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吾人生談 · 四、玩偶之家

坂口安吾 《安吾人生談》
女子懷抱玩偶的故事 高木貴與子(三十四歲)的手記 是要說女禮(六歲)的事情嗎?這個嘛……也談不上什麼動機呢。人們可能會想像:一個女子經歷喪子之痛或失戀之苦,滿腔傷情無所排遣,只得寄託於玩偶身上。不過我並沒有類似的特殊緣由。戰爭剛結束時,我拜在玩偶界權威有坂東太郎 [1] 先生門下,學習製作玩偶;過了半年左右,有個熟人的女兒去世了,於是把收藏了二十年的女禮人偶送給了我。從那時起,我就感覺女禮不是一隻單純的人偶,她是為我而生的,來到我身邊是上天的恩賜。《源氏物語》里曾有描述,當時的人們為禳除災禍,將人偶或置於川上隨波而逝,或祀於神社接受祭拜。從這些宗教性質的舉動來看,人們對玩偶的感情不僅僅是慈愛,還有尊崇的意味。 在我很小的時候,父母就去世了,是祖父母把我和弟弟撫養長大。不知是不是生活經歷的原因,我的性格有點兒怪,不愛與人接觸,總是孤零零地擺弄人偶玩兒。走上社會後,也沒什麼特別感興趣的事情。我當初是個文學青年,想寫小說,所以在某作家手下工作過一段時間;戰爭結束前還在雜誌社上過班。 人偶畢竟是人偶,表情不可能發生變化,但我仿佛能看到她的喜與悲,還會擔心她有沒有受涼感冒。我要出門時,她就會露出一副悲傷的表情,豆大的淚珠落下來,好像在說「帶我去嘛」。每次買點心,我都不敢耽擱太久,急急忙忙地趕回去。因為她和常人一樣,也有三餐、入浴和大小解。當然,她不可能真的吞咽,我只是讓她享用香氣,食物由我來吃掉。晚上睡覺時,我會給她的眼睛蒙上紗布,多少能遮一點光線。 最近,女禮又多了七個弟弟妹妹;有阿紅、美月、英子她們陪著,女禮終於不再怕生,會在我出門時乖乖看家了。以前出門可不行,總要帶著她一起。剛開始當然很難為情,把她放在購物車裡還好,每次抱起來,就會湊過來一些女學生,笑話我是個瘋子。可是我轉念一想,自己那麼關心寵愛女禮她們,這些人嘲笑我的真心,才最可笑。於是就不把別人的譏笑當回事兒了。就算上報紙,也沒什麼大不了。我每天的日記里,滿滿的都是這些孩子的點點滴滴。 當前這世道,誰的日子都不好過;我自從與人偶結緣後,日子過得尤其艱難。不過,無論再艱難,我也沒有轉行的打算。我的生活忙碌而充實,既要製作人偶維持生計,又要拿小人書、玩具陪他們玩兒。我認為人偶也有靈魂,所以絕不能粗製濫造。和人偶一起相處,煩惱的事情不知不覺便會煙消雲散,我感覺最幸福的時刻莫過於此。人類的愛太骯髒了;我對這些孩子的愛,更能讓自己得到滿足。 一直以來,也有許多人勸我結婚。但是說到底,男人的本質就是自私自利,不可能理解我對人偶的感情。對異性的愛與對人偶的愛,不能等同視之……不過,如果有人願意包容這些孩子,包容我的一切,或許我也會欣然投向他的懷抱。 我在《Sun寫真新聞》 [2] 看到這名女士給人偶餵飯———準確地說不是飯,是烏冬面———的照片,女士用筷子夾著烏冬面,往人偶嘴邊送;當然,人偶不可能吞得下,麵條就沾在它的下巴處,懸在胸前。我當時特別在意一點:這些烏冬面最後是怎麼處理的呢? 讀過這篇手記,我才恍然大悟:哦,原來是自己吃掉了。