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之夜謀殺案 · 第 14 章

迪克森·卡爾 《阿拉伯之夜謀殺案》
食譜的秘密 兩點鐘一過,我遂抽空前往博物館。中餐吃得不合我意——通常不會這樣的;腳上的鞋子又繃得太緊。在這段時間裡,惟一新出爐的消息是:伊林渥斯的指紋和電梯內找到的指紋完全吻合;那台電梯有些時日沒使用了,那些指紋是電梯裡頭僅有的收穫;這意味著老小子的說法有部分真的是實情。在公務上,我派海德雷全權負責此案,書面報告也轉到他那邊去了。再說,今天明明是6月天,但偏偏不像6月天,反而酷似多雨濕冷的10月天。 博物館的大門當然是緊閉著,但一把把雨傘猶如黑蕈發芽似地環繞在門前。我走向值班警員的途中,恣意率性地推開兩三個擋路的傢伙;幫我開門的是華勃頓,他是老傑雇用的日間管理員;和普恩不同,此人是一位威嚴十足的士官長。 儘管這地方我進去過幾次,但是在聽了卡魯瑟和伊林渥斯的描述後,我對這裡是更加有概念了。在猶如月光照映的燈光效果下,一切看起來是既熟悉又透露著古怪,甚至連馬車車轅挺出來的方式、大廳中央玻璃柜上面所反射映現的綠白瓷磚天花板景象,也是如此眼熟又陌生;然而,此時此景絕非我在夢中神遊所見。他們告訴我老傑自個兒在他的館長辦公室。 館長辦公室裡面非常陰暗。老傑沒有打開任何電燈,室內惟一的光源是來自盥洗室的窗子,由於窗戶洞開,雨水正從那裡潑濺進來。即使如此,我還是分辨得出來這是一個富麗堂皇、空間寬敞的辦公室。在桃花心木桌的後方,老傑斜靠椅背坐在旋轉椅上,腳上的真皮長筒靴撐在桌沿邊。他望著窗口,身體紋絲不動,白髭鬚下叼著的香菸已有一吋長的扭曲菸灰正懸掛著。灰暗的光線下,我看見他的太陽穴凹陷、目光出神茫然。他沒有轉過身來,只是動動靴子發出咯吱咯吱聲,並且朝一張椅子頷首示意。憑著萬貫家財,老傑毋需降尊紆貴光顧任何店面,惟一例外的是50先令的服裝店;這不是因為他吝嗇小氣——他可不吝嗇小氣——原因是他對高價奢侈的華服打心底深惡痛絕。 我坐了下來,然後我們倆聽那雨水飛濺聲聽了一兩分鐘。 「老赫,咱們倆認識很久了,」他說道。 我記得當時我點點頭,並且說:「是啊!」這般情景,真像是若干年前我們還在桑孟塞的時候;但我沒想到,在過了這麼多年後的今天,我還會聽到他說出這句話來。 「我只是坐在這裡想,」老傑以一種好辯的口氣嘟囔著。「以前啤酒是一夸脫5便士,你可以在酒中摻入肉豆蔻,把它加熱。回顧過往,快樂的記憶點點在心頭。不過現在,你位居助理警務署長,有了官階和一切……可是,老赫,你並不是警察。」 「照你那種說法,你就不是生意人了,」我說道,「不過,你依舊是一位身價百萬的富翁。」 「唉!」老傑想了想,喟然同意。 他略微轉身,菸灰便從香菸上頭掉落;他的手開始在太陽穴上下輕按,眼睛也眯了起來,仿佛無法看清面前的景物。你們知道習慣戴眼鏡的人,一旦把眼鏡拿下來,就會露出遲鈍呆滯的表情吧?在雙手輕揉的動作下,他的面容就有這種表情。 「昨晚在這裡發生的每一件事,」我接著說道,「你可能都知道了,也可能還不知情。