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经运气病释 · 《內經》運氣病釋三

六元正紀大論篇 厥陰司天之政,氣化運行後天。 此言巳亥十年,氣後天時而至也。按:經文先後之說,皆就正月朔日寅時言之。 民熱病行於下,風病行於上,風燥勝復形於中。 此以風甚則燥勝而熱復,故勝復更作,上下之氣相形而見於中也。 初之氣,民病寒於右之下。 此以燥金加於風木,初氣為地左間即天右間之下也。上年太陽寒水或未退位,故寒病復見於此。 二之氣,民病熱於中。 此以寒水加於君火,故熱為寒鬱,即傷寒成溫之候也。 三之氣,民病泣出,耳鳴,掉眩。 此以三氣即司天風木用事,風火交煽,有風必有火也。 四之氣,民病黃癉,而為胕腫,溽暑濕熱相薄,爭於左之上。 此以少陰暑熱與太陰濕土相爭,而為濕熱之病也。本年少陰君火在天之左間。 五之氣,寒氣及體。 此以客濕土主燥金,燥濕更勝,而為沉陰之病也。 終之氣,其病溫厲。 此以終氣即司地相火用事。相火者,畏火也。畏火司令,時寒氣熱,故病溫厲,即冬溫而民皆病者也。 歲宜以辛調上,以咸調下,畏火之氣無妄犯之。 此言辛從金化,以調上之風木;咸從水化,以調下之相火。然相火易虛易實,不比君火之有常,調之非易,故宜慎也。 少陰司天之政,氣化運行先天。 此言子午十年,氣先天時而至也。 民病咳喘,血溢,血泄,鼽嚏,目赤眥瘍,寒厥入胃,心痛,腰痛,腹大,嗌乾,腫上。 此以上火下金,火熱而金清,故熱病見上,清病見下也。 初之氣,民病關節禁固,腰脽痛,中外瘡瘍。 此寒水為病,而以二之氣炎暑將臨,故又病熱也。 二之氣,民病淋,目瞑目赤,氣鬱於上而熱。 此為木火相生,民氣當和,而火鬱亦不能不為病也。 三之氣,民病氣厥心痛,寒熱更作,咳喘,目赤。 此言三氣,即司天君火用事,二火交煽,故病熱也。 四之氣,民病寒熱,嗌乾,黃癉,鼽衄,飲發。 此以客主氣皆濕土,而又承君相二火之後,故病濕熱也。 五之氣,民病溫。 此以陽隨收令,惟火沴金,時寒氣熱,陽邪之勝,為病正多也。 終之氣,民病腫於上,咳喘,甚則血溢,病生皮腠,內舍於脅下,連少腹,而作寒中。 此以終氣即司地燥金用事。金性收,故五氣之餘火內格;金氣清,故本氣之新寒又作也。 歲宜咸以軟之而調其上,甚則以苦發之、以酸收之而安其下,甚則以苦泄之。 此以咸從水化,故能調在上之君火。金以酸補,故能安在下之燥金。甚則以苦發之者,上熱甚則非用苦之陽不能發越也。以苦泄之者,下熱甚則非用苦之陰不能湧泄也。同一苦味,而有從陽從陰之別,即有苦寒、苦熱之殊。余所以謂藥借病用,即由此悟入耳。 太陰司天之政,氣化運行後天。 此言丑未十年,氣後天時而至也。 民病寒濕腹滿,身膹膹胕腫,痞逆,寒厥,拘急。 此以陰凝於上,寒積於下,故所病皆寒濕也。 初之氣,民病血溢,筋絡拘強,關節不利,身重筋痿。 此以客主氣皆風木,而太陰以濕土司天,風濕相搏,風病筋而濕病肉,血溢為木火之逆,而亦寒濕所郁也。 二之氣,民病溫厲盛行,遠近咸若。 此以客主氣皆君火,其氣當和,而以濕熱交蒸,故作溫厲。 三之氣,民病身重胕腫,胸腹滿。 此以三氣即司天濕土用事,而主氣又為畏火,故病濕熱。 四之氣,民病腠理熱,血暴溢,瘧,心腹滿熱,臚脹,甚則胕腫。 