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六四○ 諭記過一、二次分校各員著存記於下次匯奏時一併積算
六四○ 諭記過一、二次分校各員著存記於下次匯奏時一併積算
乾隆四十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乾隆四十四年七月二十六日奉旨:
所有欠課分校各員,其記過三次者,固應交部察議。即記過一、二次者,亦已欠交字數至一、二十萬,此等非校閱書籍錯誤可比,若亦免其積算,則此次匯奏後轉得以不及三次倖免處分,必至漸生懈怠,非所以嚴課程。著卽記過一、二次各員交該處存記,於下次匯奏時一併積算,每次俱照此辦理。欽此。
原註:福隆安等奏四庫館各分校欠字數一折。(軍機處上諭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