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一三二八 軍機大臣奏各省解到違礙書籍繳進銷毀片(附清單一)

一三二八 軍機大臣奏各省解到違礙書籍繳進銷毀片(附清單一) 乾隆五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查各省解到違礙書籍,前經臣等奏明,交翰林院查照從前奏案,分別應毀與否,再行繳進銷毀。茲據翰林院咨稱:本年據江蘇省解到違礙書二百五十三箱,安徽省解到違礙書二十四箱,江西省解到違礙書六箱,詳加查對,俱系從前奏明銷毀有案。且其中多有殘缺之本,理合繳進銷毀,並開具清單呈覽。 再,翰林院節年查辦遺書內,尚有抽撤不全、應行燒毀之本,謹一併繳進銷毀。謹奏。 附 應銷毀各書清單: 《明實錄》六本。不全。 《明寶訓》十七本。不全。 《崇禎疏抄》一百三十二本。不全。 《明帝後紀略》四本。 《西台奏議》二本。 《西台疏草》二本。 《兩廣去思錄》二本。 《馮默庵集》一本。錢謙益序。 《徐從治集》一本。錢謙益序 《黃宗昌疏草》一本。錢謙益序。 《兩朝從信錄》一本。不全。 《楊漣文集》三本。不全。 《擬山園初集》一本。不全。 《擬山園二集》二本。不全。 《吾學編》三本。不全。 《征吾錄》一本。不全。 《昭代典則》一本。不全。(軍機處上諭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