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花志果 · 下卷 十、香店

汪道鼎 《坐花志果》
溲原由犬棄由人 小利貪時怒觸神 倘使婦言夫不聽 妻亡家破也無因 吳興某,夫婦二人開一香店。一日曬香於門外隙地〖隙,音細。隙地,空地也。〗,有犬溲焉〖溲,音搜,尿也。〗,鄰翁以告其夫,夫欲棄之。婦顧恤資本,必不可。夫惑其言,雜之好香中賣之,數日而盡。不兩月,店毀於火。時方酷暑,婦於臥樓洗浴,從而焚焉。火息後,覓其屍,止一足存,全體皆為灰燼。識者以為穢瀆神明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