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之夜謀殺案 · 第 8 章
蘇貝蒂靈柩是空棺
「所以,」我略微沉思,並撥弄自己手上的新物證,「我們所擁有的多毛物件,現在又多加了一樣。某人從柜子里拿走了匕首,然後在原來的位置放下假髭鬚。巡佐,這件事你有什麼看法?」
「沒有,長官。我只有一個想法,」霍斯金回答的語氣有些嚴厲。「這髭鬚不是他的,」他豎起拇指朝著死者晃動。「第一點,他自己臉上就有一撮真正的髭鬚。第二點,就算他沒有,但這個髭鬚是用不同的材質做成的,明白了嗎?這個叫做潘德洛的傢伙,他戴的是細短灰紋的絡腮鬍,樣子看起來比較老氣,而且觸感細緻——是真正的毛髮。而這個小東西是全黑的,質料粗鄙,像是那種小孩子花6便士在店裡頭買來裝扮成蓋伊·佛克斯的髭鬚。」
「這麼說來,還有第三個人打扮成——他。」
「看來似乎是這麼回事,長官,不是嗎?這個拿煤塊丟牆的傢伙!」霍斯金厲聲說道。為了某個理由,他似乎認為拿煤塊丟牆之事,是整個案件中最詭譎神秘的地方。「還把假髭鬚放在匕首的位置!好吧。我們現在要幹嘛?」
要把屍體送往停屍間鑑定的貨車已確認出發。鑑定死者衣服的方法可能有幾種;我下令將他的衣服,連同假髭鬚和眼鏡一併保留起來。關於指紋的個別分類結果,我得知可能要到早上才拿得到手;時間雖然不多,但足夠我做出一份完整報告,因為蘇格蘭警場很有可能會把案子從我手中收回去。於是我把髭鬚和其他物證收在一塊,接著又拿出從葛萊格里·曼勒寧口袋裡找到的信封。我抽出那張折好、壓平、髒兮兮、打了字的便條紙,再度讀起裡面的內容。
親愛的G:
非有一具屍體不可——一具真正的屍體。致死的手段不重要,但非得有一具屍體不可。我來設法弄出一場謀殺——那把象牙握柄的可汗枷將可派上用場,要不然,勒殺似乎是比較好的方法——
是該跟曼勒寧攤牌的時候了。我的用意,就是要他陷入充分焦慮的狀態。在這個案子中,曼勒寧扮演的是反派配角,這說不定是本案的關鍵所在;不過我自己是心存質疑。如果有人問我為什麼質疑,我倒是無法提出可以在法庭上舉證的理由,但我就是懷疑。好了,從這張便條紙上面,可以推論出什麼呢?
這張便條是一張很普通的便條紙,所用的打字機很普通,黑墨色帶也很普通,除了逗點的尾巴有一點模糊之外,肉眼是看不出其他異常之處。想必這個打字的人時常用打字機,因為打出來的字體輪廓非常鮮明,沒有初學者會出現的顛簸滯礙情形。還有,從內容隨意間提起的象牙握柄可汗枷來研判,打字的人對這間博物館可說是非常熟悉:如此一來,範圍就可以縮小了。至於便條側邊的塵垢——我又看了一下,這個髒點看起來很像是煤灰。煤灰這個該死的東西,變得和假絡腮鬍一樣無所不在。我拿起放在一旁的筆記本,撕掉一頁來擦拭便條上的髒點。然而,假如便條上的髒點真的和博物館正門前的大污點,以及「市集陳列室」內那家店鋪附近的飛濺物,都同樣是煤灰的話,那又怎麼解釋呢?便條是從曼勒寧的大衣口袋裡發現的。
這時候,各位先生,我這個笨腦袋終於(好不容易終於)被一個清清楚楚的事實給當頭棒喝,從一開始這個事實就顯而易見,即使絡腮鬍是以一整條曬衣繩垂掛起來的,也不應該會掩蓋這個事實的存在。那就是:這張便條不是寫給葛萊格里·曼勒寧的。
便條不可能是寫給葛萊格里·曼勒寧的,理由一點也不複雜,因為它還沒有寫完。它寫到一半就中斷了,而且最後那半行在途中就被刪掉。如果你寫一張便條給某人,你可能會因為某個原因而忘記簽名。但你不會寫到一半就突然停住,然後把便條塞入信封就寄了出去。事實上,這張便條甚至沒折成和信封相稱的大小規格。它被摺疊成方形,其摺痕鮮明,而且整張紙扁平,仿佛是被重重壓過似的。
