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吾人生談 · 二、大岡越前守
[1]
男子無法獲得撫慰金的故事
因婚姻契約不履行要求撫慰金一案的訴狀
原告羽山留吉,寄住於中央區京橋八丁堀吉野廣吉處,從事洗滌行業,於昭和二十三年(1948)六月八日由新堀仲之助介紹與被告中山志津相親;又經新堀、吉野兩氏夫婦做媒,同年八月十九日於三越總店會場舉辦婚禮,婚姻契約事實上已然成立。
志津之姊丈加藤律治於衫並經營洗衣店,志津亦居於同處。由於此層原因,女方請求羽山暫居衫並與志津同住,同時幫忙打理生意。羽山聽從其請求,並與長年老主顧解除合作。
婚禮當夜,羽山夫妻曾同房一次;翌日起,未知何故,志津不再與羽山對話。又經三晚,志津於地板間鋪地毯,分床獨寢,羽山為此感到極大侮辱。羽山苦於無法了解志津之本意,但仍秉持誠心,甚至時而現出媚態,想方設法向志津搭話。志津只緘口沉默,拒不應答。
羽山無計可施,只得另作打算,向加藤律治坦白事情經由。不久,志津卻公開稱:「最開始我就不喜歡羽山,只是旁人慫恿,這才結婚,分床睡是為了防止懷上孩子。」此舉可視為志津毀棄與羽山之婚姻,拒絕履行婚姻契約。
羽山寄居於志津之處,失去眾多老主顧,其損失實為巨大。此外,與志津同房致使男子一生之童貞遭到破壞,此等精神之打擊更不可名狀。
據此,被告應向原告支付經濟損失十萬日元、精神損失二十萬日元或與之相抵之財物。
中山志津之姊丈———洗滌業者加藤律治的證言
志津是內人的妹妹。關於婚後的住房問題,我向羽山建議,在社會情勢穩定下來之前,先留在志津這裡做事。畢竟現在是個住房困難的時代,志津又總是一個人看店。
不過,結婚前交往的時候,兩人曾同去東劇 [2] 看戲,當時原告沒戴帽子,身著夏威夷衫,志津對此表示了些許反感。
八月末,羽山染上了急性痢疾,志津似乎是為了避免傳染,鋪了地毯分床睡。我問志津小兩口關係怎麼樣,她回答「就是平常過日子,這些不是你該問的事兒」。志津有些神經質,不高興的時候連看見我都覺得煩。
羽山不在我家居住後,曾與吉野一同上門。吉野罵我是個混蛋,讓我拿出三十萬來。
羽山留吉(當時三十歲)的供述
我們只在結婚當日,進行過一次房事。當時志津似乎沒有男女之事的經驗,對夫妻的交合也未表露出不同意的態度。雖然此前我也沒有與異性發生過關係,但還是順利完成了房事。
第二天,志津說自己身體不舒服,分了床。我提出進行房事,被告迴避了我的要求。(中略)我的父親已故,母親尚在。
我家沒什麼財產,倒是中山家頗有資產,我記得是有一片山林。志津如果來我這裡,我隨時都可以接納。
中山志津(當時二十九歲)的供述
相親的時候,我想著畢竟是同行,雖然他家徒四壁,但結婚也沒什麼。
婚禮當天,我們去了羽山的大舅子家,對方有些醉了,居然說什麼:
「蠢漢多嬌妻,女人生活上靠著男人,得把丈夫伺候好了。」「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這意思你明白吧?」讓我寒心的是,羽山眼見著我受到這樣的侮辱,卻沒為我說一句話。
新婚第一天,我們進行了房事。第二天雖然睡在一起,但我身體不舒服,就拒絕了。當時出血很嚴重,我本以為是初次房事的原因,但出血持續了五天,我才明白是月事來了。我在此之前沒有男女之事的經驗。我們分屋睡大概是從第五天開始,那是因為羽山當時感染了痢疾。(中略)有一次媒人新堀夫人來家裡,問我到底喜不喜歡羽山,我回答說這種狀態下無法保有愛情。我不再打算與羽山重歸於好了。
判決
[主文]
被告賠償原告三萬日元及利息年百分之五,自昭和二十三年十月二十日起計算。原告之其餘要求予以駁回。訴訟費用一分為十,其一由被告負擔,其餘由原告負擔。
[理由]
(前略)本案中原告擁有解除契約的正當權利,且原告有權向被告請求損害賠償。上述損害認定金額以三萬日元為宜。
蓋據原告本人之供述,每月洗滌業務之收入約為三萬日元,純利潤為五成,本案中原告因婚姻契約停工約兩月,本院認定該金額足以支持原告復歸原業。
原告雖另行要求撫慰金二十萬日元,然此類撫慰金唯女子可得要求,男子則不可。女子喪失貞操,即喪失其純潔,與男子喪失童貞相比,兩者之社會評價大有不同。基於此一事實,本院認為將兩者一概而論於法律上未為妥當。
綜上,本院認定,原告之本訴要求中三萬日元之損害賠償部分具有法律依據,予以承認;其餘部分及撫慰金之要求於法失當,予以駁回。(東京地方法院民事第一部法官 安武東一郎)
針對判決結果,報紙上登載過反對的隻言片語,我有點印象。有人從女性立場出發,認為該判決違背了男女平權的理念:承認男性的貞操並支付撫慰金,才算真正實現了男女平權。這一意見憤懣地表示:只強調女性的貞操可不行,男性也得有貞操概念;如果男性要求撫慰金,那就爽快付錢,然後將他掃地出門。此志可嘉,但我想薪水同樣可嘉的女性不會太多。撫慰金打算怎麼籌集呢?可別眼睜睜地吃下啞巴虧呢。
