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心理學 · 第一篇 論男人選擇對象的特殊類型
(愛情心理學投稿一 1910年)
直到現在,我們已經拜託多位作者為我們撰稿描述「戀愛的必要條件」,這樣的條件主宰著人類對對象的選擇,他們會用這種方式讓他們想像中要求與現實和諧一致。作者確實動用了某種適合他實行這一任務的優點:首先,敏銳,能夠發現隱藏在他人內心的衝動;其次,勇氣,讓自己的潛意識開口說話。但是有一種情況會降低他所說內容可作為證據的價值。作者必須要創造出在智力和美學上的快樂,以及某種情感效應。因此,他們無法再現完整不變的現實,但是必須將現實的每個部分分隔開來,移除其干擾因素,調節整體,補充遺漏的地方。世上確實存在著所謂的「破格」特權。此外,他們可以一開始只展現出微小的興趣,及他們用於描繪其完整形式的心理狀態的發展。數千年來,藝術家對一些素材的處理已經給人類帶來了快樂,所以科學也不可避免地要將自己與同樣的素材聯繫在一起,雖然科學肯定複雜難懂,而且其帶來的快樂也較少。我們希望這些觀察結果能夠幫我們證明,我們能夠將一種嚴格的科學處理方式用於分析人類的愛情。畢竟,科學最能與我們內心的避苦趨樂之本能劃清界限。
在心理分析治療的過程中,有著足夠多的機會去搜集神經症患者在愛情中的表現方式。此時,我們就會想起曾經看到過或者聽說過,在那些健康的普通人身上,甚至是身體素質極高的人身上,也會出現類似的行為方式。如果碰巧資料搜集進展順利,並因此獲取了大量的此類表現形式,不同的類型就會很清楚地得到劃分。在此,我將開始描述其中一種類型的對象選擇——發生在男人身上的——因為大量的「戀愛必要條件」都描述了其特徵,這些條件結合在一起讓人覺得莫名奇妙,而且確實令人疑惑,因為這種類型使得心理分析方法中的某種簡單解釋成為了可能。
(1)這些愛情先決條件的第一條可謂非常明確:只要找到這一條,就能找到這種類型的其他特徵。這個先決條件是:應該有個「受傷的第三者」。它明確規定,當事人絕不應該將一個自由的女人選為戀愛對象——也就是說,未婚女子或者未訂婚的女子——只有這種女人被另一個男人——也就是她丈夫、未婚夫或者男朋友——宣布擁有權之後,當事人才會對她產生興趣。有一些案例證實了這個先決條件,只要這位女士不屬於任何男人,她都會遭受忽略甚至拒絕,但是就在她與另一個男人開始戀愛之後,她就會立即成為當事人鍾情的對象。
(2)第二條先決條件也許不是備受矚目,但其受到的關注也並不少。我們發現,第二條先決條件與第一條總是同時出現,但是第一條先決條件似乎也經常獨自出現。第二條先決條件大意是說,如果某個女性純潔善良、品行端正,沒有過性經歷,那她對當事人不會產生任何吸引力,當事人也不會將她視為戀愛對象。但是只要某個女性在性方面或多或少聲名狼藉,她的忠誠度和可信度惹人懷疑,就會引發當事人的興趣。後一種特徵在程度上也是千差萬別,從對調情毫不掩飾的有夫之婦,到性生活開放的淫亂妓女或者戀愛高手,當事人都會與之糾纏不清。但是,只有這樣的女人才能讓這一類型的男人滿意。這第二條必要條件可被稱為(說粗俗一點就是)「非妓不愛」。
第一條先決條件提供了一個滿足當事人競爭和敵對情緒的機會,這種競爭和敵對都是針對當事人從其手中奪取其愛人的那名男子。第二條講的是一種嫉妒體驗,與糟蹋自己的女性有關,這種嫉妒對於這種類型的愛人來說是必需品。只有在他們嫉妒的時候,他們的熱情才會到達至高點,這樣的女性才會散發出其全部的魅力,他們肯定不會放過這種能讓他們體驗到最強烈情感的機會。奇怪的是,他嫉妒的對象從來不會是這個女性的合法擁有者,而是陌生人,第一次出現的人,那種讓這個女人陷入嫌疑的陌生人。在一些案例中,情人並不想獨自占有這個女人,而是更願意身處一段三角關係之中。我的一位患者一直以來深受自己心上人的出軌之苦,但卻不反對她與別人結婚,而是大力支持。接下來的幾年中,他從未表現出對其丈夫的絲毫嫉妒。另一位典型的患者對他初戀情人的丈夫相當妒忌,並一直要求女方離婚。但是在經歷了多次戀愛之後,他與這一類型的成員越來越像,不再將女方的合法丈夫視為一種妨礙。
