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號半山,諡文,封荊國公。世人又稱王荊公。漢族,北宋撫州臨川人(今江西省撫州市臨川區鄧家巷人),中國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歐陽修稱讚王安石:「翰林風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憐心尚在,後來誰與子爭先。」傳世文集有《王臨川集》、《臨川集拾遺》等。其詩文各體兼擅,詞雖不多,但亦擅長,且有名作《桂枝香》等。而王荊公最得世人哄傳之詩句莫過於《泊船瓜洲》中的「春風又綠江南岸,明月何時照我還。」
宗教
說到蘇東坡的政敵,最難措辭的莫過於王安石了,然而事實上又絕對無法迴避王安石,因為兩人不但分屬兩個政治營壘,又是上下級關係,而且彼此之間還有糾纏不清的私人恩怨。王安石去世後,中書舍人蘇軾為其撰《王安石贈太傅》的"制詞",足見關係的不一般。
東坡一入仕途就陷入了新舊黨爭,他的父親和弟弟、他敬愛的朝中元老、他的親朋好友,幾乎無一不是站在舊黨一邊的。當然,更重要的是東坡本人的政治觀念與新法南轅北轍,他的學術思想也與新學格格不入,忠鯁讜直的他不可能違心地對方興未艾的新政沉默不言,他勢必要成為新黨的政敵,也勢必要與新黨黨魁王安石發生衝突。
蘇洵與王安石素不相協,嘉祐年間蘇洵以文章名動京師,王安石卻未有一言褒獎。王安石的母親去世,朝中大臣紛紛前去弔唁,蘇洵獨不前往。東坡對其父寫《辨奸論》是不以為然的,認為有些話說得太過分。東坡對王安石的文才也非常讚賞,曾稱道王安石所撰的《英宗實錄》為本朝史書中寫得最好的。
但是東坡對王安石好為大言詭論的行為非常不滿,曾在祭劉敞的祭文中予以譏刺。熙寧二年(1069),東坡上疏論貢舉之法不當輕改,神宗非常重視,當天就予接見,然後又想讓東坡修中書條例,王安石阻攔併力薦呂惠卿。同年,東坡為國子監舉人考官,策題以歷史上君主獨斷或興或亡之事為問,王安石大為不悅。神宗又想讓東坡修起居注,王安石卻說東坡不是「可獎之人」。神宗說東坡文學出眾,為人亦平靜,司馬光、韓維等大臣都稱道之。王安石回答說東坡是「邪險之人」,還說1066年東坡遭父喪時,韓琦等贈送賻金不受,卻利用運喪的官船販賣蘇木入蜀,還說此事是人所共知,所以東坡雖有才智和名望,但只能當個通判,不可大用。
然而王安石卻絕非奸佞小人,他與蘇東坡的矛盾僅僅是政治觀念的不同,為了推行新政,王安石當然要打擊,排斥清洗反對派,但也僅僅是將其降職或外放,從不羅絡罪名陷害對手,也從未企圖將對方置於死地。甚至,當「烏台詩案」發生時,已經辭官的王安石還挺身而出上書皇帝,營救朋友兼政敵蘇東坡,直言「豈有聖世而殺才士乎」。要知道王安石與蘇東坡長期政見不和,而蘇東坡卻正是因為蔟擊新政而罹禍,王安石卻能摒棄私見主持公道。更何況,當時不但蘇軾本人已經屈打成招,就連他自己的許多親朋好友都噤若寒蟬,無人敢為蘇東坡說一句話,而王安石這時卻是一個被皇帝和百官厭棄的人,此時他受盡攻擊遍體鱗傷,又痛失愛子家破人亡,一人孤獨在家獨守貧寒,在這種情況下他還能冒險在蘇東坡的親友都不敢為他說話時上書皇帝為他申冤,正因為個人品德高尚,所以他可以不顧個人好惡寧肯冒著危險在別人都不敢為蘇軾說話,甚至連其親朋好友都不敢為其說話時在自己失勢的情況下仍然挺身而出為蘇軾向皇帝直言鳴冤,真可謂高風亮節!
