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史 · 第9章 拉克倫·麥夸里總督的獨裁統治

斯科特 《澳大利亞史》
精彩看點 新南威爾斯的拉克倫·麥夸里總督——英國軍隊被派往澳大利亞——要求成立議會——有關刑釋人員的問題——拉克倫·麥夸里的政策——拉克倫·麥夸里與軍官之間的矛盾——陪審團的審判——拉克倫·麥夸里與本特兄弟不和——刑釋律師——拉克倫·麥夸里的獨裁統治 反對威廉·布菜的暴動發生後,英國當局認為,必須改變選擇新南威爾斯總督的標準。英國政府曾經認為新南威爾土的總督必須在海事部門擔任過船長。但新南威爾斯團的權力越來越大。團的軍官刁難侮辱,甚至反抗英國任命的總督。除非重整軍紀,強制軍人們服從總督的命令,或將他們全部消滅,否則殖民地將永無寧日。英國內務大臣說團必須將英國政府「擺在最高的位置」。 因此,英國政府決定由一位英國軍官接任威廉·布萊的職位。拉克倫·麥夸里上校統領的第七十三高地團被派往雪梨駐守。後來,第七十三高地團與蘇格蘭高地警衛團合併,一起前往澳大利亞。拉克倫·麥夸里從軍三十多年,在軍中的威望很高。他是一位慷慨的紳士,為人可靠,處事果決,有蘇格蘭高地家族領主的風度和希伯來族長的父權威嚴,也有法蘭西男爵的高貴及英國鄉紳的正直。1809年12月,拉克倫·麥夸裡帶領七百名高地人來到傑克遜港,直到1821年12月,結束了自己在殖民地的統治生涯。拉克倫·麥夸里在殖民地的任期比之前任何一位總督都長。他有一支裝備精良的軍隊,因此,新南威爾斯團不敢輕舉妄動。牢牢掌握殖民地的統治權後,他解散了新南威爾斯團。 第七十三高地團士兵 新南威爾斯團中的三百多人加入了第七十三高地團,四百人被遣送回英國,剩下的一百多人繼續留在殖民地。拉克倫·麥夸里在報告中說,留下的人已經習慣在澳大利亞生活。1870年前,這支隸屬英國的軍隊一直駐紮在澳大利亞。 拉克倫·麥夸里和之前的總督一樣專制,但由於處事方式得當,並沒有遇到過多阻力。約翰·麥克阿瑟曾寫道:「我找不到比威廉·布萊更專橫的總督了。」拉克倫·麥夸里會委婉地使大家妥協,接受他的管理方式。在任職初期,有人提出建立議會,並向他提出了忠告。1812年時,英國下議院交通部已經提出過類似的建議,但內政部長不願用這種方式限制總督的管理權,因為如果成立這樣一個機構,雙方勢必會有意見相左的時候,維而產生紛爭。此外,殖民地的局勢本來就不穩定,通過這種方式削弱總督的權力過於冒險。拉克倫·麥夸里得知委員會的這份議案時,真誠地表示:「最好不要在新南威爾土成立議會。」他堅信必須在殖民地實行中央集權制。 然而,成立議會的呼聲越來越高,並最終促成了澳大利亞黨派的誕生。越來越多自由移民者也希望成立議會。拉克倫·麥夸里成了澳大利亞的最後一位專制總督。十一年來,除了唐寧街,他沒有受到外界的任何嚴厲批評和指責。1812年後,英國政府在任命下一屆總督時,澳大利亞移民要求成立議會的呼聲終於有了結果,標誌著澳大利亞民選政府運動的開始。 拉克倫·麥夸里任職明間,有關刑滿解教者的問題引起了英國政府和社會的高度關注。澳大利亞殖民地的主要作用是接收罪犯,出現這種問題在所難兔。當時,澳大利亞每年都有很大一部分人刑滿釋放,重獲自由。總體來說,自由殖民者屬於比較富有的階級。1810年,新南威爾斯有兩千八百零四名無犯罪記錄的自由成年人,他們擁有十四萬五千英畝土地,包括刑滿解教者在內,罪犯一共有一萬六千四百二十八名,刑滿解教者擁有十九萬兩千英畝土地。自由殖民者總以在道德上高人一等的姿態歧視刑釋人員。拉克倫·麥夸里堅持認為,新南威爾斯本來就是一塊流放地,主要目的是改造品行不端的人,從法律層面來說刑釋人員經歷了嚴酷的態罰後才重獲自由,如果還遭人歧視,的確太不公平。