得十分井然有序,過了很長一段時間,惡尼殖民政府才發現墨累河南部的土地已經被人占領。
1827年,在強健的蘇塞克斯郡自耕農決定開發波特蘭灣之前,約瑟夫·蓋利布蘭德和約喻·巴特曼曾向芮福·達令總督提議,將西港的土地分給他們放牧,但當時,芮福·達令總督並不鼓勵在西港殖民。為了防止法國人捷足先登,英國人開拓了西港民地,但早在1826年,西港殖民地就被荒廢了。芮福·達令總督並不準備將官方拓殖失敗的地方交給私人、因比,他記錄下了西港殖民地的情況:「我承認並通知他們,關於西港殖民地,政府目前並沒有開發意向,有關那裡的任何拓殖活動,都不在我的管轄範圍內。」
但約翰·巴特曼是一個熱愛冒險且堅持不懈的人,對巴斯海峽北部的大陸一直很感興趣,尤其當漢密爾頓·休姆和威廉·霍維爾橫穿大陸的旅行故事流傳開來後,他的興趣更加濃厚。18384年,約翰·巴特曼加入了由十五個朗塞斯頓人組成的財團。他們等集資金並派出探險隊考察了菲利普港。約翰·巴特曼乘三十噸重的「麗貝卡」號帆船,於1835年5月到達了菲利普港。穿越大陸時,他的眼睛閃閃發光,並在日記中寫道:「我從未見過這樣的土地,也從未如此震驚過。」
約翰·巴特曼在探險中遇到了兩件印象深刻的事。第一件是他與群土著人邂適,還從土著人手上購買了兩塊總面積為六十萬英畝的土地。這塊土地比整個沃里克郡還要大。約翰·巴特曼認為這是一筆合法划算的交易。他給了土著黑人刀子、剪刀、鏡子和毛毯等物品,還莊重地拿出艾利布蘭德律師預先準備好的兩張羊皮紙,上面記錄著「酋長」如何將大片領地用「占有的符號」授予他。後來,他在官方信件中詳細描述了這件事,說土著人在他的領地邊界的樹上做了標記,「還將自己保存的神聖標記給了我。禁止女性看這些標記」。他還斷言「酋長們」非常了解自己正在做的事,儘管他們並不明白「私人土地占有」是什麼意思。但沒有受過文明教化的叢林人明白「占有的符號」的意思,他們在約翰·巴特曼認為是名字的標記旁邊畫上了神秘的符號。土著的名字都由悅耳的音節組成,譬如加噶加嘎、庫魯魯克、莫瑪瑪拉等。當約翰·巴特曼問他們叫什麼時,他們就會發出這樣的聲音。但所謂的「標記」與羊皮紙上的文字一樣,都出自習慣用筆寫字的約翰·巴特曼之手。然而,憑藉這些奇怪的文件,約翰·巴特曼稱,「希望英國政府會感激我和土著部落簽下的契約,不會擾亂我已經做好的安排」。但理察·伯克總督知道了約翰·巴特曼的這份「契約」後,發表了聲明,警告約翰·巴特曼及其財團不得擅闖皇家領地。
約翰·巴特曼通過廉價的物品從土著首領手中換取大片土地
理察·伯克(1777—1855)
第二件值得注意的事是,約翰·巴特曼和探險隊乘「麗貝卡」號沿亞拉河逆流而上,到達了一處地方,發現那裡的山嶺岩石阻擋了海水的湧入,從而保存了大量新鮮淡水。他仔細觀察了溪流北岸的斜坡,用鉛筆在筆記本上寫道:「船沿著我提到過的那條大河溯流而上,河流從東邊奔涌而來,我發現六英里外的河水變深了,而且水質很好。在那裡可以建一個村莊。」約翰·巴特曼並沒有發現亞拉河,他也不是第一個來這裡探險的歐洲人。1803年時,就有人來過這裡了。但他是第一個指出墨爾本應該建在這裡的人。事實上,他在繪圖上已經寫上了「留作城鎮或其他用途」的字樣。
值得注意的是,在澳大利亞六個殖民地的首府城市中,墨爾本是唯一一個建在原址且從未變更過的城市。在這六個殖民地中,其中三個殖民地在英國殖民時期已經開始建立,在殖民者遠渡一萬六千英里到來之前,並沒有人調查過哪裡適合安置殖民者。一個聰明人在建房子前,一定會事先勘察一下選定的土地,房子建在最適合居住的地方。然而,上述三個殖民地在選址時,並沒有人提前預見墨爾本將成為數十萬人居住的家園。按照最初的計劃,新南威爾斯應該建在以植物學灣為中心的地方,但如果亞瑟·菲利普遵從信件中的指示,墨爾本殖民地在建設初期就會慘遭失敗。亞瑟·菲利普憑藉自己的果敢和開創精神,力挽狂瀾,成功開拓了殖民地。在西澳大利亞的殖民建設中,第一批殖民者最初蜷縮在花園島的白色沙丘上。後來,他們決定在珀斯建立殖民地。南澳大利亞的殖民地原本選在袋鼠島,但袋鼠島只是被一個從未去過那裡的人美化了的地方。後來,威廉·萊特上校發現了問題所在,堅持在阿德萊德建立殖民地。霍巴特和布里斯班的選址雖然也不盡如人意,但並不算太差。約翰·巴特曼選的「建立村莊的地方」非常合適。村莊的名字雖然有些誇張,但它證明了約翰·巴特曼當時的英明選擇。