此以客火主濕,而熱甚於濕,故病加甚。 五之氣,民病皮腠。 此以客主氣皆燥金,故病及肺金之合,同類相從也。 終之氣,民病關節禁固,腰脽痛。 此以終氣即司地寒水用事,故病見於太陽所經之路。 歲宜以苦燥之、溫之,甚者發之、泄之。 此言濕宜於燥,寒宜於溫,味必用苦者。苦從火化,正用苦之陽也。而及其濕寒既化為熱,又必有以發泄之。 少陽司天之政,氣化運行先天。 此言寅申十年,氣先天時而至也。 民病寒熱、外發瘡瘍,內為泄滿。 此火盛於外,而寒鬱於中,故為外熱內寒之證也。 往復之作,民病寒熱,瘧,泄,聾,瞑,嘔吐,上怫,腫色變。 此以木盛則陽明受傷,甲木之氣陵犯胃土,故為諸病。 初之氣,溫病乃起,其病氣怫於上,血溢,目赤,咳逆,頭痛,血崩,脅滿,膚腠中瘡。按:經凡言皮腠瘡瘍者,即今人病中斑疹之類。 此以君火用事於相火司上之年,二火合氣,故其病溫也。 二之氣,民病熱鬱於上,咳逆,嘔吐,瘡發於中,胸嗌不利,頭痛身熱,昏憒膿瘡。 此以濕土用事於君火主氣之時,故為濕熱之病也。 三之氣,民病熱中,聾瞑,血溢,膿瘡,咳嘔,鼽衄,渴,嚏欠,喉痹,目赤,善暴死。 此以三氣即司天相火用事,客主之火皆熾,故熱甚也。 四之氣,民病滿身重。 此以客燥主濕,燥勝而肺自病,濕勝而脾自病也。 五之氣,民避寒邪。 此以水寒金冷,示民當知所避也。 終之氣,民病關閉不禁,心痛,陽氣不藏而咳。 此以終氣即司地風木用事,以風加寒。風為陽邪,而其氣主乎動也。 歲宜咸、宜辛、宜酸,滲之、泄之、漬之、發之。 此言咸從水化,能勝火也;辛從金化,能平木也;酸從木化,能順木火之性。凡風火之相煽,尤賴酸以收之也。滲之是利小便,泄之是通大便,漬之、發之是解肌出汗。經所謂潔淨府、去菀陳莝、開發腠理,皆所以致津液而通氣也。 陽明司天之政,氣化運行後天。 此言卯酉十年,氣後天時而至也。 民病咳,嗌塞,寒熱,發暴振慄,癃閉。 此皆金燥火熱之病,肺與小腸受之也。 初之氣,民病中熱,脹,面目浮腫,善眠,鼽衄,嚏欠,嘔,小便黃赤,甚則淋。 此以客氣濕主氣風,風為陽邪,濕為陰邪,風濕相搏,脾腎交病也。 二之氣,厲大至,民善暴死。 此以客相火主君火,似乎二火合德,而以臣位君則大逆也。 三之氣,民病寒熱。 此以三氣即司天燥金用事,以陽盛之時而行大涼之氣,故病在皮毛也。 四之氣,民病暴僕,振慄,譫妄,少氣,嗌乾引飲,及為心痛,癰腫瘡瘍,瘧寒之疾,骨痿,血便。 此以四氣之後為司地君火所主,而太陽以寒水臨之,水火相逆,故心腎同病也。 五之氣,民氣和。 此以風木用事,而得司地君火之溫故也。 終之氣,民病溫。 此以終氣即司地君火用事,以溫加寒,民氣當平。而溫從火化,病則多熱也。 歲宜以咸、以苦、以辛,汗之、清之、散之。 此以咸之從水化者,治司地之君火;苦之從火化者,治司天之燥金;辛之從金化者,治本氣之不及。而火來乘之者,於上下求得其平也。歲半以下氣過於熱,故宜清;歲半以上氣過於斂,故宜散。 太陽司天之政,氣化運行先天。 此言辰戌十年,氣先天時而至也。 民病寒濕,發肌肉萎,足痿不收,濡瀉,血溢。 此皆寒濕使然。而惟血溢為木火之郁,寒甚必化熱也。 初之氣,民乃厲,溫病乃作,身熱,頭痛,嘔吐,肌腠瘡瘍。 此以上年終氣君火與本年初氣相火,為二火之交,重以主氣風木,又為風火相薄,故見諸病。 二之氣,民病氣鬱中滿。 