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之如儀 · 第十四章 尾聲

張幼儀 《安之如儀》
1986年的春天,我遠赴上海追尋幼儀的過去。我想看看她走過的街道,住過的房子,搬過的地方。若不是深受她過去那段故事的感動,我幾乎不會到紐約拜訪她,也就不會見識到那個每天早上起床做早操、吃維生素、以嶄新面貌面對一天的八十六歲高齡老婦。而當我和她一起生活時,卻只看得到她的過往,腦子裡呈現的是一些支離破碎的影像,殘缺不全的抽象概念,周而復始的話題,還有關於徐志摩、陸小曼、林徽因,柏林和上海的種種。 我並不了解故事全貌。幼儀把徐志摩形容得這麼像個偉人,起初她以為他和她離婚是因為女朋友的關係,到最後又覺得是因為他尊重女性,不希望見到她們妥協的緣故。哪一點才是真的?難道幼儀在將憤怒的矛頭指向他後,又把怒氣扭轉成愛意與欣賞了嗎? 當我把她留在紐約,自行飛往上海之後,她對離婚的詮釋更加令我困惑了。在上海,我遇見了四伯祖的一個兒子,他還記得一些老地方。我們找到一輛車和一名司機後,一早就沿著外灘壯觀的三線林蔭大道而行。外灘沿著上海東邊的黃浦江伸展,現已因紀念孫中山之故改稱中山東路,依然是上海市的主幹道。我們經過了人民公園,這裡曾是英國公園,裡面豎了塊「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告示牌。然後我們繼續順外灘而行,看到四伯祖曾任總裁的中國銀行,隔壁的沙遜大廈(Sassoon House)是他以前午睡的地方。 如今上海所有街名都不一樣了,我膝上攤開一張地圖坐著,一手拿著一瓶立可白修正液,將生硬的以字母「X」和「Z」打頭的漢語拼音以及新街名抹掉,在原來的地方描上外國租界的邊界,寫上Lafayette、Bubbling Well、Joffre之類的名稱,又在上海圖書館、人民公園和人民廣場的位置,畫上一度坐落於英租界和法租界轉角的俱樂部和賽馬場。 多虧有堂伯父帶路,我們才找到幼儀經營的服裝行和銀行,前者現在是家複印店,後者現在是家五金行。堂伯父找路的時候,只有老路的方向和轉彎之處才成問題,街名不成問題。我們隨著腳踏車潮離開市中心後,便前往上海市的住宅區,那兒的房子與寬闊的街道有段距離,外緣是傾斜的彎曲圍牆。堂伯父指著法國租界愛多亞路上的一棟小房子,說那正是徐志摩和陸小曼住過一陣子的地方;他說他們當時是賃屋而居。我拿著地圖坐下來,畫上「Y」代表幼儀,又在這字母當中畫上「H」代表徐志摩。 最後,我們來到幼儀從前英租界的住宅,現在有一部分是一家部隊醫院了。站在范園的空場上,我依然感受得到往日那種優雅氣氛,柳樹招拂的枝條,還有中國庭園的藝術氣息。上海有種幾乎讓人覺得詭異的時間停滯感,這點是我始料未及的。過去的那些精魂似乎並未消失;而那天早上,他們的存在感愈來愈盛,帶著我退回數十年前。當我踩著幼儀在范園裡特有的足跡時,我才明白,我有必要依照她希望的方式,接納她的故事。 我最後一次看到徐志摩,是在1931年他死於意外的前一天。那天他來店裡跟八弟打招呼,然後問我他要裁縫師替他做的那幾件襯衫的事。他剛搭飛機抵達上海,準備帶人去看一個朋友打算出售的住宅。他充當中間人,如果替朋友賣掉這房子,就可以賺些佣金。 儘管當時搭飛機旅行還是件危險的事,徐志摩照舊經常飛來飛去。雖說外國公司的飛機比中國公司的要安全,可是徐志摩講,他之所以搭中國航空公司的飛機,是因為他有一本免費乘機券。徐志摩寫過一篇描述飛翔的著名散文,中國航空公司想利用他做一部分廣告。 那天下午,他說他得馬上趕回北京。我就問他為什麼非這麼趕不可,他可以第二天再回去。