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七四○ 暫署兩江總督陳輝祖奏續繳應禁書籍並請展限一年折
七四○ 暫署兩江總督陳輝祖奏續繳應禁書籍並請展限一年折
乾隆四十五年十二月初十日
暫署兩江總督 江南河道總督臣陳輝祖謹奏,為續繳應禁書籍,仰祈聖鑒事。
竊照一切誕妄著作,欽奉上諭,實力查繳,所有江寧書局先後收穫違礙書籍,均經歷任督臣奏明,委員解京在案。
臣接署督篆,疊檄行催,今據各屬續繳重複違礙書二千六百七十八部、新獲違礙書三十七種,又《虞初新志》等書板三千一十二塊,均應銷毀,現飭藩司造冊詳送,以憑委員解送軍機處查收,並分咨各省一體查繳。
再,查此案前奉諭旨予限二年,現已屆滿,但江南地方書籍繁多,各屬尚在源源購繳,並未稟報搜羅已盡,若遽為停止,轉恐尚有遺漏,應請再為展限一年,俟臨時再行察核具奏。臣仍飭屬實力購訪,並廣行出示曉諭,卽殘編斷簡,稍涉違礙字句,俱令及時呈繳,務使犬吠狼嘷,根株淨絕,藉以正人心而厚風俗。除飭知藩司遵照辦理外,理合將新獲各書另繕清單,恭呈御覽。
臣謹會同江蘇撫臣閔鶚元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鑒。謹奏。
朱批:覽。(宮中朱批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