約翰·巴特曼立即回到朗塞斯頓匯報他的發現,並將通過「契約」得到的土地報告給了他所屬的財團——菲利普港聯合會。離開前,他讓三個隨從守在墨爾本防範入侵者,並留下了三個月的補給。
約翰·巴特曼的行為看似荒謬,但很有必要,因為他知道,朗塞斯頓的其他冒險家一直在覬覦菲利普港。事實上,當他忙著用大量信件聲援自己的主張時,他的對手已經開始行動。他的主要對手是約翰·帕斯科·福克納。約翰·帕斯科·福克納十一歲時曾和父親一起乘大衛·柯林斯的「加爾各答」號,來到菲利普港拓殖。1803年,他們因拓殖失敗離開。後來,約翰·帕斯科·福克納買下了「奮進」號,準備自己去探險。這時,約翰·巴特曼帶著他的故事回來了。1835年6月29日,「奮進」號啟航。約翰·帕斯科·福克納在船上病得很厲害,不得不上岸。結果,「奮進」號還沒有進入菲利普港,約翰·巴特曼留下的隨從就乘捕鯨船前來阻止約翰·帕斯科·福克納的探險隊,警告他們「越界者將被處死」。約翰·帕斯科·福克納的探險隊並沒有與對方爭執,他們乘「奮進」號沿海灣向河流上游駛去,在約翰·巴特曼選址建村的地方登陸。
約翰·帕斯科·福克納(1792—1869)
范迪門斯地的測繪總監助理J.H.韋奇是約翰·巴特曼財團的代表之一。他通知外來者,他們是在約翰·巴特曼「與土著人立約所得」的土地上紮營,這塊土地歸約翰·巴特曼所有。但雙方僵持不下。在理察·伯克總督眼中,兩方都是外來入侵者。他發表聲明稱:「有人向我報告,幾個英國子民私自占領了皇家土地。」他警告英國人,他們會被判「入侵皇室財產」罪,最後還加上了一句「上帝保佑吾王」。
然而,發布禁令並沒有用。約翰·巴特曼和約翰·帕斯科·福克納兩伙人如同發現了藏滿金子的牧場一樣,在菲利普港找到了一片可以飼養幾千頭牛羊的草地。閒置富饒的草地是荒謬的。早在雙方爭著將羊群帶過巴斯海峽前,約翰·艾特肯已經帶著一群牛羊在菲利普港東邊放牧,成了第一個擅自占領這片區域的人。在理察·伯克總督發表聲明前,很多尋找居住地的人已經來過范迪門斯地。他們爬上山俯瞰這片富饒的土地,遵循著「所見即所得」的規則。
從官方書信中可以看出,英國政府並不承認私自占有行為,於是,菲利普港的爭端再次掀起了波瀾。殖民辦公室為此感到非常煩惱。關於約翰·巴特曼的情況,副秘書長在1835年12月的報告中寫道:「近年來應該阻止此類性質的拓殖和資金投入。如果每個人都能隨心所欲地在新荷蘭的海岸邊選擇一塊地方據為己有,那麼我們就無法確定殖民地的邊界了。」為殖民地劃分邊界是殖民辦公室的工作之一,但擴張殖民地屬於殖民者的個人行為。
驅逐私自占領土地的殖民者並不容易,他們已經占領了菲利普港的大片空地,只靠發表聲明和唐寧街的幾封書信,根本無法將他們驅逐出去。政府需要做的是,規範殖民地的管理,調整聲明。理察·伯克總督發布了委任狀,其中包括英國皇室對整個澳大利亞的所有權聲明,當然也包括菲利普港。1835年上半年,理察·伯克總督和新南威爾斯的議會通過了一項法案,規定未經批准私自占領「皇家土地」,以及在私自占領的土地上建房子或居住的行為,將被處以罰金。通過該法案時,進入菲利普港的很多殖民者並沒有意識到自己將要承擔的後果。此外,該法案的管轄範圍包括這些被爭奪的土地。約翰·巴特曼代表的財團諮詢了倫敦當時最博學的法律顧問。法律顧問給出的意見是:「按照法律規定,皇家有權將財團趕出其領地。」法律完全不會保護約翰·巴特曼或約翰·帕斯科·福克納的權益,即使他們都辯駁稱土地歸自己所有,還揚言要使用武力。雙方都憎恨對方以及其他擅闖菲利普港的獨立殖民者。約翰·巴特曼的一些支持者宣稱「要立即騎在土著黑人的背上,將他們吃光或趕走。」但約翰·巴特曼並沒有發表任何暴力的言論。他寫道:「在我讓土著們對白人使用武力前,應該認真思考一下,因為我認為這樣做其實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因此,他的對手依然無所顧忌地生活在菲利普港,對理察·伯克總督的聲明置若罔聞,而且還相互仇視,大肆宣揚著自己虛有的土地權利。1836年5月,理察·伯克總督派一位治安指揮官前去考察菲利普港的局勢。