他在報告裡清楚地指出了這一點,並說:「一名罪犯一旦重獲自由,在殖民地就必須和其他人一樣,根據自身能力和性格品行被平等對待。」 的確,拉克倫·麥夸里在做出決定前,也是心存疑慮的。他戎馬一生,腦子裡全是英國軍隊招收軍官的那一套階級思想。他也承認,剛來新南威爾斯時,除了控制罪犯,他沒有想過會和其他人打交道。但次短暫的經歷讓他相信,雪梨還有很多品德高尚的人。這些人為公共事業無私奉獻,其中很多人都是曾經的罪犯。令拉克倫·麥夸里感到驚訝的是,罪犯中居然也有謙謙君子。亨利·富爾頓是一位清教徒牧師,因被懷疑參與策劃了愛爾蘭起義被判流放。威展·雷德芬是一位外科大夫,在雪梨通過行醫致富,因參與了諾爾海軍暴動[1]被流放到澳大利亞。十九歲時,威廉·雷德芬在英國皇家海軍艦艇「斯坦達德」號上當醫生,因被指控「教唆海軍領袖叛變」被判處死刑,但考慮到他年紀尚輕,改判為終身流放。 考慮到建立殖民地的初衷,拉克倫·麥夸里認為自己必須不計前嫌,像對待沒有污點的人一樣對待罪犯。因此,他邀請罪犯當中值得交往的一些人共進午餐,並認為應該允許能力出眾的刑釋人員擔任治安職務或政府職務。1812年,下議院委員會對拉克倫·麥夸里的做法表示讚賞,並認為作為罪犯流放地,新南威爾斯應該實行這種管理模式。 雖然拉克倫·麥夸里的政策具有人道主義精神,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遭遇了很多困難。阻力主要來自社會和官方。儘管許多自由殖民者經常和刑滿解教者做買賣,卻不願和他們有任何社會交往。拉克倫·麥夸里解釋說,自由殖民者都是自願來到罪犯流放地的,「如果太過矯情或傲慢,不願與殖民地的人打交道」,他們就不應該來。 拉克倫·麥夸里的軍隊在駐守澳大利亞期間,堅持讓軍官們與他邀請的刑釋人員一起吃飯。一次,一位軍官因和刑滿解教者打牌被送上了軍事法庭。後來,第七十三高地團被第四十六團[2]取代。軍官們雖然無法拒絕與刑滿解教者一起在總督的餐桌上用餐的要求,但堅決反對邀請刑滿解教者來軍隊食堂或與這些人有任何社會交往。拉克倫·麥夸里得知軍官們的態度後勃然大怒,他說邀請誰來自己的餐桌上吃飯,誰就有資格被平等對待,軍官們的做法「顯得不通人情,心胸狹窄」。關於第四十六團何時返回英國的問題,拉克倫·麥夸里和軍官們也進行了一場激烈辯論。起因還是與刑滿解教者一起吃飯的問題。軍官們在報告中說:「第四十六團的食堂餐桌是允許刑滿解教者進入殖民地社交圈的標誌。」這句話讓拉克倫·麥夸里十分惱火。在呈交報告前,上校刪除了這句冒犯的話,但軍官們依然堅持自己的看法,很多自由殖民者也持相同的態度。1817年,第四十六團被北安普敦郡的第四十八團取代。第四十八團厄金斯上校儘量服從拉克倫·麥夸里的命令,選擇性地友好對待一部分刑滿解教者。但當他將威廉·雷德芬醫生請到軍隊食堂用餐時,所有下級軍官立即起立離席。 然而,拉克倫·麥夸里的真誠和仁慈並沒有解決殖民地的社會矛盾,刑滿解教者和自由殖民者之間依然存在隔閡,如果拉克倫·麥夸里在選擇罪犯方面更嚴格一些,也許能更好地解決這個問題。他的一些刑釋朋友才華橫溢、能力出眾,其中一些人的流放罪名雖然比較嚴重,但並沒有淪喪道德。不過,並不是所有人都一樣。雪梨的幾個富人憑藉好運輕鬆發了財,擺脫了小偷小摸的生活,但在生活中,他們並沒有贏得眾人的尊重。拉克倫·麥夸里和這些人的交往掩蓋了他們造成的一些負面影響。雖然法律已經明確規定了各類罪行,但拉克倫·麥夸里刻意忽略了一些刑滿解教者的罪行性質。對此,他解釋道:「我制訂了一套新的行為規範。如果一個正直的人經過長期考驗表現良好,刑滿釋放後,他可以重獲之前被沒收了的名譽,並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抹除以前的罪行。」