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一一三一 河南巡撫畢沅為咨送《御批通鑑綱目續編》違礙字跡事致軍機處咨呈

一一三一 河南巡撫畢沅為咨送《御批通鑑綱目續編》違礙字跡事致軍機處咨呈 乾隆五十年十二月初二日 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巡撫河南等處地方兼提督銜節制全省軍務 管理營田官兵兼理河道軍功加八級又加一級紀錄十次畢沅為遵例匯奏事。 竊照乾隆四十八年三月二十四日奉上諭:前因披閱《御批通鑑綱目續編》內《發明》、《廣義》各條,於遼、金、元三朝時事多有議論偏謬及肆行詆毀之處,特交諸皇子及軍機大臣量為刪潤改補,黏簽呈覽,並遇便發交直省督撫各一部,令其照本細改。【真按:前文皆作抽字,是訛字!】現在將次辦竣,陸續頒發,各該督撫等務須實力妥辦,總在不動聲色,使外間傳流之本一體更正,不致遺漏,亦不得滋擾。至各該省自接奉頒發原書後,遵照抽改共若干部,仍著各該督撫於年終匯奏一次。欽此。嗣又欽奉上諭:《通鑑綱目續編》外間有翻刻之本,著傳諭各督撫將翻刻之書本一律改正,其挖出正本翻本違礙字樣,毋論一兩頁及二三行或數字,均著匯齊送京銷毀。欽此。欽遵。各在案。 臣於今春奉命來豫,將一切應辦事宜次第興辦。【真按:此既為咨呈軍機處者,何故自稱臣耶?】所有抽改《綱目續編》一案,當經恭宣聖訓,飭令各屬不動聲色,抽改辦理,以期書無遺漏,事不滋擾。茲屆年底匯奏之期,據布政使江蘭詳稱:開封府屬抽改《綱目續編》十二部,挖出字跡共一封,通共挖改過一十九部。等情。詳請核奏前來。本部院覆加查核,均無舛錯遺漏。謹將挖出違礙字跡封送軍機處存核銷毀,並飭各屬實力查辦,務使一律改正,不得稍有遺漏外,所有乾隆五十年分豫省抽改過《綱目續編》部數,除恭折匯奏外,相應咨送。 為此咨呈軍機處,請煩查收,銷毀施行。須至咨呈者。 計呈送違礙字跡二封。 右咨呈軍機處。(軍機處錄副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