對此,我很是佩服,但同時又稍稍有點上當的感覺,心頭湧上一股莫名的空虛。一個與人偶共同生活的夢幻故事,卻配上了如此現實的結局,真讓人心裡不是滋味。寫的雖是人偶,仍然免不了濃重的人間煙火氣,實在令人難過。 那麼餵烏冬面的具體流程又是怎樣呢?先夾一筷子送到人偶嘴邊,然後自己吃掉;接著再夾一筷子,如此重複進行?又或者是,先把人偶嘴邊沾上的麵條夾回碗裡,再重新夾一筷子餵給人偶?假如是後一種情況,重新夾的一筷子之中,可能混有一根人偶已經「吃掉」的麵條,難道她不會感到不協調嗎? 也許還有一種可能性:再添一隻碗。比如拿兩隻碗,一隻自己用,一隻人偶用。人偶「吃掉」的麵條,就夾回自己的碗裡;給人偶餵新的麵條,都從人偶的碗裡夾。畢竟是給不會吃飯的人偶餵食,這些細節實在讓人無比在意。 這些歸根到底只是一個問題:她是如何說服自己,使自己相信人偶真的吃掉了烏冬面呢? 日本有一種舊習俗,會給神靈和祖先供奉食物。當然,純屬舊俗。我老婆就會在我母親忌日那天,準備一些她生前愛吃的肉包子、家鄉菜之類,供在靈位的照片前面。老婆當時找我商量過,問是不是應該上供;我記得自己說了一句:「行啊。」其實就算我回答她「沒意義」,那也是大實話;假如非要論證上供多麼有意義,那才是胡攪蠻纏。母親照片前面還擺了一個花瓶,裡面總是插著幾枝叫不上名字的花。那個花瓶擋住了我的抽屜,每次要用抽屜之前,都得費一遍事把它搬走。還好那抽屜不會頻繁用到,但我每次用的時候,仍然會嫌棄花瓶礙事,忍不住咂咂嘴。 不過,在母親的靈前供花也好,擺上食物也罷,都是我老婆真心實意的表現,而且她還會因此感到開心。我本人固然沒這個意思,但既然她遵從習俗,希望如此,遂了她的心意又有何不可呢。擺脫習俗絕非易事。今天仍有許多人,明知過去的某些行為純屬迷信,但還是害怕不吉利,不敢放棄那些行為。有些事情確實是迷信,是毫無意義的形式主義;但具體到每一個迷信的人身上,往往各自有各自的苦衷,難以一概而論。個人有個人的生活習慣,只要沒影響到別人生活,就不必多加干涉。 那麼言歸正傳,這名女士雖然與人偶共同生活,但說到底沒有影響到旁人;因此旁人也不該拿著「沒意義」來指責或是勸阻她。不過反過來講,人們會對她產生好奇,或許會指指點點,甚至嘲笑她是瘋子———這些同樣無可厚非。因為她的所作所為的確太過異常,人們關注到她,搬弄兩句唇舌,實屬合情合理。所幸當事人女士生性不畏人言,能夠遁入自己的生活之中,對閒言碎語充耳不聞。無論從何種角度評論,這名女士頂多有些滑稽,決非危害社會之人。 不過,這名女士雖沒有危害,卻存在不自然之處。俗話說「家有敝帚,享之千金」「情人眼裡出西施」,講的是同樣一個道理:人各有所好,別人喜歡什麼,你無法強求。不過喜歡什麼都好,居然還有人喜歡蛇,養一堆蛇,餵它們食物、陪它們玩兒,這就很怪異了。當然,要說理解也能理解:畢竟感到怪異的是我,飼主肯定是覺得可愛才養,不會感到有什麼怪異。而且,感到怪異是個感情上的問題,一旦克服了,估計就會覺得養蛇跟養狗沒什麼兩樣了。 至於人偶———我們很難把養人偶與養狗等量齊觀。從自然感情出發,總有些地方難以接受。比如剛才也提到過:餵烏冬面的時候,她如何使自己相信人偶真的吃掉了面呢? 這名女士也清楚,人偶沒法吃東西。