本案的判決,在我看來不失妥當。所謂審判,不應以理想為原則,而應以現實為基礎。拿男女平權來講,假如我們基於這一精神,無視現實情況而按理想行事,想必是可以做出諸般大快人心的判決。但大快人心之後,恐怕很難收場:男子必將爭先恐後地索要撫慰金,而女子卻付不起這份錢。
從日本的現實情況看,大致上可以承認,男性的貞操沒有什麼價值。是否患有性病,或許會對婚姻造成影響;至於是否保有童貞———甚至還沒有鑑定辦法。不過呢,在此倒不妨假設有一戶人家,上下老小都頗有志氣,那男子平日裡斷茶戒酒,讀書學藝,日夜祈拜稻荷大神,一心只求天賜良緣,使自己配得上豪門大戶的千金小姐。後來終於如願以償,入贅了千金小姐之家,但可悲的是過於緊張,翌晨便感染上痢疾,不僅慘遭小姐嫌惡,還被拒絕再度同床共枕。於是事情演變成離婚訴訟,但男子的戶籍已不再白璧無瑕,因而無法再次入贅豪門大戶,這才為失去的童貞申請賠償。如果是上述情況,那童貞的確算得上一個問題,或許大有價值也不一定。
也許有人要說:「混賬東西!堂堂男子漢不自食其力,畢生心愿還是入贅有錢人家,像什麼話!」如此指責,便過分了。並不存在一條規定指出:身為男性就不可盼望入贅有錢人家。聖賢的規誡之中倒是多少有些類似的意味,但如果聖賢規誡真能約束俗人的生活,天下也就不需要什麼法律了。
假如原告乾洗工先生如此申訴,「敝人以入贅有錢人家為畢生心愿,因童貞之純潔遭玷污,不得再為良家之婿,據此,請求判與賠償金」,大概審判官也會多少感到為難,不能再以一句「此類撫慰金唯女子可得要求,男子則不可」簡單了事。
當然了,我倒不清楚什麼《六法全書》 [3] 裡邊,是否存在此類規定。《六法全書》之流從來就沒在我的書架上出現過,我對此一無所知;這類如憲法般根本性、原始性的規定,想來也不會存在。儘管乾洗工氏無法申請撫慰金,其他男性在其他情況下未必就不可以。也就是說,審判官氏的措辭不夠精確。應該採用「本案中乾洗工氏的情況……」這類表述,而不是「男子則……」這類普遍性的概括。
所謂審判,本就應當根據個體情況做出判斷。諸如「女子則……」「所有男子皆……」這類普遍性的結論屬於哲學家之輩,不是法官的分內之責。深諳論戰要領之人,絕不會先假設出一條普遍公理,然後從中推導出結論:某一乾洗工氏應當如何如何。對手只須攻擊他假設的公理,不斷拋出問題:「這種情況如何呢?」「那種情況又如何呢?」只要一句答不上來,整個基盤就會崩塌。只有論戰新手才認識不到其中的危險,貿然採用此種方法。審判其實不必多講閒話,僅僅針對此一乾洗工氏的情況做出判斷即可。真要說個人的看法,我也同意乾洗工氏不太應該以喪失童貞為由撈取一筆撫慰金。但輕易斷言日本所有男子無論因何種特殊理由都不能索取撫慰金,我認為同樣不可取。
說到底,如果能輕易得出一條天下萬事無不通用的結論,那法庭審判也就不必存在了。列出一條公式,將案子一一套進去,「此事不可」「此事可行」,裁決流暢,如同指揮交通,豈不美哉。
如果法院判決,「原告乾洗工氏因如此云云,駁回其索取撫慰金之請求」,那倒是無妨;但是稱「唯女子可得要求,男子則不可」,不容分說地將全部男子包括在內,那就難免引起社會上一片譁然。審理一名乾洗工的案子,順便給所有的男子下一紙判書,這當然有點兒令人不快。畢竟男子也各有各的情況。
所謂法官,正應該以不知發生何種不可預知的糾紛為前提,時時以眼下的事物為對象進行判斷。每一起糾紛都各有其特性,公式先行恐怕很難行得通。
乾洗工氏住進了女方親戚家,幫忙那邊的業務,平日裡孤立無援,又加上確實是妻子對他產生了嫌惡,其情況與被趕出家門的女婿也沒什麼兩樣。乾洗工氏大概是咀嚼著自己的心境,最終考慮到了撫慰金的問題。就心境而言,值得同情。至於說對喪失的童貞進行賠償,乾洗工氏的情況確實不太好講;但如果說撫慰金是撫慰其平日裡慘痛的心境,先不說這能否換算成金錢,至少人們對他那悲慘的婚姻生活懷有同情。與那個嫌惡他的夫人相比,與那個環繞著親朋好友的夫人相比,更使人同情的當然是乾洗工氏的心境。
夫人似乎稍微有些歇斯底里,人生觀偏執到了僵化的程度,無法靈活地理解幽默風趣與市井人情。她也不曾試圖去打破硬殼、理解他人,好像有些固執得停止了成長。
基本上可以說,女士們一結婚,就容易受到婆家風氣的影響,變得生硬固執起來。一旦如此,她們就會進入發育停滯的狀態。這在社會上當然行不通;但只要在婆家行得通,對婆家來講就沒關係。
可是這個夫人呢,還沒結婚就早早長出硬殼,呈現出停止成長的僵化狀態。乾洗工氏與這樣一個夫人結婚,又住進對方家裡,其每日的艱辛不難想像。
