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官六种 · 漢舊儀補遺卷下

孙星衍 《汉官六种》
漢議郎衛宏撰 清孫星衍校集 晝漏盡,夜漏起,宮中衛宮,城門擊刁斗,周廬擊木柝。 文選新刻漏銘注、陽給事誄注 夜漏起宮中,宮城門擊柝, 〔一〕 繫刁斗,傳五夜,百官徼,直符 案:文選注引作「傳五伯官直符」。 行,衛士周廬擊木柝,傳呼備火。 〔二〕 北堂書鈔武功部、儀式部、文選新刻漏銘注 五夜:甲、乙、丙、丁、戊夜。 案:初學記器物部引「五夜:甲夜、乙夜、丙夜、丁夜、戊夜」。 及相傳救守火帥內戶外, 〔三〕 數五止。 北堂書鈔儀飾部 夜漏起,中黃門持五夜,相傳授。 文選新刻漏銘注 立夏、立秋晝六十二刻,夏至晝六十五刻。夜漏不盡五刻,擊五鼓;夜漏不盡三刻,擊三鼓。 初學記器物部 冬至晝四十一刻,後九日加一刻,至立春晝四十六刻,夜五十四刻。 〔四〕 北堂書鈔儀飾部 漢制:天地以下,群臣所祭凡一千五百四十。新益為萬五千四十。 案:「新」上疑脫「亡」字。 漢法;三歲一祭天于雲陽宮甘泉壇,以冬至日祭天,天神下。三歲一祭地于河東汾陰后土宮,以夏至日祭地,地神出。五帝祭于雍 〔五〕 畤。 〔五〕 藝文類聚禮部、太平御覽禮儀部 元年祭天,二年祭地,三年祭五帝于五畤。三歲一遍,皇帝自行,他祠不出。 史記封禪書索隱、太平御覽禮儀部 祭天地五(祀) 〔畤〕 , 〔六〕 皇帝不自行,祠還致福。 漢書賈誼傳應劭注 皇帝 案:藝文類聚引「皇帝」作「桓帝」,字訛,下同。 祭天,居雲陽宮,齋百日,上甘泉通天臺,高三十丈,以候天神之下,見如流火。舞女童三百人,皆年八歲。天神下壇所,舉烽火。皇帝就竹宮中,不至壇所。 案:漢書禮樂志注引「竹宮去壇三里」,疑此注文。 甘泉臺去長安三百里,望見長安城, 案:太平寰宇記三十一引作「甘泉宮」。 皇帝所以祭天之圓丘也。 〔七〕 藝文類聚禮部、太平御覽禮儀部案:太平寰宇記引作「黃帝以來,圓丘祭天處」。藝文類聚又引作「成帝」。 通天臺高三十丈,望雲雨悉在其下,去長安三百里,望見長安城。 案:史記孝武帝本紀索隱、漢書武帝紀注、郊祀志注、文選籍田賦注引同。 〔八〕 武帝祭天,上通天臺。舞八歲童女三百人,置祠具,招仙人。祭天已,令人升通天臺,以候天仙。天神既下祭所,若大流星,乃舉烽火,而就竹宮望拜。 太平寰宇記三十 武帝於甘泉宮更置前殿,始廣諸宮室。有芝生甘泉殿邊房中。 太平寰宇記三十一 芝有九莖,金色, 〔九〕 綠葉朱實,夜有光,乃作芝房之歌。 三輔黃圖二、太平寰宇記三十一 通天臺上有承露 〔盤〕 , 〔一0〕 仙人掌擎玉杯, 〔以〕 承雲表之露。 〔一一〕 元鳳閒,臺自毀,椽桷皆化為龍鳳,隨風雨飛去。 太平寰宇記三十一 皇帝祭天自行,群臣從之,齋皆百日,他祠不出。祭天紫壇幄帳。 〔一二〕 案:續漢志補注引作「幄帷」。 高皇帝配天,居堂下西嚮,紺幄, 〔一三〕 紺席。 續漢志補注、北堂書鈔禮儀部、服飾部、初學記禮記、藝文類聚禮部、服飾部、太平御覽禮儀部、服用部 祭天,用六綵綺席六重, 〔一四〕 長一丈,中一幅,四周緣之。玉几、玉飾器,凡七千三百物備具。 