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一二二一 質郡王永瑢等奏查出遺失四庫全書有印底本緣由折

一二二一 質郡王永瑢等奏查出遺失四庫全書有印底本緣由折 乾隆五十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臣永瑢、臣阿桂謹奏: 竊臣等奉旨清查四庫全書底本,業將派員查辦緣由,恭折具奏。【真按:纂修四庫全書檔案所遺漏的檔案】數日以來,據各該提調將各項底本陸續送交翰林院,臣等飭令派出各員逐細檢查,分別有無印記,或全或缺,一一登檔核對。查翰林院原冊,咨送武英殿繕寫遺書共三千一百七十二種。乾隆四十五年原任大學士英廉等清查陸費墀經手書籍底本,聲明叢書所分四百五十八種例不用印外,計無印者五百五十七種,有印者二千一百二十種,奏明在案。嗣於查辦後,又經翰林院續送印本五十九種。以上各底本自陸費墀撤回提調後,卽系接辦之提調韋謙恆等五員經管。四十八年奉旨續辦三分書,復將前項底本,移交三分書提調劉坤等八員接管發繕。現在所查之書,有印底本止存一千七百三十九種,又殿存有印重本及扣存印本二百八十一種,共實存二千零二十種。計自英廉等查辦後,又缺少一百五十九種。【真按:辦理四庫全書的弊端】其委系何處遺失,非提查各該處原檔,逐加核對,必至彼此推諉。旋據各該提調等將經手收發冊檔呈送前來。臣等復將兩處冊檔詳細查對,其由接辦武英殿提調遺失者統計一百十六種,由三分書局提調遺失者統計四十三種。至此種底本的系何項書籍,卷帙若干及因何遺失,有無別項情弊,再現交無印之本是否賠補足數,尚須傳集各該提調,逐加根究,以憑核辦。 至文淵、文源兩閣書目卷帙,前經奏明交在城在園詳校各員,於校書時記出備查。如有參差不符之處,尤應徹底究辦。臣阿桂現奉旨出差,容臣永瑢將兩項情節詳細查明,一併據實奏聞,請旨歸案辦理,不敢稍存回護。 所有現在查出遺失有印底本緣由,理合先行具奏,伏乞皇上睿鑒。謹奏。(軍機處原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