同樣,蘇軾對王安石的不滿也僅僅限於政治觀念上,蘇東坡不但在王安石落難之後寫詩給他,說「從公已覺十年遲」,而且在代宋哲宗所擬的敕書中,高度評價自己的這位政敵,說正因為天意要託付「非常之大事」,才產生王安石這樣的「希世之異人」,並稱讚他「名高一時,學貫千載,智足以達其道,辯足以行期言;瑰瑋之文,足以藻飾萬物;卓絕之行,足以風動四方。」
此外,王安石的品行不論是他的敵人還是朋友都十分敬佩,無話可說。王安石質樸,節儉,博學多才,在當時士大夫中有極高威望,且是歷史上惟一不坐轎子不納妾,死後無任何遺產的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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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晚號半山,諡號「文」,世稱王文公,自號臨川先生,晚年封荊國公,世稱臨川先生又稱王荊公,江西臨川延壽鄉(今東鄉縣黎圩鎮上池村)人,中國傑出的政治家、文學家、思想家、改革家。王安石變法對北宋後期社會經濟產生很深的影響,已具備近代變革的特點,王安石以「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精神推動改革,力圖革除北宋存在的積弊,推行一系列措施富國強兵,是中國十一世紀偉大的改革家。在文學上具有突出成就,是唐宋時期八大家之一,即唐代的韓愈、柳宗元和宋代的蘇軾、蘇洵、蘇轍、歐陽修、王安石、曾鞏。
其詩「學杜得其瘦硬」,擅長於說理與修辭,善於用典故,風格遒勁有力,警辟精絕,也有情韻深婉的作品。著有《臨川先生文集》,現有《王臨川集》、《臨川集拾遺》,著名散文《游褒禪山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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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世
慶曆二年(公元1042年),王安石以進士第四名及第,歷任簽書淮南(江蘇省揚州市)節度判官廳公事、知鄞縣(今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事、舒州(今安徽省安慶市)通判,旋又外調提點江南東路刑獄公事[江西、安徽一帶],江寧知府(江蘇省南京市)。多年的地方官經歷,王安石認為宋朝所面臨的危局是「內則不能無以社稷為憂,外則不能無懼於夷狄」。因此,王安石在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上宋仁宗趙禎的萬言書中,要求對宋初以來的法度進行全盤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積弊。以歷史上晉武帝司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圖「逸豫」,不求改革,終於覆滅的事實為例,王安石大聲疾呼:「以古准今,則天下安危治亂尚可以有為,有為之時莫急於今日」,要求立即實現對法度的變革;不然,漢亡於黃巾,唐亡於黃巢的歷史必將重演,宋王朝也必將走上覆滅的道路,宋朝一批士大夫期待王安石能早日登台執政。熙寧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出任參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開始大力推行改革,以博學善文見稱的福建浦城才子章悅為謀士,以曾布、鄧潤甫、章惇、章衡、蔡確、呂惠卿等為變法派的中堅力量。
王安石變法的目的在於富國強兵,藉以扭轉北宋積貧積弱的局勢。王安石闡釋了政事和理財的關係,「今所以未舉事者,凡以財不足故,故臣以理財為方今先急」,「政事所以理財,理財乃所謂義也」。更重要的是,王安石在執政前就認為,只有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才能解決好國家財政問題:「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執政以後,王安石繼續堅持他的這一見解,「今所以未舉事者,凡以財不足故,故臣以理財為方今先急」,而「理財以農事為急,農以去其疾苦、抑兼併、便趨農為急」。在這次改革中,王安石把發展生產作為當務之急而擺在頭等重要的位置上。王安石認為,要發展生產,首先是「去(勞動者)疾苦、抑兼併、便趣農」,把勞動者的積極性調動起來,收成好壞就決定於人而不決定於天。要達到這一目的,政府需制定相應的政策,在全國範圍內進行從上到下的改革。王安石雖然強調了國家政權在改革中的領導作用,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導下,變法派制訂和實施了諸如農田水利、青苗、免役、均輸、市易、免行錢、礦稅抽分制等一系列的新法,王安石親自撰寫《周禮義》、《書義》、《詩義》,即《三經新義》,也稱「荊公新學」,為學校教育改革提供了新教材。
