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四九八 署雲貴總督裴宗錫奏第四次查繳應禁書籍分別委員解京折(附清單二)

四九八 署雲貴總督裴宗錫奏第四次查繳應禁書籍分別委員解京折(附清單二) 乾隆四十三年五月十一日 署雲貴總督 雲南巡撫臣裴宗錫謹奏,為第四次查繳應禁書籍,分別委員解京,仰祈聖鑒事。 竊臣與督臣李侍堯遵旨會查逆犯王錫侯《字貫》及一切違礙書籍,所有本年三月以前各屬呈繳應禁書一百九十種,共六百八十一部,業經三次分類開單,委員解送,會摺奏聞。聲明滇省士民,家傳戶曉,咸知速繳者毫無干累,藏匿者自取愆尤,均各踴躍呈送,絡釋未己,因復申飭各屬隨收隨繳。等因。在案。 茲據云南曲靖、澄江、昭通、東川、廣南、開化、大理、楚雄、麗江、永昌、臨安、普洱、蒙化、景東、武定、廣西、鎮沅、元江各府、直隸廳州所屬州縣、鹽井陸續申繳。臣率同司道詳加查閱,截至四月底止,復又獲書一百一十二種,計共六百三十九部,內向經奉文查禁者七十七種,計五百二十九部。又前次奏繳逆犯王錫侯選刻《唐詩試帖》一種,今又查獲十五部;該犯又有選刻《國朝試帖》一種,今亦查獲五部。均系奉文查禁,應解京送館銷毀。其未奉查禁者,有《考卷探珠集》一種,內載王錫侯時文。此與呂留良時文散見選本者正同一例,梟獍之跡,隻字難留,應請旨一體查毀。此外從前未奉查禁書籍三十二種,計八十九部,除王世貞、諸燮《通鑑》、盧元昌《國書》、李贄《藏書》、呂留良《易解題說選本》、王鳴昌《難題問答》、周在浚《藏弆集》十種,已於上屆節次黏簽,奏請禁毀。其餘二十二種,內如正續通鑑、節要、輯略、要略、合錄、類編、史綱、史要、全史、小史,或抄撮歷朝,或紀述明代,率皆叢雜殘陋,不成體例,與現禁之《捷錄》、《通紀》等書大略相同。且所載邱浚等議論遼宋元明,語多謬妄,更易誣惑人心。高拱《紀錄邊事》及明代《館課》、《策略》、《戴重詩集》等書,每多干犯本朝,狂吠之詞,尤不容存留片紙。又如明陸應陽《廣輿記》,雖經後來改刻,而細勘卷末,仍有乖違。又如錢謙益《杜詩箋注》、呂留良《詩經詳解》,從前查禁時遺漏未入,皆不應使之復行於世。余如坊選刻本載有錢謙益、屈大均詩文,總未便久任留傳,自宜分別禁毀。臣謹將各書應禁緣由開列清單,詳晰分注,並於書內黏簽進呈,恭請欽定。 上三次申繳書籍,自近及遠。此次則廣南、開化、騰越、思茅各邊地士民,均知望風畏法,爭獻恐後。臣更飭各該地方官迎機勸勵,奉行勿懈,寧再展期數月,務令淨絕根株。 再,上次解送書內,有另緘恭呈世宗憲皇帝欽頒《大義覺迷錄》十本。今此次又查出八本,是從前收繳之時尚多未盡。 臣一面再行慎密細查,合先敬謹封緘,另匣進呈,恭摺奏明,伏乞皇上睿鑒訓示。謹奏。 朱批:覽。 附一 滇省向例查禁各書清單向例查禁書七十七種,共五百二十九部,三千三百八十本:《歷朝捷錄》六十七部,共三百一十三本。 《捷錄大成》四十四部,共二百三十四本。《捷錄大全》二十部,共一百零九本。 。捷錄法原》七部,共三十四本。《捷錄真本》十一部,共三十九本。 《捷錄直解》五部,共十七本。《從信錄》四部,共三十三本。 《通紀捷覽》二部,共九本。《明通紀》十八部,共一百四十六本。 