我還告訴他,我覺得他不應該搭中國航空公司的飛機,不管是不是免費。他像平常那樣大笑著告訴我,他不會有事的。 當天晚上,我在一個朋友家裡摸了幾圈麻將,很晚才回家。凌晨一兩點的時候,我半睡半醒間聽到有個用人進來告訴我,有位中國銀行來的先生在門口想拿封電報給我。 電報說,徐志摩坐的包機在飛往北京的途中,墜毀在山東濟南;機上唯一的乘客徐志摩和兩位飛機師當場死亡。 我穿著長袍,完全不敢相信地站在玄關。我剛剛見過的徐志摩還是活生生的。 「我們怎麼辦?」中國銀行來的那位先生一語點醒了我,「我去過徐志摩家,可是陸小曼不收這電報。她說徐志摩的死訊不是真的,她拒絕認領他的屍體。」 我想到陸小曼關上前門,消失在鴉片煙霧裡的情形。她出了什麼毛病?她怎麼可以拒絕為徐志摩的遺體負責?打從那時候起,我再也不相信徐志摩和陸小曼之間共有的那種愛情了。 我讓那信差進到飯廳。一個用人為他端了杯茶,我在一旁整理思緒:阿歡必須以徐志摩兒子的身份認領他父親的遺體,而且必須有人和十三歲的阿歡一起料理後事,那個人應該是陸小曼,而不是我。 於是,我打電話給八弟。我告訴他這個噩耗的時候,他開始在電話那頭啜泣。 我問他:「你明天能不能帶阿歡去濟南一趟?」 「當然可以,當然可以。」他控制自己的情緒說。 第二天早上老爺來吃早飯的時候,我告訴他有架飛機失事了。我根本不必講誰在飛機上,因為所有我認識的人當中,只有徐志摩定期搭飛機。 老爺就問我那乘客的狀況。我不敢當場告訴老爺實話,我怕他這麼大的年紀會受打擊,所以我就假裝徐志摩還活著的樣子說,他在醫院,情況看起來很糟糕。 老爺說,他不願意在這種情況下到醫院看他兒子。他要我去,然後回來向他報告。 第二天早上吃早飯的時候,老爺問我:「有什麼消息嗎?」我低頭看著盤子說:「他們正在想辦法,可是我不曉得他們能怎麼樣。」 隔天老爺又打聽了一次消息,我終於像頭一次聽到噩耗的時候那樣,哭著說:「沒指望了,他去了。」 這時候,我看到老爺臉上有好多內容:哀痛、難過、悔恨。他把臉別過去說:「好吧,那就算了吧。」 雖然說起來這事很可怕,可是徐志摩太讓他傷心了,而且他對徐志摩娶陸小曼進門這件事很生氣。 後來,有支搜索隊被派到撞機的山邊尋找屍體。徐志摩的遺體在離撞機地點不遠處被發現,雖然屍首不全,而且嚴重燒焦,不過還是認得出來。 後來他的遺體先放在濟南,中國銀行在當地為他舉行了公祭和喪禮;其中有阿歡和八弟參加。老爺也作了一副輓聯致哀。他在輓聯中,大膽將徐志摩與歷史上兩個著名詩人相比擬:一個是公元前3世紀的楚國詩人屈原,他因為君主不信任自己而投湘江自盡;一個是唐朝詩人李白,據說他在醉酒的時候,因為想抓住水中的月亮倒影而淹死。 考史詩所載,沉湘捉月,文人橫死,各有傷心, 爾本超然,豈期邂逅罡風,亦遭慘劫? 自襁褓以來,求學從師,夫婦保持,最憐獨子, 母今逝矣,忍使淒涼老父,重賦招魂? 我也想在喪禮中說些話,可是不知道要怎麼起頭表達我的哀傷。二哥的朋友就以我的名義,作了一首輓聯,其中提到濟南地區的候鳥大鵬,這種鳥的背非常寬大,每年都會遷徙到天池。 萬里快鵬飛,獨憾翳雲遂失路; 一朝驚鶴化,我憐弱息去招魂。 徐志摩死後的公祭儀式舉行完半年,中國銀行終於安排用一節火車車廂把他的遺體從濟南運到上海,再運到硤石安葬。當時運送工作困難,因為國民黨和日本人正在那個地區打仗。八弟帶著阿歡去上海迎接已封蓋的棺材。 雖然我連去參加上海公祭的打算都沒有,不過還是準備了一件黑色旗袍,以備不時之需。公祭那天下午,家裡電話鈴響了。 「你一定要來一趟。」一個朋友說。 我問為什麼。 「你來就是了。」他說。於是我去了公祭禮堂一趟。