不過我特別能夠理解她的心情:總想讓對方吃點好的,每天都在尋思,今晚吃這個怎樣,明天吃那個如何。然而現實是一堵冰冷的牆:人偶不吃東西。當滿腔熱情遽然撞上冰冷的現實時,難道她不會痛哭流涕?我很為她捏一把汗。最關鍵的是,她真的做出了餵食的舉動。這一舉動太讓人難過了,更勾起了我的好奇。 做了美味的飯菜,夾一筷子,遞到人偶的嘴邊;下一個步驟,究竟要怎麼做,我實在好奇得難以自抑。飯菜不會憑空消失,真虧她仍然沒有瘋掉。難道她不會覺得難過、痛苦嗎?人偶可是不會吃飯的呀。 五六歲的女孩子,經常玩這種人偶遊戲。有時扮演做客,有時扮演待客,請人偶吃美食,給人偶洗澡等。我們知道,小孩子這樣玩兒就滿足了。因為她們僅僅是在過家家而已。 然而,這名女士也同樣只是過家家,除此之外什麼都不是。人偶與女士之間的關係、生活狀態,與小孩子的過家家遊戲毫無二致,並沒有任何更為深層的聯繫。 小孩子過家家,看上去就知道是玩鬧,所以無傷大雅。比如請人偶吃飯,那些玩具砧板上的所謂美食,要麼人類根本不吃;要麼勉強能吃,也絕非什麼美味的東西。洗澡也只是走個形式,不會真的往人偶身上倒熱水。所以小孩子雖然也要面臨「人偶沒法真正吃飯」的現實,但沒人會把它放在心上。 女士的情況就完全不同了。她端出來的是真正的食物,與她自己吃的同樣美味可口。用筷子夾起食物,遞到人偶的嘴邊,但人偶不會真的吃掉,所以食物就在那裡停住了。比方以烏冬面來說好了。烏冬面沾上了人偶的下巴,耷拉在它的胸前;此時此刻,此情此景,她如果不會流淚,那實在難以想像。食物停在人偶的嘴邊,最終要怎麼處理呢?無論如何處理,都無法差強人意。此等無奈,此等悲傷,她如果不會發瘋,那實在不可思議。 成人世界裡的「愛」,絕沒有這麼簡單。一個「愛」字裡面,傾注的是整個生命。小孩子過家家,不過只是淺薄的依葫蘆畫瓢,兩者之間,何啻霄壤。 把食物遞到人偶嘴邊,幻想人偶已經吃下去了,然後由自己來吃掉;難道這麼處理,心裡就舒坦了嗎?我也明白,日復一日地重複下來,可能「人偶不吃飯」的現實漸漸變得沒那麼殘酷了;但「自己吃掉了」的現實依然沒變,依然醜陋不堪,難道她就不會發瘋嗎?進食行為本身當然並不醜陋,但自己所愛之人不再進食,自己卻吃了個飽———我認為不僅足夠醜陋,而且令人難過。就連蛐蛐兒那種小蟲,雌雄雙方有一方不再進食時,另一方也會不吃東西,讓人感覺像要絕食一樣。當然了,只是讓人感覺而已,它們並不會絕食自盡;據說雌蟲還會吃掉雄蟲哩。對於這些,我也很能理解。豐島與志雄 [3] 先生愛貓成性,眾所周知,長年與眾貓共同生活。然而,當別人問到他最想吃什麼時,回答卻是最想吃貓,而且還是自家養的愛貓。真正的愛,就是想把對方吃掉———何等壯烈的食慾式愛情。雖然這只是豐島先生的一家之言,但我也不是不能理解。我的胃不好,總是食欲不振,所以對美食並無特別的渴望,也沒有欣喜期盼過口腹的滿足。由於沒什麼格外喜愛的食物,我從未以食慾的角度來感受過愛情;但那些美食家與老饕們想要吃掉所愛之物的心情,我並非不能體會。食慾式的愛情還昭示了一點:真正的愛當中,也存在著動物性的一面。 食慾是個實實在在的玩意兒。心愛的人偶根本不吃東西,她還非要把食物遞到它嘴邊;我無法理解:撞上了現實的牆壁後,她為什麼能夠淡然自若地轉身就走。