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 · 莊公二十四年

左丘明 《左傳》
【經】 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宮桷。 葬曹莊公。 夏,公如齊逆女。 秋,公至自齊。 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 戊寅,大夫、宗婦覿,用幣。 大水。 冬,戎侵曹。 曹羈出奔陳。 赤歸於曹。 郭公。 【傳】 二十四年春,刻其桷,皆非禮也。御孫諫曰:「臣聞之,儉,德之共也;侈,惡之大也。先君有共德而君納諸大惡,無乃不可乎?」 秋,哀姜至。公使宗婦覿,用幣,非禮也。御孫曰:「男贄大者玉帛,小者禽鳥,以章物也。女贄不過榛栗棗脩,以告虔也。今男女同贄,是無別也。男女之別,國之大節也,而由夫人亂之,無乃不可乎?」 晉士蒍又與群公子謀,使殺游氏之二子。士[插圖]告晉侯曰:「可矣。不過二年,君必無患。」

譯文

【經】 二十四年春周曆三月,在魯桓公廟的椽子上雕花。 安葬曹莊公。 夏季,魯莊公到齊國去迎娶夫人。 秋季,魯莊公從齊國回來。 八月丁丑日,魯莊公的夫人姜氏進入魯國。 戊寅日,莊公讓同姓大夫的夫人相見,相見時用玉帛作為見面禮。 魯國發大水。 冬季,戎人侵犯曹國。 曹羈出逃到陳國去。 赤回到曹國。 郭公。 【經】 二十四年春季,又在桓公廟的椽子上雕花,這件事與去年廟柱上塗紅漆都是不合禮制的。御孫勸阻說:「下臣聽說:『節儉,是善行中的大德;奢侈,是邪惡中的大惡。』先君具有大德,而君王卻把它放到大惡里去,恐怕不可以吧?」 秋季,哀姜來到魯國,莊公讓同姓大夫的夫人相見,相見時用玉帛作為見面禮,這是不合於禮的。御孫說:「男人相見的禮物,大的是玉帛,小的是禽鳥,用東西來表明等級。女人相見的禮物,不超過榛子、栗子、棗子、干肉,以表示誠敬而已。現在男女用相同的相見禮,這是沒有區別了。男女的區別,是國家的大法,由於夫人而搞亂了,恐怕不可以吧!」 晉國的士蒍又和公子們策劃,讓他們殺了游氏的兩個兒子。士蒍告訴晉獻公說:「行了。不超過兩年,君王就不必擔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