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之如儀 · 第二章 三寸金蓮

張幼儀 《安之如儀》
我的中文名字「邦梅」是由爸那頭的家裡取的,英文名字「Natasha」則是取自《戰爭與和平》這本書里的一個人物,因為我比預產期晚了兩周出來,媽就在生我之前鍥而不捨地讀這本書。「邦」代表「國土」的意思,「梅」代表「梅花」。雖然爸告訴過我張家的家譜,說他們的名字都是從祖傳的句子中取的,但在我成長的過程中,「Natasha」才是我最認同的名字。我很喜歡寫這個字,高高聳起的大「N」後面跟著三個小小的「a」。「Natasha」也很好發音。只有家人才叫我「邦梅」,每當我朋友聽到這名字,都會放聲大笑。 我在家和爸媽講英語,定期忠實收看電視節目《脫線家族》(The Brady Bunch)和《鷓鴣家庭》(The Partridge Family),閒來無事會玩玩「猴子在中間」(Monkey in the Middle)、「勝利得大獎」(Bring Home the Bacon)和踢球的遊戲。我認為自己和學校其他小孩(主要是白人、中產階層愛爾蘭天主教徒,還有義大利裔)一樣是美國人。我到我家附近購物中心的冰激凌店,也總是知道該點什麼。 我會從友好冰激凌店(Friendly’s)買咖啡口味或薄荷巧克力碎加小糖粒的冰激凌,要不就在31種冰激凌專賣店(Baskin Robbins)來份石板街冰激凌(rocky road)或杯裝雅摩卡杏仁富滋(jamoca almond fudge)。 偶爾,當我一手拿著冰激凌,一手握著找給媽的零錢,走回我們的車子時,我會聽到一群在街角廝混的青少年以嘲弄的聲音喊著「清客」(Chink)、「華仔」(Chinaman)、「Ching chang chong」。 每當遇到這種事情,我真希望從自己生長的鎮上消失算了。那些午後,每當想起我有一張和別人長得不一樣的臉,我就躲在家中,躲在那高踞街旁小丘的綠色錯層房子裡。我可以坐在客廳的大窗邊,看著其他像螞蟻或甲蟲一般的孩子從下面飛奔而過。 有一回,我和媽、姐姐在購物中心的試衣間裡,姐姐穿上一件洋裝,然後用沮喪的聲音說:「不行,不行,這件不好,看起來太像『清客』了。」媽聽了揚起手,一副要打她的樣子(媽從沒打過我們)。她太震驚了。接下來,她帶著深受創傷的表情轉向姐姐說:「不准你再講這種話。」 可是,我能體會姐姐的感受,我也不希望自己是中國人。 爸是教授,媽是教育家,兩人十幾歲就在美國念書,把中文當作第二語言。他們外表年輕標緻,和我在鎮上看到的其他那些駝著肩膀、拖著腳步、一開口就露出一嘴爛牙的開洗衣店和餐館的中國人不大一樣。我的朋友初次見到我爸媽,一定都會帶著驚訝的語氣評論:「他們不像中國人嘛!」或是:「他們講話沒有口音啊 !」那時,我就覺得很得意。 在我家車道另一頭,有個爸媽還沒動手美化的遊戲沙場,哥哥、姐姐和我在那兒堆了個小山一般、有壯觀的護城河和灌溉系統環繞的大城堡。有時候,我們幫爸在自家的地界邊緣栽種枝丫伸展的檜木和紫杉。這時我們會翻動房子四周那片硬邦邦的新英格蘭土壤,尋找中國。我在學校聽說,我們可以在那兒搭上慢速小船,或是往下挖個洞通到地球的彼端。我常質疑那些故事的真實性,一如腦海深處也總是響起那些故事的聲音。我曾假想我們把一塊巨石往回拖,露出北京城中一條擁擠大街的情景,那街上擠滿了人力車夫和頂著可笑帽子的人。 我老是擔心那些中國人接下來會做什麼,當他們看到我的大臉從天上的一個大洞盯著他們瞧時,會怎麼樣? 你問起我的童年。在中國有個傳說,從前月亮上住著兩姐妹,她們的哥哥住在太陽上。這對姐妹長得很漂亮,因為地上的人們晚上總是盯著她們看,她們覺得局促不安,就要求哥哥和她們換地方住。哥哥笑著告訴她們,白天的人比晚上還多,所以會有更多隻眼睛仰望她們。兩姐妹打包票說,她們想好了一個防止大家看她們的計劃,於是三人就換了地方,兩姐妹住太陽,哥哥住月亮。這樣一來,如果有人想看這對姐妹,兩位姑娘就立刻用七十二根繡花針,也就是太陽光,刺他們的眼睛。 