此以清燥之氣固結於中,而陽郁也。陽鬱則必傷其陰也。 三之氣,民病寒,反熱中,癰疽注下,心熱瞀悶,不治者死。 此以三氣即司天寒水用事,以寒化火,故病寒反熱。所以太陽之寒傳入陽明即成溫也,不戢則燎原矣。 四之氣,民病大熱,少氣,肌肉萎,足痿,注下赤白。 此為以客勝主,濕土受風木之制,而陽明反燥也。 五之氣,民乃舒。 此以歲半之後地氣主之,以濕土而得君火之助故也。 終之氣,民乃慘淒,反者孕乃死。 此以終氣即司地太陰用事,再加於寒水之位故也。 歲宜苦以燥之、溫之。 此言凡遇濕土、寒水之年,濕宜燥之,寒宜溫之。味必用苦者,苦從火化,治寒以熱正用苦之陽也。太陰歲宜與此略同。不言發泄者,義已見於前也。 凡此司天所生之病,以巳亥、子午、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年為序者,所以明厥、少、太、少、陽、太之六氣,而於巳亥起厥之訣,亦可推而知也。 壬子、壬午,其病支滿。按:經文於《六元正紀》中,惟子午、寅申、辰戌載有民病,餘三紀無之。 此以中運太角木太過而剋土也。 戊子、戊午,其病上熱血溢。 此以中運太徵火太過而傷陰也。 甲子、甲午,其病中滿身重。 此以中運太宮土太過而脾自病也。 庚子、庚午,其病下清。 此以中運太商金太過而致燥病也。 丙子、丙午,其病寒下。 此以中運太羽水太過而見寒病也。 壬寅、壬申,其病掉眩,支脅驚駭。 此以中運太角木太過而肝為病也。 戊寅、戊申,其病上熱鬱,血溢,血泄,心痛。 此以中運太徵火太過而心為病也。 甲寅、甲申,其病體重,胕腫,痞,飲。 此以中運太宮土太過而脾為病也。 庚寅、庚申,其病肩背胸中。 此以中運太商金太過而肺為病也。 丙寅、丙申,其病寒,浮腫。 此以中運太羽水太過而腎為病也。 壬辰、壬戌,其病眩掉目瞑。 此以中運太角木太過而見風病也。 戊辰、戊戌,其病熱鬱。 此以中運太徵火太過而見熱病也。 甲辰、甲戌,其病濕下重。 此以中運太宮土太過而見濕病也。 庚辰、庚戌,其病燥,背瞀胸滿。 此以中運太商金太過而見燥病也。 丙辰、丙戌,其病大寒留於谿谷。 此以中運太羽水太過而見寒病也。 厥陰所至為裡急,為支痛,為軟戾,為脅痛嘔泄。 此巳亥十年初、終六氣之病,為病之常也。按:此以春夏秋冬四時為言。 少陰所至為瘍疹,身熱,為驚惑,惡寒,戰慄,譫妄,為悲妄,衄衊,為語笑。 此子午十年初、終六氣之病,為病之常也。 太陰所至為積飲否隔,為蓄滿,為中滿霍亂吐下,為重胕腫。 此丑未十年初、終六氣之病,為病之常也。 少陽所至為嚏,嘔,瘡瘍,為驚躁,瞀昧,暴病,為喉痹,耳鳴,嘔湧,為暴注,瞤瘈,暴死。 此寅申十年初、終六氣之病,為病之常也。 陽明所至為浮虛,為鼽、尻、陰、股、膝、髀、腨、䯒、足病,為皴揭,為鼽嚏。 此卯酉十年初、終六氣之病,為病之常也。 太陽所至為屈伸不利,為腰痛,為寢汗,痓,為流泄禁止。按:此條「寢汗痓」亦當作「寢汗痙」。 此辰戌十年初、終六氣之病,為病之常也。 木鬱之發。 此言金勝制木,而木鬱之,待時而發也。 民病胃脘當心而痛,上支兩脅,鬲咽不通,食飲不下。 此木淫土虛之病也。 甚則耳鳴眩轉,目不識人,善暴僵仆。 此風淫而本經自病也。 木之發,其氣無常。 此言其發無常期也。風善行而數變,故發亦無定。