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一二七六 署理山西巡撫明興奏本年查無抽改《資治通鑑綱目續編》折
一二七六 署理山西巡撫明興奏本年查無抽改《資治通鑑綱目續編》折【真按:前方以勒保為署陝甘總督(暫署陝甘總督 山西巡撫臣勒保;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初二日),何故此成了明興!(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不過廿二日即換人耶?甫上奏又何必再奏?疑必有一誤矣,而何至訛謬至此乎?豈抄錄者之過然?】
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署理山西巡撫臣明興跪奏,為遵旨具奏事。
案照欽奉上諭,令將《御批資治通鑑綱目續編》照本抽改,使外間流傳之本一體更正,仍將抽改過共若干部於年終匯奏一次。欽此。嗣因直隸、山西均有查出翻刻之本,復奉諭旨著一律改正,其挖出書內違悖字樣均著收存,匯齊送京銷毀。真按:此處斷句與前處不同! 等因。欽遵在案。
臣恐各屬未能留心查辦,致成虛文,到任後卽經飭司嚴飭所屬,出示曉諭,實力搜查抽改,以便年終匯齊送京銷毀去後。茲據布政使鄭源璹、按察使明祿詳據各屬詳稱,《資治通鑑綱目續編》應行抽改書頁,自欽奉諭旨後,四十八、九兩年共搜收過書一百七十三部,挖出違悖字紙俱已按年呈繳。至五十、五十一兩年並無挖改前項書本,亦於上年詳請具奏在案。茲五十二年分,復又嚴飭所屬,實力訪查。據稱實無應行抽改過前項書籍,亦無查繳到翻刻板片。等情。呈請具奏前來。
臣查應行抽改《資治通鑑綱目續編》,雖據該司等飭屬訪查,上兩屆及本年並無呈改之書,亦無查繳到翻刻板片,但恐尚有流傳在外者,仍飭各屬不時留心訪查,務使外間流傳之本一體搜改淨盡,不致遺漏外,茲屆年終,理合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鑒。謹奏。
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奉朱批:汝本分事尚弄不清,何況此?欽此。(軍機處錄副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