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四二二 湖南巡撫顏希深奏遵旨查明應留應領書籍折

四二二 湖南巡撫顏希深奏遵旨查明應留應領書籍折 乾隆四十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湖南巡撫臣顏希深跪奏,為遵旨查明覆奏事。 干險四十二年八月初二日准署湖廣督臣陳輝祖咨開,七月二十五日據京提塘齎到大學士于敏中字寄,乾隆四十二年六月二十九日奉上諭:前經降旨,以各省訪進遺書,交四庫全書館纂辦。云云。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伏查湖南省奏進遺書底案,前撫臣敦福於乾隆三十九年二月內進呈三十種,又於四十年正月內進呈十六種。行據布政使圖桑阿徹底查明南省兩次進呈書籍共四十六種,內有自行購進者三種,借鈔者七種,藏書家呈獻者三十六種,開單稟復前來。臣查單開自行購進者系《明辨錄》、《易經告蒙圖說》、《詩深》三種,借本鈔呈者系《圭齋文集》、《文選補遺》、《子苑》、《春秋四傳質》、《明世說逸編》、《全史日至源流》、《易深》七種,共書十種,恭請留貯內廷館閣。此外,原進《古樂義》等書三十六種,俱系藏書家呈獻,應行領回發還,容臣酌委妥便之員赴翰林院領回,給還永遠珍守,取具本家領狀及地方官親發收明印文備查,不得假手書役,扣留需索。 再,前奉諭旨,因臣知識愚昧,誤為欲俟總裁開單行知赴領時覆奏,以致稽延,今蒙聖明指示,惶悚無地。 所有遵旨查明緣由,理合繕折覆奏。另繕應留應領書籍清單,恭呈御覽。伏乞聖主睿鑒。謹奏。 乾隆四十二年九月十六日奉朱批:知道了。欽此。(軍機處錄副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