經曰:木發無時。 木鬱達之。 達,暢達也。木喜條達。凡在表者,當疏其經;在裡者,當疏其臟。但使氣得通行皆謂之達。 火鬱之發。 此言水勝制火,而火鬱之待時而發也。 民病少氣,瘡瘍癰腫,脅、腹、胸、背、面首、四肢䐜憤臚脹,瘍痱,嘔逆。 此火濕之上衝於肺胃也。 瘈瘲,骨痛,節乃有動。 此火濕之內淫於筋骨也。 注下,溫瘧,腹中暴痛,血溢,流注,精液乃少。 此火濕下上流行,經絡受傷,而動血耗精也。 目赤,心熱,甚則瞀悶,懊憹,善暴死。 此肝心二經之火濕並行於內,而其性急速也。 刻終大溫,汗濡元府。 此即火欲發之徵也。凡一氣主六十日八十七刻半,火之發在四氣,則三氣刻數將終,即有大溫之候。 火之發,其氣四。 四之氣為太陰,火鬱之發,獨在濕土王時,故其氣必兼乎濕也。 火鬱發之。 發,發越也。凡火之所居,其有結聚斂伏者,不宜蔽遏,故當因其勢而解散之、升揚之也。凡病於陽虛、陽盛二者之外,另有陽為陰遏之證,皆當用升陽散火之法,即此之謂。 土鬱之發。 此言木勝制土,而土鬱之待時而發也。 民病心腹脹,腸鳴而為數後。 此濕行於上中下三焦,必治其中而上下始安也。 甚則心痛脅䐜。 此心為濕乘,肝為侮也。 嘔吐霍亂。 此濕上下行,而或嘔或吐,或吐利交作。病每見於中也。 飲發注下,胕腫身重。 此水飲發而大便暴泄,脾傷而肌肉見病。皆土發濕邪之證也。 土之發也,以其四氣。 四氣為土之王時,故土之發也以四氣。 土鬱奪之。 奪,直取也。土畏滯,凡滯在上者可吐;滯在下者可瀉。而皆不外直取其中,以安其上下也。 金鬱之發。 此言火勝制金,而金鬱之待時而發也。 民病咳逆,嗌乾,面塵色惡。 此燥氣勝而肺病也。 心脅滿引少腹,善暴痛不可反側。 此金氣勝而傷肝也。 金之發也,其氣五。 五氣為陽明王時,故其發也以五氣。 金鬱泄之。 泄,疏利也。金鬱之病,為咳,為閉,為燥,為寒,凡解表,利氣,通便,皆謂之泄。 水鬱之發。 此言土勝制水,而水鬱之待時而發也。 民病寒客心痛,腰脽痛,大關節不利,屈伸不便。 此皆寒水為病,於太陽經行之路也。 善厥逆,痞堅腹滿。 此陰勝而陽氣不伸,遂成陽為陰遏之病也。 水之發也,其氣二火前後。 君火為二之氣,相火為三之氣。君火之後、相火之前,六十日之內乃水鬱之所發也。水王於冬,而發於火令之時,陰乘陽也。經曰:水隨火。 水鬱折之。 折,抑制也。水鬱之病為寒、為水,其性善流。凡養肺金、實脾土、利膀胱、壯命火,皆謂之折。 民病犯寒而不遠寒,則寒至。寒至則堅否腹滿,痛急下利之病生矣。 此言應遠寒藥,而仍用寒,則病即因寒藥之誤而甚也。 民病犯熱而不遠熱,則熱至。熱至則身熱,吐下霍亂,癰疽瘡瘍,瞀郁注下,瞤瘈腫脹,嘔,鼽衄,頭痛,骨節變,肉痛,血溢血泄,淋閉之病生矣。 此言應遠熱藥,而仍用熱,則病即因熱藥之誤而甚也。 大積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過者死。 此言積聚之病必當攻之使去,而正乃得安。特攻之不可過甚耳。此正教人以宜攻之病,不可畏虛而留病也。 婦人重身,毒之何如?有故無殞,亦無殞也。 此言病苟有當去者,雖在有娠之婦,亦不可畏虛而留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