徐志摩的靈柩已經打開,安置在花朵中,他的臉被黑絲袍襯得十分慘白浮腫,一點兒也不像他。我深深鞠了三個躬,向他致敬。他才三十五歲,這麼年輕,又這麼有才氣。 我從靈柩旁走開以後,打電話給我的那個朋友出現在我身邊。他強調說:「你一定要幫忙,陸小曼想把徐志摩的壽衣換成西裝,她也不喜歡那棺材,想改成西式的。」 八弟在中國銀行的協助下,幫徐志摩用傳統的壽板訂製了一口棺材。這種棺材有一面是圓的,形狀很像樹幹,而不是長方形的盒子。 把徐志摩的遺體從一個地方挪到另一個地方這種想法,教我覺得噁心;把他的壽衣換掉也是。他的身體怎麼可能再承受更多折磨? 我說:「就算他是因為自然原因死亡,現在也一切難改了,何況他是在這種意外狀況下死的……」 我不想見陸小曼,也不想跟她說話,更不想跟她吵架,就下了個結語說:「你只要告訴陸小曼,我說不行就好了。」 說完我就離開了,以防萬一陸小曼出現。後來我聽說他們還是讓徐志摩穿著中國壽衣躺在中國棺材裡。我搞不懂陸小曼,難道徐志摩洋化到需要在死的時候穿西服嗎?我可不這麼想。 不管他的思想有多西化或多進步,我都認為他是中國人,他所追求的西式愛情最後並沒有救他一命。去年我才讀到他死前寫給陸小曼的信。徐志摩從沒跟她一起過過家庭生活。她拒絕搬到北京,因為住上海鴉片比較容易到手。徐志摩為了供養她,老是在北京和上海之間飛來飛去。讀到他最後的生活情形,我非常難過。 你曉得徐志摩為什麼在他死前的那天晚上搭飛機走嗎?他要趕回北京,參加一場由林徽因主講的建築藝術演講會。他當年就是為了這個女朋友跟我離婚的,到頭來又是為了林徽因——從住沙士頓的時候起,經過他們與泰戈爾同游,甚至在她嫁給梁思成以後,都是這樣。她、徐志摩,還有她丈夫,是知心朋友。徐志摩的飛機在山東撞毀的時候,梁思成正巧到山東,所以梁思成和他朋友是搜索隊里的第一批人員。 我1947年的時候見過林徽因一次。當時我到北京參加一場婚禮,有個朋友過來跟我說,林徽因住在醫院,不久以前才因為肺結核動了一次大手術,可能不久於人世;連她丈夫都從他任教的耶魯大學被召回。我心裡雖然嘀咕著林徽因幹嗎要見我,可還是跟著阿歡和孫子去了。見面的時候,她虛弱得什麼話也說不出來,只是望著我們,頭轉到這邊,又轉到那邊。她也仔細地瞧了瞧我,我不曉得她想看什麼。也許是我人長得丑又不會笑。 後來林徽因一直到1954年才死於肺結核。我想她當初之所以想見我,是因為她愛徐志摩,想看看他的孩子。儘管她嫁給了梁思成,她還是愛著徐志摩。但如果她愛徐志摩的話,為什麼她在他離婚以後,還任由他晃來晃去?那是愛嗎? 人家說徐志摩的第二任太太陸小曼愛徐志摩,可是看了她在他死後的作為(拒絕認領他的遺體),我不認為那叫愛。一個人怎麼可以拒絕照顧另一半?愛意味著善盡責任,履行義務。 而且,他們兩人沒有一起過過家庭生活。陸小曼的鴉片癮把徐志摩弄得一窮二白,老是得向朋友告貸。他也會跟我借錢。可是如果我從自己的腰包掏錢給他,我就會說:「這是你爹的錢。」 徐志摩本人並沒有惡習。他不喝酒,也不吸鴉片,甚至一直到死前一年左右才開始抽香菸。他有一種極好的個性,在任何社交場合都受人喜愛。 我這輩子都在擔心有沒有盡到我的責任。就連離婚以後我都還在照顧徐志摩的父母,因為我認為這麼做是我的責任。我為徐志摩、他家人,還有兒子,做了我認為應該做的事。 徐志摩還在世的時候,老爺每個月幫他忙,供他三百元生活費。徐志摩死後,老爺還是每個月給陸小曼三百元,因為他覺得照顧她是他的責任。他把那三百元直接存到她銀行戶頭裡,這樣他就不必看到她了。老爺在徐志摩身故後又活了十三年,那些年他都跟我住,而且每個月幫陸小曼的忙,甚至在她公然與情人翁先生同居以後也一樣。