要成為戀愛對象,所需要的就是這些條件。接下來幾點中,我們會描述情夫在面對自己對象時所選擇的行為方式。
(3)在正常的戀愛中,女性的價值是以其性方面的貞潔度來衡量的,這種價值會隨著其與妓女特徵的越來越接近而降低[1]。因此,這種特徵的女性在這種類型的男人看來,是價值最高的戀愛對象,這樣的事實與常人的價值觀是相互背離的。他們與這些女人所發展的戀愛關係會耗費最多的精力,會讓他們摒棄其他的所有興趣。他們感覺這種女人才是唯一值得愛的女人,愛上之後他們又會一遍遍地要求女方保持忠貞,但是現實常常會打破這樣的幻想。我在此描述的戀愛關係的這些特徵非常清楚地表明了他們的強迫欲望,雖然每個人在墜入情網之後都會或多或少地表現出這種欲望,但這種類型的人表現會更加強烈。人們絕不能就此認為,戀愛中表現出這種忠誠和貞烈的人肯定是一生只轟轟烈烈這麼一次。恰恰相反,這種有著獨特之處的狂熱依戀會以同樣的方式,在這種類型的男人的一生中一遍遍地不斷重複——每一段戀情都是上一段的複製品。隨著住址和周邊環境等外部條件的變化,此人的戀愛對象也會不斷更換,最後其情婦的名單就會越來越長。
(4)在這種類型的情夫中,最讓觀察者震驚的是他們認為自己是他們所愛女子的「拯救者」。男方認為女方非常需要他,沒有了他,她的精神會失去控制,並陷入可悲的境地。因此,他只有不拋棄她,才能拯救她。在一些個案中,女方確實性生活放蕩,社會地位岌岌可危,此時拯救女方的想像合情合理,但是有時並沒有以上這種情況存在之後,他的保護欲也不會有絲毫減少。我曾遇到一個這種類型的人,他知道怎樣用聰明的引誘和溫柔的說理贏得女士的芳心,在接下來的戀愛環節中,他會想盡一切辦法讓這個女人愛上自己,並將她引上他所鋪就的「美德」之路。
如果我們對前文中所描述的特徵進行一下回顧——這種類型的男人的條件是,他所愛的女人必須是已有所屬的,還應該像個妓女那樣放蕩,這是他所看重的,他也需要這種嫉妒感,他會宣稱自己的忠貞,但是他會將這種忠貞分散融入一系列的戀愛經歷之中,而且他還急切地想要拯救女人——這些表現幾乎不可能是來自一個單一的源頭。但是精神分析法通過對此類男人的生活史的探究,毫不費勁地就找到了這樣一個根源。條件千奇百怪的對象選擇,以及戀愛行為中的這一奇特方式,都有著與正常人相同的心理起源,這些行為都源自他們在幼年時期對母親的柔情體貼的一種固戀,展現了這種固戀所產生的結果之一。在正常人的戀愛中,只有少數殘餘的特徵會明顯地展現出其以母親為原型來選擇對象,比如,年輕男子會選擇成熟女性作為愛戀對象,但是他們還是能夠相對較快地從這種原欲中擺脫出來。另一方面,在我們所說這類人身上,原欲會使得他們對母親的依戀維持時間非常長,甚至在春情發動期出現之後,母親的特徵仍然會出現在其選擇的戀愛對象身上,而且其特徵的相似會使我們很容易就判斷出,這個對象就是其母親的替代品。講到這裡,我不禁想到新生兒頭顱形狀的對比:在經歷了長久的痛苦延誤才成功出世的嬰兒,他們的頭顱形狀就像是經過了母親狹窄骨盆的鑄造。
我們聲稱這種類型的人的典型特徵——其戀愛的條件,及其在戀愛中的表現——其實是源自一種與母親相關的心理想法,那我們就應該拿出合理的證據來。第一個先決條件——戀愛對象一定要是已有所屬,或者要有受傷的第三者的存在——最容易得到證明。我們立馬就能從一個在家庭環境中長大的孩子身上看出這一點,在這個家庭中,媽媽從屬於父親,這成為了與母親本質密不可分的一部分,而受傷的第三者不是別人,正是他父親。過度重視自己的心上人,將她看作獨一無二不可替代,這樣的特徵自然就是小孩子所遭遇的那種情境,每個人都只有一個媽媽,而媽媽也是獨一無二的,別人永遠無法替代。
如果我們試著理解這類人的戀愛對象確實就是母親的替身,那我們便能理解他們的一生為何會更換多個這樣的替身,雖然這一點看起來與他們專情於一人的條件明顯是相互矛盾的。我們已經從其他案例的精神分析中了解到,不可替代的這種觀念總是在潛意識中活躍著,常常會被拆分為一系列永無止境的追求:之所以會永無止境,是因為每一個替身無論如何都無法滿足他想要的那種滿足感。這就可以解釋為什麼孩子在長到一定年齡之後,總是會不停地問問題:他們本是只有一個問題想問,但卻一直開不了口問到重點。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有些人會受到神經衰弱症的影響患上口吃:他們承受著秘密的重壓,想要盡情傾吐,但是即便外界有再多的誘因,他們也無法一吐為快。