〔一五〕 養牛五歲,至三千斤。 史記封禪書正義、 〔一六〕 漢書郊祀志注、續漢志補注、北堂書鈔禮儀部、服飾部、藝文類聚禮部、太平御覽禮儀部、珍寶部、服用部、布帛部 大祀,齋五日。小祀,齋三日。 〔一七〕 北堂書鈔禮儀部 齋則食丈二尺旋案,陳三十六肉,九穀飯。 北堂書鈔酒食部、初學記器物部、太平御覽服用部案:太平御覽引作「九穀飲食」。 齋法:食肉三十六兩。 太平御覽飲食部 凡齋,紺幘;耕,青幘;秋貙劉,服緗幘。 續漢志補注 祠五祀,謂五行金、木、水、火、土也。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皆古賢能治成五行有功者也,主其神祀之。 太平御覽禮儀部 〔凡〕 聖王之法, 〔一八〕 追祭天地日月星辰山川萬神,皆古之人也,能 〔紀〕 天地五行氣,奉(成) 〔其〕 功以成人者也。 〔一九〕 故其奉祀,皆以人事之禮,食之所食也,非祭食天與土地、金、木、水、火、土、石也。 太平御覽禮儀部 祭參、 〔二0〕 辰星於池陽谷口,夾道左右為壇,營覆地各周三十六里。 史記封禪書索隱、太平御覽禮儀部 祭地河東汾陰后土宮,宮曲入河,古之祭地澤中方丘也。禮儀如祭天,名曰汾葵,一曰葵丘也。 藝文類聚禮部、太平御覽禮儀部案:漢書武帝紀注引作「葵上」。 郊泰畤,皇帝平旦出竹宮,東向揖日,其夕,西南向揖月,便用郊日,不用春秋。 漢書武帝紀臣瓚注 祭五岳,祠用三正色牲。十月涸凍,二月解凍,皆祭祀。乘傳車,稱使者。 太平御覽禮儀部 祭四瀆,用三正色牲,沈珪,有車馬紺蓋。 史記封禪書索隱、初學記地部、太平御覽地部、禮儀部案:初學記引「四瀆」下有「江、河、淮、濟」四字。 祭人先於隴西西縣人先山,山上皆有土人,山下有畤,埒如種菜畦,畤中各有一土封,故云畤。 史記封觶書集解、索隱、太平御覽禮儀部 祭 〔西〕 王母於石室, 〔二一〕 皆在所二千石令長奉祠。 太平御覽禮儀部 祭三皇、五帝、九皇、六十四民, 案:「民」當作「氏」。 皆古帝王,凡八十一姓也。 太平御覽禮儀部 宗廟三年大祫祭,子孫諸帝以昭穆坐於高廟,諸隳廟神皆合食,設左右坐。高祖南面,幄繡帳,望堂上西北隅。帳中坐長一丈,廣六尺,繡裀厚一尺,著之以絮四百斤。曲几,黃金釦器。高后右坐,亦幄帳,卻六寸。白銀釦器。每牢中分之,左辨上帝,右辨上后。俎餘委肉積於前殿千斤, 〔二二〕 名曰堆俎。子為昭,孫為穆。昭西面,曲屏風,穆東面, 〔二三〕 皆曲几,如高祖。饌陳其右,各配其左,坐如祖妣之法。太常導皇帝入北門。群臣陪者,皆舉手班辟抑首伏。 大鴻臚、大行令、九儐傳曰:「起。」復位。而皇帝上堂盥,侍中以巾奉觶酒從。帝進拜謁。贊饗曰:「嗣曾孫皇帝敬再拜。」前上酒。卻行,至昭穆之坐次上酒。子為昭,孫為穆,各父子相對也。畢,卻西面坐,坐如乘輿坐。贊饗奉高祖賜壽,皇帝起再拜,即席以大牢之左辨賜皇帝,如祠。其夜半入行禮,平明上九卮,畢,群臣皆拜,因賜胙。皇帝出,即更衣巾,詔罷,當從者奉承。 續漢志補注、初學記禮部、藝文類聚禮部、太平御覽禮儀部 皇帝唯八月飲酎,車駕夕牲,牛以絳衣之。 案:太平御覽引「絳」作「繡」。 