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一○八○ 寄諭浙江等督撫將《通鑑綱目續編》改正本照原板樣式刊印換給繳書之家
一○八○ 寄諭浙江等督撫將《通鑑綱目續編》改正本照原板樣式刊印換給繳書之家
乾隆五十年正月初八日
大學士 公阿、協辦大學士 尚書和字寄浙江、江西、福建、安徽各督撫,乾隆五十年正月初八日奉上諭:
據閔鶚元奏,抽改《通鑑綱目續編》,將第七、第八兩函改正之本,照原板式樣一律刊刻,以成完本,換給繳書之家,俾知一經呈繳,即可領得完善之本,自必踴躍呈換,可期搜繳淨盡。等語。所辦甚好。挖改《通鑑綱目續編》,每頁自數字至百十字不等,在書籍較少省分,即將收繳原本抽改發還,自無不可。至浙江、江西、安徽、福建等省人文最盛,刊刻書籍流傳必多,其收繳之本,自應照江蘇一律辦理,方為周妥。著將閔鶚元原折抄寄閱看,令其遵照妥辦。將此諭令知之。欽此。遵旨寄信前來。(軍機處上諭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