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六二○ 盛京將軍福康安等奏委員查辦磨毀碑碣已竣並復行查出違礙字樣折
六二○ 盛京將軍福康安等奏委員查辦磨毀碑碣已竣並復行查出違礙字樣折
乾隆四十四年五月初三日
奴才福康安、李綬謹奏,為委員查辦磨毀碑碣已竣,及覆查出違礙字樣,據實奏聞事。
竊奴才福康安辦理磨毀改刻碑碣一案,選派噶爾璸前赴各屬查驗磨毀改刻等事,及詳查或有遺漏違礙字樣各緣由,於正月二十一日恭摺奏聞。嗣於三月二十八日接奉廷寄諭旨,奴才福康安欽遵,當將委員噶爾璸辦過承德、遼陽等八州縣磨毀碑碣及並無違礙字樣之處,於三月二十九日遵旨詳悉奏聞,奴才李綬欽遵將辦過緣由同日遵旨覆奏在案。
茲於四月二十八日據噶爾璸稟稱,職於三月二十五日前赴錦州府屬各州縣,將應行磨毀及磨毀字跡間有未盡者,眼同該地方官磨毀淨盡,並留心細查或有遺漏違礙字樣。今查得寧遠州、義州、錦縣、廣寧縣各界內祠廟墳墓等處明季所立碑碣似涉違礙字樣者,均卽榻印碑模呈閱等因,並碑模十一紙具稟前來。奴才福康安當卽會同奴才李綬詳加查閱,各碑模內實有違礙字句,請全行磨毀,以昭畫一。謹將各碑碣內違礙字句開具簡明清單,並原送到碑模恭呈御覽,並卽開單飭令各該地方官遵照親往磨毀淨盡。奴才福康安現在前往查城,仍留心妥慎詢訪,親往查勘,務期此次詳細查辦,不致稍有遺漏。
所有委員噶爾璸查辦磨毀碑碣已竣,及復行查出各碑碣違礙字樣應請磨毀緣由,理合據實奏聞,伏乞皇上睿鑒,訓示遵行。謹奏。
乾隆四十四年五月十三日奉朱批:覽。欽此。(軍機處錄副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