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六八○ 陝甘總督勒爾謹奏遵旨查核省志及府州縣誌書情形折
六八○ 陝甘總督勒爾謹奏遵旨查核省志及府州縣誌書情形折
乾隆四十五年三月初六日
陝甘總督臣勒爾謹跪奏,為欽奉上諭事。
竊臣承准大學士于敏中字寄,欽奉上諭:錢謙益、屈大均、金堡等所撰詩文,久經飭禁,以裨世教而正人心。今各省郡邑志書,往往於名勝、古蹟編入伊等詩文,而人物、藝文門內並載其生平事實及所著書目,白應逐加芟削,以杜謬妄。著傳諭各督撫,將省志及府州縣誌書悉心查核,其中如有應禁詩文,而志內尚復採錄,並及其人事實書目者,均詳悉查明,概從芟節,不得草率從事,致有疎漏。欽此。
臣伏查直省郡邑志書,原以傳信,如有將錢謙益等所著詩文及生平事實混行列入,實於世道人心所關非淺。臣凜遵聖諭,隨檄飭藩司將甘肅省志及各府州縣誌書槩行調集省城,設局委員校勘,並委蘭州道陳庭學總司其事。如有應禁詩文,志內尚復採錄,並及其人事實書目者,由總理道員會同藩司匯送臣覆核。應行鏟削者,卽將板片鏟削,其已經刷印散布民間者,卽將某部某頁應行撤出銷毀之處,愷切示知,令其呈繳,務期芟除淨盡,以仰副我皇上闡正辟邪之至意。
所有臣遵旨查辦緣由,理合恭折具奏,伏祈皇上睿鑒。謹奏。
朱批:知道了。(宮中朱批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