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一三二八 軍機大臣奏各省解到違礙書籍繳進銷毀片(附清單一)
一三二八 軍機大臣奏各省解到違礙書籍繳進銷毀片(附清單一)
乾隆五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查各省解到違礙書籍,前經臣等奏明,交翰林院查照從前奏案,分別應毀與否,再行繳進銷毀。茲據翰林院咨稱:本年據江蘇省解到違礙書二百五十三箱,安徽省解到違礙書二十四箱,江西省解到違礙書六箱,詳加查對,俱系從前奏明銷毀有案。且其中多有殘缺之本,理合繳進銷毀,並開具清單呈覽。
再,翰林院節年查辦遺書內,尚有抽撤不全、應行燒毀之本,謹一併繳進銷毀。謹奏。
附 應銷毀各書清單:
《明實錄》六本。不全。
《明寶訓》十七本。不全。
《崇禎疏抄》一百三十二本。不全。
《明帝後紀略》四本。
《西台奏議》二本。
《西台疏草》二本。
《兩廣去思錄》二本。
《馮默庵集》一本。錢謙益序。
《徐從治集》一本。錢謙益序
《黃宗昌疏草》一本。錢謙益序。
《兩朝從信錄》一本。不全。
《楊漣文集》三本。不全。
《擬山園初集》一本。不全。
《擬山園二集》二本。不全。
《吾學編》三本。不全。
《征吾錄》一本。不全。
《昭代典則》一本。不全。(軍機處上諭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