人偶根本不吃東西,現實中只有她一個人吃個不停;我無法理解:她為什麼還沒有精神崩潰。總結來說,她只是在傻兮兮地過家家罷了,根本不是在生活。生活需要的是傾注靈魂的愛。 手記裡面記述了一些生活細節,比如晚上睡覺給人偶戴上紗布遮光、擔心人偶受寒著涼等。不過小孩子過家家同樣不缺細節;假如說過家家比照現實是依葫蘆畫瓢,那她們畫得惟妙惟肖。看醫生、敷冰袋、打針注射,甚至還會把尿。所以說:這名女士的過家家,並沒有比小孩子的過家家傾注更多心血。小孩子過家家還有得救;這名女士走的卻是真實路線,夾著真正的食物遞到人偶嘴邊,然後再加上把尿———我感覺恐怕是沒救了。 我想,世上一定存在著真正喜歡人偶、與人偶共同生活的人。他們在生活中根本不搞這些家家酒,而是與人偶進行靈魂上的交流。成熟的人偶之愛,永遠與靈魂相關。這名女士只是單純的小孩子過家家,沒有任何更深層次的東西。 不過話又說回來,玩上一輩子過家家酒,又有何不可呢。 * * * [1] 有坂東太郎,疑手記原文有誤,當作「有坂與太郎」。有坂與太郎(1896—1961),日本鄉土玩具研究者、收藏家。 [2] 《Sun寫真新聞》,1946年創刊的晚報,1960年停刊。與一般報紙相比,報道中照片的比重更大。 [3] 豐島與志雄(1890—1955),日本小說家、翻譯家。 妻子做了藝妓的故事 河口耕三(三十八歲)的手記 您在文中說:「妻子擅自離家,從事藝妓行業,一切都是出自她『個人的自由意志』,因此法律也無能為力。」這樣一來,實際上就等於是說:不單是藝妓的問題,不管妻子做出什麼行為,丈夫只能乖乖地袖手旁觀。 最後,我們將迎來這樣一種結局:妻子只顧追求生活中的某種滿足感;丈夫要求她反省,希望她三思,只被當作馬耳東風,唯有打碎牙齒和血吞,眼睜睜地看著她為所欲為。那麼,在這個處處標榜自由民主的現代社會中,道德又將如何維繫?莫非只有戰後派那一套———自私冷漠,事不關己———才是如今的社會常態?如果法律對此都無能為力,那這世道豈非要無法無天。難道就沒有什麼制裁的手段嗎?說句題外話:按上述情況推論,就算丈夫愛上別的女人,在外面又組建了家庭,只要是出自「個人的自由意志」,那就誰也管不著,妻子要求離婚也沒用。法律對此究竟有沒有制裁手段呢? 另外,有些父母生活難以自理,子女卻拒絕贍養;既然要尊重「個人的自由意志」,那麼拿他們也沒什麼辦法吧。您意下如何? 本次的手記呢,據說來自某報紙的生活諮詢欄。之前其實還有兩篇,分別是讀者的諮詢投稿和諮詢師的答覆;這份憤憤不平的手記,則是第三篇———讀者對答覆的回應。我準備就這篇手記談一點看法,不過無論我怎麼談,估計他都不會滿意。 我雖然住在鄉下,但對東京的報紙嘛,基本沒落下過。不過要說其中的生活諮詢欄目,倒真是兩三年沒看過了。在我看來,報紙大大小小的欄目中,最空虛無謂的就是生活諮詢。然而我現在恰恰要做這件無謂之事,看來我也是空虛人士中的一支標杆了。 生活諮詢為什麼空虛無謂?這份投稿就是最好的證明。諮詢師的答覆並不是特別精彩,但這也不能怪他,面對這種投稿只能如此作答。不過,此類答覆根本不能解決問題,無法為投稿者推開新生活的大門。因為實際生活中的人際關係問題,很多時候並不符合邏輯。