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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文集
免鄂王瑶妃韦氏罪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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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文集 · 免鄂王瑶妃韦氏罪诏
李隆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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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文集》
鄂王瑶妃韦氏,时标令德,作配藩邸。夫义已薄,妇道惟勤。规诫之言,无繇见纳,辅佐之道,空竭乃诚。但恭肃以奉上,每柔明以抚下,周旋礼度,固所未闻,不有家风,何至于此?今因罪累,例如本族。有善不纪,何以劝下?其韦氏不须为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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