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之如儀 · 第五章 女子的教育
我小時候也聽過很多爸和伯祖們求學時代的故事,它們在某種程度上交織在一起,讓我以為嘗嘗做學生的苦滋味也不錯。爸說,張家不再寄那麼多錢給在日本念書的二伯祖和四伯祖後,兩兄弟窮得不得不一次只買一本書,讀完以後,還給書店,再買另一本;而且他們只買得起一條洗面巾,所以必須剪成兩半來用。
我上學以後,雖然買得起任何我喜歡的包書紙,卻是班上唯一用牛皮紙袋包課本的人。我的第一條洗臉毛巾,也是一直用到中間破了個洞才換,後來我把它貼在剪貼簿里作紀念,可見張家人自我犧牲的故事有多大的影響力。
爸告訴我,幼儀在20世紀70年代初剛搬到美國時,來過康乃狄克家裡一次。事後她寫信給住在舊金山的爺爺,為了我們家每個小孩都有自己的書桌和檯燈這件事稱讚了爸媽一番。當奶奶把幼儀的信讀給爸聽的時候,他非常得意,也鬆了口氣。
每次我們去探望住在舊金山的爺爺奶奶時,他們都會交給我們一小件功課。有時候是要我們拜謁二伯祖和四伯祖的陵墓,有一次是派我們去中國城中央的一座橋,把刻在橋邊圍牆幾塊銅匾上的儒家「五德」抄錄下來,我把其中的故事寫在我用來畫馬的簿子裡。我們抄寫「五德」的時候,有位和爺爺年紀相仿的華裔老先生走過來說:「很好,很好。這是你們必須知道的。」
媽也是教育家,我們總是趁她準備飯菜時在廚房做功課,她會就地取材給我們上一課,譬如講到烤東西,就做分數加法。
我讀初高中的時候,一放學就必須馬上回家做功課,這樣才可以在媽回到家後、吃晚飯前,問她任何(譬如微積分或幾何方面的)問題。媽不會回答的東西,她就去問爸。晚飯過後,他們便要求我再多念點兒書。
有天晚上,媽上樓檢查我用功的情形。第二天有微積分大考,為此爸媽已經花了整個星期幫我準備。媽上樓以後,發現我沒有為第二天的考試溫書,反而在計劃要穿什麼外出服。
於是她火冒三丈,說:「你哪裡有毛病啊?」她對我失望之至,考後幾乎整個周末都沒和我講話。
1949年爸的家人離開中國大陸以後,他就住到日本,後來又住在巴西。去國六年之後,他進入長島一家預備學校就讀。身為校內少數華裔之一,他被冀望要有好的表現,結果他和學校唯一的非裔美國人果真以班上最優異的成績畢業。
高中畢業後,爸進了麻省理工學院。他找了份差事,是在自助餐廳里收集食客用過的餐盤和托盤,然後堆成一摞送去清洗。有幾個從香港來的男生曾經把食物倒在托盤上,故意給他弄得裡面髒兮兮的。他們知道爸的家人在中國曾是何許人物,說爸只不過是為了好玩裝窮。我問爸他被如此對待時做何感想。爸說,他把這整件事當作水過鴨背,不讓它影響自己。
但願我也有這樣的適應力。爸媽由衷地相信,中國人如果不比外國人強的話,至少也是和他們平分秋色。每次爸那些耶魯大學的同事自誇他們是「五月花號」乘客的後裔時,他只是溫和地笑笑,一副被美國那尚屬年輕的歷史逗樂的樣子。爸媽把非華裔都叫作「外國人」。
媽告訴我,她來美國以前,曾在雜誌上看過外國人的照片,當時她心想:好醜啊!1949年她從中國搭乘「威爾遜總統號」汽輪到美國時,認為身邊那些外國人長得碩大、多毛、蒼白,活像鬼一樣。搭船的頭一天晚上,她和家人坐著吃晚飯時,看到鄰桌的外國人正在享用蜜桃冰激凌。當時九歲的她和姐妹們聽說西方的每樣東西都比較大。
於是,她們一邊指著隔壁的桌子一邊說:「看那幾個蠻子吃的大荷包蛋!」
即使聽了這些故事,我還是渴望被我那些白人同伴接納。記得有一天我哭著放學回家,因為學校的小朋友取笑我,尤其是一個名叫道格拉斯的男生。
「ching-chang-chong」——老師一離開教室,道格拉斯就這樣大喊。
「ching chong,wing」——他在走廊、餐廳和校園裡反覆這麼唱著。一天裡只要老師沒看到,他就跑下位子朝我扮鬼臉,用手把眼睛和鼻子捏得扁扁的。
