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一○○六 軍機大臣奏稽核秋季所進第三分全書錯誤記過次數請將總校等官交部察議片
一○○六 軍機大臣奏稽核秋季所進第三分全書錯誤記過次數請將總校等官交部察議片
乾隆四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查四庫全書館進過書籍,前經奉旨:將指出錯誤之處,每三月查核一次,其總裁錯至三次、覆校錯至兩次者,均著交部察議;其餘未及次數者,著加恩寬免,毋庸於下次積算。欽此。又奉旨:此後書內錯誤,總校記過一次者,分校著記過二次。欽此。又總校檢勘書籍較多,前經奏明請照總裁三次議處之例辦理。又本年六月內,經臣金簡、曹文植(埴)奏請將奉旨加倍記過之總校、分校等專案核辦,真按:曹文埴.交部議處,並奉旨允行。各在案。
所有本年夏季進過書籍錯誤,業經臣等查核交部,其秋季所進第三分全書錯誤之處,臣等詳加稽核。除加倍記過之員另行交部並總裁各員前因趕辦第二、三分全書奏請停其抽閱並無記過次數外,查有總校何思鈞記過八百七十六次,孫溶記過五百二十六次,徐以坤記過五百十一次,潘有為記過三百四十三次,倉聖脈記過三百二十次;分校郭祚熾記過一百九十八次,勵守謙記過一百二次,羅萬選記過八十六次,章宗瀛、李斯詠各記過五十八次,葉蘭記過五十四次,錢樾記過四十八次,朱紱、王慶長各記過四十六次,胡予襄記過四十次,莊通敏、朱攸各記過三十六次,李荃記過三十四次,雷純記過三十二次,許兆椿記過二十八次,陳昌齊、汪墉各記過二十六次,牛稔文記過十八次,王照、繆晉、邱庭漋各記過十六次,嚴福、何循、翟槐、馬猶龍、金兆燕各記過十四次,甄松年、季學錦、孫希旦各記過十二次,常循、周鋐、汪學金、羅修源、秦泉、王天祿、戴聯奎、程昌期各記過十次,祖之望、李鎔、劉源溥、陳木、潘庭筠、祝堃、祁韻士各記過八次,閔惇大、王坦修、吳紹昱、田尹衡、吳冀成各記過六次,金光悌、【真按:前文有作金光第者.】胡敏、張九鐔、徐秉敬、卜維吉、方大川、吳典、趙懷玉、郭晉各記過四次,劉圖南、於鼎、郭在逵、李鼎元、汪昶、蔡廷衡、沈培、張能照各記過二次,俱請交部照例察議。謹奏。(軍機處上諭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