乾洗工氏的大舅子在喝了點兒酒後,對夫人說:「蠢漢多嬌妻,女人生活上靠著男人,得把丈夫伺候好了。」「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這意思你明白吧?」夫人表示,面對此等侮辱,乾洗工氏沒有為自己說一句話,讓人心寒。我反倒認為:真正讓人心寒的,是夫人那僵化的理解能力。
大舅子的這番話,更多的是在表達感情,「侮辱」二字從何談起?市井之人在弟弟或妹夫的婚禮上,往往以此種形式向新娘獻上祝福;一旦酒酣耳熱,那更是常態。說到底,所謂市井之人的醉相、醉話,無不大同小異,醉漢式的感情,街頭巷尾也隨處可見。又不是小姑娘了,二十九歲的成熟女性面對如此普通的市井人情,居然不知道、不理解,還真是讓人心寒。
根據其姐夫的證言來看,這個夫人有些神經質,不高興的時候甚至連姐夫都不願意見,是個不好交往的女人。
據說結婚後沒過幾天,乾洗工氏就開始鬧肚子,妻子擔心自己被傳染,就在地板間打了地鋪。徹底貫徹衛生觀念倒是值得讚賞,但丈夫患上傳染病時,真正在身邊體貼照料的難道不是妻子嗎?當然,這既不是規定也不是法律,只不過是單純的市井人情;而丈夫面對一個如此純粹理性的太太,對風俗人情完全免疫,他又何以應對呢?就算是那位伊曼努爾·康德先生,能夠以哲學思維對待純粹理性,面對這個太太,怕也只能束手無策。那可悲的乾洗工氏,已是無計可施,卻又日夜絞盡腦汁。「女人究竟是什麼!」或許他最終會觸及如此重大的命題,進而沉浸於諸多不存在答案的思索之中。
可憐的乾洗工氏喲!尊駕成婚前,不知對手是如此純粹理性的存在,真是太過輕率,太過樂天,竟連帽子也不戴,只著一件夏威夷衫,便與那可怖的理性存在一起去東劇看戲。時值昭和二十三年盛夏,夏威夷衫在當時真算得上流行。穿夏威夷衫的並不都是市場裡那些流里流氣的小哥。審判官、大臣、文士這類人物雖然不穿,但對市井中的年輕人來講,流行才是第一等的美。老人時常懷念著他們年輕時的流行,而對現實中的流行投以埋怨與痛斥;但健康的年輕人將獨自承擔起只屬於他們的流行與美,只要人類的歷史持續下去,市井中的年輕人就始終如此。至於夏威夷衫本身美與不美,那又完全是另一個問題了。
乾洗工氏穿一身夏威夷衫,確實可以說是太過輕率,太過樂天了,但他與那些市場裡的夏威夷衫小哥有一點不同———不如小哥們了解女人。別說了解女人了,看起來他連《金瓶梅》和《查泰萊夫人的情人》都沒有通讀過,新婚初夜面對新娘,一切技巧亦十分生疏。
女方中山志津之答辯狀云:
「不知為何,羽山不行夫妻之事,確切地講,是不使夫妻之事成為新婚之樂趣。志津身為處女,對於夫妻之事本為何物、如何進行,皆一無所知,更不知自行提出要求。此等事體,本應由身為男子之羽山積極加以指導愛撫,此亦是不爭之公認事實。原告無視於此,有意不予指導,甚至不曾加以溫柔之擁抱,可謂秉持木石之態度對待新娘,以此侵犯處女之身。」
真可堪稱名文。好一個不爭之公認事實,說得在理。這事兒讓人怎麼爭呢?瞧你取締整頓賣淫女!瞧你起訴《查泰萊夫人的情人》!這才讓老大不小還穿一身什麼夏威夷衫的男人新婚之夜蠢得像塊石頭!「以此侵犯處女之身」?受教了。這可不是低級雜誌的廣告語,而是莊嚴肅穆的訴訟答辯狀。用「侵犯處女」來描述新婚初夜之事,除了低級雜誌可都有些不太合適吧。不過硬要講道理的話,初夜本來就該侵犯處女,為此慘遭一頓痛罵,反倒是聞所未聞的怪事了。
依我看,被告之所以採用這種世間罕有的奇文進行答辯,總體來說原因在於:用以反駁對手的事實本身,並不具備反駁的力量。請注意,是總體來說。假如答辯書的內容是「原告『夏威夷衫』,經驗太過豐富,手段太過老練,使身為處女的被告於初夜陷入混亂與懊惱,以至於不再為神經質且有潔癖之被告所信賴」,那就絲毫算不上奇文了,內容本身便蘊含著真實的力量。
夏威夷衫氏雲「時而現出媚態,想方設法向志津答話」,哈哈哈哈。不過夏威夷衫氏的苦心倒是不難充分體察。被要求分床,還睡在地板間,新婚生活的日日夜夜充滿了不可理喻之事,簡直就要神經衰弱了。對於他希望得到撫慰金的心情,人們自然會產生同情。
不過呢,正如審判官所說,夏威夷衫氏的童貞的確不值什麼價錢。他要求被告針對自己喪失的童貞———或謂童貞喪失所造成的精神損失———進行賠償,但喪失了一件本不值錢的東西,怕也得不到什麼賠償。假如換一個角度,不是針對童真喪失,而是其他方面的精神損失,事情又該如何判斷呢?從上文簡單描述的事實中也能看出,處於受害者立場的是夏威夷衫氏。我當然明白,婚姻一旦破裂,夫妻任何一方都同樣感到煩惱與痛苦,但我仍認為夏威夷衫氏應被視為受害者。針對夏威夷衫氏的精神損失,是否應當判與撫慰金,這是個問題,但我對現行法律的判例一無所知,因此無法做出任何法理上的判斷。
根據判決,訴訟費用一分為十,女方負擔一成,其餘九成皆由男方支付。但我認為,原告已在精神上處於受害者立場,就算拿不到撫慰金,至少也該讓女方全額負擔訴訟費用,以作補償。夏威夷衫氏負擔十分之九,是否有些殘酷了呢?我承認,相比純粹理性存在的被告,原告夏威夷衫氏更值得深加同情。
