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犯·苔梅
注釋
- 花犯:周邦彥自度曲。又名《繡鸞鳳花犯》。「犯」,意為「犯調」,是將不同的空調聲律合成一曲,使音樂更為豐富。雙調,一百零二字。前段十句,六仄韻
- 後段九句,四仄韻。 苔梅:枝幹上長有苔蘚之梅。嬋娟:形態美好。蒼鬟素靨:形容苔絲如發鬟般飄垂。「素」字,極寫梅花的冰姿雪容。靨者,及指婦女面容,以此喻梅花。盈盈:風姿儀態之美瞰流水:流水倒映梅姿,梅姿風態萬千。梅奇水清,相映成趣紺縷:深青色的絲縷,此以指梅樹上的苔絲。故山:指故鄉家山。歲晚:指暮年。誰堪寄:則謂無人可以寄語。琅:指青竹。
- 三花兩蕊:即梅幹上破苔絲而出的小梅,言明數量稀少。蒙茸:謂梅花貌蓬鬆。依依:隱約之意。雲臥:言其高潔,不沾塵俗污垢。藍衣:即「藍縷」之衣,此以指梅樹苔衣。古指隱逸之士。羅浮夢:柳宗元《龍城錄》載,隋開皇中趙師雄遷羅浮,日暮於松林酒肆旁見一美人,淡妝素服出迎, 與語,芳香襲人,因與扣酒家共飲。 師雄醉寢,醒來以後,起視,乃在梅花樹下。後則以羅浮夢喻梅花, 亦作「羅浮魂」。半蟾:猶半月,以蟾為月之代稱。掛曉:月懸曉空,天將明。么鳳:鳥名。羽毛五色,形狀如傳說中鳳凰而體形較小,故稱么鳳。因其常於桐花開時來集桐樹上,又名桐花鳳。玉奴:南朝齊東昏侯妃潘氏, 小字玉兒,齊亡後,義不受辱,被縊後,潔美如生。此指梅花。
譯文
苔梅蒼古卻如美人,蒼苔細長如發,梅花白似女子的面頰,身姿雅淡高潔,生長在水邊,臨水照影,顧盼生姿。幽香濃郁,十里之外,都讓人斷魂。可嘆它身上長的紺綠的苔須瓢飄蕩盪,難以系住我對離去的友人的思念我的悲傷。在家鄉的山中,還能給誰寄去一枝梅花。 獨自倚著如玉的青竹,徒然地想起往昔在大雪之夜,我披著蓑衣,乘著一葉孤舟於風雪中賞雪。
梅花如今也是三兩朵的殘蕊罷了,稀稀落落的點綴在草木縈茸之間,梅花點點如珠飄落,似有搖落之恨。梅花隱於深山,潔雅閒靜,苔絲如衣,卻因庇護寒夜開放的梅花而憔悴。可惜梅花只在夢中,殘月掛在空中,天色將明,梅花在寒風裡盛開,我乍然驚醒,想要喚取夢中的梅花,只是梅魂歸去,夢醒後僅留下梅花的余香。
賞析
「古嬋娟,花鬟素靨,盈盈瞰流水」,以「古」字起筆描繪苔梅的蒼古清奇之美。「古」字,以樹齡之老,暗寓歷盡滄桑、閱世甚深之意。「斷魂十里」承結前意,然後又一筆撇去,以「嘆」字領起,寫出「嘆紺縷飄零,難系離思。」打入離思羈情「嘆」字著力極深,道出悲懷之苦、離思之深。再嘆一聲,則「故山歲晚誰堪寄。琅玕聊自倚」。「獨在異鄉為異客」,思鄉之情,對於每一個羈旅之人,也是不可缺少的一道精神大菜。況人在暮年,孤寂無聊,心境自然極度憂傷家國喪亂之痛更使詞人心緒紛亂,思前想後,往事歷歷如昨。想當年身披綠蓑,駕起孤舟,在寒浪里沖雪橫渡,尋梅探勝。其情其景,悠哉乎。可往事不再,又有:「謾記我、綠蓑沖雪,孤舟寒浪里。」「謾記」是筆下著力之處,極言其不堪回首、想也無益的悲愴心情,感情色彩異常強烈、愁慘。
「三花兩蕊破蒙茸」再點梅景。「破」字生動地寫出小梅鑽破苔絲而吐出花蕾的動態。「依依似有恨、明珠輕委。」小梅吐蕾較遲,似有別樣情懷。「恨」字含意,著落在「明珠輕委」四字。
小梅之恨在於游者任意攀折。如若聯繫到古謠:「西湖明珠自天降,龍鳳飛舞到錢塘。」則德祐之難對於詞人的詞意不言自明。張惠言說:「碧山詠物諸篇,並有君國之憂。」以此驗證,「明珠輕委」的寓意自可明了。以明珠輕委為山河易手之恨,與篇首「古」字最為切合。虬於古梅所俯瞰的除了流水之外,還有人間興亡。明珠遭棄,國已不國,「雲臥穩,藍衣正、護春憔悴」卻是古梅常態。「雲臥」,言其高潔,不沾塵俗污垢。「穩」字,意謂深固不移。這三句寫臨安失守,而馬麟夏禹王像古梅根深難徙,依然獨守其處。它雖紺縷飄零,然而梅乾苔絲依舊護守著殘留的春光和憔悴的梅花。這自然是詞人的自白:仕元,但感情上始終留戀南宋。詞人不久即辭官歸隱。元僧掘毀宋帝六陵,詞人也曾作過控訴。他與張炎、周密等結社唱和,抒寫亡國之痛。所以在「護春憔悴」的悲吟中也有幾分「病翼驚秋,枯形閱世」的痛楚。然而在當時的情勢下,詞人只能空作興亡之嘆而已。分析至此,作者之心境只能如此。
「羅浮夢、半蟾掛曉,么鳳冷、山中人乍起」。幾句面對著憔悴的梅花,詞人日夜愁思。羅浮夢,事見《龍城錄》乃講隋人趙師雄在梅花樹下的艷遇。後遂稱梅花夢為羅浮夢,因而以結末二句一意貫串再加點化,寫下了「又喚取、玉奴歸去,余香空翠被蘇軾《次韻楊公濟奉議梅花》云:「月地雲階漫一樽,玉奴終不負東昏。臨春結綺荒荊棘,誰信幽香是返魂。」詠梅而涉及玉奴,蓋指梅花香氣乃舊時貴妃靈魂歸來所化。喚「玉奴歸去」,又是寫呼梅同去。
這一切是那樣地清冷、空寂。以上四句所寫的夢醒、人去的心理活動,都著眼於空虛二字,委婉深曲地表達了詞人心中悵然若失的悽愴心境。
林力 肖劍主編.宋詞鑑賞大典 (上、中、下卷):長征出版社,1999年11月第1版:第1909頁
創作背景
蔡駿.新編詞譜詞例選評:合肥工業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24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