多年地方官經歷,王安石認識宋朝所面臨的危局是「內則不能無以社稷為憂,外則不能無懼於夷狄」。因此,王安石在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上宋仁宗趙禎的萬言書中,要求對宋初以來的法度進行全盤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積弊,扭轉積貧積弱的局勢。熙寧初,王安石以翰林學士侍從之臣的身份,同年輕的宋神宗議論治國之道,深得宋神宗賞識。熙寧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出任參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開始大力推行改革。王安石變法的目的在於富國強兵,藉以扭轉北宋積貧積弱的局勢。然而變法觸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對。因此,王安石在熙寧七年第一次罷相。特別是由於變法的設計者王安石與變法的最高主持者宋神宗在如何變法的問題上產生分歧,王安石復相後得不到更多支持。加上變法派內部分裂,其子王雱的病故,王安石於熙寧九年第二次辭去宰相職務,從此閒居江寧府。宋哲宗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保守派得勢,此前的新法都被廢除。當他聽到免役法也被廢除時,不禁悲憤地說:「亦罷至此乎!」不久便郁然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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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遊
王安石出身於臨江軍(今江西樟樹),生活在地方官家庭,自幼聰穎,讀書過目不忘。而且他從小隨父宦遊南北各地,更增加了社會閱歷,開闊了眼界,目睹了人民生活的艱辛,對宋王朝「積弱」的局面有了一定的感性認識,青年時期便立下了「矯世變俗」之志。在他進入仕途地方官吏時,能夠關心民生疾苦,多次上書建議興利除弊,減輕人民負擔。由於較長時期接觸了解社會現實,對北宋中期隱伏的社會危機有所認識,「慨然有矯世變俗之志」。慶曆二年(1042年)三月,考中進士,授淮南節度判官。之後調任鄞縣(今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為人正直,執法嚴明,為百姓做了不少有益的事。組織民工修堤堰,挖陂塘,改善農田水利灌溉,便利交通。在青黃不接時,將官庫中的儲糧低息貸給農戶,解決百姓度荒困難。1058年冬,王安石改任三司度支判官。嘉佑三年(1058)《上仁宗皇帝言事書》,系統地提出了變法主張,法度必須改革,以求其能「合於當世之變」,要求改變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面,抑制大官僚、大地主的兼併和特權,推行富國強兵政策。王安石認為變法的先決條件是培養人才,因此王安石改革科舉制度,改革取士。廢明經,設明法科。進士科不考詩賦考時務策,整頓太學,唯才是舉,培養經世致用的人才。
他出生在一個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損之,曾為臨江軍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幾任州縣官。安石少好讀書,記憶力強,受到較好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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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風
公元1067年宋神宗繼位,起用王安石為江寧知府,旋即詔為翰林學士兼侍講,為擺脫宋王朝所面臨的政治、經濟危機以及遼、西夏不斷侵擾的困境,1068年,神宗召王安石「越次入對」,王安石即上書主張變法。次年任參知政事,主持變法。為指導變法的實施,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物色了一批擁護變法的官員參與制訂新法。
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位同宰相,在全國範圍內推行新法,開始大規模的改革變法運動。所行新法在財政方面有均輸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農田水利法;在軍事方面有置將法、保甲法、保馬法等。同時,改革科舉制度,為推行新法培育人才。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地主和豪商對農民的壓迫,促進了農田水利事業的發展,國家財政狀況有所改善,軍事力量也得到加強。王安石大膽地提出了「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振聾發聵的政治思想,王安石積極倡導和推行政治、經濟、軍事、文化變革。王安石兩度為相,發動和領導了舉世聞名的「熙寧變法」運動。這場變法,以發展生產,富國強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機,以「理財」、「整軍」為中心,涉及社會、經濟、政治、軍事、文化各個方面,是中國古代史上繼商鞅變法之後又一次規模巨大、威武雄壯的社會變革運動。