不管是在市井,還是在農村,這類不合適的婚姻都不少見;其中有許多男男女女,連打官司也不懂,只能強忍著淚水度日。與這類形形色色的案例相比,夏威夷衫氏並沒有對妻子拳腳相向,也沒有拿著利刃到處揮舞,況且自身還有獨立的經濟能力,工作勤勤懇懇,甚至能獨當一面負擔起老婆的生計;雖然存在哀其不爭的軟弱之處,但絕不算是劣跡斑斑的無恥之徒。忍氣吞聲過日子的一方,明顯是夏威夷衫氏。
如果讓我來判決:訴訟費用由純粹理性存在的被告負擔,且須賠償兩個月間的精神損失費計三萬日元;此外,夏威夷衫氏撫養老婆兩個月,產生伙食費若干,雖屬小額,亦應返還,以對受害者晦氣的新婚生活之辛苦做一點小小的補償。
那麼最後,問題只剩下那篇奇文了:新婚初夜,男子不當以木石之態度侵犯處女,此乃不爭之公認事實。這事兒法律解決不了。如果大岡越前守或是別的哪個風流男子在旁,偷偷地向原告口袋裡塞一本《查泰萊夫人的情人》,或許倒是個不錯的辦法;但接下來,不知哪裡會冒出一位檢察官,以「散布猥褻文書罪」為由將越前守逮捕。 [4] 上天保佑,上天保佑。
* * *
[1] 大岡越前守,大岡忠相(1677—1752),江戶時代的幕臣、大名,曾任越前守。在日本以善於斷案聞名。
[2] 東劇,指東京劇場,位於東京都中央區,既播放電影,也有歌舞伎等舞台演出。
[3] 《六法全書》,日本、韓國及中國台灣地區常用的法律工具書,主要內容由常用的六類法律組成。日本的「六法」為憲法、民法、商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
[4] 1950年6月,日本作家伊藤整因翻譯《查泰萊夫人的情人》遭到起訴,罪名為「散布猥褻文書罪」。經兩次審判,譯者與出版社皆被判罰款。坂口對此案極為關注,多次撰文抗議審判結果。
一晚能否喝掉七萬四千日元的故事
遭新興酒館 [1] 欺詐的男子杉山博保(三十一歲)的說法
哎呀,讓我支付七萬四千七百日元的時候,簡直要嚇死了。翻來覆去看了好幾遍賬單,怎麼都覺得應該是七千四百七十日元吧,感覺最多也就開了二十瓶酒。人一喝醉,往往就變得忘乎所以,我也確實很起勁兒地點了一些東西,但賬單上居然是———
日本酒六十六瓶,啤酒七十八瓶,小菜六十三份,伊勢大蝦五碟,章魚二十八份,金槍魚刺身二十五份,水果五碟,香檳一瓶,壽司十份,另加服務費百分之二十。
沒有辦法,我還是付了這個錢,畢竟現金我是帶了。但付完款後,酒勁一下子醒了:我不過是個一窮二白的舊衣商人,那現金是客人的錢,我只是代為保管。一想到怎麼把這筆錢還上,我就心情低沉,煩躁得不能自已,最後找到車站前的派出所,向警察一五一十地講述了事情原委。我並不是自願進了那家店———對,我是在澀谷站前被強行拉了進去。
澀谷宇田川町「沙龍之春」經理的說法
敲詐什麼的,簡直荒唐。況且那人一副寒酸相,看起來就不像我們這類店的客人。我們的女招待啊,也不會做什麼強拉的事情,對那種客人連理都不想理。當時是那人自己上來搭話,說什麼「陪大爺玩玩」,還拍著胸脯喊什麼「咱身上可有三十萬」,不過怎麼看都不可信,我們上菜的時候,那叫一個提心弔膽呢。結果呢,還是被當作非法拉客。再說跑到街頭去招徠客人,本來就不可行的。
賬單可是一清二楚,在公安委員會 [2] 那裡,客人自己也承認了。結果一出門,他那雙腳就往派出所奔去。這客人還真夠卑鄙,想想都讓人難受。
最近這種品性惡劣的客人可是越來越多了。上來先胡吃海喝一通,然後擺出一副「你這是非法拉客吧,要不警察局走一趟」的樣子,我們才是弱勢群體呢。目前這行情,不出去招呼兩聲,生意根本做不下去。不過女招待們素質都很好:三成是有夫之婦;兩成守寡;剩下的雖然是單身,但大多也要贍養父母,或是供兄弟上學,讓人敬佩。誰不是為了過日子呢。當然也有些過火的事情,我不是沒聽說過,但那都是實在迫不得已的情況。
而且話說回來,客人在新興酒館接受著女孩子的服務,卻想用普通小店的消費來了事,這才是不知好歹吧。我們吃了這番苦頭,也算長了記性,以後這類客人還是免了吧。
這個故事,我在報紙上讀到過,當時登載在一塊近似於雜訊欄的小欄目里。說來也奇怪,不知是不是神佛保佑,每逢這種稀奇古怪的故事,我總是不會錯過。《ALL讀物》的記者也同樣發現了這則故事,為我帶來了精心整理過的手記。
這則故事真有切膚之感。不只是我,但凡是酒鬼,一讀之下想必都會如臨其境,凜然一驚,然後咧著嘴笑出聲來。《ALL讀物》的記者想必也感同身受,這才將手記帶來。對此,我明白得很。
這類事情我也做過不少。酒勁上來,人也變得忘乎所以,坐進酒館,傻裡傻氣地大吵:「來來,都吃!都喝!」但我從不會一個人去,總有兩三個人跟著一起,或許是其中某人喝得不省人事,這才讓我逃過一劫也說不定。反正這類天價賬單我是沒有遇到過。
