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新安县志 · 新安县志卷之六

职官志二 武官表 武官表 明[1] 参将 总兵 按:万历十四年六月,总督吴、御史汪会题:“南头为全广门户,控制蛮倭,请总兵移镇,带标兵一营,遇汛驻札弹压,以据形胜、重门户也。裁革参将,添设把总一员,及左右分总。” 把总 左右分总 参将万历十八年罢移镇,故复设 [1]“麻城”原脱,据康熙《新安县志》卷四《职官志·武官表·参将》补。 东莞所指挥 千户 百户 [1]“胤”原讹“允”,据康熙《新安县志》卷四《职官志·武官表·东莞所》改。按,“胤”讹作“允”,盖因避雍正帝名讳而改。 [2]“十三”原脱,据康熙《新安县志》卷四《职官志·武官表·东莞所》补。 吏目 大鹏所指挥 千户 [3]“本”原讹“木”,据康熙《新安县志》卷四《职官志·武官表·大鹏所》改。 [4]“副”原脱,据康熙《新安县志》卷四《职官志·武官表·大鹏所》补。 百户 吏目 国朝 总兵 康熙四年移镇,标兵三千,分中、左、右三营,中营驻邑城,左营驻大鹏,右营驻东莞。康熙六年,移镇碣石卫,而总兵不驻此。 新安营游击康熙三年改设 [1]“芮”原讹“芮”,据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职官志五·国朝·游击》、光绪《广州府志》卷三十《职官表十四·国朝·武职》改。光绪《广州府志》注:“张《府志》‘芮’作‘苪’。” [2]“四”原讹“七”,据本志卷七《建置略·廨署》、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职官志五·国朝·游击》改。 [3]“八”原讹“九”,据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职官志五·国朝·游击》、光绪《广州府志》卷三十《职官表十四·国朝·武职》改。光绪《广州府志》注:“《新安志》作‘二十九年’。” (续上表) [1]“浙江”原讹“山东蓬莱县”,“康熙三十七年”原讹“康熙三十五年”,均据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职官志五·国朝·游击》、光绪《广州府志》卷三十《职官表十四·国朝·武职》改。光绪《广州府志》注:“《县志》作‘蓬莱人,三十五年任’。” [2]“五十六年”原讹“五十一年”,据光绪《广州府志》卷三十《职官表十四·国朝·武职》改。光绪《广州府志》注:“阮《通志》作‘五十一年’。” [3]“宁夏”原讹“陕西”,据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职官志五·国朝·游击》、光绪《广州府志》卷三十《职官表十四·国朝·武职》改。 (续上表) [1]按,“汇县”疑为“南汇县”。光绪《广州府志》卷三十一《职官表十五·国朝·武职》记载鞠应蛟于乾隆五十二年任大鹏营参将,“江苏人”;嘉庆元年任广海寨守备,“汇县人”。查《清史稿》卷五十八《地理五·江苏》,清代江苏有南汇县,无汇县。 (续上表) 按:乾隆二十二年,设左翼镇,驻札虎门,新安营改为左翼镇标左营。嘉庆十六年,奉旨“粤东添设水师提督一员,驻札虎门,移左翼镇驻札阳江,新安营改为水师提标左营。” 又按:郡志载:“雍正八年,改游击为参将。”但稽《新安营册》,自康熙三年设游击,此后并无“改设参将”字样。惟查雍正八年,只有新会、增城二县改游击为参将,余皆仍旧。郡志或失详核,或系错缮,俱未可定。附记于此,以俟参考。 新安营守备康熙三年城守改设 [1]“正学”原倒,据康熙《新安县志》卷四《职官志·武官表》、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职官志五·国朝·游击》改。 [2]“鸿”原讹“雄”,据康熙《新安县志》卷四《职官志·武官表》、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职官志五·国朝·游击》改。 (续上表) [1]“弘”原讹“宏”,据康熙《新安县志》卷四《职官志·武官表》、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职官志五·国朝·游击》改。 [2]“祖”原讹“礼”,据康熙《新安县志》卷四《职官志·武官表》、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职官志五·国朝·游击》改。 [3]“弘”原讹“宏”,据康熙《新安县志》卷四《职官志·武官表》、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职官志五·国朝·游击》改。 [4]“陕西”原讹“山西”,据《清史稿》卷六十三《地理十·陕西》改。按,康熙《新安县志》卷四《职官志·武官表》作“山西凤翔府岐山县人”,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职官志五·国朝·游击》作“山西人”。查《清史稿》,清代岐山县属陕西省。 [5]“陕西”原讹“山东”,据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职官志五·国朝·游击》、光绪《广州府志》卷三十《职官表十四·守备》改。光绪《广州府志》注:“《新安志》作‘山东人’。” [6]“弘”原讹“宏”,据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职官志五·国朝·游击》改。 [7]按,“龙”,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职官志五·国朝·游击》作“隆”。 [8]“甘肃”原讹“陕西”,据《清史稿》卷六十四《地理十一·甘肃》改。 (续上表) [1]按,“署”,光绪《广州府志》卷三十一《职官表十五·守备》作“任”。 (续上表) [1]按,“扳”,光绪《广州府志》卷三十一《职官表十五·守备》作“攀”。 东莞守御所千总原东莞营调拨,今隶新安营游击辖下 按:千总姓名,旧载止此,嗣后房档霉烂,无从查考。 左哨千总 [2]按,“材”疑为“林”之误。 (续上表) 右哨千总 把总 左哨头司把总 左哨二司把总 右哨头司把总 右哨二司把总 大鹏守御所千总 (续上表) [1]“梅”原讹“枚”,据康熙《新安县志》卷四《职官志·武官表》改。 按:康熙七年,营汛归并惠州协副将管辖,而新安营不辖大鹏。 大鹏营游击康熙四十三年,将顺德镇右营游击改设大鹏营游击 [2]此条原脱,据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职官志五·国朝·游击》补。 大鹏营参将雍正四年以游击改设 (续上表) 大鹏营守备康熙四十三年,将顺德营中军守备改设大鹏营守备 [1]此条原脱,据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职官志五·国朝·守备》补。 大鹏营千总 [1]“荣”原讹“树”,据康熙《新安县志》卷四《职官志·武官表》改。 现任大鹏营左哨千总 现任大鹏营右哨千总 现任大鹏营左哨头司把总 现任大鹏营左哨二司把总 现任大鹏营右哨头司把总 现任大鹏营右哨二司把总 【注释】 [1]“明”原倒置于“参将”下,据文意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