爸教了我一招還嘴的辦法,說是可以讓道格拉斯永遠閉嘴,一聲不響地爬著走開。那是我說得出口的最難聽的話,難聽到我得向自己保證只說一次、下不為例才行。「你只要叫道格拉斯『你這白種王八蛋』就好啦 !」爸面色不悅地說。我花了幾分鐘,才弄明白中文的「王八蛋」翻譯成英文就是「狗娘養的」。爸解釋說,很多雄龜會在某隻雌龜下蛋之後,尚未孵蛋以前,讓龜蛋受精。爸認為王八蛋已經夠難聽了,白種王八蛋是最難聽的。可是我馬上曉得這種侮辱方式對道格拉斯並不管用。
我從未告訴過爸,我後來並沒有聽從他的意見對付道格拉斯。我也從沒告訴過媽,她在我向她大吐苦水時所做的反應,犯了多大的錯誤。一次,我告訴她學校的小朋友在我經過的時候大唱「ching chong,ching chong」,媽就笑著說:「他們說不定只是想跟你講講中文,你應該替他們難過才對。你聽,他們連是哪幾個字都搞不對。」當我解釋他們是在取笑我的時候,媽為難地皺皺眉頭說:「依我看,不管他們是什麼時候對你講蠢話,你都應該轉過去對他們說,『我敢打賭,你們只不過希望自己是像我一樣的中國人罷了』。」
那個時候,爸媽提供的忠告看起來天真得可以。如今我才頓悟到,他們是以設法引導和保護我為榮。
1909年,二哥和四哥從日本學成歸國。四哥接受了郵傳部的一份差事,把薪水貢獻給家裡,也接掌了安排家庭預算的大權。他嚴肅地跟媽媽提起一樁和家計有關的事情:家裡前途未定的孩子太多了。十二個孩子裡面,有五男四女還沒結婚,四哥建議媽媽應該開始鄭重籌劃女兒的將來。
於是媽媽把相命婆召來家裡,給十四歲的大姐算命。因為她是最大的女兒,所以趕在其他女兒之前把她的婚事訂下來很重要。相命婆看了大姐的生辰八字(從大姐的姓名和出生的時、日、月、年得來的八個漢字)。媽媽和大姐跟相命婆談完出來以後,都面露憂戚之色。大姐淚流滿面,匆匆退回閨房。
媽媽平淡地宣布:「大姐要好些年不嫁人,相命婆說她得等到二十五歲才能出閣,要不然丈夫會早死。」
我是二姐,就頂替了大姐論及婚嫁的位次。這就是我成為徐志摩結婚對象的由來。
幾年後,也就是1921年,在我已經嫁給徐志摩,而且離開中國到英國與他團聚以後,大姐和我婆婆變得很親密。當時還待字閨中的她,到鄉下和我婆婆一起打發時間,要麼帶禮物給我婆婆,要麼陪她打麻將,再不就講些上海各色人物的故事給她聽。1922年徐志摩同我離婚的時候,大姐二十六歲,還是自由之身。幾個月後,我婆婆帶著後悔的口氣對媽媽說:「我們當初說不定應該娶大小姐的。」
婆婆講這話並沒有惡意。人的命運就是這麼奇怪,也許大姐才是應該嫁給徐志摩的人。可是我曉得,要是這樣的話,他們兩人還是會離婚。第一,徐家不會欣賞大姐隨興花錢的習慣;第二,大姐根本不關心書本和學校教育,而徐志摩要的是有學養的女人。
相命婆給大姐看八字的時候,我大概十歲。在得知自己即將早婚的命運以後,我覺得無憂無慮的日子屈指可數。因為我一旦結婚,就得服侍丈夫的家人和生兒育女。
我想求學,可是媽媽說爸爸不會花錢給女兒讀書。爸爸對兒子的前途高瞻遠矚,可是沒有足夠的金錢操心女兒的教育費。我想,要不是我們家變窮的話,爸爸就不必這麼擔心八個兒子的教育費,也可能會大方一點兒,給我請個先生,或者讓我到我丈夫所愛的女人讀的那種一流學校上學。
我的求知慾打哪兒來,我並不清楚。媽媽那個時代的女子,在離開娘家出嫁以前,向來都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搬去和丈夫、公婆同住後,孩子就一個接一個地生。女孩子家出外求學,是不可思議的事。有句俗話說:「女子無才便是德。」因為沒讀過書的女孩比較順從夫家。
那個時候,我們家鄰居有兩個女兒讀上海一所新式女校。每天早上,她們在趕火車以前,都先穿上制服:褐色的長褲配上同色無領襯衫。媒婆每年來我們家拜訪的時候,都說兩個姑娘才貌雙全,總會有一個適合張家男孩。可是媽媽聽了嫌棄地皺起臉來——她所有衣裳都有遮住脖子的高領子。「這麼樣把脖子露出來是不可饒恕的。」媽媽聲明,「這兩個時新女孩絕不能嫁給我兒子。」