簡而言之,寫這張便條的人,在手邊沒有廢紙簍的情況下,做了許多粗心大意的人在寫信時所會做的事情。起初寫的寥寥幾句不合他意,或者是決定不寫了,於是就擱筆中斷。然後呢,為了不讓別人知道有這封信存在,於是將信折好,塞入大衣胸前的口袋,然後信又被口袋裡其他的紙張給壓平。所以,曼勒寧根本還沒讀到這張便條吧;不過,寫便條的人會是他嗎?便條是在他身上找到的,但我不認為便條有可能是他寫的。
首先,便條是在曼勒寧的大衣口袋裡發現的,由於信塞得很隨便,所以它很容易就會掉出來。你不會穿著大衣坐在打字機前面——更何況,那是一件晚上外出時穿的大衣——你甚至不太可能把未寫完的便條,塞到一件夜間大衣的口袋裡面;你不會在別的口袋裡先把它壓平,再拿出來,用煤灰把它弄髒,然後又漫不經心地塞回去,使得它很容易掉出來。情況開始像是曼勒寧不僅還沒看、而且也沒寫過這張便條。事情開始像是他在某處撿到便條,然後匆匆忙忙地把它放進口袋裡。便條上面的日期是「星期三」,這意味著曼勒寧可能是在這兩天內撿到它的——或者是在上個星期三之後十多天當中的某一天——而且,儘管我有如失心瘋地樂於見到煤灰無所不在,但不管是在哪裡撿到這張便條——無論是在倫敦這個大城市的任何地方或者在這間博物館附近——其實幾率都是一樣高的。
雖然以上推論純屬臆測,然而曼勒寧乃陰險小人的可能性已開始動搖,並且如蠟熱熔似的崩盤瓦解。此時,我發現自己不可理喻地抓狂起來,因為在察覺到這個可能性之前,我尚未對曼勒寧展開逼問動作;我的心剎那間涼了半截。為了預防大局在握之前有狀況發生,我急急忙忙地闖入館長辦公室。
在門颼然轉開時,裡面的四個人各自以不同的表情抬頭。坐在角落的是普恩,正在玩單人接龍的他縮著身體,瘦削的膝蓋上放了一張計分表,臉色不悅地把牌翻轉過來。在普恩身後屹立而站的是警員馬丁,他若無其事地從普恩肩後往下瞥,臉上的表情像是在建議紅十之後要打黑九。在大桃花心木桌的遠遠一側,蜜麗安·韋德抓著椅子扶手半起身,淚水婆娑地望著門口。她的怒氣並非是衝著我來的。
這麼說來,她的怒氣是因曼勒寧而起的囉?現場寂靜無聲,從周遭所瀰漫的蛛絲馬跡來看,這裡一定發生過口角或情緒上的衝突。此時,曼勒寧一轉身,我馬上感受到氛圍中的情緒波動;他身軀挺直,側背朝著韋德小姐而立,雙手交臂合攏,目光陰鬱地投向房間對牆上的保險箱,臉上神情有點像是一位高傲冷笑的夜賊。再一次地,他那烏黑的頭髮、粗獷的臉龐,以及糾結紊亂的眉毛,再次展現在我面前。在這個比警局更充滿異國風味的摩爾式場景的襯托下,他給別人的印象更是深刻。而猙獰的微笑在他臉上緩緩浮現。
「嗨,巡官,」他用邪惡的口吻、殷勤的態度跟我打招呼。「我們正在想,你一定是丟下我們回家去了。」
普恩持牌的動作停在半空中。他有氣無力的聲音聽起來很嘶啞。
「感謝上蒼,好在你回來了,」他出口抱怨。「你不算是什麼大人物,但起碼你還是個人。也許你可以叫那個花花公子閉上嘴巴,他一直在騷擾蜜麗安小姐。」
「普恩!」蜜麗安怒斥,而普恩就像是被打了一針似地安靜下來,並坐在椅子上低頭嘟囔著。隨後,蜜麗安把她那漲紅的可愛臉蛋轉向曼勒寧。她的眼睫毛上面仍有淚水,臉上表情則是不安愧疚。有的人就是這麼幸運。
「說真的,小葛,我所說的話並非那個意思。我很心煩意亂,而且這個可怕的事件把我困在這裡,」她充滿惡意地看著我,「害得我快要精神錯亂了。」
「親愛的,試著別去理它,」曼勒寧說道。「我們倆都感到心煩意亂。」他輕拍她的手。「我會跟巡官溝通交涉的。」