皇帝暮視牲,以鑑燧 案:唐會要引作「鑑諸」。 取水於月,以陽燧 案:續漢志補注引作「火燧」。 取火於日,為明水(火)。 〔二四〕 左袒,以水沃牛右肩, 案:太平御覽引「肩」作「臂」。 手執鸞刀,以切牛毛血 案:通典引作「以切牛尾之毛」。 薦之,而即更衣巾,侍上熟, 〔二五〕 乃祀之。 續漢志補注、唐會要七、通典禮、太平御覽時序部、禮儀部 皇帝會諸侯酎金廟中,以上計儀設九賓陪位也。 初學記禮部、藝文類聚禮部 宗廟一歲十二祠。五月嘗麥。六月、七月三伏,立秋貙婁, 案:漢書武帝紀如淳注引「立秋貙膢」。 又嘗粢。八月先夕饋 飱 ,皆一太牢,酎祭用九太牢。 案:太平御覽禮儀部引「八月飲酎,用九太牢」。 十月嘗稻,又飲蒸,二太牢。十一月嘗,十二月臘。 〔二六〕 又每月一太牢,如閏加一祠,與上十二為二十五祠。 漢書韋玄成傳晉灼注 高帝母, 案:章帝紀注引上有「昭靈后」三字。 起兵時死小黃北,後於小黃作陵廟。 〔二七〕 史記高祖本紀正義、漢書高帝紀如淳注、後漢書章帝紀注、虞延傳注、續漢志補注案:章帝紀注引末句作「為作園廟於小黃柵」。 先媼已葬陳留小黃。 漢書高帝紀晉灼注 高皇帝家在豐中陽里,為沛泗上亭長。及為天子,立沛廟,祠豐故宅。 藝文類聚居處部 故孝武廟。 續漢志補注案:引在「建武二年,立高廟於雒陽」下。 南陵,即文帝薄太后葬之所,亦謂南霸陵,因置縣以奉陵寢。 太平寰宇記二十五案:「南陵」二字,本寰宇記文。 武、昭、宣三陵,(邑)皆三萬戶。 〔二八〕 史記呂不韋列傳索隱 使者監祠,南面立, 〔二九〕 不拜。 續漢志補注案:引在「立社稷」下。 古時歲再祠靈星,靈星春秋之太牢禮也。 〔三0〕 續漢志補注、北堂書鈔禮儀部 漢五年,修復周室舊祀, 〔三一〕 祀后稷於東南。常以八月祭以太牢, 〔三二〕 舞者七十二人,冠者五六三十人,童子六七四十二人,為民祈農報功 〔厥〕 。 〔三三〕 案:太平御覽引此一段,史記正義引無「常以八月」至「四十二人」二十九字。 夏則龍星見而始雩。龍星左角為天田,右角為天庭。 〔三四〕 天田為司馬,教人種百穀為稷。靈者,神也。辰之神為靈星,故以壬辰日祠靈星於東南,金勝為土相也。 史記封禪書正義、太平御覽禮儀部 春始 案:太平御覽引作「春日」。 〔三五〕 東耕於藉田,官祠先農。先農即神農炎帝也。祠以一太牢,百官皆從。皇帝親執耒耜而耕。 案:續漢志補注引此句在下文「以為粢盛」下,又有「古為甸師官」五字。 天子三推,三公五,孤卿十, 〔三六〕 大夫十二,士庶人終畝。 案:明帝紀注引有「皇帝親執耒耜」以下,無下文「大賜、三輔」以下十九字。 大賜三輔二百里孝悌、力田、三老布帛。百穀萬斛, 〔三七〕 為立 案:明帝紀注引「為立」作「乃致」。 藉田倉,置令、丞。穀皆給祭天地、 〔三八〕 宗廟、群神之祀,以為粢盛。 後漢書明帝紀注、續漢志補注、北堂書鈔禮儀部、太平御覽禮儀部 三老、五更,三代所尊。 北堂書鈔設官部 天子父事三老,兄事五更,天子獨拜於屏,其明日三老詣闕。 北堂書鈔設官部 求雨,太常禱天地、宗廟、社稷、山川以賽,各如其常牢,禮也。四月立夏旱,乃求雨禱雨而已;後旱,復重禱而已;訖立秋,雖旱不得禱求雨也。 