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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二十 内务府总管玛斯喀等奏曹荃呈称户部交进豆草请与户部会议具奏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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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 二十 内务府总管玛斯喀等奏曹荃呈称户部交进豆草请与户部会议具奏摺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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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康熙四十年十一月十二日 据物林达曹荃呈称,户部之普瑚等交进之豆草,接收后,将交进之呈文,由赵昌等具奏。奉旨:著交内务府总管。钦此。此事乃系户部之事,既与钱粮关系重大,请与户部会议具奏等语。由内务府总管玛斯喀、库岱、赫奕口说与奏事主事存柱具奏。 奉旨:著会议。钦此。 [译自内务府满文奏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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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曹寅奏请圣安并报江南大获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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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苏州织造李煦奏前奉谕旨已钦遵妥办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