「韋德小姐,」我對她說,「你哥哥現在也在這裡,他和何姆斯先生、巴特勒先生一同在外面另一個房間裡。如果你想去見他們,他們三位會等你的。他們還不知道你在這裡。普恩,你最好也一塊過去。」
她飛奔出辦公室,速度之快宛若打了曼勒寧兩記難堪的耳光。他站著將手握緊了又鬆開,然後在桌旁坐了下來。女孩和普恩離開時,我對站在門口的霍斯金低語:
「把柯林斯調離那個房間。讓他們去談,我們只要聽就好。」
接下來,馬丁也離開了,我拿著筆記本回身面對曼勒寧。曼勒寧對我似乎視若無睹。他軟趴趴地跌坐椅中,表情在霎時間變得神態自若且惡毒冷峻,斜眼看人的模樣幾近畸形的醜陋怪物。當下氣氛有了轉變;不知怎麼的,該說是壓力或生命力的東西減弱了下來。他坐著用握拳的食指輕拂拇指,然後再雙手動作互換。他開口講話時,由於話語是猝然道出,使得他像是在據理力爭。
「我到底是怎麼了?」他問道。
「什麼意思?」
「唉,你懂我意思的。我是個凡人。任何卑鄙小人我都不放在眼裡……說起來,我根本不在乎他們怎麼看待我的人生——直到這裡的瓣膜出現了個窟窿,」他按著心臟下方的胸口處,「活動也開始變慢了。以前我不用思考就可以駕輕就熟的事情,現在卻做不來。我試著做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結果還是搞砸了,後來的情況甭提你也知道。我啊,就像是個我自己看了都覺得礙眼的大傻瓜,」他咬牙切齒地說道,音量雖低微但口氣激動得臉都紅了。「天啊,這世上如果有我最討厭的事情,就是看起來像個傻瓜!」
我心不甘情不願地發現自己有點喜歡這個男人。
「別想太多,」我說道,「什麼煩惱也都沒了。」
「想想看!仔細想想!這好比叫一個人走進房間,但得忍住目光不要去瞄牆壁一樣。叫人家去戲院,卻不可以看舞台上的表演。天底下的人每個都是本位主義者;至少,我就是這種人……而且啊,還在不久之前,我一直認為這種想法非常正確。我喜歡這種以我為尊的感覺,」他用一種渾然忘我的傲慢口氣說道,「因為這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嘛,而且我看起來一點都不像傻瓜。但情況變了,就在突然之間;而我現在卻必須不斷解釋我所說過的話,說這個說那個、說個沒完沒了……喂,聽我說,我是見過世面的人;我真的有干過一番成就,但是除非你能說服我,否則我不願再談論它們了。一提起那些陳年往事,我就覺得自己像個滿口無聊鳥話的驢蛋。你懂我的意思嗎?所以我得開口損人。我想到了,我以前曾辱罵過他們——老實說,因為我對他們的評價有點低,」他的口氣非常冷靜,像是在平鋪直敘一件事實,「但我現在的思緒可是經過一番深思熟慮,尤其是和蜜麗安那幫人扯上關係時。」
「你認識他們?」
「我認識何姆斯和克爾頓那個女的,就這兩個人而已。其他的人我可不想認識,」他語氣冷淡,「因為我對他們一點興趣也沒有。我記得蜜麗安有一張山姆·貝克特那傢伙的照片——是一張放大的彩色照片;她喜歡那種幼稚的東西。而我畫過一張精準無誤、需要高度技術的類似圖片,它巨細靡遺地呈現一隻馬來半島的紅猩猩。」
「這的確非常需要技術。」
他細想了一會兒。
「好吧,我的說法當然是有點言過其實。不過,當蜜麗安告訴我貝克特在開羅公使館待不到8個月,就可以說一口像當地人一樣溜的阿拉伯語時,我卻認為在正常狀況下,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他的微笑又被困窘的悲痛之情所取代。「我為何不想認識他們呢?為什麼?我可以和他們應對進退而面無懼色,我對他們任何一個人的負面批評可以罵到下個禮拜,我可以——但是,就因為我像個可惡的傻瓜,扛起裝滿陶器的大皮箱,然後像個小女生暈倒了!」