傳說的全部內容是這樣,可是有許多講法,有時候說成那對姐妹從沒離開過月亮,有時候又說成太陽是兩姐妹唯一的家。我是小時候從阿嬤和媽媽那兒聽來這兩個說法的。阿嬤在鄉下長大,當姑娘的時候在田裡幹活兒。她把月亮里的姐妹指給我看,我對著她們身上隨風飄揚的綾羅裙和小巧玲瓏的繡花鞋,驚嘆於它們的美麗。媽媽在我三歲那年,做了個改變我一生的勇敢決定,她教我想像那對姐妹住在太陽里的情形,又教我要相信視界以外的真相。 我腦子裡的天空都被這兩對姐妹填滿了。晚上,阿嬤為我脫好衣服,再將早上她替我扎的辮子梳開的時候,我就望著窗外,尋找月亮上的姐妹;知道她們在那兒,就安心睡著了。白天我在後院玩耍的時候,頭頂和背上一覺得滾燙,就曉得太陽里的姐妹也在俯視我。因為孩提時代分別聽過這兩部分的故事,所以兩邊的情節都記在心裡了;我看到了太陽里的姐妹,也看到了月亮里的姐妹。 我三歲那年的農曆臘月二十三日,也就是春節前六天,家裡慶祝小年,這天也叫灶神節。雖然我們不是鄉下人,可是也為了讓相信民間神話的用人如願而遵守這項習俗。我們一年到頭都將灶神像掛在廚房的爐灶上面,每天為他燒香,供奉新鮮水果。灶神節這天,灶神爺會上天庭向玉皇大帝稟奏他掌管的人家的優缺點,為了確保灶神爺替自家說好話,用人就準備美食以示對他的崇敬,而且特地在神像前面的神案上擺上黏糊糊的湯圓,好教他吃了以後,一路閉著嘴巴抵達皇天。 因為這些包了紅豆沙的湯圓軟軟乎乎的,所以有人以為它們也可以把小女孩的腳變軟。我小時候,女人都有裹小腳的習俗,西方人叫這些小腳丫子「纏足」,可是中國人取的名字要美得多:從南唐時代李後主的一位宮嬪開了這項傳統的先河以後,它們就被叫作「新月」或「蓮瓣」。這位擅長舞藝的宮嬪因為長得太美了,皇帝就叫人用金屬和珠寶編成一朵比真花大的蓮花,連同一座池子送她;又要她以絲帛裹腳,在蓮花瓣間跳舞來取悅他。她那優雅的舞步在池水映照下,就好比在雲間掠過的新月,給皇帝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從此其他女子也開始仿效,把雙腳拱成新月那樣彎彎的形狀。這就是裹腳傳統的濫觴。 那纏過的腳有多小、有多美呢?把你的手給我,你大概就可以知道小腳的纏法,還有要怎麼樣輕輕地把腳趾彎到腳底,直碰到腳跟為止。把你的手掌想成腳底,再把手指想成腳趾,看到我怎麼樣把你的手指和手掌合攏,弄成一個松松的新月形拳頭了嗎?這就是纏好的腳。纏到後來,你得用腳後跟和趾關節來走路。如果兩隻腳的形狀纏得完美無瑕,你就可以輕輕鬆鬆地在腳趾和腳跟之間的凹陷里塞進三根手指頭。 我的母親有雙三寸金蓮,她每天早上都用乾淨的布條把腳裹好,到了傍晚再泡在加了香料的清水裡。她走路的時候,身子僵直,臀部搖擺,繡花鞋尖會輪流從裙擺下露出。出身鄉下的阿嬤,腳大得像個男人。她說,如果我乖乖的,長大後就會像媽媽一樣又白又漂亮,就和月亮里的姐妹一個樣兒。我頭一次看到月亮姐妹,是在中秋節的時候,這是農曆八月十五慶祝豐收的節日。那天一家人先品嘗月餅和當令的石榴,半夜再起床聚在後院,一邊穿著睡衣打戰,一邊欣賞高掛當空的明亮滿月。阿嬤第一次把我包起來放在臂彎的籃子裡帶出門賞月,是我兩歲時候的事。她要我仔細觀察月亮周圍那團霧氣和月亮表面那些模糊的凹痕。她說,那表示月亮姐妹在上頭,聲音中帶著股驚嘆的意味,接著我就看到兩個身穿熠熠長裙、腳踩玲瓏絲履的姑娘飄浮在月中。那天深夜,我閉著雙眼,都還感覺得到月亮在我頭腦里發出像耀眼的星子一般的光輝,而且夢見那兩姐妹從我頭上飄過。 我三歲那年的灶神節,阿嬤教我自己吃掉一整顆湯圓。她說,這樣有助於把我變軟,可是我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才明白她的意思。媽媽和阿嬤帶著一盆溫水和厚厚的白棉布條來到我床邊,她們把我的腳泡在水裡,再用厚的濕布條綁起來。當布條緊緊在我腳上繞完以後,我看到眼前出現一片紅,而且沒辦法呼吸,覺得自己的兩隻腳好像縮成了小蟲一樣。於是我開始尖叫,我以為我要死了。 