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集解 · 內篇第三養生主

王先谦 《庄子集解》
順事而不滯於物,冥情而不攖其天,此莊子養生之宗主也。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 生有窮盡,知無畔岸。 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向云:“殆,窮困〔一〕。” 已而為知者,殆而已矣。 已,止也。事過思留,其殆更甚。言以物為事,無益於性命。 為善無近名,為惡無近刑。 王夫之云:“聲色之類,不可名為善者,即惡也。”二語淺說。 緣督以為經, 李頤云:“緣,順。督,中。經,常也。”李楨云:“人身惟脊居中,督脈並脊而上,故訓中。”王夫之云:“ 身後之中脈曰督。緣督者,以清微纖妙之氣,循虛而行,自順以適得其中。”深說。 可以保身,可以全生, 全其有生之理。 可以養親, 以受於親者歸之於親,養之至也。 可以盡年。 天所與之年,任其自盡,勿夭折之,則有盡者無盡。從正意說入,一篇綱要,下設五喻以明之。 〔一〕“窮困”,釋文作“疲困之謂 ”。 庖丁為文惠君解牛, 釋文:“丁其名。崔、司馬云:‘文惠君,梁惠王。'”成云:“ 解,宰割。” 手之所觸,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 蘇輿云:“說文:‘踦,一足也。'膝舉則足單,故曰踦。” 砉然向然,奏刀騞然, 司馬云:“砉,皮骨相離聲。”崔云:“砉音畫。騞音近獲,聲大於砉也。”成云:“砉然向應,進奏鸞刀,騞然大解。” 莫不中音。 釋文:“中,丁仲反。下同。” 合于桑林之舞, 司馬云:“桑林,湯樂名。”崔云:“宋舞樂名。”釋文:“ 左傳‘舞師題以旌夏'是也。” 乃中經首之會。 向、司馬云:“經首,咸池樂章也。”即堯樂。宣云:“會,節也。” 文惠君曰:“嘻! 李云:“歎聲。” 善哉!技蓋至此乎?”庖丁釋刀對曰:“臣之所好者道也,進乎技矣。 成云:“進,過也。” 始臣之解牛之時,所見無非牛者。三年之後,未嘗見全牛也。 成云:“操刀既久,頓見理間,才睹有牛,已知空郤。亦猶服道日久,智照漸明,所見塵境,無非虛幻。” 方今之時,臣以神遇, 向云:“暗與理會。” 而不以目視,官知止而神欲行。 成云:“官,主司也。”案:“官” 承上,專以目言。目方睹其跡,神已析其形。 依乎天理, 成云:“依天然之腠理。” 批大郤, 字林:“批,擊也。”成云:“ 大郤,間郤交際之處。”郭音卻。 道大窾, 郭慶藩云:“窾當為款。漢書司馬遷傳注:‘款,空也。 '謂骨節空處。” 因其固然。技經肯綮之未嘗, 俞云:“技蓋枝之誤。枝,枝脈;經,經脈。枝經,猶言經絡〔一〕。素問王注引靈樞經云:‘經脈為裏,支而橫者為絡。'支、枝通作。經絡相連處,必有礙于遊刃,庖丁因其固然,故無礙。”釋文:“肯,著骨肉。司馬云:‘綮,猶結處也。'音啟。”言枝經肯綮,皆刃所未到。嘗,試也。 而況大軱乎! 軱音孤。崔云:“槃結骨。” 良庖歲更刀,割也;族庖月更刀,折也。 崔云:“族,眾也。 ”俞云:“謂折骨,非刀折。左傳曰:‘無折骨。'” 今臣之刀十九年矣,所解數千牛矣,而刀刃若新發於硎。 釋文:“磨石。” 彼節者有間, 節,骨節。 而刀刃者無厚,以無厚入有閑,恢恢乎其于遊刃必有餘地矣,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發於硎。雖然,每至於族, 郭云:“交錯聚結為族。” 吾見其難為,怵然為戒,視為止, 郭云:“不屬目他物。” 行為遲。 郭云:“徐其手。” 動刀甚微,謋然已解, 謋與磔同,解脫貌。 如土委地。提刀而立,為之四顧,為之躊躇滿志, 郭云:“逸足容豫自得之謂。”案:田子方篇亦云:“方將躊躇,方將四顧。” 善刀而藏之。” 釋文:“善,猶拭。” 文惠君曰:“善哉!吾聞庖丁之言,得養生焉。” 牛雖多,不以傷刃,物雖雜,不以累心,皆得養之道也。一喻。 〔一〕“絡”原誤“路”,據集釋引俞樾說改。 公文軒見右師而驚曰: 司馬云: “公文姓,軒名,宋人。”簡文云:“右師,官名。” “是何人也?惡乎介也? 介,一足。 天與,其人與?” 司馬云: “為天命與,抑人事也?” 曰:“天也,非人也。天之生是使獨也, 司馬云:“獨,一足。”案此與德充符篇三兀者不同:介者天生,兀者人患。 人之貌有與也。 郭云:“兩足並行。” 以是知其天也,非人也。” 形殘而神全也。知天則處順。二喻。 澤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飲,不蘄畜乎樊中。 蘄同期。猶言不期而遇。下同。李云:“樊,藩也,所以籠鳥〔一〕。” 神雖王,不善也。 釋文:“王,於〔二〕況反。”不善,謂不自得。鳥在澤則適,在樊則拘;人束縛于榮華,必失所養。三喻。 〔一〕“鳥”,釋文作“雉”。 〔二〕“于”原誤“千”,據釋文改。 老聃死, 司馬云:“老子。”案:老子不知其年,此借為說。 秦失吊之, 釋文:“失音逸。” 三號而出。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曰:“然。”“然則吊焉若此,可乎?”曰: “然。始也,吾以為其人也, 謂真人不死。 而今非也。向吾入而吊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會之,必有不蘄言而言,不蘄哭而哭者。 所謂“不言而信,不比而周”也。會,交際。言,稱譽。言老子誠能動物,我之不哭,自有說也。 是遯天倍情,忘其所受, 釋文:“遯,又作遁。”是,謂老聃。情,乃惠子所謂情,見德充符篇。受者,受其成形。 古者謂之遁天之刑。 語又見列禦寇篇。德充符以孔子為天刑之,則知“遁天刑”是讚語。舊解並誤。 適來,夫子時也;適去,夫子順也。安時而處順,哀樂不能入也,古者謂是帝之縣解。” 釋文:“縣音玄。”成云:“帝,天也。”案:大宗師篇云:“ 得者時也,失者順也。安時而處順,哀樂不能入也,此古之所謂縣解也。”與此文大同。來去得失,皆謂生死。德充符郭注亦云:“生為我時,死為我順;時為我聚,順為我散也。天生人而情賦焉,縣也。冥情任運,是天之縣解也。”言夫子已死,吾又何哀!四喻。 指窮於為薪, 以指析木為薪,薪有窮時。 火傳也,不知其盡也。 形雖往,而神常存,養生之究竟。薪有窮,火無盡。五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