至於一個人去嘛,可不太妙。我在茶屋 [3] 有過類似的經歷。九段 [4] 有一家黑心茶屋,天價賬單精準得很,每次都只給客人留出坐車的錢,好像趁客人洗澡時把口袋、提包仔細數過了一樣。我有不少朋友也在這家店吃過虧,對天價賬單大為光火,但客人們只要選擇去別家店就好。漸漸地,這家茶屋就無人光顧了。與客人不同,同一片土地的同行們對此卻無法忍受。據說其他茶屋曾與藝伎聯合起來,浩浩蕩蕩地譴責聲討:「你們一家茶屋搞敲詐,害得整個九段都蒙受了惡評,流失了客人!」可見其敲詐的性質何等惡劣。
有些地方存在三業 [5] 組合,茶屋、藝妓會毅然決然地聯合起來,共同聲討一家黑店,以此謀求地域上的自我約束。這是因為茶屋也好,藝伎也好,甚至客人也好,都與這片土地血肉相連;土地的繁榮,與全體業者息息相關。人們害怕因為一家黑店而使整片土地的客人流失。
至於咖啡店、新興酒館,以及所謂的女招待,可不是這麼一回事兒。女招待與她們所在的土地、店面都不存在什麼紐帶關係,隨時可以輾轉去其他地方生存。因此一家店無論如何搞敲詐,其他店也沒有必要聯合起來去聲討它。更何況不根植於此土地的店面之間,本來就不可能聯合起來。
至於銀座的酒吧嘛,客人、經營者、女招待基本不怎麼流動,還算說得過去。
街頭攬客行為本身,已經觸犯了法律,但有些店不強拉客人就賺不回本兒,所以偏要鋌而走險。客人被這些店強拉進去,可想而知,免不了要被狠狠宰一刀。但人喝醉了往往就剎不住車,此次的天價賬單事件,想必多數醉鬼朋友們也經歷過吧。
現在是什麼情況我不太清楚;至少到去年為止,凡是穿著打扮還不錯的路人,就算沒錢也會被強拉進店裡。結賬時,店裡會把外套、上衣和手錶等留作抵押,然後將客人趕出店去。
這種土匪式的生意經當然不值得讚賞,但明知土匪出沒還偏偏走夜道的人同樣有問題。酒鬼也有錯,或者可以說:咎由自取。
儘管是自作自受,這箇舊衣商人的天價賬單,還是太驚人了。要知大小荒唐痛飲,我早已是百戰之身;而死不悔改這點,又從來不甘人後。只要一醉,可謂是酒多人膽大,醉後種種行徑,決非普通醉鬼可比,盛名自然也傳遍了四面八方。但即使荒唐如我,也從未收到過如此荒唐的天價賬單。
在淺草那群遊手好閒的能人兒中間,流傳著一個詞叫作「付賬魔」。鄙人不才,正是其中的領軍人物。酒勁兒一起,高喊一聲「夥計們,跟我來」,當場帶上在座的男男女女,痛痛快快地豪飲,痛痛快快地付賬。第二天早晨的事情嘛,不說為妙,總之當時是夠痛快啦。一個勁兒地吃喝,一個勁兒地付賬,不給別人付賬的機會,這種狂熱的人物就叫作「付賬魔」。淺草群眾還真是會形容。正是在這類落後區域,才會有這種自己一貧如洗還不讓別人付賬的怪人四處棲息;那些有錢人的聚居區,可不見這類怪人的身影呢。
但是,不管我再怎麼愚不可及、死不悔改,帶上十個夥計去縱情豪飲,一晚上也絕對不可能花掉七萬四千七百日元。除非是九段那家茶屋,或許還能接近這個數字。
至於這個新興酒館的經理,可謂快人快語。如此痛快地傾吐一番,想必心情也大為舒暢。今時今日,如果還有客人會提出「陪大爺玩玩」,那無數女招待也不必熙熙攘攘,林立街頭了。「況且那人一副寒酸相」,實在是痛快淋漓。一個素未謀面的寒酸客人,進門卻點了七萬四千七百日元的菜,經理提心弔膽地上菜,等於是提心弔膽地變出了七萬四千七百日元;簡直就是魔術師嘛。如今這艱難世道,善良的魔術師居然還能客串幾天餐飲店經理,不可思議,不可思議。
經理這番快人快語,我甚為反感;而女招待去街頭攬客,顯然也不會眼睜睜地放過冤大頭。不只是這一家店,凡是搞攬客的店鋪無不深諳此種土匪生意經,只不過一些懂得適可而止,另一些不懂而已。
明知山有匪,最好遠遠躲著;要是偏向匪山行,那就得做好心理準備,被宰也只能認栽。
從前的某些評書,不也常有這種故事嘛。一男子為主人收債,歸途中賭了一把,或是被什么女人纏上,結果丟了小命。出發之前,主人或者父母也都叮囑過他:「你平常也算穩重,就是怕醉,一醉就忘乎所以,闖出禍來。主人家的錢揣在身上,千萬要記住滴酒不沾。」一番忠告,最終還是白搭。
就在這兩天,還發生了一起柑橘園收債人失蹤案件,就在我居住的靜岡縣。那個收債人出發之前,也有人囑咐他:「你這夥計吧,酒一下肚就像變了個人兒,保管人家巨款的時候,可一滴也別喝啊。」當天傍晚他出現在橫濱的目的地時,已經滿臉通紅,像是喝了不少,拍著自己的皮包,說什麼「這裡面可有一百好幾十萬呢」,朝周圍大肆誇耀了一番後,又說「趕不上車就麻煩了」,於是匆忙離開。那之後就再也沒人見過他。目前警方正在進行大規模的搜查行動,初步懷疑此人已經遇害。
說到底,喝得酩酊大醉,就不該往土匪的地盤去,咎由自取的酒鬼本人確有責任。不過,就算酒鬼咎由自取,土匪生意經也不該因此合理化。從當前警方的管制情況來看,似乎存在一種傾向:過分強調酒鬼咎由自取,反而以土匪生意經為合理。酩酊大醉之人確有其咎由自取之處,但在管制醉鬼之前,難道不該先管制土匪的生意經嗎?