改革變法觸及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激烈反對。加上在實施過程中一些官吏藉機敲詐盤剝,王安石處於「眾疑群謗」之中,宋神宗迫於皇親貴戚和反對新法大臣的壓力,於1074年四月接受王安石辭去相位,再任江寧知府。次年雖又起用為相,但因新法派內部分裂及保守派的挑撥離間,至熙寧九年十月再次罷相,出任江南簽判,次年隱退江寧,過著閒居生活。
1085年,哲宗即位,年僅十歲,由太皇太后高氏臨朝聽政,啟用反對變法的司馬光為相,廢除了大多數新法。王安石於翌年四月去世,葬於江寧半山園。王安石晚年封荊國公,世稱王荊公、王文公、臨川先生。死後被追封為「太傅」;紹聖年間,賜諡號為「文」,配享神宗的廟庭;徽宗時,又配享文宣王廟。而欽宗時,皇帝下詔停止他文宣王廟配享。高宗採納趙鼎、呂聰的意見,削去了其「舒王」的封號。
王安石執政敢做敢為,矢志改革,王安石把「新故相除」看做是自然界發展變化的規律,以「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大無畏精神推動改革變法。這些進步思想在他的文學作品中也閃爍著奪目的光彩。其散文
長於說理,言簡意深,筆力雄健,見識超群;詩詞則遒勁清新,豪氣縱橫,對宋初形式化的文風是有力的衝擊,對豪放派詩詞有直接影響。其著作極為豐富,存世的有《臨川集》、《臨川集拾遺》、《三經新義》(殘卷)、《唐宋百家詩選》、《詩義鉤沉》等。
王安石從小在外,為官四處奔波,但對家鄉有著一股摯情,幾次回鄉探親,對家鄉的親朋好友,名勝古蹟,寫了許多詩文、書信、墓誌,表達了他熱愛家鄉的思想感情。家鄉人民也對他有著深深的景仰和懷念,許多地名都是為紀念他而取的,家鄉學者著書撰文,為王安石辯誣:南宋金溪陸九淵在《荊公祠堂祀》中盛讚其人品高尚,貶斥了王安石的政敵;清代金溪蔡上翔,窮畢生精力撰寫《王荊公年譜考略》,以辯宋史之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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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
《宋史》評價
《宋史·論》曰:朱熹嘗論安石「以文章節行高一世,而尤以道德經濟為己任。被遇神宗,致位宰相,世方仰其有為,庶幾復見二帝三王之盛。而安石乃汲汲以財利兵革為先務,引用凶邪,排擯忠直,躁迫強戾,使天下之人,囂然喪其樂生之心。卒之群奸嗣虐,流毒四海,至於崇寧、宣和之際,而禍亂極矣。」此天下之公言也。昔神宗欲命相,問韓琦曰:「安石何如?」對曰:「安石為翰林學士則有餘,處輔弼之地則不可。」神宗不聽,遂相安石。嗚呼!此雖宋氏之不幸,亦安石之不幸也。
北宋的評價
元祐元年(1086),王安石去世後,司馬光曾說:「介甫文章節義過人處甚多,……方今……不幸謝世,反覆之徒必詆毀百端,……朝廷宜加厚禮,以振浮薄之風。」。司馬光對王安石的道德文章進行了肯定,而對作為政治家的王安石,進行了全盤否定。北宋時期,其反對派就以修史的方法進行批評,朱熹多次批評王安石及其後學:「學術不正」,「壞了讀書人」,但是朱熹對王安石個人是給予了相當肯定的。
南宋至晚清
王安石本以「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銳行變法,但因性格、運氣、舊黨及富豪反對和用人不當,導致變法失敗,其人亦被舊黨標上「變亂祖宗法度,禍國殃民」,所促成的黨爭更加速了北宋亡國。宋高宗為開脫父兄的歷史罪責,以靖康元年以來士大夫們的議論,把「國事失圖」由蔡京上溯至王安石。紹興四年五月宋高宗詔命重修《神宗實錄》以否定王安石變法為基調,這一定讞對於後世產生了深遠影響。王安石作為北宋亡國元兇的論調,經宋國史至元人修《宋史》所承襲,成為中國皇權時代官方定論。
南宋以後,王安石變法總體上是被否定的,但對王安石的部分新法措施則有不同程度的肯定看法。在諸新法措施中,尤以科舉改革、免役法、保甲法、保馬法得到較多的肯定。
持肯定者在南宋有陸九淵,元朝有吳澄、虞集,明朝有陳汝錡、章袞,入清後有顏元、李紱、蔡上翔、楊希閔、龔自珍、陸心源等。王夫之認為王安石的「三不足」之說是「禍天下而得罪於名教」。如蔡上翔以為「荊公之時,國家全盛,熙河之捷,擴地數千里,開國百年以來所未有者。南渡以後,元祐諸賢之子孫,及蘇程之門人故吏,發憤於黨禁之禍,以攻蔡京為未足,乃以敗亂之由,推原於荊公,皆妄說也。其實徽欽之禍,由於蔡京。蔡京之用,由於溫公。而龜山之用,又由於蔡京,波瀾相推,全與荊公無涉。」
他們給王安石以高度評價的原因主要有兩點:其一,他們大都是江西臨川人,對王安石的褒揚,實際上是中國古代尊重和敬仰「鄉賢」優良傳統的一種表現;其二,顏元、龔自珍肯定王安石及其變法,與他們和王安石有著相近的思想理路分不開。