一個名字叫做威廉·奧古斯都·伊林渥斯的男人,今天早上走進我的辦公室,把詳情一五一十地全告訴我了。」 「所有的事情我也全都知道了,」老傑咕噥著說道,嘴裡仍咒罵不止。「蜜麗安和傑瑞今天早上跟我說了。我猜他們知道除了坦承之外,別無他途。他們認為自己從此將會有許多麻煩纏身;我跟他們說這個可能性很大,並且趁機教訓他們。」 「事實上,老傑,他們全都和麻煩扯上邊了。審訊會將在後天舉行,驗屍官要是聽到有這場愚蠢的化裝舞會,一定會氣得吹鬍子瞪眼睛。」 老傑把身體坐直。一旦跟他提到任何官方當局,尤其是警察單位,那就像是提一桶水潑在一隻脾氣暴躁的狗身上。他再度氣得怒髮衝冠。我興致盎然地發現,他大概會跟這些孩子們站在同一陣線上,並且不會特別嚴厲斥責他們。至於警方嘛,他倒是會百般刁難惡意相待。 「哦,是嗎,他會這樣嗎?」老傑問道。「驗屍官會氣得吹鬍子瞪眼睛?這位驗屍官是何許人也?他叫什麼名字?」 「先別管這個。昨天晚上在博物館裡頭,那群人當中的某個人,殺了那個名叫潘德洛的男子,這件事你想清楚了嗎?」 「嗯哼。是的,」老傑慢條斯理地答道,「我想清楚了。我看,這件事一定會鬧得人盡皆知,對吧?在這樣的情況下……」 「什麼樣的情況?」 他的雙手又在臉頰兩側上下輕揉起來。但對於我的問題,他卻悶不吭聲。 「聽著,老傑,蜜麗安跟這樁命案有關嗎?」 「是的。」 「哦?她認識潘德洛?」 「沒錯……待會兒,有個人要來這裡見我。她是潘德洛的房東;或者說,據我的了解,這個女人一直在收留他。我知道她的名字和地址。『安娜·萊利太太,自治區,蘭特街,王冠與神龍旅舍』。咱們來瞧瞧她會說些什麼。此外,我還跟他們這夥人說,蜜麗安、傑瑞、何姆斯這個混蛋、貝克特、姓克爾頓的女孩、她的朋友巴特勒,以及普恩(『真是該死!老赫!』老傑出其不意地破口大罵,『該死的傢伙,我沒想到老普恩也跟人家參了一腳!』);我叫他們通通待在這裡,等你來問話。你不會太為難他們吧!你知道的,真是見鬼了,為了看伊林渥斯戴絡腮鬍,我願意花半個銀幣,為了這一件事,我可以……」 「好了,好了。」我對他說道。「現在,我們先來談談伊林渥斯這檔事,你在裡頭扮演的角色是……」 「我在裡頭扮演的角色?」 「聽我說,你這個老蠢蛋,難道你還不明白,把伊林渥斯扯進這樁命案、鬧出軒然大波的人,就是你啊?麻煩的源頭就在你身上。若要追究起責任,那麼就是你的錯。昨天下午,你從南安普敦發了一份電報給他,不是嗎?」 「嗯哼。天啊!」老傑說道,當下他的手腳突然全都擺動起來,就像是你拉動了舞蹈娃娃的細線一樣。「從這個角度來看,我相信我的確是罪魁禍首。」 「你他媽的知道就好。好吧。昨晚何姆斯已經打電話到旅館通知伊林渥斯不用過來了,你卻又發電報給他,叫他10點30分到這裡來。這下子可好。你跑到哪兒去了?你幹什麼事情去了?還是你根本沒回倫敦?」 老傑沉思了一會兒。 「嗯哼。噢,是的,我回倫敦了,」他簡明扼要地答覆。「我去收購一家餐館。」 各位,你們要是認識他這個人,你們就會知道他說出這種不合常理的話,其實一點也不奇怪;如果必須跟他這種人同住或相處一段很長的時間,即使是性情穩重的人也會被逼得躲到最近的酒館去。