《明通紀直解。四部,共三十二本。《明紀會纂》十六部,共九十五本。 《明紀編年》十三部,共六十七本。《明通紀纂》一部,七本。 《古今全史》十部,共四十四本。《明紀直解》二部,共二十六本。 《明鑑易知錄》五部,共三十五本。《大事紀》一部,五本。 《三藩紀事》一部,四本。《三朝要典》一部,八本。 《明季遺聞》一部,四本。《殘明紀事》一部,二本。 《讀史綱》一部,二十七本。《同時尚論錄》一部,十本。 過庭訓《人物考》一部,三十本。《古今議論參》一部,一本。 《廣古今議論參》二部,共十六本。《羣書備考》四十七部,共二百九十七本。 《博物典匯》十六部,共一百零一本。《登壇必究》十五部,共二百零九本。 《史外》二部,共十六本。《議撮》一部,一本。 《翰海》十五部,共七十四本。《狀元策》十三部,共八十四本。 黃道周《百將傳》七部,共六十本。陳元素《名將傳》三部,共二十五本。 艾南英《天傭子集》四部,共四十一本。錘惺《隱秀軒集》十一部,共六十二本。 李贄《焚書》五部,共十一本。陳際泰《已吾集》四部,共十二本。 陳際泰《太乙山房集》一部,一本。《高子遺書》二部,共十八本。 《寒支集》二部,共十五本。《東林書院志》一部,八本。 金聲《太史集》二部,共七本。鮑應鰲《瑞芝山房集》一部,二本。 潘士藻《闇然堂集》一部,一本。陳繼儒《文集》一部,四本。 陳繼儒《晚香堂小品》一部,二本。陳孝威《壺山集》一部,三本。 孫治《宇台集》二部,共九本。董其昌《容台集》一部,二本。 王思任《避園擬存》一部,一本。《蒼霞草》一部,三本。 《續蒼霞草》一部,五本。劉城《繹桐集》一部,一本。【真按:前後文均作「嶧桐集」。唯不著撰人。】 邢昉《石臼集》一部,一本。焦竤《澹園續集》一部,三本。 張溥《七錄齋集》一部,四本。黎遂球《蓮須閣集》一部,一本。 陳象《明兵略》一部,一本。《列朝詩集》三部,共十六本。 錢謙益《初學集》一部,四本。錢謙益《尺牘》一部,五本。 《武庫纂略》一部,十本。《白石樵真稿》一部,四本。 《天外談》二部,共二十一本。王道升《古學指南》九部,共四十三本。 《四六新書》八部,共五十五本。屈大均《翁山詩外》二部,共三十一本。 屈大均《詩集》一部,六本。《廣東新語》二部,共二十本。 《嶺南三家詩》二部,共十本。呂留良《古文》一部,五本。 呂留良《時文》四部,共十二本。呂留良《慚書》二部,共七本。 呂留良《四書講義》五十一部,共四百零二本,呂留良《四書語錄》三十部,共二百九十七本。現奉查禁書二種,二十部,一百四本:王錫侯選刻《唐詩試帖詳解》十五部,共九十四本。王錫侯選刻《國朝試帖詳解》五部,共十本。 附二 滇省向未查禁各書清單 向未查禁書三十三種,九十部,七百三本: 《鑒紀合錄》一部,十本。上截系鍾惺《明通紀》,向例查禁,此本內雖將干犯我朝字句刊削數處,而違礙究多。下截系王世貞《綱鑑》,並首載潘榮《總論》,業經前次請禁,應請一體查禁。 《通鑑節要》二部,共八本。不著撰人名氏。殘缺不全。查邱浚論斷於遼紀建國之初,議論率多狂謬,應請銷毀。 《續通鑑節要》四部,共九本。殘缺不全。查宋、元、明代統之際,論斷背謬,多與《通鑑節要》同,應請銷毀。 