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七一五 軍機大臣奏查明七至九月所進書籍錯誤次數請將總裁等交部察議片

七一五 軍機大臣奏查明七至九月所進書籍錯誤次數請將總裁等交部察議片 乾隆四十五年十月十一日* 查四庫全書館進過書籍,前經奉旨:將指出錯誤記過之處,每三月查核一次,其總裁錯至三次,分校、覆校錯至兩次者,均著交部察議。其餘未及次數者,著加恩寬免,毋庸於下次積算。欽此。又奉旨:現已添設總校,其總裁等不過從中抽閱,伊等所閱之書既少,則處分不應仍照向例,嗣後書內每錯一次,即將簽貼之總裁交部察議。欽此。又奉旨:此後書內錯誤,總裁、總校記過一次者,分校著記過二次。欽此。又總校張能照等檢閱書籍較多,前經奏明,請照三次議處之例辦理,奉旨允行。各在案。 本年六月以前,所進書籍錯誤次數,業經按季查核。自本年七月起至九月止,四庫館進過全書十四次,臣等詳加查核,總裁八阿哥記過二次,嵇璜記過一次,王傑、董誥、曹文埴各記過二次;總閱朱珪記過七次,竇光鼐、達椿各記過三次,倪承寬、李汪度各記過二次,吉夢熊記過一次;總校何思鈞記過三十一次,楊懋珩記過二十七次,王燕緒記過二十五次,倉聖脈記過十九次,朱鈐記過十七次,繆琪記過十一次;分校王家賓記過二十二次,范鏊記過十次,孫球、李鎔各記過八次,方煒、范衷、田尹衡、張曾效、李荃、錢樾各記過六次,於鼎、張燾、陳文樞、張慎和、莫瞻菉、吳甸華、吳裕德、吳舒帷、金學詩、陳昌齊各記過四次,王鍾泰、章宗瀛、張虎拜、李楘、袁文邵、胡敏、周鋐、吳壽昌、季學錦、溫汝適、牛稔文各記過二次。應交吏部、都察院照例分別察議。謹奏。 乾隆四十五年十月十一日奉旨:知道了。欽此。(軍機處上諭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