且看這名投稿男子,他對男女平權、人權、自由等基本常識毫無概念,只是一味地發火:妻子不守婦道也沒法制裁她,妻子憑自由意志做了藝妓,我就只能打碎牙齒和血吞;如果民主社會就是這副德行,我想要全家自殺也沒有什麼奇怪的。 所以說,凡是生活諮詢師,無論邏輯頭腦多麼發達,都不可能通過符合邏輯的結論使當事人信服。當事人夫妻雙方,各自有各自的邏輯出發點,與諮詢師的邏輯存在本質上的不同;因此通過一篇報紙小短文來給出答覆,實屬有百害而無一利。我讀到所謂的生活諮詢欄,只把它當作是單純的消遣,而且還是最低俗的那一類。從消遣的意義上看,它倒確實不乏存續的理由。 要解決此類現實生活糾紛,最佳手段非打官司莫屬。雖說有點小題大做,但法庭畢竟是正規、簡捷的調停機構。當然,簡捷是指法律程序,要是調停本身從簡可就麻煩了。法庭會設身處地地為夫妻雙方著想:假如生活中嫌隙已生,複合無望,雙方又都具備生活能力;那麼法庭就會化身一名優秀的嚮導,引導兩人和平分手,各自走上新的前程。將生活糾紛交給此類機構調停,豈非上善之選?可惜的是,要處理全部的家庭糾紛,機構的數量還遠遠不足;全日本的糾紛事件就算只拿出千分之一,估計也夠法院忙活了。 簡單來說:此類糾紛之中,不存在一種邏輯能使雙方共同信服;但是,卻存在正確的邏輯。換句話說,某種邏輯雖然正確,但雙方決不會因為它正確就共同接受。這份諮詢投稿,就是很好的例子。 就這名投稿者的情況來看,即便交給古道熱腸的調停機構來處理,我也很懷疑他們夫妻是否都能接受,進而邁向各自的幸福前程。 細究事件的起因,最核心的矛盾是丈夫失業了,妻子出去工作。丈夫在手記(最初的那篇投稿)中曾提及,自己「在國外 [1] 工作時地位不低」。如果他是因為回國後找不到同樣地位的工作,才產生自己「失業了」的想法,那可真是顛倒黑白了。丈夫一旦失業,妻子就要去做家政女工。按照丈夫給職業劃的三六九等,家政女工無疑處於最低地位。妻子為了維持家庭生計,已經要被迫淪落到最低地位了;身為一家之主的丈夫,又豈能安於失業?只要把身段降到家政女工的水準,男人不可能沒有活兒干。 丈夫失業,生活無以為繼,於是妻子做了舞女、女招待;結果家庭從此永無寧日。這類故事古來便有,不足為奇。這個丈夫的觀點也十分常見:服務業是最底層的職業。問題是,老婆為了賺錢餬口,已被推到了社會的最底層;丈夫如果也到最底層去,絕不會找不到工作。所以說,導致家庭分崩離析的罪魁禍首,其實是丈夫那固執的思想:老婆可以做那些底層活計,我的工作必須得多少有點社會地位。讓老婆去從事地位低下的工作(我並不認為她們的工作地位低下,持這種看法的人是你,但你自己估計意識不到),自己非得多少保持點身份,丈夫找不到飯碗的根源正在於此。於是就出現了一幅奇怪的圖景:妻子用血汗錢養著丈夫,丈夫卻仍對身份、地位執著不休。如此一來,丈夫那些所謂的派頭和架子,在妻子眼裡是何等的愚蠢滑稽、令人作嘔,也就可想而知了。 你可能想說:「臭婆娘,不守婦道,老子宰了你!」但說這話有前提條件,你得是個什麼貴族老爺,錦衣玉食地養著妻子,像養寵物狗一樣讓她過得養尊處優。要是這樣,你揍一揍違逆自己的老婆,也許還說得過去。不過,現如今早已是男女平權的新憲法時代;即便不說平權問題,只要讓老婆出去從事那種工作,就等於沒有老婆了。丈夫為了保住自己的身份地位,讓妻子淪落到最底層去賺錢———這種家庭中已經失去了最基本的邏輯。