然而,由於拉克倫·麥夸里完全忽視了一些罪犯曾經犯下的罪行,許多真正的正義之士強烈反對他的包容政策。一起影響惡劣的事件是,拉克倫·麥夸里給一位刑滿解教者的墓碑上題了一句話:「鑒於他的性格和良好行為,殖民地政府任命他為治安官,並恢復他曾經失去的社會地位。」但根據官方記錄,這個人不但靠非法釀酒牟利,而且生活懶散。 拉克倫·麥夸里在任職期間重組了司法行政部門,結果導致了新一輪的麻煩。因為司法行政部門的舊體制太過原始落後,殖民地唯一的法庭由軍事審判員和六位海軍或陸軍軍官組成,所以法庭的審判程序都是終極的,被告無權上訴。此外,擔任軍事裁判官的三位法官都不是律師。第三位軍事裁判官理察·鮑耶·阿特金斯不僅完全不懂法,還是個粗魯的酒鬼。在菲利普·吉德利·金任職期間,殖民地流傳著一個諷刺段子: 大官們的頭像粉筆畫,該把誰先掛? 掛門上或吊牆上,絞架們你推我讓! 拉克倫·麥夸里擔任殖民地總督時,英國政府派律師埃利斯·本特擔任殖民地的軍事審判員。1814年,埃利斯·本特的哥哥傑弗里·哈特·本特主持並成立了民事法庭。英國內務部長認為在殖民地組建審判團並由其作出裁決的時機還不成熟,但將分離後的刑事審判和民事審判交給受過法律教育的人管理,是一種積極的變革。傑弗里·哈特·本特強烈反對刑滿解教者從事法律工作,因為刑釋人員在英國時,因行為不端被吊銷了執照,所以不適合在新南威爾斯的法庭工作。他認為,如果允許有前科的人在雪梨從事法律工作,就無法拒絕被吊銷執照的英國律師來澳大利亞工作的請求。一旦開了先例,大批被吊銷執照的人就會湧入新南威爾斯。這些人之所以在英國被吊銷執照,是因為他們的行為對公眾構成了威脅,使整個律師行業蒙羞。如果准許他們在澳大利亞重操舊業,最終上當受騙的依然會是普通民眾。 然而,拉克倫·麥夸里依然積極為刑滿解教律師奔走,甚至強行要求法庭受理因偽造罪被判流放的無賴律師克羅斯利的案件。傑弗里·哈特·本特拒絕審理。由於殖民地的法庭必須與總督指定的兩位治安官合作才能審理案件,治安官們又都支持拉克倫·麥夸里,因此,最高法庭長達兩年沒有開庭。 兩位治安員和軍事裁判官埃利斯·本特一起反對拉克倫·麥夸里,並明文規定禁止被吊銷執照的律師在殖民地的法庭工作。拉克倫·麥夸里和本特兄弟間產生了激烈的爭執。1815年,埃利斯·本特去世。1816年,英國內政部長召回了傑弗里·哈特·本特,這起事件終於被平息下來。傑弗里·哈特·本特的接任者巴倫·菲爾德是英國著名文人社團的朋友。文人社團的主要成員之一查爾斯·蘭姆曾寫信給巴倫·菲爾德,詢問如何在「小偷遍地的地方」生活。查爾斯·蘭姆在信中說:「像戴奧真尼斯[3]一樣提著燈籠滿大街尋找誠實的人嗎?我想你永遠都找不到。還是告訴我你所在的地方的人是什麼樣子的。他們是不是整天偷東西呢?沒有哪個人的財產能經得起這種肆無忌憚的偷盜行為吧?他們不偷東西的時候在做什麼呢?」巴倫·菲爾德發表了他剽竊來的詩集《澳大利亞詩歌初果》。詩集中的原創內容很少。查爾斯·蘭姆看後說,裡面包含太多「未經許可的借鑑,但有助於植物學灣的殖民化」。 查爾斯·蘭姆(1775—1834) 拉克倫·麥夸里任命刑滿解教者從事治安管理工作,激起了很多人的不滿。殖民政府用委婉的措辭抱怨說,讓罪犯擔任治安官是「在非常時期,一般情況下,這樣做可能不太明智」。拉克倫·麥夸里嚴肅地反駁說,他會一如既往地「謹慎行事」。但由於殖民地以前從來沒有出現過類似的先例,治安官紛紛拒絕與總督任命的人共事,其中幾位治安官甚至用辭職來抗議,因為他們認為,任命有前科的人擔任治安官是對這個崗位的侮辱。 毫無疑問,拉克倫·麥夸里是一位「專制君主」,但他管理的行政體系恰恰需要專制。在殖民地,他的地位是最高的,因此,他無法容忍任何挑戰他權威的人或事。即使在教堂里,他也會站起來發布有關公共事務的通告。