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一○二○ 軍機大臣奏遵旨查明議處海成情形片
一○二○ 軍機大臣奏遵旨查明議處海成情形片
乾隆四十九年四月十六日
遵旨查海成於乾隆四十二年在江西巡撫任內,因王錫侯編造《字貫》,中多悖逆,未經看出辦理,問擬斬決,奉旨改為斬監候。於四十三年二月奉旨釋放,派往烏什,在章京上効力行走,十一月賞給頭等侍衛職銜,派往哈爾沙爾辦事。四十四年十月奉旨補放工部侍郎。四十五年調往庫車辦事。因前在哈爾沙爾時,於大學士、九卿定擬李侍堯罪名一案,海成越職妄言,依違具奏,奉旨交部嚴加議處,經吏部議以革職,仍留該處自備資斧効力。謹奏。(軍機處上諭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