《續編鑒》一部,一本。不著撰人名氏。殘缺不全。論斷多有背謬,應請銷毀。 《歷朝史要》一部,一本。不著撰人名氏。殘缺不全。每朝始末著一總論,與潘榮《總論》詞意相似。查《南宋論》內凡涉金、元,語多謬妄,應請銷毀。 《世史類編》二部,共二十一本。李盤纂。不全。內有潘榮《總論》,又序文及李介庵等議論正統處,均多狂謬,應請查禁。 《史綱》一部,一本。查禁書內有左昊《讀史綱》一種。此系馮夢真著。內於元紀論多謬妄,又內有現請查禁之潘榮《總論》一篇,應請查禁。 《通鑑釋義》一部,一本。殘缺不全。內載邱浚論二條,均屬謬妄,應請查禁。 《綱鑑全史》一部,五本。蘇浚著,孫礦增訂。不全。卷首載潘榮《總論》,凡例內論正統亦屬謬妄,應請查禁。 《通鑑要略》一部,二本。陳仁錫纂。首載潘榮《總論》,應請查毀。 《增訂鑒略妥注》一部,一本。卽《通鑑要略》原本加以注釋,應請一例查毀。 《明朝小史》一部,一本。呂毖著。不全。瑣碎無當。內載《南都公檄》一篇,干犯我朝,應請查禁。 《紀錄匯編》一部,三本。系匯載明代諸臣言行。不全。查高拱《邊略》內所紀邊事,多有干礙,應請摘毀。 《明館課續集》一部,七本。向奉查禁。書內有《翰林館課》一種,今此書名目雖殊,但查劉曰寧、王肯堂《聖武頌》,鄒德溥、王苴《遼東大捷詩》,皆有干犯我朝;而方孝孺、葛曦、焦竑所擬奏疏檄議,亦多違礙。應請一例查禁。 《增定明館課》一部,一本。查與向奉查禁之《翰林館課》名雖不同,但如方從哲、鄧宗齡等諭檄,邱浚、袁袠各議,多有干礙,應請一例查禁。 《酉戌二三場定本》一部,一本。系明人策。殘缺不全。內如傅岩、張懋禧、周吉諸人議論,干涉我朝,語多違犯,應請禁毀。 《河邨集》一部,一本。戴重著。查詩作於明季,其原序及詩內皆有干犯我朝,應請禁毀。 《廣輿記》一部,十本。明陸應陽輯。九邊遼東條下稱「大清建國為龍興根本之地」等語,本極得體,而女直條下字句違礙,應請抽毀。 《杜詩箋注》一部,四本。錢謙益箋。向來未奉查禁。但錢謙益所著片紙,均不應存留。此書內援引故實及詮釋杜甫詩意,皆摭拾前人緒餘,本無足論。又書內削去本字,作為方格,似欲迴避違礙字面,而不知毫無干涉,徒見鄙俚。季正直一序,稱述錢謙益尤為諛妄。再,謙益應自有序,或系後人抽毀,應請通行查禁。 呂留良《詩經詳解》二部,共十一本。上次《易經詳解》業經請毀。此亦逆犯呂留良手著,不容片紙流傳,應請查禁。 《聽嚶堂翰苑英華》一部,六本。內有錢謙益數則,與現奉查禁之《四六新書》相類,應請抽毀。 《國朝詩萃》二部,四本。內有錢謙益、屈大均詩,應請抽毀。 《考卷探珠集》一部,二本。內有逆犯王錫侯時文一篇,應請抽毀。 前次黏簽奏請查禁書十種:王鳳洲《綱鑑》二部,共三十七本。 《諸燮通鑑集要》一部,八本。盧元昌《明紀本末》一部,六本。 李贄《藏書》一部,二十五本。呂留良《易經詳解》一部,五本。 呂留良《四書題說》三部,共三十六本。呂留良選古文一部,八本。 呂留良《偶評》四十五部,共四百三十四本。王鳴昌《難題問答》四部,共三十二本。 周在浚《藏弆集》一部,一本。(宮中朱批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