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七五一 署理陝西巡撫畢沅奏遵旨詳查不應銷毀書籍情形折
七五一 署理陝西巡撫畢沅奏遵旨詳查不應銷毀書籍情形折
乾隆四十六年正月二十一日
署理陝西巡撫臣畢沅跪奏,為恭折覆奏事。
竊臣承准大學士 公阿桂、尚書 額駙 公福隆安字寄內開,乾隆四十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奉上諭:著傳諭各省督撫,詳查各種書籍,內有不應銷毀而印本留有空格者,概行簽出解京。俟交館臣查明酌量填補後,仍行發還。其有版片者,卽著各督撫遵照所填字樣,補行填刻,以歸畫一。將此諭令知之。欽此。遵旨寄信到臣。
當卽札行布政司轉移各道,並通飭所屬逐細詳查,凡坊行及各家所存刻本,各書內有不應銷毀而印本留有空格者,概行簽出速送,臣再加覆閱,恭折匯進,奏請勅交館臣查明填補。其本省人所著書籍、家藏有版片者,現已飭令地方官一併查明,俟填過之書發回後,遵照所填字樣飭卽補行填刻,以歸畫一。
查陝西各屬坊間流行書本,盡系新刻經史及尋常家塾須用之書,並無舊書坊鋪。至士庶人家,藏書亦少。臣現諭各該州縣,率同原派查辦禁書之教官及本地紳衿生監等,妥細詳查,不得稍涉張皇,借端滋擾,亦不得略有遺漏,致干參處。
所有奉到諭旨查辦緣由,理合先行恭折覆奏,伏祈皇上睿鑒。謹奏。
朱批:此等事當盡心而不宜滋擾。(宮中朱批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