日本的鬧市區處處是土匪。有惡棍流氓,還有流氓頭子,甚至有人築起山寨,發展起兜售酒水的生意經來。
我明白自己常做些蠢事,也明白什麼是咎由自取,但我仍然不思悔改;如果因此遭了殃,那也沒什麼好說。但有些人,平常善良無害,做些收債之類的活計,他們不過是愛喝酒,杯酒下肚忘乎所以,才做出反常舉動:真正可憐的是這一群人。的確,他們同樣是咎由自取,但通過整頓鬧市區,或許能減少幾分他們咎由自取的痛苦,這些善良的普通人一個月,不,一年甚至一生犯下一次的錯誤,也可以由此減少幾分。像我這樣的醉鄉常客就罷了,真正值得憐憫的是那些偶爾失去理性的人。醉鄉常客往往不會深入土匪的世界,恰恰是偶爾失去理性的善良之人,才會淪為土匪們的待宰羔羊。
* * *
[1] 新興酒館,指提供女招待陪酒服務的酒館,昭和前期流行於日本。
[2] 公安委員會,日本的地方自治事務機關,為保證警察機關符合民主及政治中立而設立。
[3] 茶屋,為客人提供飲食、娛樂的場所。
[4] 九段,地名,位於東京都千代田區。
[5] 三業,指餐飲業、藝伎業、茶屋業。
現學現賣《安吾巷談》被罰千元的故事
謹啟。這封信本想呈給坂口先生,但很不巧,我不知道坂口先生的住址。在《安吾巷談》中,時常見到尊名,不知能否勞煩尊駕,為我轉遞此信。不情之請,深感厚顏冒昧,望海涵。
這是一場農村發生的喜劇,卻讓人無法發笑。我只因現學現賣了「安吾巷談」的觀點,竟被罰了一千日元。
大概是去年這個時候,地方辦事處的社會教育委員來到當地,召集村裡的青年組織和志願者,開辦了一場座談會。會間,村里一個志願者發表了一通言論,大意是「只有青年人發揮犧牲精神,村子才能發展」云云。大家對此都表示贊成,但我卻說:「一直以來為國家犧牲,為天皇犧牲,這次輪到為村子犧牲了嗎?什麼犧牲!我們青年人真是受夠了。」此言一出,全場譁然,好幾個天皇擁護者指著我的鼻子,說什麼:「天皇陛下從來沒有要求國民犧牲!你說什麼渾話,給我收回!」於是我就把坂口先生的《野坂中尉與中西下士》中關於天皇制的觀點現學現賣了一番,順便將話題拓展開來,從甘地的非暴力主義爭辯到了再軍備反對論。
爭論結束後,我就回家了,結果第二天發現,這事兒已經在村子裡傳播開了,而且經過了一番添油加醋。「小山田罵天皇陛下是個笨蛋,我老早之前就覺得他不正常了,這小子肯定是激進派,應該把他趕出村子去!」此類責難之聲不絕於耳。他們還去勸阻那些每晚來玩的青年、初高中生們,說什麼「別去了,去找那種貨色玩,你們也會變成反天皇分子」;甚至找上了公司,請求給我調任,真讓人瞠目結舌。
他們的責難雖然是無理取鬧,但我不可能同樣無理地回應他們。我當時想著,反正公司和工會都知道我的為人,這些無聊的流言早晚會不攻自破,於是就沒把它當回事兒,依然從容地過我的日子。但我實在低估了鄉下人糾纏不休的本事。他們一直在等待陷害我的機會,趁著電產赤色整肅 [1] ,抓準時機搞了一番陰謀,不過當然沒有得逞。後來他們好像又盯上了我的多血症,有一天對我說:「明天縣裡面修公路,要出義務勞動力,你要是不能來,就給大家買些茶水點心去。」義務勞動這類事情,在我來到這裡之前大約每月都要有一回,我早就聯合青年組織進行抵制,從去年開始已經廢除掉了。於是,我找到村子裡管事兒的,和他大吵了一架,卻被對方踢了一腳;我一下子火上心頭,就還了他兩拳,把他的鼻子打出血了。對方好像等的就是這個,結果就是我遭到了起訴,被判了傷害罪,交了罰金一千日元。
在這個村子裡,酩酊大醉的片警可以身穿浴衣拿著手槍,衝進盂蘭盆集會見誰揍誰;中學的教師也可以隨便毆打學生,只要不是大人物家的孩子;被我打出鼻血的那個管事兒的,也曾在某次例行使用義務勞力的工程中,認為一個老人效率低下而對他拳腳相加,下手之狠令人側目。面對這些,村民向來無動於衷,卻只對我的事情耿耿於懷。可能因為我是外地人,或是因為別的什麼,不太清楚;但我想最大的原因在於照搬了坂口先生的話———「天皇或許是個好人,但不是個聰明人」。
此類鄉野瑣事,各位或許沒有什麼興趣,但我感覺寫下來能夠平復自己難以言說的憤怒,因此試著將它們付諸筆端。
同時,我也期望聆聽坂口先生對此事的感想,但想必先生也是百事繁忙吧。
對文人而言,素未謀面的讀者寄來各式各樣的信件,早已是家常便飯;不過讀到這封信,我還是吃了一驚。以前也有過三四封天真可愛的來信,說拿了我的《安吾巷談》《日本文化之我見》《墮落論》等現學現賣,讓論敵啞口無言。而這些所謂的論敵,多半就是激進派。看來要駁倒激進派,我的區區《安吾巷談》也管用得很。於是呢,大量帶有威脅意味的信也從鄉下的激進派文學青年那裡飄來,說不定都怪他們的論敵照搬我的學說,駁倒了他們。
而這封信,卻讓我受教良多。住在東京周邊的人們,無法真正了解鄉下的生活。
從都市青年的身上,我們能夠看出極其強烈的反戰氣質。但如果深入剖析日本人的內心,進而探討好戰論、反戰論何者的氣質更盛,我反倒認為是好戰氣質的人更多一些。
要探究好戰氣質的原因,為什麼有人摩拳擦掌地等待戰爭來臨,主要還是出於這樣一種心理:
再來一次戰爭,老子一定賺個大的給你們瞧瞧!上次讓那些老滑頭搶了先,沒賺到錢,這次老子可摸著竅門了。他媽的!這次老子要當日本第一暴發戶!來啊,打啊,開戰啊!