他突然從椅子上跳了起來。
「沒有用的。我必須孤軍奮戰到底。我現在告訴你這件事,部分原因是想說出我的肺腑之言,另一部分原因則是想解釋為何今晚我在你的辦公室里丟人現眼。我只知道我和你的警員發生爭執,除此之外我不曉得我是怎麼了。我昏迷得不省人事:當你提到有個留著白色絡腮鬍的人攻擊巡佐時,我為什麼會突然昏倒呢?這是什麼原因呢?我不知道。不過,關於今晚這裡所發生的命案,我真的毫不知情;而且,我以前也沒見過那位死者。」
說完了肺腑之言,曼勒寧深深吸了一口氣;我突然覺得,他又在調整自己的情緒,重新回到那上了妝、時而皺眉愁容、時而高視闊步的軍人角色。再一次地,周遭氣氛有了微妙的變化。曼勒寧露出了笑容。從他輕蔑而漫不經心的神態來看,顯然他正打算發表一些「別再無意義地空想了!自己又是好漢一條!」之類的言論。不過我得潑他一頭冷水。
「如果你什麼都不知情,」我說道,「那麼這張便條你是從哪兒得來的?」
我把便條放到桌上。曼勒寧皺眉沉臉地瞪了一會兒(他仿佛全身都緊繃起來),但他似乎一點也不驚慌。盯著便條一陣子後,他抬起頭來。
「這麼說,你是在警局撿到它的,」曼勒寧沉著地陳述。「我猜,我一定是在那裡掉了它的。如果你想要聽實話,那我告訴你,我是在何姆斯的公寓撿到它的。」
曼勒寧目不轉睛地直視著我。
「在何姆斯的公寓……什麼時候的事?」
「今天晚上,就在我抵達博物館之前。」
「但是你說過,你並不曉得博物館的聚會取消啊?假如你去過何姆斯的公寓——你是什麼時間去的?」
「約莫10點40分吧。」
「哦,其他人沒告訴你,聚會已經取消的決定嗎?」
「沒有,他們沒告訴我,」曼勒寧平靜地回答。「你知道的,那裡半個人影也沒有。」
為了掩飾我不知道這個可能性,也為了調整攻擊策略,我沿著桌子漫步,再度拿起便條瀏覽,然後又把它放下來。
「好吧,」我說道。「事情經過如何,咱們來洗耳恭聽吧。」
「就像我跟你說的,我本來預計今晚11點要去博物館。蜜麗安和她哥哥要先去赴晚宴,然後再從那裡一起去博物館,所以我不用去接她。但是我想,我最好和某個人一道去博物館,這樣——這樣比較不像個局外人,」他露出咬牙切齒的模樣。「何姆斯是我惟一認識的人。於是正如我所說,大概10點40分的時候,我順便到攝政親王巷拜訪。那裡的總機小弟說樓上正在舉辦派對,所以不能讓我上樓。但我要他安分坐好,我就上去了。」
他猶豫了一下。
「但那裡沒人應門,裡頭也沒有任何人聲。不過,門只是閂著,並未鎖上,所以我就走了進去。然而,公寓裡卻是空無一人,我不明白那個總機小弟為何說有派對正在進行。後面那間小客廳有煤爐在燃燒,而且才剛添加燃料。那張便條正攤開掉在壁爐地面附近的塵灰之中。它攤開著——雖然也是皺巴巴的,但和現在的樣子不同,」儘管口氣聽起來像是個夢遊病患,但曼勒寧卻是咬緊牙關,臉色慍怒漲紅。「我撿起便條,看了上面的文字,然後把它放進我的口袋。」
「為何這麼做?」
「我自有原因,但我不打算跟你說。」(他的情緒正瀕臨一觸即發的臨界點;兩道黑眉又皺成V字形,茫然無神的藍眼珠呆滯地瞪著前方,嗓音也變得粗聲粗氣起來。)「我自有原因,但這不關你的事。」
「若說其他人都知道有這張便條存在,這點你有異議嗎?」
「完全無異議。」
我走向房門,打開它,並對門外的馬丁說:
