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四二九 廣西巡撫吳虎炳奏遵旨查明實無應留應還書籍折

四二九 廣西巡撫吳虎炳奏遵旨查明實無應留應還書籍折 乾隆四十二年九月初八日 廣西巡撫臣吳虎炳跪奏,為遵旨覆奏事。 本年六月廿三日欽奉諭旨,令總裁等查檢應發還各書,開單行知該督撫,酌委便員赴翰林院領回,給還本家,永遠珍藏。其中有經該督撫自行購進及借本鈔謄,毋庸給還本家者,亦著於收到書籍後再行查明送繳,留備館閣之儲。等因前來。 臣當卽飭查粵西從前購辦遺書,止有在籍刑部主事陳蘭森呈送伊祖已故大學士陳宏謀所輯《養正遺規》等書八種,經護理巡撫事 布政使淑寶開單具奏,未奉調取,當經發還。嗣前撫臣熊學鵬查出高熊征、陸顯仁、屈大均、張泰交、余心孺所著各書,多有違礙,不應存留,簽出進呈請毀在案。此外並無自行購進暨藏書家獻進書籍,無憑開單奏請分別留貯給還。臣恐前此或尚有遺漏,未經分晰妥辦,復飭司詳細確查,實無前項應留及獻進等書。 理合將查辦緣由,據實覆奏,伏祈皇上睿鑒。謹奏。 乾隆四十二年十月十一日奉朱批:覽。欽此。(軍機處錄副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