若要維持家庭中最基本的邏輯,首先男方必須要有工作;不管再苦再累的活兒,就算干到遍體黝黑、衣衫襤褸、指關節凸起、滿手血泡,也必須咬牙堅持下去,撐起一家人的生計。至於這名投稿者叫囂「妻子不守婦道,丈夫卻無權制裁,成何體統」,當然也是一種邏輯;不過要讓它站得住腳,就不僅僅是工作問題了,你還得是貴族老爺,得像養寵物狗一樣讓老婆過上養尊處優的生活。我不是在談什麼法律問題,而是在講維繫家庭穩定的邏輯。這一邏輯的產生,立足於普通日本人的家庭生活,綜括了舊社會的習俗、新社會的環境,全面涉及日本家庭內外的各個方面。 編輯部給我拿來的本月的報紙新聞中,有這樣一樁事件:一對老夫婦結婚三十年,兩個兒子都成人了,長子二十九,次子二十四。誰知父親賺了一筆錢後,居然開始沾染女色,還養了一個情婦。兒子為母親打抱不平,挺身指責父親,揍了他一頓;於是父親離家出走,去跟情婦一起生活了。兒子仍不罷休,找上門去,又揍了父親不知是十五拳還是十六拳;最終母親出面,在兒子們的支持下向父親提起了離婚訴訟。據說母子一方得知了父親正準備收個養子,害怕最後會由養子繼承財產,這才提出了離婚。 這個案子裡,親生兒子對父親大打出手,父親腦袋上挨了十五六下,父子之間已無和解之可能;但是中間存在一個財產問題,於是雙方都願意站上法庭,獲得解決之道。兒子雖然揍了親爹十五六拳,但畢竟沒有發展到全家自殺或是弒父的地步,這也是出於財產的原因。因為財產,一切愛恨情仇都獲得了妥善解決的可能。 可惜的是,投稿中的事件,並不適用該種物質性解決方法。某種程度上,或許可以說那對父子是因為有錢才起了爭執;而投稿的情況完全相反,正因為兩人家徒四壁,才引發了種種矛盾。因此,無論是從邏輯角度,還是從物質角度,都無法讓夫妻雙方共同信服。無論請誰來調停,結果無非兩種:要麼丈夫認命,與妻子離婚;要麼丈夫工作,讓妻子回來。 不過問題是,丈夫在手記里聲稱:妻子不守婦道,既然民主國家無法予以制裁,還不如全家自殺。而且兩人感情已生嫌隙,「不守婦道」的觀念又在丈夫頭腦中揮之不去。假如妻子辭掉藝妓工作回家,繼續在丈夫的統治下生活,我很懷疑她是否能夠忍受下去。丈夫對妻子是徹底的統治關係,這從手記里也可見一斑。 妻子不守婦道,法律不能制裁,所以就要考慮全家自殺;一個男人本性如此,是個女人就會離他而去。他在思想層面和感情層面,都只是把老婆當作奴隸而已。既然是奴隸,那就得蓄養;一旦主人失去了蓄養的能力,奴隸當然會出走逃亡。當然了,也有人認為:此時正當盡忠報恩時,豈可潛逃。這是貴族老爺的邏輯,更是他們津津樂道的美談佳話。但按正常邏輯來看,主人喪失了蓄養能力,奴隸們四散逃亡,實屬天經地義。 夫妻相互認同對方的人格,又從其中生髮出愛情———家庭的維繫本應如此,卻絲毫沒有表現在丈夫的手記當中。 其實也不只是這個投稿的丈夫。依我看,日本的丈夫大多都有此種傾向。法律當然有它的規定;但日本社會也有自己的習俗,日本男性在其薰陶下,培養起來了獨有的思想、感情以及與之相應的邏輯體系。由於這一現狀,日本男性決不能在生活困難時讓老婆出去工作,否則家庭必將崩潰。當然,崩潰的根源,還是出在丈夫的思想、感情與邏輯體系之中。 日本丈夫在老婆面前永遠是貴族老爺,所謂「大男子主義」。