翁先生和陸小曼無名無分地同居了很長一段時間,直到他於1961年去世為止。他比陸小曼早死六年。而這期間,翁瑞午是已婚身份。我真為他太太和女兒難過。 1944年老爺辭世以後,我繼續每個月放三百元到陸小曼戶頭裡,因為我認為供養她是我兒子的責任。過了四五年以後,翁先生跑來見我,告訴我他賣了好幾噸茶葉,現在的財產足以供養陸小曼和他自己了。從此我才不再寄錢。 現在,我的故事接近尾聲了。就某一方面來講,你就是我的故事結局,因為你是頭一個聽我訴說畢生故事的人。可是你有興趣聽,而且想知道我的身世,所以我真心覺得我一定要把我的故事和盤托出。你老是問我有沒有時間再跟你談,現在我所擁有的就是時間,我有的是時間坐下來回想過去。 有時候,我覺得我已經為我家人和徐志摩家人做盡了一切,因為我一向關心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儘管我離了婚,我和徐家,甚至和徐志摩的關係,始終還是很近。打從開始,我的相命婆一直就喜歡徐家。 你曾問我,既然我有能力經營一家銀行和一間服裝行,怎麼還對徐家二老和徐志摩這麼百依百順。我想我對徐家二老有一份責任在,因為他們是我兒子的爺爺奶奶,所以他們也是我的長輩。我就是伴著這些傳統價值觀念長大的,不管我變得多麼西化,都沒辦法丟棄這些觀念。 所以,我要為離婚感謝徐志摩。若不是離婚,我可能永遠都沒辦法找到我自己,也沒辦法成長。他使我得到解脫,變成另外一個人。 前幾個星期我在一份台灣的報紙上讀到一篇文章,裡面提到一個討了十八個老婆的男人。他說有這麼多老婆好得很,有什麼好煩心的?他也舉了些充分的理由。他說,他所有老婆都有薪水,吃得飽,又獨立自主,每個人哪有什麼問題?他解釋得很清楚,說這些理由符合任何宗教,為什麼一定要制定反對多配偶制的法律? 他家每個老婆都很快樂,沒有一個發牢騷,只有第十九個老婆例外。他準備討第十九個老婆的時候,女方的媽媽很氣,就把這件事情在報上披露。你曉得,我覺得這種事情非常有意思,真的可以讓人省思什麼是對、什麼是錯。 徐志摩死後,我在上海住了將近二十年。那段時間,中國抗擊日本的軍事行動一直持續到1945年,後來又是到1949年才結束的國民黨與共產黨的內戰。 我在這段漫長的戰亂時期運氣很好:生活沒受干擾,又賺了許多錢。我買了兩籮染軍服需要用的染料,等到價錢漲到一百倍,而且再也沒法從德國進貨的時候才賣掉。有了這筆資金,我又開始投資棉花和黃金。服裝行所有的人當中,只有我賺了錢,別人都沒賺到。 有一年,有個人稱宋太太的女士對我做的每筆生意如法炮製。她每天早上都來我家,我打電話給我的買賣中間人,她也跟著打電話給她的買賣中間人。她現在住在香港,總是來信告訴我,她最高興的日子,就是和我在一起的那一年。 那些年間我最壞的遭遇,發生在1937年夏天日本人入侵上海的時候。當時女子銀行差點兒倒閉。那是一段可怕的日子,街上儘是逃出城的人潮。好多顧客跑來銀行,我的現金準備短缺,不得不請求大一點兒的銀行接受我們銀行那棟建築的所有權狀,作為現金預支的抵押品。接著就有個顧客跑進服裝行找我,要提光我才想盡辦法為銀行保住的四千元。 我就走到後面找經理說:「如果這個人把四千元都提光的話,明天銀行就開不成了。我們的銀行會關門大吉。所以我想提議為他擔保這筆錢。你能不能替我作保?我們放在保險押金箱裡的錢夠不夠?」 經理向我保證,如果銀行關閉的話,他會先把我那四千元留起來。我就叫他把這句話寫下來,然後走到那顧客面前,問他願不願意考慮接受擔保。 雖然我們是女子銀行,可是這位顧客是位男士。他說:「如果是你張幼儀告訴我,你擔保這筆錢,那我相信你。我不相信別人的話,可是你講的話我信。」 