從各種不同的面向來看,他和伊林渥斯可以說是同一種人。假如他們倆共同擁有這間博物館,那麼,有一半的展示品可能會遭受損壞,而另一半可能會送往他處。孩子們總是憂心忡忡,因為老傑的性情多變,害他們永遠摸不著頭緒,他臉上的表情是喜還是怒,大伙兒始終猜不透。 我說道: 「你去收購一家餐館。好極了。你為什麼對一家餐館產生了興趣?是突然心血來潮想買下它,還是想跟伊林渥斯開個玩笑?」 他定眼直視著我。 「老赫,」他說道,「不論從哪個觀點來看,我雖然是個十足的瘋子,但思考仍有條理可言,否則咱們現在就不會坐在這裡了。關於買下那家餐館,我開始覺得這是個愚蠢的主意,雖然當時我並不認為。我有時候會突發奇想。這完全是臨時起意,你知道的。我是從南安普敦搭火車回來的。在最後一刻,我才決定不坐貨車的。我可不想讓我的背脊坐得難過。在火車上,我遇見我一個老朋友,他的名字叫做謝塗,來自伊朗古城設拉子(Shi-raz)附近的扎格羅斯;另外還有一位他的希臘朋友,名字叫做阿奎諾波波洛斯……」 「他們是餐館老闆?」 「是的。他們在蘇活區開了一家店面,以亞洲料理為招牌特色。但餐館瀕於破產邊緣,因為他們說沒人懂他們的手藝。我非常喜歡這種料理,品嘗它們好些年了(你喝過設拉子的水果酒嗎?嘗過猶太人和亞美尼亞人在伊斯帕罕釀造的紅葡萄酒嗎?不,你不會嘗過的,你這個鄙俗、貪圖享受的資產階級分子),所以我就說:『好吧,我會經常光顧你們的店面……不,他媽的,聽我說!』我說道,『我可以買下這家店,或者提供足夠的現金讓你們經營下去。』我想他們聽了一定是特別興奮。謝塗就說:『將來這家店一定會聲名遠播。請你今晚光臨本餐館,我將親自下廚設宴款待你!』老赫,此時的我感到飢腸轆轆。」 「你是說,你把伊林渥斯忘得一乾二淨?」 「嗯哼,」老傑一邊窸窸窣窣地吸著鼻涕,一邊回答,「我們大概在9點鐘的時候抵達滑鐵盧車站,然後登上一部計程車,他們倆隨即唱起民謠——那種歌曲可以讓那些一聲不吭的群眾跳躍不已,我敢跟你打賭,你會看到真情流露的感人場面!」老傑尖聲說道,高興地以拳擊桌。「我們來到那家餐館。大致上來說,我們討論了新的方案諸如此類的一些事項……他們把那家店取名為『希臘-波斯餐館』,或是什麼類似的可笑名稱。呸!我跟他們說:『這樣做生意是行不通的,』我說道。『你得弄來一個大型電動招牌,去買一個體積越大的越好,上面寫著『蘇活謝塗』,如此一來,你這地方就會變得風味十足;然後你抓幾條蛇放到玻璃罐裡頭,再將它們擺到店裡面來……』」他停頓下來,咕噥作聲,接著用一條大手巾擤鼻涕。「唉,算了,甭提了。總之我一直到兩點鐘才回到家門。」 「這麼說來,你是可以安慰自己,」我說道,「這次事件你只需承擔部分責任。」 他站起身,在房裡來回踱步。他臉上的表情有點古怪,甚至還有些愁容蹙眉。外頭的雨聲仍滴答滴答響個不停。 「有了那家餐館,本來我可以弄許多有趣的搞頭來玩玩,」老傑沒頭沒腦地說道。 「你這話是什麼意思?你本來可以玩什麼?」 「噢,沒事。等這件事結束之後,我會回到東方國家去,而且如果蜜麗安——」他把雙手併攏伸直,指關節噼里啪啦聲大作,然後抬起頭來。「老赫,你還有什麼事情要問?還有什麼重要的問題嗎?」 