一次,他叫來塞繆爾·馬斯登牧師,要求查看上周日的布道文手稿,因為其中的一段話責了塞繆爾·馬斯登牧師。在未經法庭審判的情況下,他判了一位自由殖民者鞭刑。這個人的罪名是「鑽進了總督稱為私人花園的地方」。 拉克倫·麥夸里坦率地表示自己不喜歡自由移民,稱殖民地本來就是為接收和改造罪犯建的,他會保留這一目的。他在一份官方信件中寫道:「澳大利亞最好的殖民者是刑滿解教者和經過勞動改造重獲自由的人。」他堅持認為自由殖民者造成的麻煩比罪犯階層多。因此,1816年,他非常擔心取消新南威爾斯的移民限制一事。之前,如果沒有政府的特別許可,沒有人可以自由進入殖民地。 拉克倫·麥夸里的一些專制行為類似於中世紀貴族對自己領地的管理方式。第七十三團離開雪梨後,其中一位軍官因犯罪被遣回英國,後又返回澳大利亞迎娶一位女子。拉克倫·麥夸里拒絕給這位軍官簽髮結婚許可證,還命令他乘來時的船返航。這位軍官抱憾離開,他的未婚妻也沒能跟他一起走。傑弗里·哈特·本特表示抗議,但拉克倫·麥夸里讓他「省省心」,不要再為這種事打報告了。還有一次,拉克倫·麥夸里拒絕批准一對新人結婚,理由是他認為女方的年齡比男方大太多。然而,他對羅馬天主教徒格外寬容,甚至親自為雪梨的第一座天主教堂奠下基石,但不喜歡衛理公會派教徒。一位衛理公會派牧師來到澳大利亞後,拉克倫·麥夸里寫道:「新殖民地需要的是英國教會正直虔誠的牧師,而不是宗派教徒。」 塞繆爾·馬斯登(1764—1838) 然而,拉克倫·麥夸里的專制統治也有許多好的方面。臂如,在一個由眾多罪犯組成的社團里,他不遺餘力地督促罪犯們改變生活方式,防止他們再犯罪或破壞社會秩序。他有一定的虛榮心,但也有強烈的正義感和使命感。他鼓勵教育,興建大樓,甚至命一位因偽造罪被判流放的倫敦建築師設計了南部海角的第一個燈塔。這座燈塔位於傑克遜港的入口處。雪梨的城鎮規劃有些凌亂,建築物排列分散,但拉克倫·麥夸里命人鋪設了筆直的街道,為雪梨以後的發展打下了基礎。 在社交方面,拉克倫·麥夸里是一個廣受歡迎、極具魅力的人。他遊歷了殖民地的大部分土地,兢兢業業為殖民地服務。一向不喜歡政府官員的約翰·麥克阿瑟也說他是「一個有風度的紳士,為人仁慈,待人友好,至少對那些毛遂自薦、討他歡心的人是這樣的」。如果將拉克倫·麥李里的專制統治和成廉·布菜的統治作比較,兩人似乎並沒有太大差異。但拉克倫·麥夸里在罪犯流放地成功統治了十一年。不過,他也有不討人喜歡的時候,但一般都是由於他的政策,而不是由於他的性格。不管外界如何評價他對刑滿解教者的政策,我們依然很佩服他一旦做了決定,就一定會堅持到底的堅毅性格。雖然拉克倫·麥夸里在政策實施過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難,但他從未放棄努力。 拉克倫·麥夸里任總督期間,新南威爾斯的人口與之前相比增加了三倍。他離開雪梨前,英國在澳大利亞的殖民地的面積約有三十五萬英畝,人口加起來超過四萬。越來越多的殖民者來到澳大利亞。1816年,澳大利亞的第一家銀行——新南威爾斯銀行成立。1817年,儲蓄銀行相繼成立。這一切都為澳大利亞今後的快速發展和體制化建設鋪平了道路。 註解: [1] 諾爾(Nore)海軍暴動發生在1797年,英國皇家海軍水手先後在斯皮德黑德和諾爾發起了兩次暴動,斯皮德黑德是罷工性質的兵變,諾爾海軍暴動更多的是表達政治訴求。——譯者注 [2] 第四十六團後來成了康沃爾公爵(Duke of Cornwall)的輕步團。——原注 [3] 戴奧真尼斯(Diogenes,公元前412—公元前323),古希臘著名的犬儒學派哲學家。他強調禁欲主義的自我滿足,鼓勵人們放棄舒適環境,進行苦修。——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