「你哭什麼哭?」阿嬤數落我,「每個小丫頭都要纏腳的嘛!」 媽媽說我慢慢會習慣的,她也無可奈何。為了轉移我的注意力,她在廚房裡擺了張小椅子,這樣我白天就可以看廚師做飯,而昨天我還理所當然地在這塊地上跑來跑去呢!纏腳那天,我竭盡全力地尖叫,房子裡都是我的聲音。吃午飯前,爸爸和哥哥們還過來安慰我,下午以後,就只有媽媽和阿嬤在廚房裡安撫我的情緒。可我就是沒辦法靜下來。我看到廚師的剁肉刀上上下下閃著光,聽著雞骨頭在他又砍又剁之下斷裂的聲音。一聽到那聲音,我就尖叫,好像我自己的趾頭被彎到腳底的時候斷了一樣。 纏腳要花好幾年功夫,必須慢慢地、小心地把腳骨纏斷。一個小姑娘的腳形就算纏得完美無缺,還是得繼續纏著,才好維持那形狀。她未來的公婆會問:「她纏腳那些年牢騷多不多?」如果牢騷多,他們就會重新考慮要不要把她娶過門,因為她會發牢騷,就表示她不夠聽話。如果我乖,媽媽和爸爸就會告訴人家,我的雙腳是對形狀美得不得了的金蓮,在經歷纏腳痛苦的那幾年,性情一直平和溫順。可是如果他們沒說實話,每個人都會曉得。灶神爺會告訴玉皇大帝,媒婆會警告我未來的夫家,用人會在鎮上其他用人面前說我閒話。寶山縣每個人都知道張家。要是我不乖,將來就會沒人要,我會嫁不出去,成為張家的恥辱。儘管如此,我還是哭鬧。 我一連三天坐在媽媽和阿嬤跟前忍受裹腳儀式:拆掉血淋淋的布條,泡在水裡,重新綁緊。可是第四天早上,奇蹟發生了:二哥再也受不了我的尖叫,告訴媽媽別再折騰我了。 「把布條拿掉,」他對媽媽說,「她這樣太痛了。」 媽媽說:「要是我現在軟了心腸,幼儀就會自食苦果,誰要娶她這個大腳婆?」 二哥就說現在再也沒人覺得纏腳好看了。媽媽又問二哥一遍,如果她不管我的腳,將來誰要娶我。 二哥接腔:「要是沒人娶她,我會照顧她。」 當時二哥才十七歲,可是從小被教導得言而有信,媽媽就動了惻隱之心,把阿嬤叫來幫忙鬆綁。打從那天起,我再沒纏過腳。 「神經病」——阿嬤給媽媽的決定下了這麼個評語。即使過了幾年以後,慈禧太后通過了一連串禁止纏腳的改革,媽媽也准我兩個妹妹長著一雙大腳,阿嬤還是替我們的將來操心:誰要討我們這幾個大腳婆?我們真是不三不四,既不能整天待在田裡幹活兒,做男人的幫手,又不能像閨房裡的淑女那樣安安靜靜坐著不動。 不知不覺地,我的腳變成了我的護身符,帶著我進入一個嶄新、廣大、開闊的世界。我在廚房裡跟著廚師從砧板繞到爐灶,剝蝦殼或做其他瑣事的時候,可以輕鬆地站著。媽媽坐在遠離炊火的一張椅子裡,懶散地發號施令。我那兩隻腳的力氣,也成了我的擋箭牌,使我免受堂兄弟姐妹的揶揄。他們喊我「小村姑」的時候,我就反唇相譏,然後儘快跑開。在後院追蹤甲蟲的時候,如果它們想逃跑,我就用腳後跟把它們踩扁。 我十二歲那年,媽媽生下第十二個,也是最後一個小孩四妹。她生產的時候昏了過去,做醫生的爸爸以為我們快要失去她和娃娃了,就把七弟和八弟喊到樓上媽媽的房裡,叫他們在一個缽里撒尿,然後直接端到媽媽的鼻子下面。小男孩的尿味重得像阿摩尼亞,媽媽一聞就醒了過來,可是我們都怕得要命。四妹呱呱墜地以後的幾年,媽媽身體一直很弱,所以由我幫小娃娃把飯嚼爛,帶她出去玩,好讓媽媽在屋裡靜養。 有一天,我在後院和四妹玩耍的時候,不小心把她給摔在地上。她先是一愣,過了幾秒才放聲大哭。爸爸正巧看到她摔下來,立刻從屋裡跑出來,抄起四妹,甩了我一耳光,說我應該小心一點兒,又說我東跑西顛,野得像個鄉下丫頭。 那是我這輩子爸爸唯一一次打我。他帶著四妹回房以後許久,我還待在院中落淚。那天近傍晚時分,身子還很虛弱、幾乎從不把便鞋的底子弄髒的媽媽走出屋子,坐在我旁邊。她用手擦去我的淚,緊緊摟著我說,要像天上那對姐妹一般自由自在是很難的。沒人能看見她們,她說,她抬起半閉的眼睛看著太陽,可是她們就在那兒,在新居里歡歡喜喜地跳舞和嬉戲。 台灣智庫版譯作《歡樂滿人間》。——編者注 侮辱華裔的說法。——編者注 ammonia,氨水。——編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