「把其他人通通帶到這裡來。帶他們來這裡之前,你先去找柯林斯,然後——那具被巡佐打開、裡頭裝有鉛制棺材的大型貨箱,你知道吧?很好,把它拖到這裡來。」
當曼勒寧仍一語不發地挺直站著,目光越過房間直盯著敞開的電梯門時,我做了之前早就該做的事。我先前提過,在這華麗房間的一角,有一張摺疊式的打字機桌。我把機器拉了上來;它是雷明頓12號的一般機型,色帶是紅黑色的。我從桌子抽屜里抽出一張紙,放到打字機上面打了幾行字。逗點的尾巴同樣是模糊的。除非是巧合,否則專家檢定後一定會說曼勒寧在何姆斯公寓撿到的便條,是在這台機器上面打出來的。
我還在打字機的滑動架上檢測紙張之時,馬丁和柯林斯用手推車把貨箱弄進來了,鋸屑則在拖曳的過程中不斷溢出。箱蓋已經移開了,布滿鋸屑的車床上有一件隆起之物,此物乃是一個不及6呎長、背部有著曲線的鉛箱蓋子。鉛面腐蝕得相當厲害,但是將鋸屑清除乾淨後,刻在蓋子上面的阿拉伯字體我是可以認得出來。棺蓋和棺材合闔的沿線則用近來當道的紅蠟密封起來。
房門再度打開,柯林斯將小斧頭和鑿子遞給我。蜜麗安率先走進來,她立刻朝曼勒寧瞥了一眼。緊隨在她身後的依序是傑瑞·韋德、何姆斯、普恩,以及大搖大擺將警察鋼盔仰天翹起戴在頭上的巴特勒。此時,惟一可以用來形容當下氣氛的字眼,就是滑稽可笑,因為他們全都定眼看著曼勒寧;事實上,就因為他們是如此專注,所以在傑瑞·韋德絆到貨箱之前,沒有人注意到它的存在。
「這是什麼鬼東西?」傑瑞·韋德問道。他自然不做作的牢騷,似乎緩和了緊張局勢。從某種角度來看,在這間辦公室裡頭,這個乾癟小精靈——在外貌上,沒人長得比他更怪異了——似乎是最人模人樣的了。「我好幾次在這裡踢到一些古里古怪的垃圾而痛得大呼小叫,但我憑著安拉之名發問,誰來告訴我這究竟是什麼玩意兒啊?」
「我們想要弄清楚,」我說道。「它到底是不是哈倫·拉希德之妻的靈柩。對了——」
此刻,蜜麗安急於將曼勒寧介紹給韋德與巴特勒認識,她笑臉迎人地在他們之間引薦,仿佛憑藉她的笑容,一切問題便可迎刃而解。雖然曼勒寧那天晚上稍早在我辦公室時似乎是挺和氣的,但這時候他還是沒伸出手來。
「噢,是的,當然當然,」曼勒寧說道。「我想,兩位的大名我早就聽過了。只不過,蜜麗安可沒告訴我巴特勒先生是幹警察工作的。」
我向柯林斯和馬丁招手示意,他們正準備用鑿子和斧頭在鉛箱上面幹活。他們倆只需把蠟的封印切開,再將箱蓋撬起即可。鑿子所製造的噪音,似乎讓何姆斯頗為惱怒,他的視線在房間裡游移不定,一下子停在牆上的保險箱,接著來到打字機,然後又回到原處。
「我看不出來這麼做有何意義,」他指著箱子,聲音有點尖銳地說道。「你為什麼要把它挖出來?這東西又不是新的,它擺在樓上的阿拉伯展示區有好幾年了,更何況它只是一個阿拉伯的鍍銀容器,裡頭什麼也沒有。巡官,你的腦袋是打哪兒得到這麼荒唐的念頭?呃,對了,是誰亂弄我的打字機?」
「搞定了,長官,」柯林斯警員說道。「要把蓋子掀開來嗎?它的另一邊有鉸鏈。」
「掀開來。」我準備就緒。
眾人安靜了下來,雖然我看到他們彼此交換眼神,但每個人的表情卻是困惑不解:面對眼前的局面,似乎連他們自己都不曉得要採取什麼樣的態度。片刻之後,當這兩名警員使勁掀起蓋子時,現場惟有刺耳的咯吱聲和摩擦聲。而我自己的腦子裡,則充斥著許多不明確的想法,仿佛我們會碰上的最糟狀況,並非箱子裡裝的是波斯遺骸或甚至是另一具屍體,而是只有一對假髭鬚而已。隨後,在刺耳的尖叫聲混雜著普恩的歡笑聲中,蓋子被掀了開來。
結果箱子裡空無一物。箱子的內層由鋼所打造,裡面沒有裝任何東西,甚至連倫敦的塵埃也沒有沾惹到一些,簡直可說是光潔無垢。
