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一二七九 江蘇巡撫閔鶚元奏本年繳換《通鑑綱目續編》情形折
一二七九 江蘇巡撫閔鶚元奏本年繳換《通鑑綱目續編》情形折
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江蘇巡撫臣閔鶚元謹奏,為遵旨匯奏事。
竊查《通鑑綱目續編》,欽奉諭旨,頒發改定舊本,令將外省流傳之本遵照抽改,該督撫於年終匯奏一次。等因。欽此。欽遵。先經臣恭摺奏明,將改正之本照原板刊刻,以成完本,換給繳書之家,使得寶藏尊奉。嗣因坊刻陳仁錫所刊《綱目續編》一書,內列《發明》、《廣義》各條,與現在查繳之本無異,聲請一體繳換在案。
茲屆乾隆五十二年年底匯奏之期,行據江寧、蘇州二藩司將交換數目詳請匯奏前來。臣查江蘇省查繳《通鑑綱目續編》一書,自四十八年至五十一年通共收繳過二百五十六部,又收繳過坊刻陳仁錫刊本六部,均經先後恭摺奏報在案。茲乾隆五十二年分江寧、蘇州兩藩司所屬共繳換《綱目續編》二十八部,又繳換陳仁錫坊刻《續編》三部。
除俟匯解軍機處驗收,仍督飭各屬實力搜繳發換,務期淨盡,毋任始勤終怠,致有遺漏外,所有乾隆五十二年分查繳《通鑑綱目續編》,謹會同兩江督臣李世傑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鑒。謹奏。
乾隆五十二年十二月十二日奉朱批:以實為之,莫為空言。欽此。(軍機處錄副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