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诗人
名句
古籍
首页
古籍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第一八○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一一四○三-二
朗读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 第一八○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一一四○三-二
佚名
·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新竹县大轿首张邦,具领光绪九年冬季大轿班工食 具领状人台下大轿首张邦等,今当大老爷台前,请领得光绪九年冬季份工食银壹拾两零捌钱伍分,扣除减平银陆钱五分外,实应银壹拾两零贰钱。邦等领回奉公,不敢冒领。合具领状是实。 〔批〕除减平外,实应给银十两零一钱九分九厘正。给领之状附。 私记 私记 光绪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具领状大轿首张邦(画押)
← 上一章
第一七九具领状光绪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一一四○三-一
下一章 →
第一八一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五日一一四○三—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