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九八三 諭內閣遺漏銷毀《問山集》之總纂等官著分別罰俸

九八三 諭內閣遺漏銷毀《問山集》之總纂等官著分別罰俸 乾隆四十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吏部奏遺漏銷毀《問山集》之總纂、提調等官罰俸一疏,內閣奉諭旨: 汪如藻著罰俸六個月;孫士毅著於現任內罰俸三個月;蕭際韶、德昌著各銷去紀錄二次;曹城、瑞保、五泰、孫永清、史夢琦、陸錫熊著各銷去紀錄一次,俱免其罰俸;陳崇本著銷去紀錄一次,仍罰俸三個月;馮應榴著銷去尋常紀錄一次,【真按:紀錄還有分尋常者.】其從前罰俸三個月之處,仍注於紀錄抵銷;紀昀罰俸三個月之處,著注於紀錄抵銷。(起居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