我是家裡四個女孩當中最在意教育的一個,從很早就是。大姐只在乎怎麼討人歡心和搓麻將,後來染上鴉片癮。三妹喜歡食物和烹飪,所以她最胖。四妹在我們搬到南翔幾年後才出世,現在是服裝設計師,把主要心思放在藝術和設計上。在我們家經濟狀況改善以後,她每天都叫一位裁縫來家裡給她做新衣。
我認為我想受教育的欲望,是來自我曉得自己生在變動時代這個事實,而且我非常崇拜二哥和四哥,又是家裡第一個沒纏腳的女孩。只大我兩歲的大姐有雙小腳,她對書本和知識完全沒耐心。
我丈夫後來愛上的兩個女人大概都只小我兩歲,可是受的教育比我多得多,她們和我一樣也沒纏過腳。我想,從我這一輩開始,希望接受教育的女性之所以愈來愈多,是因為西方的風俗民情已為中國所知。
1912年,也就是我十二歲那年,我的小妹出生了。她是第十二個,也是最後一個小孩,家裡需要我照顧她。我雖然默不作聲地幫媽媽的忙,替四妹把飯嚼爛,在她玩的時候從一旁看守她,可是心裡還是惦記著上學的事。
四妹差不多半歲大的時候,有一天,我在上海《申報》上,發現一所名為第二女子師範學校的蘇州女校刊登的廣告。上頭說,學生頭三年上課,第四年實習,教低年級的學生,畢業時可以領到一張小學師資證書。學校教的是新式西洋學科,頂好的是,一學期只收五銀元學費,其中包含食宿費、書本費、零用錢,甚至還有假日往返蘇州的火車票錢,便宜得教人不敢相信。我很肯定爸爸會願意付這筆錢。
於是,我把這想法告訴媽媽。她聽到學費的價錢以後,問我的第一件事是,學校制服有沒有領子。我告訴她,廣告上沒提制服的事。媽媽就說,蘇州太遠了,她不會讓我隻身離家。蘇州位於上海以西大約六十英里的地方,以用特殊石頭造景的園林和出美女名聞遐邇。有這麼一種說法:皮膚光滑、講話輕快的蘇州姑娘,對男人可以予取予求。
我打定主意要找人陪我一起到蘇州,結果總算說服大姐去上學。現在我已經不曉得當初是怎麼說服她的了,她是個愛偷懶又對讀書沒興趣的人,不過她還是非常同意去上學,反正她還有好長一段時間不會結婚,沒有其他打發時間的辦法。在得到媽媽許可以後,我去見爸爸,問他願不願意為我們付這家學校的學費。
爸爸老說教育女孩太花錢了,可是也沒法抱怨這家特別的學校,因為學費太便宜了。送我們進學校,差不多比把我們養在家裡省錢,我這麼想。爸爸稍作考慮後,同意送我們去蘇州。就在大事似成定局的時候,我才得知這家學校要求入學考試。
「我們怎麼辦?」大姐問我。我們只在家裡跟著先生學過一點兒東西,覺得自己什麼都不懂,可是我們非進這家學校不可,這是我們唯一負擔得起的學校啊。
當時,我們的兩個堂姐(二伯的女兒)已經在學,大姐說她們天資聰穎,說不定可以幫我們考試。
雖然我提議,我們說不定可以一起準備,可她卻搖搖頭。她上學只是為了陪我,可不想被迫讀書。她說,如果沒有一個堂姐要幫她考試的話,她一定考不過。
所以,爸爸再回寶山省親的時候,就請求兩位堂姐用大姐和我的名字代考。雖然我到今天仍舊不曉得,他為什麼要向自己平日堅守的崇高道德標準讓步,不過還是謝天謝地,爸爸退讓了,堂姐們也同意了。我告訴大姐,我們至少應該嘗試憑自己的能力通過考試,於是她和我也去應考了,不過用的是堂姐的名字。這麼一來,要是考不過的話,也無傷大雅。
結果我們四人統統過關啦!大姐大笑起來,說她大部分答案都是猜的,我卻大大鬆了口氣。
後來,堂姐把她們的名字和名下得分讓給我們在考試以後遇到的兩個女孩。她們沒有過關,所以非常感謝陌生人這樣幫忙。我始終沒弄清楚她們怎麼應付在學校冒名頂替的事。
我們離家那天早上,媽媽哭著差遣一個用人把我和大姐送上開往蘇州的火車。到了校園,大姐就發起牢騷。
「地方這麼大,」她說,她是裹腳的,「我怎麼在這兒走動啊!」