續漢志補注 武帝元封日到七月畢賽之,秋冬春不求雨。 〔三九〕 續漢志補注 五儀 案:二字有訛。 元年,儒術奏施行董仲舒請雨事,始令丞相以下求雨雪,曝城南,舞女童禱天神。五帝五年,始令諸官止雨,朱繩縈社,擊鼓攻之。 太平御覽禮儀部 成帝二年六月, 〔四0〕 始命諸官止雨,朱繩反縈社,擊鼓攻之,是後水旱常不和。 續漢志補注 踐祚、改(行) 〔元〕 、 〔四一〕 立皇后、太子,赦天下。每赦,自殊死以下, 〔四二〕 〔及〕 謀反大逆不道諸不當得赦者, 〔四三〕 皆赦除之。令下丞相御史,復奏可,分遣丞相御史乘傳駕行郡國,解囚徒,布詔書。郡國各分遣吏傳廄車馬行屬縣,解囚徒。 初學記政理部、太平御覽刑法部 冊皇子為諸侯王,皆於上東門中,以東門在卯故也。 太平寰宇記二十五 臘者,報諸鬼神、古聖賢著功於民者, 〔四四〕 皆享之。 藝文類聚歲時部、白帖四、太平御覽歲時部 〔四五〕 常以正歲十二月命時儺,以桃弧、葦矢且射之,赤丸、五穀播灑之,以除疾殃。 文選東京賦注 方相帥百隸及童女,以桃弧、棘矢、土鼓,鼓且射之,以赤丸、五穀播灑之。 續漢志補注、通典禮 昔顓頊氏有三子,生而亡去 案:東京賦注引作「已而」,無「亡去」二字。 為疫鬼。一居江水為瘧鬼, 案:續漢志補注引作「是為虎」,字訛。 一居若水為罔兩 {或虫} 鬼, 案:東京賦注又引「魊鬼」也。 一居人宮室區隅漚庾, 案:東京賦注引無「漚庾」二字。「漚庾」即「區隅」之音,誤入正文。 善驚人小兒。 〔四六〕 於是以歲十二月使方相氏蒙虎皮,黃金四目,玄衣丹裳,執戈持盾,帥百吏及童子而時儺,以索室中,而毆疫鬼。 續漢志補注、通典禮、文選東京賦注、太平御覽時序部 山海經稱東海之中度朔山,山上有大桃,屈蟠三千里,東北閒百鬼所出入也。上有二神人,一曰神荼,二日鬱壘,主領萬鬼。惡害之鬼,執以葦索以食虎。黃帝乃立大桃人於門戶,畫神荼、鬱壘與虎、葦索,以禦鬼。 太平御覽果部 正月五日,大置酒,饗衛士。 補漢兵志 乘輿大駕儀,公卿奉引,大僕御,大將軍參乘,屬車八十一乘,備千乘萬騎。 北堂書鈔儀飾部、文選藉田賦注 漢乘輿法駕,奉車都尉御,侍郎參乘也矣。 北堂書鈔設官部 法駕,公卿不在鹵簿中,河南尹、執金吾、洛陽令奉引, 案:史記孝文本紀索隱引漢官儀文,與此略同,作「京兆尹、長安令」。 侍中參乘,屬車三十六乘。前有九旒雲罕,鳳皇闟戟,皮軒鸞旗車, 〔四七〕 皆大夫載。汗西郡 案:當作「漢西都」 祀天於甘泉宮。大駕祀天,法駕祀地,五郊、明堂省十三,祀宗廟省九,謂之小駕。大駕,大僕校駕。法駕,黃門令校駕。 北堂書鈔儀飾部 帝崩,唅以珠, 案:後漢書注引「飯含者,以珠玉實口」。 〔四八〕 纏以緹繒十二重。以玉為襦,如鎧狀,連縫之, 〔四九〕 以黃金為縷。腰以下以玉為札,長一尺, 〔廣〕 二寸半為柙, 〔五0〕 案:「柙」字或作「匣」。 下至足,亦縫以黃金縷。請諸衣衿斂之。凡乘輿衣服,已御,輒藏之,崩皆以斂。 漢書霍光傳注、董賢傳注、後漢書皇后紀注、劉盆子傳注、續漢志補注、通典禮 王侯葬,腰以下玉為札,長尺,廣二寸半, 〔五一〕 為匣,下至足,綴以黃金縷為之。 後漢書梁竦傳注 高帝崩三日,小斂室中牖下。 