這位治安官就是喬治·斯圖爾特,他發現墨爾本及其附近共有一百七十七個殖民者。殖民者養了兩萬六千五百隻羊,周邊還有八百個土著人。白人和土著黑人之間早有衝突。土著人沒有法制或財產觀念,用長矛殺死並吃掉了殖民者的羊。因此,白人覺得有必要教訓他們。雪梨政府注意到了他們之間的鬥爭,便派擁有執行權的治安官常駐此地進行管理。
因此,1836年8月,理察·伯克總督派第四團的威廉·朗斯代爾負責此事。威廉·朗斯代爾不僅可以履行治安官的常規職責,還「擁有代表政府處理新殖民地的所有緊急事件的指揮權」。他的任務是保護當地的土著,儘量「禮遇他們」,「用現有的方法提高他們的道德和生活狀況」。
1836年9月29日,威廉·朗斯代爾乘威廉·霍布森的「響尾蛇」號抵達了菲利普港。從此,菲利普港地區變成了維多利亞州,翻開了新的歷史篇章。
威廉·朗斯代爾(1799—1864)
威廉·朗斯代爾上任後的第一個重要任務是選擇建立永久殖民地的具體地點。約翰·巴特曼和約翰·帕斯科·福克納都在亞拉河背面的斜坡上搭建了茅棚。但從某些方面來說,靠近海岸的地方很適合建立殖民地。停泊帆船的附近有一處適合拓殖的地方,叫蓋利布蘭德角,但那裡的水源供應不夠充足。約翰·巴特曼認為「適合建立村莊」的地方水源充足。因此,威廉·朗斯代爾在給理察·伯克總督的報告中寫道:「我在做決定前考察了幾個地方,但最終選定的地方已經有人居住,而且目前,那裡居住的人是最多的。」因為蓋利布蘭德角「是我履行職責最方便的地方,所以我選擇在此地建立殖民地」。
威廉·霍布森(1792—1842)
「響尾蛇」號
測繪師羅伯特·羅素開始對小鎮進行規劃。1837年3月,理察·伯克親自從雪梨前來視察,還給該鎮取了名字。與威廉·朗斯代爾相比,他對當地發展潛力的預見並不夠清晰,因為他認為蓋利布蘭德角的地理位置更占優勢,還用英國君主的名字將那裡的殖民地命名為威廉鎮。理察·伯克總督用漢諾威王朝最後一位男性君主的名字給小鎮命名,恰好將維多利亞早期時代與新殖民地聯繫在了一起。三個月後,即1837年6月,威廉四世駕崩。
威廉·朗斯代爾一直管理著菲利普港地區的事務,直到1839年,查爾斯·拉特羅布被任命為警司兼副總督。同時,由於菲利普港的殖民地發展迅速,需要處理的事務十分繁雜,在雪梨遙控管理這裡顯然不太現實。因此,查爾斯·拉特羅布被授予寬泛的酌情處理權。作為一個有能力、有幹勁的官員,他一方面手握事務大權,一方面位居總督之下,受其監管。
約翰·巴特曼和八位「酋長」之間簽訂的「契約」自然不會被認可。菲利普港的土地與新南威爾斯的其他領地一樣,受到相同規定的管理,第十六章會具體講述這一點。關於「契約」問題,菲利普港聯合會一直在堅持與殖民地政府交涉。最後,新南威爾斯政府只承認該聯合會做的前期開拓工作,撥給他們價值七千英鎊的土地作為嘉獎。1838年2月,菲利普港聯合會的代理人參加了土地買賣,用七千九百一十九英鎊買下了吉朗附近的九千五百英畝土地,其中,七千英鎊由政府直接減免。
約翰·巴特曼在這種尷尬處境下並沒有堅持很久,於1839年去世。他沒有得到英國政府的厚待,在墨爾本附近的小房子和二十英畝花園都充了公,政府僅僅「網開一面」,允許他的遺孀帶走一些建築材料。無償撥地的時代已經結束。雖然約翰·巴特曼的「契約」令人啼笑皆非,但他的確是一個勇敢、富有開拓精神的可敬的人。一些曾經犯了罪的人穿過墨累河後,憑藉好運獲得了大筆財富,因為當時的土地唾手可得。後來,由於人口的增加和財富的累積,這些人漸漸變得富有。相比之下,殖民地真正的開拓先鋒受到的待遇確實不太公平。約翰·巴特曼沒有成為命運的寵兒,當權者的制度政策使他頻頻受挫,也可能是由於他不顧官方的反對,強制推進殖民地開發的行為惹怒了政府。
威廉鎮位置示意圖
波特蘭港的亨蒂兄弟必須就1834年私自開發土地一事接受調查。經過一番書信交涉後,他們得到了一塊價值一千七百五十英鎊的土地作為補償。由此可以看出,政府對殖民開拓者並不寬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