南宋至晚清最具代表性的批判意見有三點:一是認為王安石變亂祖宗法度,「禍國殃民」,最終導致北宋亡國。這個觀點定於南宋初期的《神宗實錄》,後經宋國史至元朝人修《宋史》所承襲,成為元明清時期的官方定論,不僅為史家所認同,而且被社會普遍接受。二是對荊公新學進行了嚴厲抨擊。荊公新學是王安石變法的指導思想和理論基礎,自宋理宗取締王安石配享孔廟後,荊公新學所遭受的抨擊之嚴厲,要遠甚於對新法措施的否定。南宋理學家對荊公新學的批判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斥荊公新學為異端邪說「於學不正」、「雜糅佛道」或「學本出於形名度數」,二是把新學作為變亂祖宗法度而致北宋亡國的理論依據,予以無情打擊。由於理學在元明清被定為一尊的統治思想,「是當時思想的主流」,荊公新學作為異端邪說遂成不易之論。三是把王安石的諸項新法稱為聚斂之術「聚斂害民」。把王安石的理財思想視作興利之道「剝民興利」,是北宋熙寧、元祐時反變法派批評新法的主要觀點,自南宋至晚清仍是絕大多數史家和思想家評議王安石新法的基本觀點之一。
20世紀上半葉的評價:為王安石及其變法徹底翻案
梁啓超《王荊公》是20世紀評議王安石及其新法影響最為持久的著作。《王荊公》為王安石及其變法徹底翻案。梁啓超稱王安石「三代下求完人,惟公庶足以當之矣」,他把青苗法和市易法看作近代「文明國家」的銀行,把免役法視作「與今世各文明國收所得稅之法正同」「實國史上,世界史上最有名譽之社會革命」,還認為保甲法「與今世所謂警察者正相類。」胡適也有類似的評價,其後研究者雖然已涉及到王安石及其變法的方方面面,但梁啓超的肯定性評價為大多數人所尊奉,而成為20世紀前半葉的主流觀點。
1949年以來的評價:肯定說、否定說和不完全肯定說
一、對王安石及其變法亦做出了全面的肯定。研究王安石變法並產生較大影響的學者,當推鄧廣銘先生和他的門人漆俠先生。他們在肯定王安石及其變法的性質上與20世紀前半葉的肯定又不盡相同,其特點是:一是注重強調王安石變法的思想性,即把王安石變法置於宋代特定的時代歷史環境中。二是對王安石變法的效果基本持肯定態度,即王安石變法在實現其富國強兵,推動了宋代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歷史的前進。三是對司馬光及其反對派的否定,認為以司馬光為首的守舊派的政治運動阻礙了歷史的前進。這是對自南宋初以來是司馬光而非王安石的傳統觀點的徹底否定,也與梁啓超以來的評價有所不同,梁啓超對王安石變法的翻案並未否定司馬光。四是王安石變法的失敗原因一般歸結為保守勢力的強大、變法派內部的分裂以及宋神宗的動搖和過早的去世。
二、文革中王安石被作為法家的傑出代表,把其變法看作是儒法鬥爭的典型事例而遭到批判和否定。在1973—1976年10月間,相關文章共發表150多篇。文章作者大致可分為三類:一是「四人幫」的宣傳班子,專門為「四人幫」製造輿論,他們炮製的文章雖然不多,但分量甚重,猶如重磅炸彈,一時影響極大。羅思鼎《從王安石變法看儒法論戰的演變———讀<王荊公年譜考略>》。二是工廠、學校和部隊的理論小組和學習小組撰寫的文章,都根據「四人幫」的調子,上綱上線,無學術意義可言。三是一些專家、學者經受不住強大的政治壓力,違心地跟著撰寫了一些著作和文章。1977—1979年學界發表了二三十篇文章批判和矯正「四人幫」對王安石及其變法的扭曲,並力圖澄清一些基本史實,還原歷史的本來面目。
三、進入20世紀80年代以後,學界出現三種意見:肯定說、否定說和不完全肯定說。1980年,《中國社會科學》第3期發表了王曾瑜先生的《王安石變法簡論》,對王安石變法的再評價隨之而熱烈地展開。肯定說基本承接了五六十年代以來的肯定性意見。否定說又有兩種不盡相同的意見,第一種是對五六十年代肯定觀點的全盤否定:王安石不應算作中小地主的代表,王安石變法的客觀效果是加重了對農民的負擔,阻礙了商品經濟的正常發展,變法期間社會矛盾依然尖銳,一句話王安石「富國有術,強兵無方」,應予以基本否定。另一種否定意見是以全盤否定王安石,全面肯定司馬光,亦即「尊馬抑王」為其特色的。不完全肯定說,一方面充分肯定王安石變法是中國古代的一次重要改革活動,具有明顯的進步意義。變法期間生產有所發展,財政狀況好轉,基本上達到了富國的目的。另一方面亦指出新法在實施過程中給勞動人民在政治上和經濟上增加了新的負擔。對王安石變法與商品經濟發展的關係,也是肯定它還有對商品經濟發展起積極影響,又承認它對商業活動的發展有不良影響。
國外
美籍華裔歷史學家黃仁宇認為,王安石的多項改革,涉及將當時的中國進行大規模的商業,以及數目字管理,但不見容於當時的官宦文化,亦缺乏有關技術能力而無法取得成功。按黃仁宇先生的說法是他可以把中國歷史一口氣提前1000年,因為變革是對以往的體制或法律的部分否定最初是少數敏感的發現者覺察到了原有制度中不合理的地方,通過努力,更多人有了變革要求,這種要求不只是給朝廷方面造成必要壓力促其革新,也提示朝廷順應多數人的要求來進行改革。王安石的變革思想,在他之前和在他之後所有的改革家的思想,是人類思想反抗的文明成果,正是這些成果,使人類有了擺脫野蠻統治的可能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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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