「大概有吧。比如說,你對那個似乎將和蜜麗安訂婚的曼勒寧,有什麼樣的看法?」 他猝然轉身。 「你的話題幹嘛老繞著蜜麗安打轉?我對曼勒寧一無所知;我的意思是說,我還沒跟他見過面。雖然講話不太老實,不過他似乎是個正派體面的小伙子。我問你的是,還有沒有其他重要的事情要問。」 在桌面下,我拿出帕普金那份可惡的表單,迅速地瀏覽一番。 「有件事要請教你,」我提出問題。「昨晚在這裡、現在也在這裡的這群人當中,有誰是醫科學生,或者曾經念過醫學院?」 這個問題讓他有些驚惶失措。老傑痛恨被人家問倒,而我這一問的確把他給難倒了。他呆若木雞地站著,臉上的皺紋浮現,一直延伸至髭鬚邊,儼然形成一條斑紋似的。 「啊?」他低聲嘀咕。「喂,你在玩什麼把戲?醫科學生?沒聽說過!蜜麗安啥都不會,她大概只學會被那些名校退學。傑瑞起初是要念電機工程系,因為老子我叫他非念不可。何姆斯根本是徹頭徹尾的書呆子,除了念書,他只會殷勤客氣地待人接物;他曾經干過教師工作,但絕對沒當過醫學院的學生。貝克特是非常有錢的廢物,如果有一天亞伯斯里施壓箝制他的開銷——呵呵呵!那個扮演刑警的巴特勒,寫了一堆欺騙讀者、連他自己都不知所以然的冒險小說。等一下!」他停頓下來。「我想,他們是有個共同的朋友,名字叫做吉伯特·藍道,此人不知道在哪兒念醫學院,不過我對他所知甚少。」 「那個姓克爾頓的女孩呢?你對她了解多少?」 他的腮幫子鼓脹起來。 「不多。她是老少校克爾頓的女兒,乳臭未乾,不知是打哪兒冒出來的小鬼頭。本性還不壞,」老傑一邊咕噥著說道,一邊咯咯竊笑並輕敲自己的鼻翼。「她會變得如此令人不敢領教,依我看嘛,原因是出在她愛喝酒!她是惟一敢當面對我出言不遜的人,所以我欣賞她。現在她就住在我這兒,」他面露憂色。「她非常非常喜歡巴特勒,而他也不打算拒她於千里之外;這小伙子馬馬虎虎,還過得去。」 此時,敲門聲突然響起。老傑嚇了一跳,並且叫出聲來。 「先生,有一位萊利太太人在這兒,」說話的是日間管理員華勃頓。「她說她跟您有約。」 「請她進來,」老傑以古怪的語調說道,他瞪著我。「不用起身迴避,老赫,我若是需要援手,還請你助我一臂之力。不過我想,這個可能性是微乎其微。但我先提醒你,我可不會端出一副溫和委婉的好臉色來。」 他打開中央大燈,光線乍亮令我眯眼無法直視;接著他在桌子後方坐下,雙手合攏放在桌上,身體略微前傾。要不是肌膚被曬得精瘦紅潤,他的外貌看起來就像是個蒼老幽靈;每回他的黑色小眼珠一眨動起來,他的髭鬚就仿佛被扯動似的。就在此刻,萊利太太花枝招展地走了進來。 我從未在女人脖子上看過這麼大塊的毛皮圍巾。它的顏色是黑的,尾端有許多垂辮,而且圍巾還朝她的頭部環繞上去,貌似一條伊莉莎白時代的背後衣領。她是40歲上下的中年婦女,體格健美但略微矮胖;她的皮膚像職業拳擊手一樣粗糙;當她輕步快走時,看起來就像是在神氣活現地搖擺身軀——如果你們明白我在說什麼的話。她身穿剪裁講究的褐黃色套裝、肉色的透明長襪,以及高得可以跳腳尖舞的高跟鞋。她左手戴了3顆晶瑩剔透的鑽石;或許就是這些鑽石,才把她烘托出光芒四射的感覺。