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一一○○ 雲南巡撫劉秉恬奏請將《通鑑綱目三編》等書中元朝人名一體更正折

一一○○ 雲南巡撫劉秉恬奏請將《通鑑綱目三編》等書中元朝人名一體更正折 乾隆五十年四月二十六日 雲南巡撫臣劉秉恬跪奏,為查明請旨事。 恭照《御批通鑑綱目續編》內有遼、金、元三朝時事,議論詆毀之處及遼、金、元三朝人各地名,應照新定正史更正者,欽奉諭旨改正,發交各省督撫,將各省流傳之本並坊間翻刻板片一體遵照挖改,當卽行司委員設局查辦,業於乾隆四十八、九兩年歲底,將滇省更正過部數並挖出字跡數目匯折具奏,仍將挖出字跡裝集成帙,開單咨送軍機處銷毀在案。 伏思明初與元末事多交涉,其中或亦有應改之處,似宜推而行之。臣敬閱《御撰通鑑綱目三編》並《明史》一書,【真按:撰疑為批之訛,前文作批.御批通鑑綱目續編,卻是續編,此則為三編!下文多作撰也.俟考.】所載元朝人名層見疊出,現俱仍循其舊,尚未一體更正。臣愚請勑下各省督撫,將各省所有《御撰通鑑綱目三編》及《明史》一書,無論流傳之本,與夫坊間翻刻板片,凡有元朝人名均按照《綱目續編》改定字樣,詳加校對,分別更正,俾歸畫一,而示來茲。仍將挖出字跡,於年終一體匯奏繳銷,以昭慎重。 臣言是否有當,理合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鑒,訓示遵行。謹奏。 朱批:軍機大臣議奏。(宮中朱批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