另一方面,第二種戀愛的先決條件——戀愛對象應該像娼妓一樣無比放蕩——似乎是在極力與戀母情結相抗爭。在成年人的認知中,母親肯定是一個聖潔之人;當別人對自己母親的這種品質產生懷疑之時,他們就會認為自己受到了冒犯,而當他們自己心裡冒出這種想法,像被人那樣對母親產生質疑之時,他們也會覺得異常痛苦。「母親」和「娼妓」之間的這種鮮明的反差,會激勵我們去探究這兩種情結的發展史,以及兩者之間所不為人知的關係,因為我們在很久以前就已經發現,很多在顯意識中被分裂成相互對立相互矛盾的兩部分的東西,往往在潛意識中是一個整體。因此,調查回溯到了小男孩的生命初期,他第一次對大人之間的性關係有了一個比較完整的了解的時期,也就是差不多快要進入青春期的那幾年。一些直截了當的信息碎片,毫不掩飾地激發出了孩子的蔑視心理和逆反情緒,隨著孩子對性生活的了解,父母性生活和他們所表現出來的權威開始出現矛盾,至此,大人的權威在孩子面前土崩瓦解。被披露的這些信息對剛入門的孩子最大的影響在於,他們會立即將自己了解的情況放在父母身上。孩子常常會斷然地對其進行否定,說一些這樣的話:「你們的爸媽可能會做這樣的事情,我的爸媽絕不會。」
隨著這種幾乎亘古不變的性啟蒙的開始,男孩子同時也了解到,有一部女性會以與他人性交來作為謀生手段,這些人都因為這個原因為大眾所不齒。男孩自己必定很難理解這種不齒行為:一旦他了解到自己也能通過這些不幸的人擁有性生活,享受這種專屬「成年人」的特權,他在面對這種女人的時候就會出現一種既渴望又害怕的複雜情緒。在此之後,他就能夠肯定自己父母是普通大眾中的一員,也會進行這種令人厭惡的性行為,他用自己憤世嫉俗的邏輯告訴自己,母親和妓女之間終究還是沒多大差距,因為從根本上說,她們所做的是同一件事情。他所接受的啟蒙信息其實喚醒了自己在嬰兒時期的那種印象和欲望,這種記憶痕跡和心理衝動也會再次復甦。他現在已經比較熟悉這方面的知識了,於是他便開始渴望在這種意義上得到自己的母親,並且再次對父親產生怨懟情緒,因為他阻礙了自己實現願望的道路。正如我們所說,他慢慢陷入了俄狄浦斯情結的深淵之中。他不能原諒為何母親只能和父親產生性行為,而不是跟他,他將這視為一種不忠行為。如果這種衝動不能快速消失,那他就只能用幻想的方式將其發泄出來,在這種幻想之中,母親作為幻想的主角會與他在各種各樣的情景下發生性行為;這樣的幻想很容易就會引發強烈的性刺激,最終他就會在手淫中尋找釋放。戀母和仇父這兩種驅動力的不斷聯合作用,就會產生報復欲望,到目前為止,男孩子最常用的報復手段就是幻想母親的不忠。與母親發生不忠行為的情夫總是會表現出男孩身上的特徵,或者更確切地說,就是他自己理想中的個性特徵:已經長大成人,與父親一樣成為了一個成熟男人。我在另一本書中所說的「家庭浪漫」[2],就是指男孩子在生命這段時期幻想出來的,及用他們各種自私的興趣所交織出來的多種形式的結果。
現在,我們已經對心理發展的這一方面有了一定的深入了解,至於尋找一個類似妓女的女友是源自戀母情結,我們再也不會認為這樣的戀愛先決條件與男性的想法相互對立而且難以捉摸。我們之前所描述男性戀愛的類型,就是遵循著這條進化路徑,而且這作為男孩子固著於在青春期所形成的幻想,很好理解——這些幻想在以後一定會在現實生活中找到它的出路。不難假設,在青春期的那幾年得到刻苦練習的手淫對於這些幻想的固著有著一定的影響。