你們會在她身上注意到的,是她的長相和那條搖擺不停的毛皮圍巾:整體來說,她體格結實魁梧,皮膚、頭髮、眼睛皆呈淺黑色,就像是馬戲團海報上的女人,突然冒出來對著整個房間嫵媚含笑。 你們會注意到的媚笑,和她牙齒所散發的金光交融在一起。如果她的牙齒沒有金光閃閃的話,那麼在我眼中,她便是一位風姿儀態都非常出色順眼的女人了,因為我喜歡的女人,就是她這一類高貴婦女型。接著她開口講話,聲音是高尚優雅得令你感到傷痛。 「韋德先生嗎?」她說道,「我打過電話來,是和可愛又不幸的雷蒙有關。」 她的眼波流轉、媚笑春意綿綿,這般情景,仿佛她是在房裡用香熏似的。然後為了給老傑一個好印象,她板起臉孔,把自己變得愁容滿面。她甚至還從手提包里掏出手帕來,把眼角一些睫毛膏給擦拭掉。不過,我留意到她正認真仔細地打量著我。 「請坐,」老傑的語調相當含糊不清。「天氣不太好,是吧?誰是這位既可愛又不幸的雷蒙?」 「啊,您一定知道的嘛——喔,對了,韋德先生,」她話聲暫歇,眼波盈笑地對我放電,「我冒昧推斷,這位是您的律師吧?」 「嗯,真巧,你猜對了,」老傑說道。「不過,你是怎麼猜到的?是什麼原因讓你推斷這兒會有個律師?」 她笑了,笑聲是悅耳動聽。她以降落傘落地之姿在一張椅子上坐下。 「這麼說來,我們都是高貴體面、生活無慮之人囉,」萊利太太一邊說,一邊脫下手套(假如這世上有某個字眼不但會讓我聽了反感,還會想把說此字眼之人抓來痛揍一番,那麼這個字就是「生活無慮」)。「我想,咱們可以說是知彼知己,是吧?哈哈哈。哇,這個房間真是有一股迷人的魔力啊!」 老傑說道: 「有魔力的房間會讓人沉淪喪志。你是誰?來此有何貴幹?」 雖然媚笑收斂了些,但這番話並未讓她露出不悅之情。 「不會吧?」她說道。「我以為——我當然就是萊利太太。先夫是王冠與神龍旅舍的所有人,我從他那裡得到了繼承權。」 「旅舍?這門生意不錯嘛。你看起來事業做得挺順遂的。」 「人不可貌相啊,韋德先生。大致上來說,即使是您,也可能會讓別人看走眼的。我的意思是說:我住在王冠與神龍的房產上。而且我相信,昨天晚上在這間迷人至極的博物館裡被殺的可憐傢伙雷蒙·潘德洛,全倫敦只有我認識他了。他以寄宿私人房客的身份,在我家住了3個月左右。」 「嗯哼。他有付房租嗎?」 「他的日子過得很悽慘,可憐的孩子啊,」她放大了音量繼續說道。「他時常告訴我他所碰上的那些麻煩事——雷蒙啊,他做人很客氣,舉止頗有自信!相貌也很英俊!」婦人神情忸怩地傻笑起來;這件事我絕對可以確定。「昨天晚上,他過來這裡之前,我才幫他穿上戲服,並且準備他所需要的裝扮。你們知道吧,我相信我的某件個人物品,現在已落在警方手上了吧?我有一本食譜,借給了雷蒙。」 很顯然地,她並沒有打算以這句話來引起我的注意,但她辦到了。 「他跟你借了——」我倏然起身說道。「一本食譜。這是為什麼?」 「咦,你們不知道這件事啊?」萊利太太問道,她發出愉悅的輕笑聲,搖搖頭,雙手在膝部又是提起又是放下。「這、這真是太奇怪了!我以為你們應該已經知道了……你們知道的,雷蒙要去扮演一位非常老古板的紳士,我猜想這個角色是一名教授吧。昨天下午,雷蒙出門去和另外一位先生碰面——我想,是一位姓巴特勒的先生吧——這位先生要指導他如何演出。