正在鋼鐵、紡織行業吃飯的人自不必說,被流放的前任將軍等待戰爭也在情理之中,但什麼和尚啊、女招待啊、小學老師啊、誰家的小老婆啊、農民啊、妓女啊、打魚的、做生意的、開飯店的、衙門當差的、搞黑市的,所有的人都為戰爭的到來做著準備。「這次可摸著竅門了,戰爭一開始,嘿,老子就先撈他一大把!」大家打著同樣的如意算盤,全部精神抖擻地等待戰爭打響。
你的如意算盤,真能打得響嗎?摸著竅門的可絕不止你一個。人人都懂的竅門,就等於沒有;況且所有的生意經,就算是發戰爭財這種骯髒手段,也只有引領新風的天才人物才能大賺一筆。精神抖擻地展望未來?那你已然落榜。高材生們早就開始悶頭賺錢了。
不過,要說農村盼望著戰爭的烏雲,也不是沒有他們的理由:
戰爭來了,糧食不足了,喲,現在農民才是日本頭號的紳士淑女啦!什麼東京,什麼大阪,這兒那兒大大小小的城市,都燒起來了吧。啊哈哈哈!聽說銀座也燒起來了,嗯?也不全是,俺們村子裡也有銀座哩。三井家的姑娘昨兒個來買米,這妮子真是越長越像個不要臉的丫鬟。城裡人都是這麼些不檢點的貨色嗎?那衣服穿了像沒穿似的。她倒是滿臉堆笑對俺低聲下氣,可三雙尼龍襪子怎麼能給你換五合 [2] 土豆哩!你說俺想要什麼?咳咳,現在家裡有三台鋼琴,俺有倆閨女,再加上一個外孫女也還夠使,要是再來一個外孫女可就不夠了哪。西服?那個不要。什麼晨禮服、長外衣,統統不要,不要。啊,對了,要是有禮帽的話倒是可以拿來,正月里俺好戴一戴哩。啊哈哈哈!
戰爭說是打仗,其實太平得很哩。要不是打起仗來,人們哪裡曉得節約大米蔬菜。仗一打完,過個三年、四年,還算是太平;第五年開始,可就不行了。城裡的傢伙穿上夏威夷衫還好說,要是連華達呢 [3] 也穿上了那還了得。城裡人一搞排場,日本就得完蛋。要是不打一仗,換換世道,天下就太平不了哩。
這種期盼發戰爭財的理論,與紡織、鋼鐵行業的在職紳士們是一路的,與那些瞄準了戰亂打算從中牟利的市井之徒也沒有什麼兩樣。
不過,都市好戰者曾經是戰爭的受害者,他們被戰火燒掉了房屋與家產,懷有一些復仇的情緒,所以他們儘管出於環境因素期盼戰爭,本質上卻多半不是好戰論者。殘酷的戰爭雖然已經遠去,帶來的痛苦仍然刻骨銘心。
農村好戰者卻不然。他們刻骨銘心的只是戰時的好景氣,戰爭中慘不忍睹的一幕幕與他們毫無關係,空襲警報只當耳邊風,轟炸云云更是事不關己。
自然而然,他們對戰時的遺留制度抱有最深沉的懷念,而對戰後的萬事萬物加以咒罵。尤其是天皇制,對他們而言更是至高無上。其實在戰爭開始以前,農村有相當數量的群眾對天皇持蔑視態度。當時他們具有一種否定一切的氣質,對都市及看似附屬於都市的一切權威表示抗拒。
現如今則大不相同了。他們通過戰爭發現了天皇,也發現了天皇制並不屬於城市,而屬於他們自己。甚至可以說,正是戰爭之後,天皇才在他們心中變得至高無上起來。
我原本以為,農村也多多少少有農村的正常世界觀;但從來信的內容看,這座村子裡是不存在什麼世界觀的。而且,讀了這封信,使我不得不認識到,愚昧之無藥可醫,社會之自私自利,許許多多的村子仍在上演著同樣的事情。唯有一點,青年所在的公司無視流言蜚語,沒有將青年開除,這算是來信中唯一使人感到慰藉的了。
最為貽害無窮的,是「損人利己」這一思想。俗話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如果人們以此作為大眾倫理———就算是形式上也好———整個社會都會為之一變,充滿和睦。
誰認為有必要再開始軍備,誰才最應該一馬當先地前去參軍,身先士卒地沖往第一線。村子要發展,也不必指望青年發揮犧牲精神,誰以犧牲精神為必要,誰請先去充當犧牲品,鞠躬盡瘁,在餘一人。二宮尊德 [4] 先生也如此認為:如果奉獻確有必要,那麼終將有人追隨而至。沒有人追隨,那也無可奈何。相信犧牲確有必要之人,自己請先去實行。強迫他人勞動,是納霍德卡 [5] 那邊的戰俘才有的事情。
健全的社會,應該樹立起一種觀念:認真工作能夠受到他人尊敬,並會獲得相應的回報。
而在日本,這種回報僅僅突出表現在語言方面,五花八門,蔚為大觀。其實這類詞語,保留一個「謝謝」就可以了,真正需要的是與勞動對等的實際報酬。擦個鞋子就要給小工一百日元,旅店就要給掌柜塞一千日元,這些談不上什麼對等,不過是個笑話。