案:通典「牖」作「墉」,下皆同。 〔五二〕 作栗木主,長八寸,前方後圓,圍一尺,置牖中,望外,內張綿絮以障外,以皓木大如指,長三尺,四枚,纏以皓皮四方置牖中,主居其中央。七日大歛棺,以黍飯羊舌祭之牖中。已葬,收主。為木函,藏廟太室中西牆壁埳中, 案:後漢書光武紀注引下有「去地六尺一寸,祭則立主於坎下」十三字。通典禮又載賀循引漢儀作「去地六尺一寸,當祠則設坐於埳下」。 望內,外不出室堂之上。坐為五時衣、冠、履,几、杖、竹籠。為甬人,無頭,坐起如生時。皇后主長七寸,圍九寸,在皇帝主右旁。高皇帝主長九寸。上林給栗木,長安祠廟作神主, 案:禮記祭法疏云:「案漢儀,高帝廟主九寸,前方後圓,圍一尺。后主七寸。」 東園秘器作梓宮, 〔五三〕 素木長丈三尺,崇廣四尺。 續漢志補注、通典禮案:漢書董賢傳注引作「棺梓素木長二丈,崇廣四尺」。後漢書皇后紀注引作「梓宮長二丈,廣四尺」。 天子即位, 案:引本作「漢舊儀略載諸帝壽陵曰:天子即位」云云。 明年,將作大匠營陵地,用地七頃,方中用地一頃,深十三丈,堂壇高三丈,墳高十二丈。武帝墳高二十丈,明中高一丈七尺,四周二丈, 案:漢書霍光傳如淳注引作「天子陵中明中高丈二尺四寸」。 內梓棺柏黃腸題湊, 案:霍光傳注引作「內梓宮,次楩槨,柏黃腸題湊」。 以次百官藏畢。其設四通羡門,容大車六馬,皆藏之內方,外陟車石。外方立,先閉劍戶,戶設夜龍、莫邪劍、伏弩,設伏火。已營陵,餘地為西園后陵,餘地為婕妤以下,次賜親屬功臣。 續漢志補注 諸侯王薨,天子遣使者往,使者皆素服。 通典禮 高祖廟有鍾十枚,各受十石, 案:北堂書鈔引作「受千石」。 〔五四〕 撞之,聲聞百里。 三輔黃圖五、北堂書鈔樂部 望華蓋。 北堂書鈔帝王部 民臣被其德,以為僥倖也。 漢書高帝紀晉灼注 有稱萬歲,可十萬人聲。 史記孝武本紀正義 校勘記 〔一〕 疑「擊柝」二字係衍文。 〔二〕 文選新刻漏銘注引作「讙呼備火」。 〔三〕 孔本書鈔卷一三0引「及」作「又」,「帥」作「師」。 〔四〕 孔本書鈔卷一三0引作「冬至晝三十五刻,後九日加一刻,立春晝夜三十八刻」。標目卻作「冬晝三十刻,春晝四十刻」。 〔五〕 據御覽卷五二七補「五」字。下條亦作「五畤」。 〔六〕 據漢書賈誼傳應劭注改「五祀」作「五畤」。 〔七〕 按類聚卷三八作「成帝已來所祭天之圓丘也」。御覽卷五二七則作「黃帝以來所祭天之圓丘也」,「成」作「城」,屬上讀。又史記孝武本紀正義引括地志曰:「通天臺,即黃帝以來祭天圜丘之處。」太平寰宇記亦同。據此則「皇帝所以」恐當以作「黃帝以來」為是。 〔八〕 史記孝武本紀索隱引「三百里」作「二百里」。又文選藉田賦注無此引,實出西京賦注,孫案非。 〔九〕 三輔黃圖卷二「金色」上有「芝」字。 〔一0〕 據太平寰宇記卷三一補「盤」字。 〔一一〕 據太平寰宇記卷三一補「以」字。 〔一二〕 續漢志補注、初學記卷一三、御覽卷五二六「幄帳」均引作「幄帷」;書鈔卷九0、類聚卷三八作「帷幄」,無作「幄帳」者。疑此引當以作「幄帷」為是。 〔一三〕 續漢志補注作「紺帷帳」,類聚卷六九、御覽卷七00作「紺幄帳」,疑此引脫「帳」字。 