巴特勒先生跟他說,這位教授不管在什麼地方,手上或口袋裡無時無刻不是有某本書。我忘了那本書叫做什麼(我想,好像是和加爾各答市有關的一本書)。不過雷蒙跟我說:『唉,』他說道,『我崇尚寫實主義。我們沒有錢去買一本和那本書一樣的真品;但我們沒有必要把書攤開來,對不對?所以,你這兒的書櫃有沒有哪本書的外觀看起來跟那種書很相像的?』於是我們仔細檢視了我那個小櫃,而惟一能符合要求的書,就是那本我結婚時我親愛的婆婆為我牢牢裝訂起來的食譜。」 被糊弄了一場。 我並沒有因此而惱羞成怒,因為我還沒親眼看到那本食譜,不過我應該見過它,那種書的外表都是同一個樣。卡魯瑟描述過它的外表是磨損的小牛皮,那本食譜之所以會雀屏中選,是基於它的裝訂方式。卡魯瑟見到它的時候,書本是封面朝下且平攤在博物館的地板上,而在閱讀內容之前,當下他的第一個念頭是猜想此書必定內藏玄機。原來真相竟是這麼一回事。這是一本拿來當做幌子的冒牌貨,而我們全被它給糊弄過去了。這本書壓根兒沒啥含義。 在帕普金所列的問題表單上,現在有一項要點可以刪除了。我瞥了老傑一眼,他雙手緊握的手指頭正上下來回地擺動著。 「嗯哼,」他語焉不詳地低聲說道。「有些時候啊,你也該瞧瞧事物的表相。你們這些人就是會忽略掉這種事情。你們偶爾也別在垃圾箱裡翻來覆去地尋找線索,只要抽個空到房宅正面,以全新觀點重新好好打量它就行了。不過,那又怎麼樣?什麼太太來著,幹嘛要浪費我的時間呢?為何不去找警方談呢?我對食譜不感興趣。你來我這兒究竟有什麼目的?」 萊利太太的眼眸,露出銳利刺眼的愉悅神采。 「我親愛的韋德先生!這當然不能去找警方談囉!我不是才剛跟您說過嗎,雷蒙是我的私人房客,而您也非常理所當然地問我:『他有付房租嗎?』關鍵就在這裡,你是知道的。他沒付我房租。他欠我——唯利是圖是很要不得的,不是嗎?可是,日子總是得過下去啊!連同夥食和寄宿,他差不多欠我3個月的開銷費用。」 「你該不是這個意思吧?你要我幫他付伙食和寄宿費?」 萊利太太皺起眉頭,臉色陰沉了下來。她晃動某隻腳的鞋尖,並且細看著它。 「這個嘛——我想,看在同是一家人的密切關係上,您至少有可能願意認領他的隨身家當……」 「一家人的密切關係?」 「是啊。他——他娶了您的女兒,不是嗎?」 原本一直朝著窗口眯眼睛的老傑,這會兒突然轉向她,並且嘴一咧大剌剌地露出可疑且猙獰的笑容。我看在眼裡,心中十分確定這個笑容絕非善意。老傑尖聲怪笑了一會兒。而這個像馬戲團海報上的女人杏眼圓睜,一臉無辜地望著他,只不過,她的呼吸似乎相當吃力。 「哎呀,」老傑說道。「什麼太太來著,這個可惡的蜚短流長我不曉得你是從哪兒聽來的。不過,我現在在這裡告訴你,我的女兒尚未出嫁。而且,不管這位潘德洛是何方神聖,我女兒無論如何也不會嫁給他這種人。」 萊利太太邊叫邊站了起來。她的呼吸聲急促,但目光卻是炯炯有神。 「但是——這真是糟糕!哦,真是糟糕透頂!我真的沒想到,或者我不應該說出來——您要知道,她為他生了一個嬰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