慶曆二年登楊寘榜進士第四名,先後任簽書淮南東路(治所在今江蘇揚州)節度判官公事、鄞縣(今浙江寧波鄞州區)知縣。舒州(今安徽安慶)通判、江南東路(在今江浙一帶)刑獄。治平四年(1067(丁未年))神宗初即位,詔安石知江寧府,旋召為翰林學士。熙寧二年(1069)提為參知政事,從熙寧三年起,兩度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寧九年罷相後隱居,病逝於江寧(今江蘇南京)鐘山,諡號「文」,故世稱王文公。是唐宋著名八大家之一。軼事
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
王安石不僅是一位傑出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同時也是一位卓越的文學家。他為了實現自己的政治理想,把文學創作和政治活動密切地聯繫起來,強調文學的作用首先在於為社會服務,強調文章的現實功能和社會效果,主張文道合一。他的散文大致貫徹了他的文學主張,所作多為有關政令教化、適於世用之文。他反對西崑派楊億、劉筠等人空泛的靡弱文風,認為「所謂文者,務為有補於世而已矣。所謂辭者,猶器之有刻鏤繪畫也。誠使巧且華,不必適用;誠使適用,亦不必巧且華。要之以適用為本,以刻鏤繪畫為之容也。」(《上人書》)正因為安石以「務為有補於世」的「適用」觀點視為文學創作的根本,他的作品多揭露時弊、反映社會矛盾,具有較濃厚的政治色彩。今存《臨川集》《臨川集拾遺》《臨川先生歌曲》《臨川先生文集》等。他所著的《傷仲永》在人教版初一下冊課本有收錄。
言簡練明快筆力雄健
他的散文雄健簡練、奇崛峭拔,大都是書、表、記、序等體式的論說文,闡述政治見解與主張,為變法革新服務。這些文章針對時政或社會問題,觀點鮮明,分析深刻,長篇則橫鋪而不力單,短篇則紆折而不味薄。王安石的政論文在唐宋八大家中是突出的,他駕馭語言的能力非常強,其言簡練明快,卻無害於筆力雄健。其文以折為峭而渾灝流轉,詞簡而意無不到。《上仁皇帝言事書》,是主張社會變革的一篇代表作,根據對北宋王朝內外交困形勢的深入分析,提出了完整的變法主張,表現出作者「起民之病,治國之疵」的進步思想。《本朝百年無事札子》,在敘述並闡釋宋初百餘年間太平無事的情況與原因的同時,尖銳地提示了當時危機四伏的社會問題,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利建樹,認為「大有為之時,正在今日」。它對第二年開始施行的新政,無異吹起了一支前奏曲。《答司馬諫議書》,以數百字的篇幅,針對司馬光指責新法為侵官、生事、征利、拒諫四事,嚴加剖駁,短小精悍,言簡意賅,措詞得體,體現了作者剛毅果斷和堅持原則的政治家風度。安石的政論文,不論長篇還是短制,結構都很謹嚴,主意超卓,說理透徹,語言樸素精練,「只用一二語,便可掃卻他人數大段」(劉熙載《藝概.文概》),具有較強的概括性與邏輯力量。這時推動變法和鞏固北宋詩文革新運動的成果起了積極的作用。王安石的一些小品文,膾炙人口,《鯀說》《讀孟嘗君傳》《書刺客傳後》《傷仲永》等,評價人物,筆力勁健,文風峭刻,富有感情色彩,給人以顯豁的新鮮覺。他還有一部分山水遊記散文:《城陂院興造記》,簡潔明快而省力,酷似柳宗元;《游褒禪山記》,亦記游,亦說理,二者結合得緊密自然,用簡單的自己游山洞的經歷說明了大道理:「夫夷以近,則游者眾;險以遠,則至者少。而世之奇偉瑰怪非常之觀,常在於險遠,而人之所罕至焉。」
詩歌造詣
王安石的詩歌,大致可以以熙寧九年(1076)左右王安石被罷相的時間劃界而分為前、後期,在內容和風格上有較明顯的區別。「荊公少以意氣自許,故詩語惟其所向,不復更為涵蓄……後為群牧羊官,從宋次道盡假唐人詩集,博觀而約取,晚年始盡深婉不迫之趣」(葉夢得《石林詩話》)。前期的詩歌,長於說理,傾向性十分鮮明,涉及許多重大而尖銳的社會,問題注意到下層人民的痛苦,替他們發出了不平之聲。《感事》《兼併》《省兵》等,從政治、經濟、軍事等方面描寫和提示了宋代國勢的積弱或內政的腐敗,指出了大地主、大商人兼併土地對於國家和人民的危害,提出「精兵擇將」的建議;《收鹽》《河北民》等,反映了當時人民群眾備受統治者迫、害壓榨的悲慘遭遇;《試院中》《評定試卷》等,則直接抨擊以詩、賦取士的科舉制度,要求起用具有經世濟國的人才;《元日》《歌元豐》等,熱情地謳歌了變法帶來的新氣象和人民的歡樂;《商鞅》《賈生》等,通過對歷史人物功過得失的價,抒發了自己的新的見解和進步意義。王安石後期的隱居生活,帶來了他的詩歌創作上的變化。他流連、陶醉於山水田園中,題材內容比較狹窄,大量的寫景詩、詠物詩取代了前期政治詩的位置,抒發一種閒恬的情趣。但藝術表現上卻臻於圓熟,「雅麗精絕,脫去流俗,每諷味之,便沉沆瀣生牙頰間。」(《後山詩話》載黃魯直語)《泊船瓜洲》《江上》《梅花》《書湖陰先生壁》等詩,觀察細緻,精工巧麗,意境幽遠清新,表現了對大自然美的歌頌和熱愛,歷來為人們所傳誦。
王荊公體
「王荊公體」的特點是:重煉意,又重修辭。在用事、造語、鍊字等方面煞費苦心,既新奇工巧又含蓄深婉,主要載體是其晚期雅麗精絕的絕句。其長處是下字工,用事切,對偶精;其短處在於作詩主意求工,主意之過流為議論,好求工而傷與巧;故「王荊公體」有深婉不迫處,也有生硬奇崛處。這既體現了宋詩風貌的部分特徵,又有向唐詩復歸的傾向,可謂既有唐音,又有宋調,對宋詩的發展影響較大。