大男子的威風,表現在習俗養成的思想、感情和邏輯體系上;至於衣食住行、柴米油鹽,那就兩眼一抹黑了,想來倒也可笑。不過,只要丈夫還在工作,養得起老婆孩子,那憑著大男子主義的歪理邪說,也還能勉強壓倒老婆的正常理論,讓她無話可講。一旦丈夫失去了經濟來源,老婆出門工作,掙脫了家裡歪理邪說的束縛,自然會誕生屬於自己的邏輯。 所以說,在目前這個大男子主義的社會裡,出於生活困難而讓老婆出去工作,將會成為家庭崩潰的決定性因素。況且大男子主義中還有一派人,認為丈夫困難時,老婆就應該工作來支持丈夫。等老婆一旦進入社會,開始工作,很快就能看清家庭生活何等灰暗無趣,於是又給崩潰的家庭雪上加霜。她憑自己瘦弱的肩膀挑著所謂「家庭」的大梁,被慘痛的生活壓得喘不過氣,更能加倍體會到工作中的欣喜與快活。 其實這事兒一點不難理解:當今的日本家庭,生活越是窮困,男人就越是得只手撐起一片天,必須奮發圖強、殊死拼搏以維持丈夫的威嚴,堅決不能讓老婆工作補貼家計。 反倒是那些稍稍富裕的家庭,才更應該讓老婆工作。當然,不是為了緩解生活壓力,而是要使妻子得到發揮本領的機會———比如請她給自己做助手,或者做同一份工作,如此一來,反而能促成家庭穩定也未可知。傳統觀念是「男主外,女主內」,如果妻子正好屬於居家性格,那自然也好;如果妻子愛好社交,有望在家庭之外發揮本領,不滿足於單純的家庭生活,那倒不如打一開始就讓她大展身手,用盈餘出來的錢來減少老婆的家務勞動。比如一起去飯店用餐,或是多多置辦一些先進家用器具,讓家務更加省時省力。建設一個明快便捷的家庭,與妻子一起工作,此等生活實在美好。越是富裕的家庭,越是應該讓妻子工作。 生活困難之時,切不可讓妻子工作。也許有人覺得:我這麼困難,要是老婆不乖乖工作,給我減輕點生活壓力,那要老婆這玩意兒還有什麼用哩。其實還真就是沒有用。認為老婆會在家庭困難之際派上用場,那是一廂情願的奴隸主邏輯,是大男子主義的倫理觀。現實與此恰恰相反:一旦生活真正陷入困難,丈夫此種觀念只會導致家庭崩潰。困窘的丈夫希望老婆派上點用場,讓她出去工作,正是家庭崩潰的決定性因素。因為老婆出門之後,將會從丈夫那一廂情願的邏輯下,解放出自己的邏輯;更將在社會那絢爛多姿的美好中,看清楚灰暗的家庭。 老婆出去工作,從中解放出屬於她自己的邏輯。日本男子面對此種慘痛的結局,首先應該痛感自己的無能,沒盡到養家餬口的責任;此時反倒吆喝什麼全家自殺,那是徹底沒救了。別讓老婆去做家政女工了,丈夫才應該放下身段,不管什麼髒活累活,必須得挑起家庭的大梁來;不然,丈夫的威嚴往哪兒放呢。請你們承認:嗚呼,吾過矣。冠冕堂皇的男女平權、法律先不要提,社會現實就是大男子主義,丈夫依仗奴隸主式的邏輯與倫理,在妻子面前作威作福;正是因為你們無法維持生計,才讓蓄養的老婆出去工作,老婆逃掉了,那也只能怪你們沒本事維持奴隸主地位。所以請你們承認:嗚呼,吾過矣,一切罪責,皆在我等男子之身。事已至此,不必再提男女平權。丈夫既是大男子,又豈可使小女子頂罪?此時唯有一聲長嘆:嗚呼,吾過矣! * * * [1] 此處的「國外」特指日本戰敗前所占據的海外殖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