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六八九 軍機大臣奏查明正月至三月所進書籍錯誤次數請將總裁等交部察議片

六八九 軍機大臣奏查明正月至三月所進書籍錯誤次數請將總裁等交部察議片 乾隆四十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查四庫全書館進過書籍,前經奉旨:將指出錯誤記過之處,每三月查核一次,其總裁錯至三次,分校、覆校錯至兩次者,均著交部察議。其餘未及次數者,著加恩寬免,毋庸於下次積算。欽此。又奉旨:現已添設總校,其總裁等不過從中抽閱,伊等所閱之書既少,則處分不應仍照向例。嗣後書內每錯一次,卽將簽貼之總裁交部察議。欽此。又奉旨:阿哥所校之書,如有錯誤,亦應一體查核,其應罰之俸,著照尚書例議罰,卽於應得分例內坐扣。欽此。又奉旨:此後書內錯誤,總裁、總校記過一次者,分校著記過二次。欽此。又總校張能照等檢閱書籍較多,前經奏明請照三次議處之例辦理,奉旨允行。各在案。 上年十二月以前所進書籍,錯誤次數業經按季查核。自本年正月起至三月止,四庫館進過全書二十二次,臣等詳加查核 阿哥抽閱書內均無錯誤,應毋庸議外,總裁程景伊記過三次、王傑記過一次;總閱曹秀先、周煌、謝墉、李汪度各記過二次,胡高望、錢載、竇光鼐、倪承寬、吉夢熊各記過一次;總校楊懋珩記過二十次,繆琪記過十七次,王燕緒記過十六次,朱鈐記過十四次,倉聖脈記過五次,何思鈞記過四次;分校王嘉賓記過十六次,朱炘記過十次,李荃、吳甸華、吳裕德、程琰各記過八次,鄒奕孝、郭祚熾、卜維吉各記過六次,方大川、郭晉、范來宗、羅萬選、劉景岳、張敦培、沈孫璉、潘庭筠、李楘各記過四次,邱廷漋、孫溶、溫汝適、葉蘭、張曾炳、秦泉、田尹衡、張燾、張虎拜、李荃、季學錦、王嘉曾、范鏊、陳木各記過二次,應交該部照例分別察議。謹奏。 乾隆四十五年四月二十三日奉旨:著交部。欽此。(軍機處上諭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