於是,我們寫了張契約,說明我在六個月內連同利息把這筆錢給他。我以這個方法解救了銀行。接下來那半年,我一直親自帶著那張保證書。萬一我有什麼三長兩短,我希望發現我的人知道,我對這位顧客有責任。 我兒子阿歡1939年的時候滿二十一歲。自從我由德國返國以後,我一直監督他的學業,而且看到他跟他父親和舅舅們一樣中學與西學兼備。我不希望他在完成學業以前結婚。他滿二十一歲的時候,我問他有興趣娶誰做太太。我想幫他找個合適人選,免得像我一樣,過著完全暗無天日的婚姻生活。 他跟我說:「我只對漂亮姑娘感興趣。」 他為什麼這麼回答,我不明白。他說這話的時候,我想起了他父親。我一直覺得他父親要的,是個比我更女性化、更有魅力的女人。 不過,我從麻將朋友那兒聽說了一個年齡與他相仿的漂亮小姐,就請她和她母親吃晚飯。阿歡看看她,和她說了幾句話,就喜歡上她了。那年,他們完成了終身大事,婚禮上有一千位來賓到場祝賀。 後來他們的日子一帆風順。小兩口1947年移民後,一直住在美國。我有了四個孫子,甚至還有個曾孫。起先我很擔心我兒媳婦,那個時候我們住在一起。我不希望她在婚姻方面遇到和我一樣的麻煩,所以供她同時上英、法、德、中等國的文學課程。這麼一來,她不只能夠滿足阿歡的審美眼光,也可以滿足他的知識品味。 我是1949年4月離開上海的,剛好是在共產党進入上海前一個月。每天,我都會注意登在報紙頭版的共產黨節節推進形勢圖。我們離開的時候,中國內地的法律和秩序蕩然無存,人人能做的就是逃跑。我極其幸運地在飛機上得到一個位子。在飛往香港的班機上,我們還得當心轟炸機。 除了大哥、七弟、大姐和三妹以外,張家所有兄弟姐妹都離開了中國大陸。我們選擇不跟國民黨領導人到台灣,而嘗試在西方為自己找到安身之地;最後大半手足都落腳美國。可是在這以前,我們散布世界各地:四哥先去澳大利亞;二哥先到香港,再到印度;八弟先往日本,再赴巴西。這三個兄弟最後都選擇加州作為他們的家。四妹和我在香港住過一陣以後,先後來到紐約。她1956年來,我1974年來。 我1953年嫁給一位蘇醫生。他住在我香港家裡的樓下,有四個十來歲的小孩。我是通過朋友的關係認識他的,他向我求婚的時候,我心裡想:要是這婚姻行不通的話,對我們兩人來說都是件很糟糕的事。他也離過婚,我想他太太已經改嫁了。 於是我寫信給我哥哥,因為我什麼事都徵求他們的意見。我也徵詢了我兒子的看法,因為我是個寡婦,理應聽我兒子的話。 四哥從澳洲寫信來說:「讓我考慮考慮。」 二哥也決定不了我該不該再嫁,我今天會接到說「好」的電報,明天又會接到說「不好」的電報。我哥哥太愛我了,他們不希望看到我再受傷害。而且,中國人有種想法,認為一個孀居的女人不應該再婚,因為這會讓娘家失面子。可是徐志摩早在他遇難前就和我離婚了,所以我覺得假如我再婚的話,並不會讓家人蒙羞。 一直告訴我要重視自己內在感受的二哥,後來來信說: 兄不才,三十年來,對妹孀居守節,課子青燈,未克稍竭綿薄。今老矣,……此名教事,兄安敢妄贊一詞?妹慧人,希自決。 我兒子阿歡也回信說: 母孀居守節,逾三十年,生我撫我,鞠我育我,劬勞之恩,昊天罔極。今幸粗有樹立,且能自贍。諸孫長成,全出母訓。……綜母生平,殊少歡愉。母職已盡,母心宜慰,誰慰母氏?誰伴母氏?母如得人,兒請父事。 我兒子遷居美國以後,從事的是土木工程師的行業。可是他寫那封信給我以後,每個讀信的人都說,從那封信看得出來他是徐志摩的兒子。 雖然四哥始終沒給我答覆,可是我兒子同意了,二哥也不反對,我就嫁給了蘇醫生。那我愛不愛他呢?這我沒辦法講。我嫁他的時候,心裡這麼想:我能不能為這個人做什麼?我有沒有能力幫助他成功? 