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一三七二 浙江巡撫福崧奏遵旨查明陸費墀家產情形折
一三七二 浙江巡撫福崧奏遵旨查明陸費墀家產情形折
乾隆五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浙江巡撫臣福崧跪奏,為遵旨查明陸費墀家產,恭折具奏事。
竊照藩司歸景照昨於護理巡撫任內,接奉廷寄諭旨,令將陸費墀原籍現有田房產業,加恩酌留一千兩之數,為伊家屬養贍,如尚有餘貲,卽作為添補三閣辦書之用。等因。欽此。欽遵。當經該司飭委杭州府知府明保馳赴嘉興,會同該地方官嚴密查辦去後。嗣經該府等前抵陸費墀家內,將所有貲產、衣物及已未成做楠木匣料,逐一查明封固,並將伊於陸費元鐄等隔別研訊,【真按:陸費墀之家世.可見陸費確為複姓也.】此外委無營運寄頓情事。復經訪查無異,由司開具清冊,稟報前來。
臣查陸費墀本系寒微,藉館為業,今查出現銀一千五百餘兩,並田房契價及首飾、衣物等項,約計已在萬金以外,自系苞苴饋送,擁此多資。今欽遵諭旨,將衣物等件估值銀一千兩之數,賞給伊家作為養瞻外,其餘房產貲物,一併交商據實估變,以為辦書之用。所有已未成做楠木匣料各件,現亦飭交承辦商人如式配用,以臻完善。
臣謹恭折具奏,並繕清單,敬呈御覽。伏祈皇上睿鑒。謹奏。
朱批:覽。(宮中朱批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