王安石的詞,今存約二十餘首。雖不以詞名家,但其「作品瘦削雅素,一洗五代舊習」(劉熙載《藝概。詞曲概》)。《桂枝香。金陵懷古》一詞,通過描寫金陵(今江蘇南京)壯麗景致及懷古傷今,揭露六朝統治階級「繁華競逐」的腐朽生活,豪縱沉鬱,被贊為詠古絕唱。它同范仲淹的《漁家傲》「塞下秋來風景異」一詞,共開豪放詞之先聲,給後來詞壇以良好的影響。
文學主張
從文學角度總觀王安石的作品,無論詩、文、詞都有傑出的成就。北宋中期開展的詩文革新運動,在他手中得到了有力推動,對掃除宋初風靡一時的浮華餘風作出了貢獻。但是,王安石的文學主張,卻過於強調「實用」,對藝術形式的作用往往估計不足。他的不少詩文,又常常表現得議論說理成分過重,瘦硬而缺少形象性和韻味。還有一些詩篇,雖然論禪說佛理,晦澀乾枯,但也不失大家風範,是我國詩歌史上的一顆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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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途
醞釀變法
熙寧元年(公元1068年),新即位的宋神宗問王安石:「當今治國之道,當以何為先?」王安石答:「以擇術為始。」熙寧二年,宋神宗問王安石:「不知卿所施設,以何為先?」王安石答:「變風俗,立法度,方今所急也。凡欲美風俗,在長君子,消小人,以禮義廉恥由君子出故也」。熙寧二年(1069)二月,王安石開始推行新法,採取一系列改革措施。翰林學士范鎮認為實行「青苗法」是變富人之多取而少取之,然「少取與多取,猶五十步與百步」,七八月間范純仁上書皇上,公開指責安石「掊克財利」,舍「堯舜知人安民之道」,御史中丞呂誨上書劾王安石巧詐,說他:「置諸宰輔,天下必受其禍」。一次宋神宗和文彥博討
思想
從詩體說來,王安石的古體詩雖然多用典故,好發議論,但像《明妃曲》、《桃源行》篇,立意新穎,充滿著情感和豐富的想像。律詩則用字工穩,對偶貼切,但有時亦不免失於過分雕琢。五絕和七絕尤負盛譽,「王半山備眾體,精絕句」(《寒廳詩國話》),「荊公絕句妙天下」(《艇齋詩話》)。他的詩對當代和後世都有影響,被稱為「王荊公體」(嚴羽《滄浪詩話》)。
金陵懷古,諸公寄調桂枝香者三十餘家,惟王介甫為絕唱。東坡見之,嘆曰:「此老乃野狐精也!」作:「登臨送目,正故晚秋,天氣初肅。千里澄江似練,翠峰如簇。征帆去棹殘陽里,背西風、酒旗斜矗。彩舟雲淡,星河鷺起,畫圖難足。 念往昔、繁華競逐,嘆
性情
宋真宗天禧五年辛酉(1021)一歲是年十一月十二日出生於臨江軍(今江西清江)。
仁宗天聖八年庚午(1030)十歲
王益以殿中丞知韶州(今廣東韶關),王安石隨父至韶州。
明道二年癸酉(1033)十三歲
王益回臨川母報喪,王安石隨行。
景祐三年丙子(1036)十六歲
王益服滿赴京,王安石隨行。
景祐四年丁丑(1037)十七歲
四月,王益通判江寧府(今江蘇南京),王安石隨行。
寶元二年己卯(1039)十九歲
二月,王益卒於江寧任上。
慶曆二年壬午(1042)二十二歲
三月,王安石登楊寘榜進士第四名。以秘書郎簽書淮南節度判官廳公事。
慶曆六年丙戌(1046)二十六歲
自臨川赴京,不求官職,知鄞縣。
皇祐三年辛卯(1051)三十一歲以殿中丞通判舒州(今安徽潛山)。
至和元年甲午(1054)三十四歲自舒州赴京,特授集賢校理,辭不受,九月除群牧司判官。
嘉祐二年丁酉(1057)三十七歲五月改太常博士,知常州。
嘉祐三年戊戌(1058)三十八歲
二月提點江東刑獄。十月回京,任三司度支判官。
嘉祐六年辛丑(1061)四十一歲
為工部郎中、知制誥、糾察在京刑獄。
嘉祐八年癸卯(1063)四十三歲
三月仁宗崩,英宗(趙曙)立。八月,母吳氏逝於京師,十月歸葬江寧。
治平四年丁未(1067)四十七歲
正月,英宗崩,神宗(趙頊)立。詔以故官知江寧府。九月,召為翰林學士。
神宗熙寧元年戊申(1068)四十八歲
四月,自江寧入京。神宗詔越次入對。
熙寧二年己酉(1069)四十九歲
二月,以諫議大夫參知政事。頒行均輸法、青苗法、農田水利法等。
熙寧三年庚戌(1070)五十歲
十二月,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史館大學士,與韓絳並相。立保甲法。
熙寧五年壬子(1072)五十二歲
行市易法、保馬法。
熙寧六年癸丑(1073)五十三歲
提舉經義局。九月,熙河大捷,神宗解身上玉帶賜之。
熙寧七年甲寅(1074)五十四歲
三月,行方田均稅法。四月以吏部尚書、觀文殿大學士出知江寧府,新法遭遇首次挫折。十月,行手實法。
熙寧八年乙卯(1075)五十五歲
二月,復拜同平章事、昭章館大學士。六月,進加左僕射,兼門下侍郎。
熙寧九年丙辰(1076)五十六歲
六月,子雱卒。十月,罷為鎮南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寧府。
元豐元年戊午(1078)五十八歲
正月,進尚書左僕射,封舒國公。
元豐三年庚申(1080)六十歲
九月,加特進尚書左僕射、門下侍郎,改封荊國公。
元豐七年甲子(1084)六十四歲