我們剛結婚的時候,每天晚上一吃完晚飯,他兒子和三個女兒就會趕快離開飯桌。我一直好奇是怎麼回事。後來他們告訴我,他們的父親在幾杯啤酒或是葡萄酒下肚以後,老是和他們爭吵,所以他們想趕在他發脾氣以前,離開飯桌。 我把這件事告訴蘇醫生的時候,他大吃一驚。他自己並不曉得這回事。我就跟他說:「你別再喝酒了行不行?這樣孩子們就會留在飯桌旁邊了。」 從那天起,他就把酒戒了,從此滴酒不沾。他這點我非常欣賞,有那樣的習慣以後,說戒就戒。此後,孩子們都留在飯桌旁了。 和蘇醫生在一起,我可以同他聊天,商量事情,還可以幫他忙。他剛搬到香港的時候,必須考取開業執照,我就在他研讀那些厚厚的醫學書籍的時候,陪他熬通宵。後來他開了兩家診所,早上看診的那家在港口對面的九龍,另外一家在香港。我負責替他登記所有看診和預約的時間。如果有人打急診電話來,我就搭車去天星碼頭和他碰面,再告訴他去哪兒赴診。 1967年的時候,我甚至和蘇醫生一起回到康橋、柏林所有我住過的地方。他大半生都在日本度過,從不曾到西方旅行,我就帶他去看看。他和我坐在康河河畔,欣賞這條繞著康橋大學而行的河流。這時我才發覺康橋有多美,以前我從不知道這點。我們還從康橋坐公共汽車到沙士頓。我只是站在我住過的那間小屋外面凝視,沒辦法相信我住在那兒的時候是那麼年輕。 我們到柏林以後,看到整座城市都不一樣了,很多地區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被炸毀,我連要走去布蘭登堡大門或者菩提樹下大街都沒辦法,因為那兒正好在柏林圍牆後面。不過,我還是想辦法站在一兩棟建築外頭看到了我以前和彼得、朵拉住過的家。 走訪過這些地方以後,我決定要讓我的孫兒們知道徐志摩。這很重要。所以,我請一位學者,也是徐志摩在《新月》月刊的同事梁實秋先生,把徐志摩全部的著作編成一套文集。我提供了一些我的信件,由阿歡帶去台灣見梁實秋。我希望留一些紀念徐志摩的東西給我兒子和孫子。 蘇醫生在1972年過世。他和我在德國生的兒子彼得一樣,腸子出了問題。他得的是腸癌。6月中旬有一天,我在碼頭和他碰面,看到他的汗水從毛呢夾克滲了出來。後來醫生跟我說:「你還有半年時間,得準備準備了。」 他去世以後,我們把他葬在香港。 蘇醫生死後,我就來美國依親,離兒孫近些。現在,我每天早上七點半起床,做四十五分鐘體操;然後坐下來吃早飯,喝一碗麥片粥,或是吃顆煮了兩分半鐘的蛋。為了保持健康,我一直服用維生素和一湯匙加在橘子汁里的啤酒酵母。我喜歡看報,探望我的家人,甚至還上了一些我所住的公寓提供的課程。我可以學習德文、有氧體操,或是鉤針編織,這些都是給老人家上的。我現在每個星期還打麻將,准許自己一年有二百美元的輸贏。 你總是問我愛不愛徐志摩。你曉得,我沒辦法回答這問題。我對這問題很迷惑,因為每個人總是告訴我,我為徐志摩做了這麼多事,我一定是愛他的。可是,我沒辦法說什麼叫愛,我這輩子從沒跟什麼人說過「我愛你」。如果照顧徐志摩和他的家人可稱為「愛」的話,那我大概愛他吧。在他一生當中遇到的幾個女人裡面,說不定我最愛他。 分別為辣斐德路(今復興中路)、靜安寺路(今南京西路)和霞飛路(今淮海中路)。——編者注 應指《想飛》,載1926年4月19日《晨報·副刊》,後收入散文集《自剖》。——編者注 原文如此。林徽因實於1955年去世。——編者注 原文如此。陸小曼實於1965年去世。——編者注 計量單位。1籮相當於12打或144個。——編者注 譯者註記其名曰「蘇記之」,另有稱其名為「蘇季子」者。——編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