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一二五九 掌湖廣道監察御史祝德麟奏請准詳校三分全書各員攜歸私宅校勘折

一二五九 掌湖廣道監察御史祝德麟奏請准詳校三分全書各員攜歸私宅校勘折 乾隆五十二年十月二十日 掌湖廣遺監察御史臣祝德麟跪奏,為奏明續校書籍情形,叩懇聖慈,仰祈睿鑒事。 恭照江浙三分四庫全書,奉旨著原派之大臣官員詳校,仰見皇上釐正冊府、嘉惠士林之至意。當經在事大臣議奏,仍在文華殿閱看,立限完竣,不日即可開局。臣與叨校閱之榮,惟有踴躍奉公,隨班趨直,第細加體察,如此辦理,於公事深慮無裨。蓋以冬夏之時令不同,分寸之光陰足惜。以後節向嚴寒,風雪交作,文華主敬,殿宇崇閎,若不燃爐火,則硯冰膠結,填補書籤,人人束手。若殿廷重地,圍爐烈焰,熏灼累月,在臣工心竊不安。且千函萬帙,堆積壚旁,旦晚倘有疏虞,關係更非淺鮮。況詳校各員大半住居外城,每日趨赴禁垣,近者三、五里,遠者十餘里,家中早飯後急忙入直校書,正課不過歷巳、午、未三時,較之夏時之辰入酉出,僅得半功,虧缺既多,限期將屆,勢不得不草率了事。 查三分書籍本須外發,尚未裝潢,與兩閣之業經排架者有間,倘許照從前分校之例,聽其攜歸私宅,則道途奔走之時,皆几案研紬之候,並可焚膏繼晷,校勘從容,實可收事半功倍之益。其或致污損遺失,不慮其不照數賠補,自領自繳,亦無需多人承值。臣妄揣情形,博參輿論,似宜量為變通,以廣皇仁,以期實效。如蒙恩准,其一切收發章程,應請敕下總理大臣詳悉妥議具奏。 臣言是否有當,伏祈皇上睿鑒訓示。謹奏。 乾隆五十二年十月二十日奉旨:著照所請行。欽此。(軍機處錄副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