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風

先秦 詩經
習習谷風,以陰以雨。黽勉同心,不宜有怒。采葑采菲,無以下體?德音莫違,及爾同死。 行道遲遲,中心有違。不遠伊邇,薄送我畿。誰謂荼苦,其甘如薺。宴爾新婚,如兄如弟。 涇以渭濁,湜湜其沚。宴爾新婚,不我屑以。毋逝我梁,毋發我笱。我躬不閱,遑恤我後。 就其深矣,方之舟之。就其淺矣,泳之游之。何有何亡,黽勉求之。凡民有喪,匍匐救之。 不我能慉,反以我為仇。既阻我德,賈用不售。昔育恐育鞫,及爾顛覆。既生既育,比予於毒。 我有旨蓄,亦以御冬。宴爾新婚,以我御窮。有洸有潰,既詒我肄。不念昔者,伊余來塈。
xí 習 xí 習 gǔ 谷 fēng 風   , yǐ 以 yīn 陰 yǐ 以 yǔ 雨 。 。 mǐn 黽 miǎn 勉 tóng 同 xīn 心   , bù 不 yí 宜 yǒu 有 nù 怒 。 。 cǎi 采 fēng 葑 cǎi 采 fēi 菲   , wú 無 yǐ 以 xià 下 tǐ 體   ? dé 德 yīn 音 mò 莫 wéi 違   , jí 及 ěr 爾 tóng 同 sǐ 死 。 。
háng 行 dào 道 chí 遲 chí 遲   , zhōng 中 xīn 心 yǒu 有 wéi 違 。 。 bù 不 yuǎn 遠 yī 伊 ěr 邇   , báo 薄 sòng 送 wǒ 我 jī 畿 。 。 shuí 誰 wèi 謂 tú 荼 kǔ 苦   , qí 其 gān 甘 rú 如 jì 薺 。 。 yàn 宴 ěr 爾 xīn 新 hūn 婚   , rú 如 xiōng 兄 rú 如 dì 弟 。 。
jīng 涇 yǐ 以 wèi 渭 zhuó 濁   , shí 湜 shí 湜 qí 其 zhǐ 沚 。 。 yàn 宴 ěr 爾 xīn 新 hūn 婚   , bù 不 wǒ 我 xiè 屑 yǐ 以 。 。 wú 毋 shì 逝 wǒ 我 liáng 梁   , wú 毋 fā 發 wǒ 我 gǒu 笱 。 。 wǒ 我 gōng 躬 bù 不 yuè 閱   , huáng 遑 xù 恤 wǒ 我 hòu 後 。 。
jiù 就 qí 其 shēn 深 yǐ 矣   , fāng 方 zhī 之 zhōu 舟 zhī 之 。 。 jiù 就 qí 其 qiǎn 淺 yǐ 矣   , yǒng 泳 zhī 之 yóu 游 zhī 之 。 。 hé 何 yǒu 有 hé 何 wáng 亡   , mǐn 黽 miǎn 勉 qiú 求 zhī 之 。 。 fán 凡 mín 民 yǒu 有 sàng 喪   , pú 匍 fú 匐 jiù 救 zhī 之 。 。
bù 不 wǒ 我 néng 能 xù 慉   , fǎn 反 yǐ 以 wǒ 我 wèi 為 chóu 仇 。 。 jì 既 zǔ 阻 wǒ 我 dé 德   , gǔ 賈 yòng 用 bù 不 shòu 售 。 。 xī 昔 yù 育 kǒng 恐 yù 育 jū 鞫   , jí 及 ěr 爾 diān 顛 fù 覆 。 。 jì 既 shēng 生 jì 既 yù 育   , bǐ 比 yǔ 予 yú 於 dú 毒 。 。
wǒ 我 yǒu 有 zhǐ 旨 xù 蓄   , yì 亦 yǐ 以 yù 御 dōng 冬 。 。 yàn 宴 ěr 爾 xīn 新 hūn 婚   , yǐ 以 wǒ 我 yù 御 qióng 窮 。 。 yǒu 有 guāng 洸 yǒu 有 kuì 潰   , jì 既 yí 詒 wǒ 我 yì 肄 。 。 bù 不 niàn 念 xī 昔 zhě 者   , yī 伊 yú 余 lái 來 jì 塈 。 。

