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四○○ 直隸總督周元理奏覆查辦應行發還書籍情形折

四○○ 直隸總督周元理奏覆查辦應行發還書籍情形折 乾隆四十二年七月初七日 直隸總督臣周元理謹奏,為遵旨查明覆奏事。 本年七月初一日承准大學士于敏中字寄內開,乾隆四十二年六月二十九日奉上諭:云云。欽此。到臣。 伏查直隸省先後奏進書籍共二百三十八種,前系各州縣訪覓送省匯解。臣於四月內接奉諭旨,遵卽轉飭逐細查明,俟總裁開單行知,分別請領。茲據布政使將歷次送繳書目匯核詳覆前來。臣逐一檢查,內有借本抄錄呈進毋庸給還者十種,其餘二百二十八種,均系原本呈送,應領回仍發原獻之家收藏,理合開列清單具奏。臣一面開單咨明辦理四庫全書處查照,分別應留應發,行知到日,卽委員赴京領回,分發原送各州縣給還本家,取具領狀,送驗備案,並嚴禁胥役等借端隱匿需索滋弊,以仰副我皇上嘉惠藝林至意。 臣謹恭折覆奏,伏乞皇上睿鑒。謹奏。 乾隆四十二年七月初八日奉朱批:知道了。欽此。 (軍機處錄副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