大姐和我被安置在宿舍二樓的一間寢室,另外有四個女生和我們同寢室,其中三個人也和大姐一樣裹小腳。她們四個老是埋怨校園太大,而我覺得校園其實很小。校內只有三棟建築:宿舍、教室和餐廳。三餐吃得很簡單,每餐都是在一張圓桌子中間擺上四五盤菜和一大碗白飯,十個同學一起坐在桌前用膳。大姐說,爸爸絕不會把學校這些廚子請到家裡。她老是寫信要媽媽寄吃的來,而我是有什麼吃什麼,因為我不想糟蹋爸爸每學期付的那五塊銀元。儘管學費這麼低廉,我們還是有校服,大家把像圍裙一樣的藍罩衫套在平常穿的衣服外頭。我寫信告訴媽媽,我們的脖子是遮著的,她看了很高興。
學校大概有四十個女生,很多人都纏腳。她們大多數至少長我三歲,我才十二歲。我們上的課有地理、算學、歷史和文學。老師都是男的,上課的時候拿著戒尺在教室里大步走來走去。他們雖然不打我們,可是每次一有學生背錯課文,就用戒尺敲打課桌。我很用功,全校只有另外一個學生和我一樣拚命,她也有一雙沒纏的腳。有一次她對我說,我們學校的學費太便宜了,所以老師必須寬待學生,要不然學生會走掉。
學校的課是早上八點開始,我們七點起床,整理床鋪,穿上校服,匆匆忙忙吃早飯,穿過小小的校園走到教室,在老師到達以前預習功課。我總是替大姐拿書,而且想辦法配合她碎碎的步子。看大姐走得這麼痛苦,我就難過;可是她很多方面都過得比我輕鬆,因為老師對她比較寬宏大量。雖然我不明白原因,可是學校老師好像對纏了腳的女生不那麼嚴格。大概是他們認為這些女孩觀念守舊,沒有學習能力吧。
大姐雖然聰明,可是從不讀書。她好像老在替朋友做東做西,甚至清洗或是縫補她們的衣服,而不是看著課本。每次她在課堂上答錯問題,老師都說:「哦,沒關係。」可是,如果我答錯了,老師就會敲著戒尺說:「怎麼會是這答案?」
大姐跟我太不一樣了。她從不擔心將來,而我總是想到明天,而且認為功課和遊戲一樣重要。我離婚以後不久,大姐終於結婚了,她挑了個家庭背景不穩、完全沒讀過書的闊少爺做對象。當時我住在德國,寫信告訴她,這不是個好主意,要是錢花光了,就什麼也沒的依靠了;她說他的錢多得永遠都花不完(他家在上海擁有很多商業地皮和一家戲院)。後來他們大概過了十五年好日子。大姐生了個健康的兒子。她的丈夫不賭錢。他把一堆地契收在靠牆而立的大衣櫃頂上,每個月租金一進來,就把成袋成袋的現金扔到柜子里。
1937或1938年的一天,大姐跑來見我。那時我擔任上海女子商業儲蓄銀行副總裁,在銀行最後頭的地方,有張可以綜觀全局的辦公桌。大姐用她那雙小腳蹣跚地穿過整間辦公室,淚眼涔涔地坐在我面前,說早先她不敢告訴我,她丈夫去年像瘋子一樣狂賭不休,玩的是一種用三十二張骨牌做賭具,名叫「推牌九」的消遣。起初他還贏錢,可是現在開始輸錢了。每次他一賭輸,就到衣櫃拖出一袋錢,丟到賭桌上再開一局。她和兒子都阻止不了他。家裡的錢已經教他花光了,他就開始拿櫃頂的那些地契。有個相命士告訴過她,等到最後一張地契也去了的時候,她丈夫就會死掉。
大姐希望我從他手上把地契要來,存在銀行保險箱裡。平時我是不會介入這種事情的,可是打從我們一起上學的時候起,我就習慣對大姐有所照顧,而且我一向擔心她丈夫,始終認為他不適合她。
於是我去找大姐夫,告訴他我要衣柜上面剩下的那些地契。他不肯給,說他需要用這些地契來支付姨太太女兒的教育費。雖然我並不相信他,可還是點點頭,假裝信以為真。一個星期以後,我又回去找他,騙他說我已經替他女兒付了學費。
「至少給我一張地契,」我堅持說,「那是最後一張地契,你不可以動用,我要放在我銀行里。」
他並沒有查證我編的故事是否屬實,就給了我一張地契。但幾個月後,他出現在銀行,看起來又憔悴又虛弱。「我非要最後那張地契不可。」他說。我知道他不達目的是不會離開銀行的。最後,我把地契給了他。誰能和這麼一個揚言要自盡的人爭辯呢?事後不久,他就在睡夢中死去了,正如替大姐算命的人預測的結果。這麼說的話,誰知道呢,或許大姐的命運還不如我吧。
侮辱華裔的說法。——編者注
原文如此。實際上八字的得出與一個人出生的年月日時有關,與姓名無關。——編者注
約合97公里。——編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