注釋

  • 邶(bèi):中國周代諸侯國名,地在今河南省湯陰縣東南。谷風:東風,生長之風。一說來自大谷的風,為盛怒之風。習習:和舒貌。一說逢連續不斷貌』。以陰以雨:為陰為雨,以滋潤百物,以喻夫婦應該和美。一說沒有晴和之意,喻其夫暴怒不止。黽勉:勤勉,努力。葑:蔓菁也。葉、根可食。菲:蘿蔔之類。無以下體:意指要葉不要根,比喻戀新人而棄舊人。以,用。下體,指根。德音:指丈夫曾對她說過的好話。
  • 遲遲:遲緩,徐行貌。中心:心中。有違:行動和心意相違背。伊:是。邇:近。薄:語助詞。畿:指門檻。荼:苦菜。薺:薺菜,一說甜菜。宴:快樂。昏:即「婚」。
  • 涇、渭:河名。湜湜:水清見底。沚:水中小洲。一說底。屑:顧惜,介意。一說潔。逝:往,去。梁:捕魚水壩。發:「撥」的假借字,搞亂。一說打開。笱:捕魚的竹簍。躬:自身。閱:容納。遑:暇,來不及。恤:憂,顧及。後:指走後的事。
  • 方:筏子,此處作動詞。亡:同「無」。民:人。這裡指鄰人。匍匐:手足伏地而行,此處指盡力。
  • 能:乃。慉:好,愛惜。讎:同「仇」,仇人。。賈:賣。用:指貨物。不售:賣不出。育:長。育恐:生於恐懼。鞫:窮。育鞫:生於困窮。顛覆:艱難,患難。於毒:如毒蟲。
  • 旨蓄:蓄以過冬的美味乾菜和醃菜。旨,甘美。蓄,聚集。御:抵擋。窮:窘困。有洸有潰:即「洸洸潰潰」,水流湍急的樣子,此處借喻人動怒。既:盡。詒:遺,留給。肄:勞苦的工作。伊:句首語氣詞。一說維。余:我。來:語助詞。一說是。塈:愛。

譯文

山谷來風迅又猛,陰雲密布大雨傾。夫妻共勉結同心,不該動怒不相容。採摘蘿蔔和蔓青,難道要葉不要根?往日良言休拋棄:到死與你不離分。

邁步出門慢騰騰,腳兒移動心不忍。不求送遠求送近,哪知僅送到房門。誰說苦菜味最苦,在我看來甜如薺。你們新婚多快樂,親兄親妹不能比。

渭水入涇涇水渾,涇水雖渾河底清。你們新婚多快樂,不知憐惜我心痛。不要到我魚壩來,不要再把魚簍開。既然現在不容我,以後事兒誰來睬。

好比過河河水深,過河就用筏和船。又如河水清且淺,我就游泳到對岸。家中有這沒有那,為你盡心來備辦。左鄰右舍有災難,奔走救助不遲延。

你不愛我到也罷,不該把我當仇家。我的好心你不睬,就像貨物沒人買。從前害怕家貧窮,患難與共苦經營。如今家境有好轉,嫌你厭我如毒蟲。

備好乾菜和醃菜,貯存起來好過冬。你們新婚多快樂,拿我積蓄來擋窮。粗聲惡氣欺負我,粗活重活我擔承。當初情意全不念,往日恩愛一場空。

鑑賞

  作為一個社會問題,丈夫因境遇變化或用情不專而遺棄結髮之妻,在《詩經》這部漢族文學史上最早的詩歌總集中已多有反映,《衛風·氓》是一篇,《邶風·谷風》又是一篇。同樣是用棄婦的口吻陳述被棄的痛苦,與《衛風·氓》相比,《邶風·谷風》中的女子在性格上不如前者決絕果斷,因此在回憶往事和述說情懷時怨而不怒,並沒有對負心漢進行直接的譴責,然而在藝術風格上,則更能體現被孔子稱道的溫柔敦厚的詩教傳統。

  從全詩的敘說來看,這位女子的丈夫原來也是貧窮的農民,只是由於婚後兩人的共同努力,尤其是年輕妻子的辛勞操持,才使日子慢慢好過了起來。但是這種生活狀況的改善,反倒成了丈夫遺棄她的原因。這個負心漢不但不顧念患難中的糟糠之妻,相反卻喜新厭舊,把她當作仇人,有意尋隙找岔,動輒拳腳相加,最後終於在迎親再婚之日,將她趕出了家門。詩中的棄婦就是在這種情形下,如泣如訴地傾吐了心中的滿腔冤屈。