「老弟,可以了,」我說道。箱蓋砰地落下來。
「我早就告訴他裡面沒有東西,」普恩邊說邊發出粗啞的輕笑聲。「哈倫·拉希德之妻,他是這麼說的!哎呀,早跟他說過裡面啥都沒有。」
我抬起頭來,正好迎上何姆斯的蒼白笑容。
「事情似乎是解決了,不是嗎?」他問道。「啊呀,好一個蘇貝蒂!我可以跟你保證,你絕不會在阿拉伯的鍍銀容器中找到她的。你現在願意相信我了吧?」
「未必每件事都能相信,」我一邊說,一邊從口袋中拿出便條,並且慢條斯理地攤開它。「這是你寫的嗎?」
「我寫了什麼?」
「『親愛的G,非有一具屍體不可——一具真正的屍體。致死的手段不重要,但非得有一具屍體不可。我來設法弄出一場謀殺——那把象牙握柄的可汗枷將可派上用場,要不然,勒殺似乎是比較好的方法。』好好給我看清楚!這是你寫的嗎?」
「當然不是,」何姆斯說道,他的眼珠在大鏡框後面翻起白眼。「你在說什麼鬼話?老兄,別想威脅我!荒謬!」
「便條上面的字,是用那邊你那台打字機打出來的。你否認嗎?」
「長官,我不承認,也不否認。我不知道。不是我寫的。我從來沒看過這張便條。」
何姆斯向後退了一小步。他那和藹可親、冷靜自持、不以為然的面容,就像他那溫柔的藍色眼眸一樣鎮定。
「等一下,巡官!」傑瑞·韋德跳出來說道。「且慢,假如——」
「你閉嘴,老頭,」何姆斯氣急敗壞地插嘴,但口氣依舊冷靜,「這件事我來處理。你說這張便條是在我公寓裡找到的。是誰找到的?」
「是曼勒寧先生找到的。我還有一件事要請教。你說你和你們所有的人,從9點鐘開始整晚都待在你的公寓裡,是這樣的嗎?」
「正是如此。」
「但是10點40分的時候,曼勒寧先生去過你那裡,可是根本沒有人在家。任何人影都沒見到。」
從不止一個角度來看,門邊那一群靜止不動的人,如今已成為同一陣線的夥伴。就在此刻,理查·巴特勒搖搖晃晃地挺身而出。鋼盔戴在他後腦勺上,僅靠下巴上的扣帶支撐著,結果形成一副怪異可笑的畫面:睏倦的灰色眼珠,被略微擠壓在肥胖的圓臉上。他雙手插在口袋裡,慢慢地走向曼勒寧。
「你這個監視別人的卑鄙傢伙。」他非常沉著地說道。
曼勒寧瞪著他。
「衝著這句話,我跟你槓上了,」曼勒寧說道,「因為這裡最高大的人就是你。」
我剛說過,巴特勒將雙手插在口袋裡,不過即使手是放在口袋外,我也懷疑他能來得及出手防衛。曼勒寧的動作一定比響尾蛇快上5倍,因為沒人確實看見事情是怎麼發生的。事後柯林斯告訴我,曼勒寧的拳頭絕對只飛出12吋遠,但我們都沒有人意識到這件事;惟一知道的實情是,曼勒寧的體內有個東西像炸彈一樣爆發了。那一瞬間,我從巴特勒肩膀後方望過去,當時我所看到的曼勒寧,其表情就像一個發狂的瘋子,然後我才聽到類似骨頭癟下去的低悶聲。接著,巴特勒便一聲不響地向前跌落,他先是膝蓋著地,然後人就摔倒在奢華的地毯上,這整個過程是安靜無聲,仿佛是他自己願意這樣跌倒的。
靜默中,我聽見曼勒寧的喘息聲,當下眾人皆原地不動。
「幹得好,我承認,」鴉雀無聲中,傑瑞·韋德突然說道,「但你這麼做,就能證明你不是渾球嗎?」
那一刻,我還以為曼勒寧打算與他為敵。我打定了主意,只要他一動手,我也會插手干涉的。然而,只見氣息仍舊微弱、棕褐膚色發白的曼勒寧從桌上拿起帽子和手杖。
「抱歉,巡官,我把證人打得不省人事,」他的語氣中規中矩,「不過,5分鐘內他就會醒過來的。還有什麼事是我可以幫你的?」
「謝謝你,」我說道,「今天晚上辛苦你了。就這樣吧。你可以回家了。」
