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四七一 湖廣總督三寶奏三次查獲應毀違礙書籍情形折
四七一 湖廣總督三寶奏三次查獲應毀違礙書籍情形折
乾隆四十三年二月初三日
湖廣總督 暫署湖北巡撫臣三寶謹奏,為三次查獲逆書並應毀違礙各書,恭折具奏事。
竊照江西逆犯王錫侯妄作《字貫》等書,臣抵任後,卽經督飭各屬設法查繳,計二次共查獲二百四十一部,臣經先後奏明並同查獲應毀違礙各書,共八十七部,業已委員解送軍機處,查明銷毀在案。
嗣陸續又據各屬印委各員查獲逆犯王錫侯所作《國朝試帖詳解》二部、《字貫》三部、《唐詩分類詳解》一百四十六部,又查獲應毀違礙各書計一百一十一種,共三百七十三部。計此次連逆犯王錫侯各書,通共五百二十四部,現在委員一併解送軍機處查辦銷毀。
臣仍督率各州縣及所委教職人員,再行設法勸繳,務期搜羅淨盡,以除邪說而正人心外;所有臣三次續獲各書緣由,理合另繕清單,恭呈御覽,伏乞皇上睿鑒。謹奏。
朱批:知道了。(宮中朱批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