萬事萬物都有其對應的價值,勞動力自然也不例外。秉持所謂輕物質、重精神的精神主義,在今天無法構築起合理的社會秩序。通過勞動,獲得報酬,這是人們生活的基礎,因此如果不在勞動報酬方面確立起一種穩定且適當的秩序,那麼其他秩序、禮節統統無從談起。有的人偷懶耍滑磨洋工,那相應地給他們少量報酬就足夠了;有的人一絲不苟肯出力,獲得與之相符的更多回報也是理所當然。報酬不能因世事人情而有所偏頗,應當始終追隨公正的評判標準。當今的社會秩序,正應當以此為基本原則。只要確立起這一秩序,工作的責任也將明確起來,與責任相應的物質賞罰同樣將一清二楚。
比如返還失物的報酬,應該是一成還是兩成呢?這個問題永遠也沒有一個標準合理的答案。因此姑且定作一成吧,總之確立下報酬的規定是第一位的。謝絕這一報酬並不是什麼佳話———恰恰相反,對於物質的秩序不懂得明確處理之人,說到底也缺乏公正公開的精神,無法真正理解精神的價值。
有一種錯誤的觀點,認為物質、金錢都是低俗之物。他們會說:「撿到東西還給俺,那不是應該的嗎?讓俺拿出一成當謝禮?鄉巴佬。」那什麼事兒不應該呢?工作是應該的,幫助他人是應該的,好心好意也是應該的;那麼為這些應該的事情付出報酬,當然也是應該的。
只有確立起一種秩序,明確規定辛勤勞動所應得的報酬,那麼所謂「村子的發展要靠年輕人的犧牲奉獻」這類看似冠冕堂皇實則污穢不堪的利己主義詭辯,也就再也行不通了。人們自然會得出這樣一個結論:誰認為奉獻是必需的,誰就應該先去奉獻,先去默默發揮犧牲精神。
社會上習慣於以豐富的詞語來感謝、回報並美化他人的勞動,久而久之,不再有人真心為他人犧牲,取而代之的是一些陰謀詭計:比如利用他人的犧牲為自己撈好處,或者利用花言巧語哄騙他人犧牲。這一切的結果就是出現了所謂大東亞聖戰之類這些異想天開、不明所以的行動,而人民卻被迫一而再、再而三地為此做出犧牲。
至於所謂「村子的發展全指望著青年發揮犧牲精神」云云,說到底不過是中老年人的絮叨而已;如果真的需要犧牲,那麼首先應當佝僂著腰,挨著鞭子去實行的正是他們。犧牲本應是自發的行為,不應從他人身上索取。強迫之下的犧牲根本稱不上犧牲,那是奴役。用語言來回報、美化人們的勞動,歸根到底仍然是奴隸時代、封建時代的遺風。而貶斥物質、抬高精神的所謂理論,也不過是為了無償地剝削奴役他人而產生的詭辯而已。
其實,只要確立起完善的秩序,用物質手段來處理物質層面的事情,那麼現實生活中也一定會清晰地展現出真正的道德倫理。舉例來說,假如勤勞多受益已經取得人們的共識,那麼面對「村子發展需要修路,然資金匱乏,若無仁人義士慨然奉獻,村子將無從發展」這類困境時,那些真正心系村子之人,比如村長或者別的大人物,自然會率先加入修路工程,為村子默默奉獻。因此自然而然地,他們就變成了仁人義士。村子的發展,正應該依靠這種義士政治。所以說,勤勞多受益這一秩序,反而恰恰是仁人義士產生的土壤。
至於什麼「修路要出義務勞力,不然就去買茶水點心」,今天的農村居然還存在著這種暴力政治。這個青年的反抗可謂合情合理。村子的政治充滿了黑暗與暴力,那些真心愛著日本,希望日本更加美好宜居的人們,除了反抗這種政治,還能做什麼呢。不須高唱理想,動輒論及國家天下;與自己身邊的無道之舉展開抗爭,為矯正自己村子的民主政治做出努力,這便夠了。
可憐的青年!你的村子竟是如此黑暗,如此愚昧,實在可悲!不要向那些愚昧與暴力屈服,不要向村子的大人物妥協。你的同伴,你的朋友,一定不止我一人。
日本的農村太蠻不講理了,其農民正是第一等的自私自利、狡猾詭辯之徒。有一種說辭稱:淳樸的農村住著淳樸的農民,農民才是真正的愛國之人,正因為愛國,所以才熱愛天皇。相信這番說辭,只會讓日本再度失去理智,走向軍國主義,最終淪為愚昧而不可救藥的野蠻國家。
所幸,公司無視了村子的陰謀,沒有解僱你;此事尚能帶來些許寬慰。但願你能從容不迫地貫徹正義的信念,認真做好公司的工作。又遇上什麼麻煩的話,再給我來信吧。
* * *
[1] 赤色整肅,指1950年日本在駐日盟軍總司令麥克阿瑟指示下展開的,對社會各領域共產黨員進行清洗的政治運動。電產,指日本電器產業勞動組合。
[2] 日本容量單位,一合為十分之一升。
[3] 華達呢(Gabardine),布料名,又譯為「毛卡其」「軋別丁」等,質地結實,有一定的防水性和透氣性。
[4] 二宮尊德(1787—1856),又稱二宮金次郎。日本江戶時代後期的農政家、思想家。
[5] 納霍德卡,俄羅斯港口城市,臨近日本海。20世紀50年代,蘇聯政府曾利用日本戰俘建設鐵路及港口設施。歸國的日本戰俘也多由此地離開蘇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