各位先生(分區巡官卡魯瑟最後說道),我在公務上和此案的牽連,幾乎就到此為止了。我所作的記錄會由更合適的人來接手完成,而其記錄結果你們待會兒就可以聽到了,不過我受命將案發情形的完整細節,連同我自己對案件相關人物的印象和感想,通通一併提供給你們。其中有些是我個人的偏見,繼任者也許會有所更正。各位只要仔細考慮我的陳述就行。後來,雖然我又盤問他們到凌晨4點,但是沒有進一步的斬獲。他們一直聯合陣線,槍口一致對外。
在本案中,我的推論並無一席之地,因為翌日早上10點鐘的時候,整個案子被完全顛覆,而且有了180度的大轉變。在被顛覆的情況下,雖然解釋了之前讓我困惑的每一個狀似胡鬧的細節,但不幸的是,卻又產生更多的荒謬無稽之談。
那天晚上,我沒有回我在布里克頓的家。我在警局裡睡了幾個鐘頭,然後就開始趕報告。分類工作花了我一些時間。正當我完成報告時,總探長海德雷打電話過來跟我說,要我去一趟蘇格蘭警場的助理警務署長辦公室。將近10點的時候我到達那裡,我發現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在辦公室里來回踱步,時而咯咯發笑,時而對著一封信開罵。就是那封信,才讓整個令人驚訝的案情變得沒那麼難以置信。這是信的副本,上面註明的日期是:「肯辛頓,歐克尼旅館,6月15日,星期六,凌晨1點」,收件人寫的是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親啟。從手寫筆跡來看,寫信者的心情有點興奮。信的內容如下:
爵士:
在萬般無奈、憂心忡忡,甚至深感羞愧的心情下,我寫下了這封信。但我捫心自問,我知道這是我的職責使然。20年來的謙恭效勞(我確信,謙恭並非沒有用處),身為一位愛丁堡的約翰·諾克斯基督教長老會的牧師,我已經捲入一些可稱之為令人痛苦或困窘的處境(您或許可以在《新教徒聖職者》的專欄文章中,回想起我和仲裁者有著不同的意見。文章內容質疑了捐款盤是否不該由右向左排列,而應該是原來的由左向右;這場爭辯,我擔心有時候會越演越烈)。我希望,也自知自己並非心胸狹隘之人。關於打牌和放鬆身心的舞蹈活動,我看不出來其中有何壞處。經過我的觀察,我相信批判教會墮落的言論是過於言重了。即使我有採納這些褊狹觀點的打算,但經歷了廣闊的東方之旅,以及沿途與其他國家風土人情的接觸後,我可以說是變得眼界大開。
我寫這封信的目的,是要證明在下並非無實際經驗或想法閉塞之人。然而,縱使我做的夢有多瘋狂,我也不曾想像過我一介蘇格蘭教會的神職人員,居然會自動自發地在臉上戴上一對白色假絡腮鬍;我離開一棟建築,居然是從盥洗室的窗戶爬出去,然後借著落水管之助滑至地面;我居然爬到牆上;我惡狠狠地攻擊一名警察,現在我腦子清醒了,我知道他當時並無惡意;最後,我穿過地下煤庫的煤炭投入口,從那個惡劣難堪的場面中離去。大概就這樣了。幹這些事並非為了好玩;我也無法以受了喝酒嗑藥的影響、或是恍惚著魔這些藉口來自我辯護。
但是,事情還不僅如此,否則我就不會這麼擔憂地非把事實說出來不可。簡而言之,我目睹了一件兇殺案,不管將來我的下場會如何,就算接下來我所要說的細節會變得眾所皆知,我仍然非說不可。如果您容許我於今早11點30分整來向您表達敬意的話,您將會當場獲得我最深切的感激與謙遜。
威廉·奧古斯都·伊林渥斯 敬上
譯註:Guy Fawkes,英國歷史上某爆炸事件的主犯,按照習俗,每年的11月5日,英國人以燒此人的肖像來慶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