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三七三 軍機大臣奏遵旨將總裁等錯誤次數查核並交部察議片
三七三 軍機大臣奏遵旨將總裁等錯誤次數查核並交部察議片
乾隆四十二年四月初六日
臣等奉旨,令將四庫全書處進過書籍,從今年正月起,所有指出錯訛記過之處,通行查核。其分校、覆校錯至兩次,總裁名下錯至三次者,均著查明,交部議處。此後每三月一次奏聞。欽此。欽遵,在案。
今查本年正月起至三月止,四庫館進過全書及散片各二次,臣等詳加查核。惟程景伊名下,除《吳都文粹 十老序》內錯行頂格,繕寫一次,已另行參奏,將該總裁及分校、覆校交都察院及吏部議處,毋庸再行積算。此外,程景伊尚有錯誤四次,已在三次以上,至纂修 編修黃壽齡,檢討黎溢海,覆校 編修汪鏞,分校,中書袁文邵四員,前後各錯誤記過二次,應請交都察院及吏部分別議處。其餘總裁曹秀先、蔡新、錢汝誠、劉墉名下錯誤,或一次,或二次;覆校 分校 纂修 中書田尹衡、汪學金、葉菼、楊世綸、呂雲棟、王璸,編修劉湄,主事程晉芳等名下錯誤,俱各一次,現在尚未應交部臣等存記。俟下次應行查核時,另為積算辦理。
至薈要處本年進過二次,亦有錯訛之處。除承辦之董誥奉旨毋庸交部外,其分校名下錯誤尚各止一次,亦應存記,俟下次通行核算。至總覆校 庶吉士侍朝、張能照二員,校閱書籍頗多,應亦請照三次議處之例,俟錯誤三次始行交部。如蒙俞允,該二員現在尚無應議之處。合併聲明。謹奏。
(軍機處上諭檔)