〔一四〕 御覽卷七0九「用」上有「登地」二字。 〔一五〕 御覽卷五二七「凡」下引有「器」字。又漢書郊祀志有兩引,其一此句作「用玉几玉飾器凡七十」,與諸引皆異。 〔一六〕 史記封禪書正義無此引,孝武本紀正義引「養牛」以下八字,孫注誤。 〔一七〕 孔本書鈔卷八八引作「制祀天齋七日,宗廟五日,小祀三日」。 〔一八〕 據御覽卷五二六補「凡」字。 〔一九〕 據御覽卷五二六補「紀」字,又改「成」為「其」。 〔二0〕 影宋本御覽卷五二六「祭」上有「各王封」三字。 〔二一〕 據御覽卷五二六補「西」字。 〔二二〕 續漢志補注「殿」作「數」。 〔二三〕 兩「面」字原均誤作「南」,據續漢祭祀志補注、類聚卷三八、初學記卷一三、御覽卷五二六引改。 〔二四〕 諸引「水」下俱引「火」字,據補。 〔二五〕 點校本續漢禮儀志補注據盧文弨校,改「巾」作「中」,且置於「侍」字之下。 〔二六〕 漢書韋玄成傳晉灼注「十二月臘」下有「二太牢」三字。 〔二七〕 續漢志補注、後漢書虞延傳注均作「為作陵廟於小黃」。 〔二八〕 「邑」係衍文,據史記呂不韋傳索隱刪。 〔二九〕 點校本續漢志補注「南面」作「南向」。 〔三0〕 孔本書鈔卷九0作「雒陽歲再祀靈星者。青龍星大小辰為靈星,左角為天田,右角為天庭」,文大異。又點校本續漢志補注據盧文弨校刪下「靈星」二字,改「之太」作「用少」。 〔三一〕 史記封禪書正義「周室」作「周家」,「舊祀」作「舊祠」。 〔三二〕 影宋本御覽卷五二六「以」作「一」。 〔三三〕 據史記封禪書正義補「厥」字。 〔三四〕 「天庭」原作「大庭」,據孔本書鈔卷九0改。 〔三五〕 影宋本御覽卷五三二作「春始」,孫氏所據本誤。 〔三六〕 諸本中唯點校本後漢書明帝紀注作「孤卿七」。 〔三七〕 續漢志補注「百穀」上引有「種」字。 〔三八〕 續漢志補注、後漢書明帝紀注「皆」下均有「以」字。 〔三九〕 「春」原作「夏」,諸本續漢禮儀志補注均作「春」,據改。 〔四0〕 諸本中唯點校本續漢志補注作「成帝三年六月」。 〔四一〕 據初學記卷二0、御覽卷六五二引改「行」作「元」。 〔四二〕 「殊」原作「除」,據初學記卷二0、御覽卷六五二改。 〔四三〕 據初學記卷二0、御覽卷六五二補「及」字。 〔四四〕 御覽卷三三「古聖賢」上引有「即」字。 〔四五〕 「歲時部」係「時序部」之誤。 〔四六〕 文選東京賦注引作「善驚人為小鬼」。 〔四七〕 孔本書鈔卷一三0作「皮軒鸞車旗」。然據續漢志,疑「車」字係衍文。 〔四八〕 按後漢書皇后紀注「飯含者」以下八字,乃李賢之語,非漢舊儀之文。 〔四九〕 漢書霍光傳注「縫」作「綴」,下「縫」字亦然。後漢書劉盆子傳注亦作「綴」。 〔五0〕 據漢書霍光傳注、後漢書劉盆子傳注補「廣」字。 〔五一〕 「二寸半」原誤作「一寸半」,後漢書梁竦傳注諸本皆作「二寸半」,故改。 〔五二〕 萬有文庫本通典此處作「牖」,下文則作「墉」。 〔五三〕 點校本、殿本續漢禮儀志補注「梓宮」作「梓棺」。 〔五四〕 孔本書鈔卷一0八作「受十石」,孫輯乃沿陳本之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