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七八六 閩浙總督陳輝祖奏繳違礙書籍並請展限一年及查察劇本情形折
七八六 閩浙總督陳輝祖奏繳違礙書籍並請展限一年及查察劇本情形折
乾隆四十六年五月二十日
閩浙總督兼管浙江巡撫臣陳輝祖謹奏,為查繳違礙書籍,恭摺奏聞事。
竊照浙江省先後查繳過違礙書籍一十九次,節次奏明解送軍機處查收,分別銷毀在案。
恭查乾隆四十三年十二月初四日准禮部咨,欽奉上諭:查繳違礙書籍,著通諭各督撫以接奉此旨之日為始,予限二年,並再明白宣諭,凡收藏違礙悖逆之書,俱各及早呈繳,仍免治罪。至二年限滿,卽毋庸再查,如仍有隱匿存留,一經發覺,將收藏者治罪,且於承辦之督撫是問。等因。欽此。欽遵。隨經前任督撫臣嚴飭,依限查繳去後。茲扣至乾隆四十五年十二月初四日二年限滿,據印委各員將限內繳到各書,陸續解局,由布政使具詳前來。臣查現在繳送應禁之書六十二種,計一百三十一部,又從前已繳過各書續查出二百七十種,計二千一百八十七部,均應銷毀。除行司委員解送軍機處外,謹恭摺奏聞,並繕書目清單敬呈御覽。
抑臣更有請者,現在二年之限已滿,誠恐閩浙兩省地方廣闊,應禁各書難保無遺,且本年二月初四日承准廷寄欽奉諭旨,搜繳明仁宗所著《天元玉曆祥異賦》及不知撰著名氏之《乾坤寶典》天文占驗妄言禍福之書,亦須假以時日,始得普為搜羅。應請仰乞聖恩賞賜展限一年,仍遍加曉示,同各種應禁書籍,一體詳查,繳收務盡,不使窮鄉僻壤復有遺留。
至外間流傳劇本,自應恪遵恩旨,不動聲色,不涉張皇,留心查察。臣現飭各屬安詳妥辦,如劇本中查有字句違礙並扮演過當者,俱令分別查銷禁止。再,江浙地方連界,而江南繁富集鎮,梨園演習劇本較多,販賣傳播,在所恆有。如有應禁之本,臣一併移查,彼此開會,隨時辦理。合併陳明。
伏乞皇上睿鑒:謹奏。
朱批:覽。(宮中朱批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