乞以宅為寺,賜名「報寧」。
元豐八年乙丑(1085)六十五歲
三月,神宗崩,宋哲宗(趙煦)即位。新法先後廢罷。
哲宗元祐元年丙寅(1086)六十六歲
四月初六病逝,贈太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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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承
皇祐三年(1051),任舒州通判,頗有政績。宰相文彥博推薦他為群牧判官,先仕常州知州,後出任江東刑獄提典。嘉祐三年(1058)任度支判官時,向宋仁宗上萬言書,對官制、科舉以及奢靡無節的頹敗風氣作了深刻的揭露,請求改革政治,加強邊防,提出了「收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的理財原則,但並未引起朝廷的重視。不久朝廷任命他入直集賢院,同修起居注,他不願任此閒職,固辭不就,遂改任知制誥,替皇帝起草詔令文告,糾察在京刑獄,因言忤旨意,難以在朝為官,於嘉祐八年(1063)八月以母病為由辭官回江寧守喪。英宗即位後(1063年—1066年),屢召王安石赴京辭入朝。詩詞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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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孟嘗君傳 古文觀止世皆稱孟嘗君能得士,士以故歸之,而卒賴其力以脫於虎豹之秦。嗟乎!孟嘗君特雞鳴狗盜之雄耳,豈足以言得士?不然,擅齊之強,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雞鳴狗盜之力哉?夫雞鳴狗盜之出其門,此士之所以不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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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一首別子固 古文觀止江之南有賢人焉,字子固,非今所謂賢人者,予慕而友之。淮之南有賢人焉,字正之,非今所謂賢人者,予慕而友之。二賢人者,足未嘗相過也,口未嘗相語也,辭幣未嘗相接也。其師若友,豈盡同哉?予考其言行,其不相似者,何其少也!曰:學聖人而已矣。」學聖人,則其師若友,必學聖人者。聖人之言行,豈有二哉?其相似也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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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褒禪山記 高中古詩詞褒禪山亦謂之華山,唐浮圖慧褒始舍於其址,而卒葬之;以故其後名之曰「褒禪」。今所謂慧空禪院者,褒之廬冢也。距其院東五里,所謂華山洞者,以其乃華山之陽名之也。距洞百餘步,有碑仆道,其文漫滅,獨其為文猶可識曰「花山」。今言「華」如「華實」之「華」者,蓋音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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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海陵縣主簿許君墓志銘 古文觀止君諱平,字秉之,姓許氏。余嘗譜其世家,所謂今泰州海陵縣主簿者也。君既與兄元相友愛稱天下,而自少卓犖不羈,善辯說,與其兄俱以智略為當世大人所器。寶元時,朝廷開方略之選,以招天下異能之士,而陝西大帥范文正公、鄭文肅公爭以君所為書以薦,於是得召試,為太廟齋郎,已而選泰州海陵縣主簿。貴人多薦君有大才,可試以事,不宜棄之州縣。君亦常慨然自許,欲有所為。然終不得一用其智能以卒。噫!其可哀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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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家傲·平岸小橋千嶂抱 宋詞三百首平岸小橋千嶂抱。柔藍一水縈花草。茅屋數間窗窈窕。塵不到。時時自有春風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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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船瓜洲 小學古詩詞京口瓜洲一水間,鐘山只隔數重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