對於這些在以後真實生活中會繼續掌控男人愛情的幻想,和那種想要拯救愛人的急迫感,兩者之間似乎只存在著一種鬆散而且僅僅流於表面的關係,而且顯意識的原因可以充分說明這種關係。被愛之人的善變和不忠會將她置於危險處境之中,因此,如果她的情人會採用一切手段觀察她的德行並抵制她的不良傾向,來阻止她接近這些危險,這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對於一個人屏隔回憶[3]、幻想和夜間夢境的研究表明,我們在此已經找到了一個對潛意識動機特別恰當的「合理化解釋」,我們可以將其比作對一個夢的成功的二次修訂過程。其實,「拯救動機」有其自身的意義和歷史,而且是對戀母情結的一種獨立衍生,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源自雙親情結(parental complex)。當孩子聽說是父母賜予了自己生命,或者是母親給了他生命,他的親切感中便會夾雜著一種想要長大後獨立自主的念頭,而且會產生一種期望,想要用同等價值的禮物來回報父母。就像這個孩子的蔑視反抗在讓他說:「我不想要我父親的任何東西,他在我身上所花費的東西,總有一天我會還給他。」然後,他就會形成一種幻想,要拯救自己的父親於危難,要救他的命,這樣一來,他就能償還自己所欠下的債。這樣的幻想非常常見,還會將自己幻想成皇帝、國王或者其他的一些偉人。潛意識將這些幻想曲解之後,交與顯意識所接受,甚至還會成為創造性作家的寫作題材。如果這樣的拯救應用在男孩子的父親身上,那這種拯救想法中所包含的最主要就是挑釁之意,如果是針對母親,那通常就是溫柔慈愛之意。母親賜予孩子生命,想要找到同等的替代品很是不易,找到與之價值相等的回贈禮物也很不容易。只要對拯救的含義稍作改變,這在潛意識中很容易做到,正如顯意識中的概念會彼此影響一樣,在他看來,拯救母親就是給她一個孩子,或者讓她再生一個孩子——無須多說,就是一個跟他自己一樣的孩子。這與最初的拯救意義相差不遠,而且意義的改變也不是隨機選擇的。他母親給了他生命——他自己的生命——作為交換,他會給母親另一個生命,一個與之極為相似的孩子。兒子表達感激之情的方式是希望母親生一個像他一樣的孩子:換言之,在拯救母親的幻想中,他將自己完全定義為自己的父親。他所有的天性,那些溫柔、感激、性慾、輕蔑和獨立,都在一個願望——成為自己的父親——中得到了所有的滿足。甚至危險的因素在這種意義的轉變中都不曾失去,因為生孩子本身就是一種危險,而這個孩子得益於母親的痛苦努力才能得以存活。生孩子既是生命中的第一場危機,也是以後生活中所有會促使我們感覺焦慮的所有危機的原型,生孩子的經歷給我們留下的便是一種被我們稱為焦慮的情緒表現。蘇格蘭傳說中的麥克達夫(Macduff)並不是媽媽從陰道生下來的,而是從她的子宮中跳出來的,這就是為什麼他一生都不知焦慮為何滋味。
古代解夢人阿特米多魯斯(Artemidorus)堅持夢的意義取決於做夢人是誰,這種堅持當然是有道理的。在掌控潛意識思維表達方式的規則之下,拯救的含義也不盡相同,這取決於幻想之人是男人還是女人。對男人來說,是讓別人懷上孩子,並將孩子生下來,而對女人來說就是自己生個孩子。夢中和幻想中的這些不同的拯救意義,在發現與水有關時,就會特別清楚地被識別出來。如果男人夢見自己將一名女子從水中救出來就意味著他讓她成為了一個母親,根據我們之前的討論,就是他讓她成為了他自己的母親。如果女人夢見自己將某人(一個孩子)從水中救起,那就意味著她將自己視為這個孩子的親生母親,就像在摩西傳說中法老的女兒一樣。有時,在拯救幻想指向父親之時,也會包含溫柔慈愛的含義。在這種情況下,它們旨在表達做夢人希望將父親置於兒子的位置——也就是說,想要一個跟自己父親一樣的兒子。
基於拯救動機和雙親情結之間的所有聯繫,拯救愛人的急切心情才形成了一個我們之前所討論的戀愛類型的重要特點。
我並不認為我必須為我的研究方式做出過多的解釋。和我對肛門性交的陳述一樣,對此我一開始就旨在從可供觀察的材料中挑選出一些相當明確的類型。在兩種情況下,我都找尋了大量的個案,卻只從中找出了這個類型的兩三種特徵,或者說只是一些不是非常明顯的特徵。要對這些類型有個恰當的評估顯然是不太可能的,除非能夠對個人所處的整個環境有個深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