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六九七 江西巡撫郝碩奏繳新獲應毀各書折
六九七 江西巡撫郝碩奏繳新獲應毀各書折
乾隆四十五年六月十二日
江西巡撫臣郝碩謹奏,為奏繳新獲應毀各書,仰祈聖鑒事。
竊照江西省設立書局以來,凡屬新獲違礙書籍,不應存留者,向令局員分為全毀、摘毀二項,呈請奏毀。迨前歲冬間,欽奉諭旨,予以二年之限,准令各自呈繳免罪。自此士民陸續繳到者,比前較多。上年經臣分別奏毀在案。
茲復據先後呈繳各書,飭交書局委員詳加校閱,由布政使秦雄飛、署按察使李封覆核呈送到臣。臣查《吳野庵集》等書三十七種,內中多有狂謬干礙語句,均應全毀。又《竹苞集》等書四十一種,內有呂留良、金堡、錢謙益、屈大均等詩文及一、二違礙之處,均應摘毀。以上共書七十八種,除查起板片分別解毀,並列單分咨各省一體查繳外,謹將各原書標貼黃簽,繕具清單,恭呈御覽。臣仍再為通飭各屬,極力搜求,並徧諭士民,示以限期將滿,令其速為檢繳,務使一切違礙書籍,查收淨盡。俟積有卷帙,再行進呈。
臣謹會同總督臣薩載、學政臣汪永錫合詞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鑒。謹奏。
朱批:覽。(宮中朱批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