  這首詩在抒情方面最可注意的有以下幾點:首先是選取了最能令人心碎的時刻,使用對比的手法,凸現了丈夫的無情和自己被棄的淒涼。這個時刻就是新人進門和舊人離家,對於一個用情專一、為美好生活獻出了一切的女子來說,沒有比這一刻更讓人哀怨欲絕的了。詩由此切入,非常巧妙地抓住了反映這一出人生悲劇的最佳契機,從而為整首詩的抒情展開提供了基礎。而一方面「宴爾新昏,如兄如弟」的熱鬧和親密,另一方面「不遠伊邇,薄送我畿」的絕情和冷淡,形成了一種高度鮮明的對比,更突出了被棄之人的無比愁苦,那種典型的哀怨氣氛被渲染得十分濃烈。

  其次是借用生動的比喻言事表情,具有濃郁的生活氣息。全詩共分六章,每章都有含蓄不盡的妙喻。如第一章入手便以大風和陰雨,來表現丈夫的經常無故發怒;以采來蔓菁蘿蔔的根莖被棄,來暗示他丟了根本,視寶為廢。這主要用於言事。第二章則轉用食荼如薺、以苦為甜,來反襯人物在見了丈夫新婚時內心的苦澀程度,遠在荼菜的苦味之上。這又是主要用於表情。另如第三章的「涇以渭濁,湜湜其沚」,是用涇水因渭水流入表面變濁、其底仍清,來比喻自己儘管被丈夫指責卻依然不改初衷的清白;第四章以河深舟渡、水淺泳渡,喻寫以往生活不論有何困難,都能想方設法予以解決;第五章用「賈用不售」比丈夫的嫌棄、「比予於毒」喻對己的憎惡;第六章又把自己往日的辛勞比作御冬的「旨蓄」,將丈夫的虐待喻為湍急咆哮的水流。這些比喻取喻淺近,無不切合被喻情事的特徵,大大增強了作品的藝術性和表現力。

  最後,作品的一唱三嘆、反覆吟誦,也是表現棄婦煩亂心緒和一片痴情的一大特色。從首章的「黽勉同心,不宜有怒」、「德音莫違,及爾同死」,到二章的「行道遲遲,中心有違」,從三章的「毋逝我粱,毋發我笱」,到四、五章的前後對比,再到六章的「不念昔者,伊余來塈」,在反覆的述寫和表白中,淋漓盡致地展示了棄婦沉溺於往事舊情而無法自拔的複雜心理。順著這一感情脈絡的延伸展開,循環往復,人們更能接近和觸摸這個古代女子的善良和多情的心,更能感受到被棄帶給她的精神創痛。至於作品在二、三、六章中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宴爾新昏」這樣的句子,又在斷續錯雜的回憶和抒情中,突出和強調了丈夫背信棄義對她產生的強烈刺激,她無法忍受眼前出現的這一現實,更不能以平常之心來接受這一現實,所以反覆詠之,以示銘心刻骨,難以忽忘。

  由此可見,這首詩在抒寫棄婦哀怨方面是很有特色的。它的出現,表明古代婦女在愛情和婚姻生活中,很早就處在弱者的地位,充當著以男子為中心的社會的犧牲品,她們的命運是值得同情的。儘管作品沒有直接對負情男子作明確的譴責,但最初的信誓旦旦和最終的棄如脫靴,仍為此作了有力的點示,具有深刻的警世作用。

王秀梅 譯註.詩經(上):國風.北京:中華書局,2015:68-72&姜亮夫 等.先秦詩鑑賞辭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98:68-72

創作背景

  這首詩是遭到丈夫遺棄的女子寫的訴苦詩。從朱熹的《詩集傳》、方玉潤的《詩經原始》,到今人高亨的《詩經今注》和程俊英的《詩經譯註》等均取此說。陳子展《詩經直解》說:「《邶風·谷風》,棄婦之詞。或疑《小雅·谷風》亦為棄婦之詞。母題同,內容往往同,此歌謠常例。」

王秀梅 譯註.詩經(上):國風.北京:中華書局,2015:68-72&姜亮夫 等.先秦詩鑑賞辭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98:6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